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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gus(警惕的人):希腊神话中的百眼巨人阿尔戈斯

阿尔戈斯Argus是希腊神话中的百眼巨人。他有100只眼睛,分布在全身,可以观察到各个方向发生的事情,即使睡觉时也有两只眼睛睁着。据说有一次宙斯下凡勾引凡间美女伊娥,为了遮人耳目就变出一团云雾笼罩在周围。天后赫拉心生怀疑,驱散云雾,宙斯赶紧将伊娥变出一头雪白的小母牛。赫拉看穿了宙斯的诡计,假意喜欢这头牛,要求宙斯把这头牛送给自己作宠物,然后派阿尔戈斯严密监视小母牛。宙斯派自己的儿子,神使赫尔墨斯前去解救伊娥。赫尔墨斯用笛子吹出动听的音乐,还给他讲潘神追求宁芙仙女不成最后发明潘神萧的故事,引诱阿尔戈斯闭上所有眼睛入睡。赫尔墨斯趁阿尔戈斯睡着后砍下了他的头,救出了伊娥。后来赫拉将阿尔戈斯的100只眼睛转移到她最宠爱的鸟——孔雀的尾羽上。从此以后,孔雀的尾羽上长满了眼睛一样的美丽花纹。

阿尔戈斯的名字在希腊语中是Argos,含义是“(目光)明亮的”。在英语中,argus用来比喻“警惕的人”。英国海军二战前的一艘航空母舰、美国2012年推出的一款无人驾驶侦察机都叫做Argus。

argus:['ɑːgəs] n.警惕的人,百眼巨人

argus-eyed:adj.警惕的,目光敏锐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rgus 词源,argus 含义。

hector(威吓):特洛伊第一勇士赫克托耳

在希腊神话中,赫克托耳Hector是特洛伊(Troy)的大王子及第一勇士,被称为“特洛伊的城墙”。最后和阿喀琉斯(Achilles)决斗,死在对方手里。在与阿喀琉斯决斗之前他已经杀了多名希腊勇士,其名字令敌人闻风丧胆,所以从其名字产生了小写的hector一词,表示“令人恐惧的人”。

17世纪时英国伦敦的街头小混混们将自己称为“hector”,玷污了赫克托耳的名声。所以后来hector的含义急转直下,变成贬义,用来表示“威吓、欺凌,恃强凌弱者”。

hector: ['hektə] v.威吓,虚张声势,欺凌n.威吓者,虚张声势的人,恃强凌弱者

gospel(福音):极好的消息

“福音”本是一个基督教的术语,指耶稣的言论及其门徒们传播的教义。在拉丁文中,福音叫做euangelium。其中,eu是“好”的意思,如eugenics(优生学)、eulogize(赞美)、euphemism (委婉的词语);angelium是“消息”的意思,天使angel与其同源。

基督教传入英国后,英国人将拉丁文euangelium意译为古英语单词godspell,其中,god等于good(好),spell表示消息、信息。后来,godspell的拼写逐渐演变成了现代英语中的gospel。

gospel一词现在已经逐渐走出宗教领域,应用于更多场景,用来表示任何主义、信条。

gospel:n.福音,真理,信条adj.福音的,传播福音的

humour(幽默):古代的四体液理论

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认为人体内有四种主要的液体:血液、黏液、黄胆汁和黑胆汁。如果这四种液体在体内失去平衡,人的性情就会大受影响。这四种体液就叫做humour(或humor),代表了一个人的脾气或心情。

英国戏剧家班·强生写过一出喜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Every Man in His Humour)。剧中人物的性格引人发笑。因此,humour又有了“幽默”、“滑稽”和“诙谐”的含义。

根据体液理论,一个人如果体内黑胆汁太多,就会变得“性情忧郁”。因此,表示黑胆汁的单词melancholy也就具有了“忧郁”的含义。单词melancholy来自希腊语melanchole(黑胆汁),chole表示胆、胆汁,melan表示黑色,含有melan的单词还有melanoma黑素瘤、melanin黑色素等。

humor: ['hjʊmɚ] n.幽默,体液

melancholy:['melənkəlɪ]adj. 忧郁的;使人悲伤的n. 忧郁;悲哀;愁思

pen(笔):古人用翎管做成的笔

古代欧洲人曾使用芦苇杆制成的“笔”,写在纸莎草做成的纸上。约在公元七世纪出现“翎管笔”,即用天鹅或大雁的翎管做笔。 pen一词,在古英语中写作penn,来源于拉丁语的penna,意思是“羽毛、翎管”,即羽毛制成的笔。

现代普遍使用的钢笔诞生于19世纪初。它的发明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据说,一名叫做华特曼的英国人在用传统的羽毛笔签字时,羽毛笔漏水,把合同弄脏了。他回去取新合同时,被竞争对手乘虚而入抢先签署了合同。他深受刺激,决心设计一种更加先进的笔。他利用植物体内的毛细管输送液体的原理,发明了钢笔。

pen: [pen] n.笔,钢笔

flat(公寓):楼房中一个独立居住单元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人们住的一般都是独立的房屋。但是随着城市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聚居在城市里。由于城市土地价格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无力支付独立房屋的费用,此时就出现了多户人家共同居住在一栋建筑的情况。这种供多户人家居住的建筑就是公寓。

在古罗马时代,罗马城中就出现了这种公寓,拉丁语中称为insulae。据记载,在罗马帝国晚期,罗马城中就已经有5000座最高7层、20米高的insulae。据阿拉伯地理学家Al-Muqaddasi描述,在10世纪的埃及开罗,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高层的公寓中,每一栋公寓能容纳200多口人。

在英国,公寓出现得很晚。人们习惯居住在独立的房屋中。直到19世纪末期,这种观念才有所转变。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增加,伦敦城中传统的独立房屋的价格日益昂贵,越来越多的人负担不低,特别是对于年轻的未婚男女。因此,公寓楼的概念应运而生。这张楼房由多层构成,每一层都是单独的一套居住单位,人们可以购买或租用楼房中的一层。在英语中,人们管这种楼房中的一套居住单位称为flat,本意是“一层,一个平面”,而一栋公寓楼则称为a block of flats。flat中的一个房间称作apartment,意思是flat中的一个part(部分)。但到了美国,美国人逐渐用apartment来表示整个flat。但是在英国、香港、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中,人们还是使用flat来表示一套公寓。

flat: [flæt] n.公寓,平地,平面adj.平地,单调的,平坦的,扁平的

apartment: [ə'pɑːtm(ə)nt] n.公寓(美式英语),房间(英式英语)

road(马路):供骑马行走的路

road一词在英语里泛指“路”时,相当于汉语里的“马路”。“马路”可以指供车马行走的道路,也可以指一般的路。而road的祖先恰好也同“马”有关。

Road在古英语中写作rad,是从ridan(即“ride”,骑马)一词演变来的,rad就是“供骑马行走的路”,也就是“马路”。

尽管中国的“马路”上并不一定有马,英国的“road”上也不一定有骑马的人,然而我们都这样习惯的叫下去。

road: [rəʊd] n.马路,公路

library(图书馆):古罗马人用树皮作为书写材料

和古日耳曼人用山毛榉作为书写材料一样,古代罗马人使用树木的光滑内皮作为书写的材料,英语单词liber(书籍)、library(图书馆)就反映了这种做法。单词liber源自拉丁语,本意是“树的内皮”。单词library来自拉丁语librarium,本意就是“存放liber(图书)的地方”,后缀um表示“场所”,如museum。

考古学家曾经在英国的文德兰达(Vindolanda)挖掘出400余片罗马时代的木简,大小如同明信片,材质有桦树、桤木和桉树。

liber: ['laɪbə] n.书籍,树皮

library:['laɪbrərɪ; -brɪ] n.图书馆,藏书室

blanket(毛毯):最初制作毛毯的白色毛绒布料

英语单词blanket最初并不是表示“毛毯”,而是一种服装原料。该单词源自古法语单词blanchet,是blanc(白色的)的指小形式,指的是一种带有细毛的白色呢绒,可用来制作各种衣物。英语单词blank(空白)与此同源。blanket的含义是如何从一种布料变成毛毯的呢?

据传,在英国最早的纺织工业中心布里斯托尔市,一名叫Thomas Blanket的人于1320首先使用了这种布料来制作毛毯。Thomas Blanket是一名毛纺品制造商。在一个寒冷的冬夜,Blanket家的木柴恰好用完了,家里冷得像冰窖一样。于是,Blanket把从工厂带回家的一些白色呢绒铺在床上,意外发现这种呢绒的保暖效果特别好。于是,Blanket开始使用这种白色呢绒制作御寒用的毛毯,并在市场上取得了很好的销量。因为这个传说,有人认为blanket一词来自Thomas Blanket的姓氏。但据语言学家考证,单词blanket出现的时间比Thomas Blanket生活的时代更早,因此,更有可能是Thomas Blanket因为使用白色呢绒发明了毛毯而被人称为Blanket,毛毯得名于blanket这种原料而非他的姓氏。

人们最初将用白色呢绒做成的毛毯称为blanket,后来,该词的含义逐渐泛化,可以表示用各种材质做成的毯子。

blanket:['blæŋkɪt] n.毛毯,毯子vt.覆盖,掩盖,用毯子盖。记:blank白色的+et小的→带有细毛的白色呢绒→用白色呢绒做的毛毯→毛毯,毯子

blank: [blæŋk] n.空白,空虚adj.空白的,空虚的v.(使)成为空白

mile(英里):一千罗马步的距离

古代罗马人以“罗马步”(passus)作为测量距离的单位,一罗马步等于两个右脚(或左脚)脚印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两步的距离。那么,一千罗马步在拉丁文中就写作mille passus,其中的mille就是“千”的含义,英语词根mill-(千)正是来源于此。英语中表示“英里”的单词mile也源自这个拉丁语,一mile其实就是“一千罗马步”的距离。

随着罗马的征服,越来越多的地方采用mile作为距离单位。但由于各地人高矮不一,步幅有长有短,所以各地的mile的精确距离并不相等,令人困惑。直到1592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法令,规定一mile等于1760码(yard),即大约1.6公里,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定英里”(statute mile)。

mile:[maɪl] n.英里

minister(部长):自称“小人”的大臣

在中国历史上,再大的官见了皇帝也得自称“奴才”、“小的”。西方也一样,大臣在国王面前自称minister。mini表示“小”,如miniskirt(迷你裙);后缀ster表示“人”,所以minister其实就是“小人”的意思。因此,在英语中,minister就逐渐变成了对辅助国王的大臣的称谓。虽然后来英国实行了君主立宪制,但minister的称呼并没有变化,只是翻译时一般翻成“部长”而不是“大臣”。prime minister就是首相、总理。

minister作为动词时,表示“辅助、伺候”。单词administer、administrate跟minister同源,前面的ad是表示“to”的希腊语。所以这两个单词虽然也表示“管理”的意思,但跟management还是有所区别,一般翻译为“行政管理”,说白了就是辅助主人料理日常事务的,跟“管家”有点接近。而management中的manage本意是“驾驭马”,含有“想方设法控制、操纵,努力实现”的意思。

minister:['mɪnɪstə]n.部长,大臣,牧师vi.执行牧师之物,辅助或伺候某人

ministry:['mɪnɪstrɪ]n.政府部门

administer:[əd'mɪnɪstə]v.管理,治理,实施

administrate:[əd'mɪnɪstreɪt]v.管理,经营,实施

administration:[ədmɪnɪ'streɪʃ(ə)n]n.管理,行政,实施,行政机构

lord(主):看守面包的人

lord一词最早源自古英语hlafweard,等于loaf-guardian(面包看守者),即部落中负责看管、分配面包的人,指的是部落中的首领。

英语单词lord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勋爵”,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爵位之一。其实,lord一词是英语中对男性贵族的尊称,指的并非某个特定爵位,而是整个贵族群体。英国的上议院就是House of Lords,就是由贵族们组成的议会。

英国的贵族爵位分为5等,依次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除公爵以外所有男性贵族,在第三人称中都可尊称为“某某勋爵”,即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ord一词。在第二人称中,一般称为“my lord”(大人)。

在宗教中,lord表示“上帝、主”,用的是lord的本意,即“主人、主宰”。

在封建时代,贵族往往领有封地,因此lord一词也含有“领主、地主”的含义。现代英语中表示“房东”的单词landlord就是这一封建含义的体现。

lord: [lɔːd] n.主人,主宰,统治者,监管者;主,上帝;勋爵

landlord: ['læn(d)lɔːd] n.房东,地主,楼主

constable(治安官):出身于“马厩总管”的警察

stable就是“马厩”的意思。constable最早是“马厩总管”这一官职,类似弼马温。进入法语后升级为皇家内务总管,在后来升级为军队的总司令,是不是有点像中国古代的“司马”这一官职啊?诺曼征服后,该职位随征服者诺曼一道进入英国,其职责为维护国王及各地的武器装备。12世纪,英国和苏格兰设立了Lord High Constable,掌管国家军队。但constable一词在诸侯分裂的各领地上用来表示负责维持当地秩序的职位,也就是地方治安官。现代警察制度建立后,该词用来表示警察、警官,在不同国家级别有高有低,在英国表示基层警察。

constable: ['kɑnstəbl] n.警察,治安官,巡警

bastard(私生子):诞生于驮鞍之上的孩子

在中世纪法国普罗旺斯地区,当地的赶骡人在乡村小店投宿时,往往将驮鞍铺开当做临时床铺使用。有些人生性风流,免不了拈花惹草,不少私生子就诞生于这样的驮鞍上,所以法国人管这种私生子称为“驮鞍之子”。法语中表示“驮鞍”的单词是bast。英语单词bastard就是由bast加上表示人的名词后缀ard构成。后缀ard含有蔑视之意,如coward(胆小鬼)。bastard一词当初仅表示非婚生子,并无贬义,如征服英国的威廉一世就被称为William the Bastard(私生子威廉)。14世纪后期才逐渐衍生出“不纯、不真实”的含义,19世纪后开始用作骂人的脏话,相当于中文中的“杂种、王八蛋”。

bastard: ['bɑːstəd; 'bæst-] n.私生子,杂种,王八蛋adj.私生的

bridal(婚礼):以卖酒为由头收取礼金的英国传统婚宴

英语单词bridal含有两个意思,一个是bride(新娘)的形容词,另一个是名词,表示“婚礼”。bridal以常见的形容词后缀al结尾,为什么还能作名词呢?原来,单词bridal源自古英语brydealo,等于现代英语的bride ale,表示婚宴。

ale是英国地区的一种传统啤酒,通常翻译为“麦芽酒”或“爱尔啤酒”。在古代英国,麦芽酒是英国人的主要饮料。当人们想筹措资金时,就会组织一次宴会,在宴会上销售麦芽酒,通过卖酒的方式来筹钱。所以ale还可以表示这种通过销售麦芽酒的方式来筹钱的宴会,如bid ale就是为教区穷人募捐而举行的慈善宴会。

在古代英国,结婚的新人为了筹措婚宴的费用,也会在婚宴上向来宾提供大量麦芽酒供其饮用,而来宾也通过购买麦芽酒的方式向新人赠送礼金,以此弥补新人的婚礼支出,因此这种婚宴就被称为bride ale。它是一种penny wedding(贺礼婚宴,用客人礼金举办的婚礼)。

bride ale原本只用作名词,但后来常常连写为bride-ale用作形容词,并且受到以al结尾的形容词的影响,逐渐变成bridal,因此增加了“婚礼的,新娘的”之意。

ale: [eɪl] n.麦芽酒,爱尔啤酒

bridal:['braɪd(ə)l]n.婚宴,婚礼adj.婚礼的,新娘的

shampoo(香波):印度人独特的按摩洗头法

英语单词shampoo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香波”,很容易让人误解为shampoo仅仅表示液体的洗发精。其实shampoo一词来自印度语,本意是“按摩、揉搓”。印度人喜欢在洗发时做局部按摩:用手轻轻揉搓头发,同时对头皮进行按摩。这种洗发方式既科学,又能带来美好享受。现在印度依然保留很多种传统的洗发方法,如Shirodhara就是一种草药滴油洗发方法。印度人对洗头如此重视,是因为他们普遍留长发。在印度,妇女普遍爱留长发;印度2000万男性锡克教徒,都严格遵循着蓄发留须的教规。印度占世界人口总数16%,印度人头发的总量却占到全世界的28%。对头发这么重视的印度人,自然对洗头有独到之处。

18世纪英国殖民者入侵印度后,将这种洗发方式带入英国,从而产生了shampoo这个英语单词,表示“按摩洗头”。又因为按摩洗头一般需要涂抹一些油脂,所以shampoo又可以作为动词表示按摩洗头所涂抹的油脂。后来,shampoo用来泛指洗发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如洗发皂、洗发水、洗发露等。

shampoo: [ʃæm'puː]n.洗发,洗发精vt.洗发

abet(教唆):纵狗斗熊游戏

单词abet与14至15世纪英国流行的“纵狗斗熊”游戏(bearbaiting)有关。这种游戏一般在熊园里进行。先用铁链把熊拴在柱子上,然后放一群狗咬它,在经过一番撕咬搏斗之后,总是以熊被咬死而告终。据记载,1575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观看“纵狗斗熊”时就有13只熊被咬死。“纵狗斗熊”的游戏在英国延续了800多年,直到1835年才因为过于残忍而被取消。

abet一词来自古法语abeter,a=to,beter=bait, harass (骚扰、反复袭击、激怒)。狗的主人或观众唆使狗去咬熊的行为就是abet the dogs(唆使狗)。

abet: [ə'bet] v.煽动,教唆。

drawing-room(客厅):女宾退出饭厅后待的地方

从前小学生学习英文的时候,学到drawing-room这个词,大概都会觉得奇怪:drawing是绘画,drawing-room该是绘画室,为什么却是“客厅”呢?莫非英国人喜欢在客厅里绘画?

其实drawing这里不是指绘画,而是withdrawing(退出)的缩写。古时英国人宴客之后,女主人会和所有女客人一起退出饭厅(dining-room),让留在饭厅里的男人可以痛痛快快抽烟喝酒,或者说些很可能“妇女不宜”的话。妇女“退出”之后坐下来闲聊的地方,当然就是withdrawing-room了,后来缩写为drawing-room,其实就是客厅。

今天,男女平等呼声响亮,drawing-room这个词在“性别歧视”指责之下是日渐式微了。在英国,不少人已经把drawing-room改称为sitting-room;在美国,客厅一般叫做living-room。

drawing-room:n.客厅,休息室

parliament(议会):英王召集贵族和教士讨论朝政的会议

在中世纪的英国,当国王觉得有必要召集一些贵族、教士来讨论朝政时,就会专门召集一次会议,这种会议就叫做parliament。这个单词来自法语parlement,是动词parler(说话、发言)的名词形式。parliament的字面意思就是“开会、讨论”,后来才演变成了一种常设机构和国家政治制度。最初在英语中保持了parlement这种法语拼写形式,后来受了拉丁语parliamentum的影响,才演变为现在的拼写形式parliament。源自法语单词parler的英语单词还有parlour(会客室)、parley(会谈)等。

parliament:['pɑːləm(ə)nt] n.议会,国会

cabinet(内阁):英王与亲信讨论国家大事的密室

英语单词cabinet(内阁)源自法语,是cabin(小屋、客舱、船舱)的指小形式,也就是比小屋更小的空间,用于收藏标本、财宝的壁橱或密室。

内阁是由中世纪英国国王的顾问机构枢密院(the Privy Council)中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的。1066年的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后,实行中央集权统治,设立了中央管理机关“御前会议”,御前会议是国王的咨询机构和办事机构。到了15世纪,国王的御前会议更加固定和完善,发展成为枢密院,以后枢密院中又分设若干个委员会,分管各项事务,其中外交委员会地位最显要,也最得英王的信任。从查理二世、威廉三世到安娜女王,在庞大的枢密院会议上讨论政务之前,英王总要与该委员会的少数亲信大臣聚集于一个小房间,秘密开会讨论。因此人们便该委员会称为cabinet。后来该词用于指政府中的核心成员。

cabin:['kæbɪn] n.小屋、客舱、船舱

cabinet:['kæbɪnɪt] n.内阁,壁橱,小陈列室adj.秘密的,内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