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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tleg(私卖):美国禁酒期间私酒贩子用靴筒藏匿私酒

美国最初的移民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清廉节制,反对饮酒。这个主张禁酒的民间运动时起时伏,连绵不断,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了全面禁酒的大潮。192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向酒宣战。按照该法案,任何人不得制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人们可以在家里饮用以前买来的酒,但不得在公开场合或聚众饮酒。

然而,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用于比喻私酒贩子。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bootleg:['buːtleg] n.靴筒,私货v.私卖adj.违法、私自制造并销售的

bootlegger:['bu:t,legə] n.走私者,贩卖私酒者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ootleg 词源,bootleg 含义。

kidnap(绑架):绑架儿童至北美殖民地充当契约仆役

欧洲人刚到北美大陆进行殖民活动时,劳动力严重缺乏。吸引更多的人移民北美成了解决劳动力短缺的主要办法。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契约仆役”。契约仆役就是一些想移民北美,但又无力支付坐船来到北美的费用的人。这些人与船主或移民机构签订卖身契约,坐船来到北美,被贩卖给北美的殖民者充当仆役,为其劳役若干年。劳役期满后,他们能拿到一定数量的自由费用,当局也会划拨一些土地给他们,让他们在新大陆开始新生活。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契约仆役”(indentured servant),也称为“白奴”,因为大部分是白人。

在黑奴买卖发达之前,这种契约仆役是解决北美劳动力不足的主要来源。由于愿意充当契约仆役的人并不多,有一些人就将目光投向了平民窟的青少年,用甜言蜜语诱骗穷人子女上船前往北美充当契约仆役,甚至采取绑架的方式。在英王查理二世统治期间,这种绑架青少年前往北美的行为发展到了极点,从而产生了一个专门形容这种绑架行为的英语单词kidnap。

单词kidnap由kid(儿童)和nap组成,nap是nab的变体,表示“抢走、偷走”。所以kidnap的字面意思就是“偷走儿童”。kidnap本来只用来表示绑架儿童的行为,后来词义拓展为表示一切绑架行为。

kidnap: ['kɪdnæp] vt.绑架,诱拐,诱骗

hooligan(小流氓):伦敦的一个爱尔兰恶棍胡力根

在19世纪末,在伦敦Southwark区有一个名叫Patrick Hooligan的爱尔兰移民,是个远近闻名的地痞流氓。他经常纠集一帮小流氓横行乡里,惹是生非。他的名字Hooligan经常出现在当地报纸上,因此人们就用hooligan来表示“地痞流氓”。现在,这个词最常用于football hooligan(足球流氓)中。

hooligan:['huːlɪg(ə)n] n.地痞流氓

hooliganism:['huːlɪgənɪzəm] n.流氓行为

knickers(灯笼裤):纽约早期荷兰移民后代的绰号

纽约最早是由荷兰人发现并创建的,因此早期的纽约居民大部分都是荷兰移民及其后代。这些人被美国人送了一个绰号knickerbocker(尼克人)。1809年,美国著名作家华盛顿·欧文在出版讽刺性作品《纽约历史:从世界开端至荷兰王朝完结》一书中,使用了笔名戴德里奇•尼克波克(Diedrich Knickerbocker)。该书出版后大受欢迎,也使得knickerbocker这个绰号更加流行,成为纽约市的一个文化符号。

1845年,Knickerbocker一词进入体育界。美国历史上首支棒球队就起名为“纽约尼克波克队”(New York Knickerbockers)。1946年夏天,在为新成立的纽约男子职业篮球队起名时,球队大部分人都选择了Knickerbockers这个名字,后来简化为Knicks,这就是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NBA)球队纽约尼克斯队名称的由来。

纽约荷兰移民喜欢穿一种宽松的灯笼裤,19世纪末20世纪初纽约最受欢迎的标志性装扮就是“灯笼裤大叔”式:棉质假发,三角帽,带有皮带扣的鞋子,当然还有灯笼裤。因此,人们将这种荷兰移民爱穿的灯笼裤也称为Knickerbockers,后来简略为knickers。

knickers:['nɪkəz] n.灯笼裤,短裤,女用灯笼裤型的扎口短裤

commando(突击队):南非布尔人的民兵组织

英语单词commando来自南非荷兰语,字面意思是“有指挥的一群人”。这个单词原本指的是南非布尔人的一种民兵组织。布尔人是住在南非的荷兰移民后裔与少量德国人、法国人通婚后产生的白人民族,是南非的主要殖民者。17世纪时,荷兰人在南非建立殖民地之处,为了对付当地土著,殖民当局颁发《commando law》,强制要求所有殖民者在殖民地受到攻击时都必须武装起来,至少配备一匹马和一把枪。这些武装民兵的基本单位就是commando,而这种做法则被称为commandeer。

在19世纪,荷兰殖民者大量涌入南非,殖民地快速扩张,与非洲土著人的冲突日益频繁。为了保障安全,已经获得自由的南非布尔人自愿恢复commando制度,组织起来,与非洲土著人展开武装斗争。在与人数超过己方的非洲土著人的战斗中,布尔人组织的commando逐渐掌握了各种突击和游记战术。

英国殖民者自从18世纪末期登陆南非后,与已经扎根南非的布尔人之间展开了长达百年的争夺,先后爆发了两次战争,史称“布尔战争”(1880-1881年、1899-1902年)。在战争中,布尔人利用自己的commando制度,与占人数优势的英国军队展开了游击战。分成小股的布尔人commando利用自己的机动性、枪法和对地形的了解,对英国军队屡屡展开偷袭并得手。英国军队最后不得不依赖碉堡战术、焦土政策和残暴的集中营来对付布尔人。在两次布尔战争中,布尔人的commando给英国人乃至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该词也因而进入了英语。

commando:[kə'mɑːndəʊ] n.突击队,突击队员

commandeer:[,kɒmən'dɪə] vt.征用,征募,强制入伍,霸占

Britain(不列颠):布列吞人的土地

我们知道,英国所在的地方被称为“大不列颠”(Great Britain),主要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等地区。那么,Britain这个地名是如何产生的呢?

在罗马入侵不列颠之前,统治不列颠地区的是凯尔特人。至于凯尔特人迁徙至不列颠的具体时间,尚存疑问。有些历史学家认为,首批凯尔特人约于公元前8—前5世纪之间由莱茵河下游和塞纳河流域分批迁入不列颠定居。而另一种观点则将之前推至公元前二十世纪早中期,认为甚至钟形杯文化时期就有操原始凯尔特语的移民到来了。依照此说,凯尔特语言、文化与民族播迁于不列颠诸岛,迄今已逾三千多年。

分批移入不列颠地区的凯尔特人中,其中的一支自称为Britto,即Briton(布列吞人)。也有人认为,布列吞人是移入不列颠地区的凯尔特人和不列颠的早期居民伊比利亚人混合后形成的民族。罗马人则称他们为Brittani,将他们所在的地方称为Brittania(布列塔尼亚),即“布列吞人的土地),英语单词Britain就来源于此。

罗马帝国结束对不列颠的统治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不列颠。一些布列吞人逃离不列颠,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了法国西部靠近英吉利海峡的一块土地。这个地方也因此被称为Brittany(布列塔尼)。

Britain:['brɪt(ə)n] n.不列颠,英国

British:adj.不列颠的,英国的,英国人的n.英国人

Briton:['britən] adj.布列吞人,不列颠人,英国人

boss(老板):早期纽约的荷兰移民方言中的“工头”

1609年,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赞助下,荷兰人亨利哈德逊船长和20多名船员,驾驶“半月号”帆船从阿姆斯特丹出发,前往美洲大陆探险。当年9月,他们达到纽约河地区,用24美元从当地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并取名为“新阿姆斯特丹”,从而揭开了纽约历史的第一页。为了纪念哈德逊船长,围绕纽约市的大河被命名为“哈德逊河”。

随后,大量荷兰商人和冒险家移民到纽约。他们修建房屋,经营农场,从事贸易,创建了纽约这个世界大都市的初步轮廓。正是在这段时间,荷兰殖民者把荷兰语baas带入了英语,演变成立美国俚语boss(老板)。在荷兰语中,baasd的原意是“主人、户主”,在纽约的荷兰人用它来称呼监督徒弟的工人师傅。这个词很快被其他人采用,并迅速传遍美国,意义也演变成“老板,头儿”。

boss: [bɒs] n.老板,头儿,首领vt.指挥,调遣,当……的头vi.当首领,发号施令

bossy: ['bɒsɪ] adj.专横的,爱发号施令的

Ellis island:埃利斯岛(美国纽约市附近的小岛,前移民检查站)

以其18世纪岛主Samuel Ellis命名的一小岛,后卖给纽约州政府用做移民检查站。

fortune cookie:运气饼干,签饼

即幸运饼干,小的装饰品或食品,能给人带来好运。据说是由早期的中国移民所发明,但是日本人也宣称是他们的发明,其历史莫衷一是。

hamburger:汉堡包

来自Hamburg,德国城市汉堡。通常认为因19世纪大量德国汉堡移民将这种食物引进美国而得名,并由该词衍生后缀-burger,包子。

Harvard:哈佛大学

来自哈佛大学的创始人17世纪清教徒移民John Harvard.其字面意思为警卫军,har-,军队,词源同harry,here,-vard,守护,词源同guard.

hoodlum:暴徒,恶棍

词源不详,特别用于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世纪70年代欺负中国移民的街头流氓,一种说法是来自”huddle ‘em”,即huddle them,类似于攻击中国移民的暗号,后来报纸就把这帮人称做hoodlum.

immigrant:外来移民

来自immigrate,移民,移居。

kike:犹太佬

俚语,词源有争议。一种说法是来自东欧地区或德国的犹太人名字常常以-ki或-ky结尾,另一种说法是20世纪初大量东欧犹太人移民美国,在纽约Ellis Island移民检查站需签X以确认文件或其它,一些不识字的犹太人认为X代表基督十字架,因此,就用他们习惯的圆圈O代替,O在依地语里面念kaykl,故事传开后,kike就成为犹太人的戏称。

migrant:移民,候鸟

来自migrate,迁徙,-ant,人,物。引申词义移民,候鸟。

Santa Claus:圣诞老人   

相传公元4世纪小亚细亚有一位乐善好施的主教名叫Saint Nicholas。一天晚上他外出散步,从一家人家的窗口经过,听见三姐妹在里面哭泣。原来她们可怜的父亲因办不起嫁妆没能给她们找到丈夫,准备将她们卖到妓院去。Saint Nicholas听了之后,从身上掏出三袋金子,扔了进去,在那位父亲还没来得及道谢之前,就已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据说圣诞节赠送礼物的习俗即源出这一传说,而Santa Claus一词则源于Saint Nicholas这一名字。在荷兰、德国等地Saint Nicholas被尊奉为小孩的守护神。他的节日12月6日的前夕就是孩子们的节日。按习俗,要求有一个人装扮成Saint Nicholas,给孩子们送礼物。移居纽约的英国人从早期的荷兰移民那里照搬了这一习俗,而且把时间从12月6日移至圣诞节这天。Saint Nicholas在荷兰语作Sant Nikolaas,在荷兰方言作Sante KLaas,到了说英语的人嘴里就成了Santa Claus.汉语通译为“圣诞老人”。Santa Claus的形象总是一个样子:矮矮胖胖、快快活活、留着长长的白胡子、穿着红袍子。这一形象出自美国画家纳斯特(Thomas Nast,1840 - 1902)之手。有人请他画一幅Santa Claus的画像,他以儿时给他送礼物的一位老人为原形作了画。殊不知他的画从此成了Santa Claus的形象。

mafia:社会黑帮,秘密犯罪集团,恐怖主义秘密团体

该词从专有名词Mafia转化而来。作专有名词用时,它前面总带有定冠词the,作the Mafia,汉语译为“黑手党”。the Mafia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秘密犯罪组织,起源于意大利西西里,19世纪由意大利移民传入美国,在美国各大城市乃至世界各地操纵赌博、卖淫、贩毒、讹诈等非法活动。其成员多为意大利或西西里人,或具有意大利或西西里血统的人。他们自己常把其组织称作Cosa Nostra,在意大利语中意为‘our thing’(我们的事业)。

据Brewer's Dictionary of Phrase and Fable,Mafia 一词源自阿拉伯语mafia‘a place of refuge’(避难所,庇护所)。公元9世纪阿拉伯人征服了西西里岛,许多西西里家族逃往山里,在那里找到避难所(mafia),最后又沦为土匪。他们对外族统治的抵抗活动一直持续到11世纪的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和以后(16 - 18世纪)的西班牙统治。一般认为,the Mafia作为一个组织约成立于14世纪。在意大利解放和统一之后,the Mafia已发展成为一个由多个‘家族’控制的、势力雄厚的庞大黑社会组织。

关于Mafia的来源,另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它是由一句意大利语口号Morte Alla Francia Italia Anela‘Death to the French is Italy's cry’的首字母缩拼而成的。(董乐山、刘炳章编《英汉美国社会知识小词典》)一种说法则认为,它源自意大利语西西里方言,原意是‘hostility to the law,boldness’(敌视法律,胆大妄为)。

如今Mafia 一词常用来泛指“秘密犯罪集团”、“社会黑帮”、“恐怖主义秘密团体”或“排外小集团”,首字母也由大写变为小写。从Mafia派生的Mafioso原指“黑手党成员”,其首字母小写时泛指“秘密犯罪集团成员”。mafia 一词今在英语中的广泛使用多少得力于《教父》(The Godfather)一类电影。

litterbug:乱扔废物的人

在公共场所常可见到这样的标语:Don't be a litterbug,意思是“请勿乱扔杂物”,其中litterbug作“乱扔废物的人”解。litterbug 一词系无名氏所造,很可能与firebug(放火狂者,纵火者)类比而成,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出现的一个美语词。它的流行归功于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芒特多拉湖山花园俱乐部(the Lakes and Hills Garden Club of Mount Dora)。该俱乐部在1950年开展的一次路边环境卫生运动中使用了上述标语。(参见firebug)

logroll互投赞成票,相互吹棒

该词原为美语,源出美国早期移民的生活用语。早期移民来到一个新的地方,要做的头一桩事就是盖间小木屋,把家先安下来。盖木屋先得砍伐树木,清出土地。原木一般很重,一人很难搬动,往往要请邻居来帮忙,合力把木头滚至预定的地点。美国早期拓荒者之间互相帮助滚原木这一做法就叫logrolling。许多年以后,随着滚原木习惯的改变,logrolling丧失了它本来的古义,在政界被用以指政客之间互投赞成票以通过对彼此有利的法案,在文学界则指作家之间相互吹棒对方的书以促进销路,提高声誉。logrolling本是个褒义词,现在却变成贬义词。动词logroll是从logrolling逆生而成,表示“互投赞成票”或“相互吹棒”。logroll 一词如今的含义若用Scratch my back and l'II scratch yours(你棒我,我也棒你;你帮我,我也帮你)这一谚语来表示可以说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hoodlum:小阿飞,年轻无赖,恶棍

该词原系美语,以后通过匪盗影片进入了英国英语。关于其来历,说法有二。

据传,南北战争(1861 - 1865)结束后不久,旧金山有位记者撰写了一篇关于当地少年犯罪者的报道。由于害怕报复他避免指名道姓,文中有意将流氓头子的名字Muldoon倒拼成Noodlum,排宇工人却把它误排为Hoodlum。文章上报后,加利福尼亚人就把那个城市的年轻无赖称作the San Francisco hoodlums。这个误排的词便这样成为英语的一分子,用以泛指“年轻无赖”、“小阿飞”等。

1935年J.T. Krumpelmann博士在《现代语言笔录》(Modern Language Notes)提出另一种解释,认为hoodlum一词源于德语巴伐利亚方言中意为“无赣”的Hodalum一词。在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旧金山已有不少德国移民,该德语方言词正当此时传人美国,并逐渐讹变为hoodlum,成为众多表示“流氓”、“阿飞”、“恶棍”的英语词群中的一员。

hooligan小流氓,阿飞

据《牛津英语词典》,该词始见于1898午夏天各家日报上刊载的治安法庭报告。关于它的由来,英国语言学家、辞书编纂家帕特里奇(Eric Partridge,1894 - 1979)在他编的僵语词典中肯定了Clarence Rook所写Hooligan Nights (1899)一书坚持的看法。Clarence Rook认为,意为“小流氓”或“阿飞”的hooligan源出一个流氓恶棍的姓氏。此人名叫Patrick Hooligan,是19世纪末居住在伦敦Southwark区(一说Larn beth区)的一个爱尔兰恶步。他纠合一伙流氓阿飞,惹事生非,横行乡里。在当时许多警察的记事簿上都可以看到Hooligan gang(Hooligan一帮人)这样的字眼。据说他一家子都是流氓恶棍。后来俄语从英语借用了hooligan 一词,据说是19世纪末曾在伦敦住过的俄国皇太子将它带回俄国的。

greenhorn:生手,新手   

原指初长角的牛犊( young ox with young,or ‘green’,horns)等动物。由于牛犊未经训练、缺乏经验,人们通常都不要它来干农活。16世纪对green horn被用以喻指“新兵”,“后在美国一度喻指“新来的移民”,现在一般指“生手”或“新手”。( horn角;触角,触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