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cohol(酒精):古代中东妇女用来画眼影的锑粉
长久以来,阿拉伯、波斯、新疆等地的妇女就已经发现锑粉是一种极好的化妆品。她们用从锑石中精炼提纯的锑粉涂在眼圈附近,不仅能使眼睛更漂亮,还能消除眼疲劳和红肿的功效。阿拉伯妇女喜欢用锑粉画出浓重的眼影,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的妆容便是典型。这种用来画眼影的锑粉在阿拉伯语中叫做al kuhul,其中的al是定冠词,相当于英语中的the。英语单词alcohol就源自al kuhul,原本表示“粉末状的化妆品”,17世纪词义扩大为“物品的精华、精炼提纯结果”。18世纪,人们用alcohol of wine(酒的精华)来表示酒精,后来直接用alcohol一词来表示酒精。
阿拉伯语中表示锑粉,不带定冠词al的kuhul一词后来通过其他途径也进入了英语,演变成为英语单词kohl,依然保持原意,表示“眼影粉”。
alcohol: ['ælkəhɒl] n.酒精,乙醇
alcoholic: [ælkə'hɒlɪk] adj.酒精的,含酒精的n.酒鬼,酗酒者
kohl: [kəʊl] n.眼影粉,化妆墨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lcohol 词源,alcohol 含义。
bigwig(大人物):假发越大,地位越高
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很多社会上流人士喜欢佩戴假发(wig)。据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是始作俑者。由于在当时,满头浓发被看作是男性力量的表现,而这位国王却是个秃头。为了掩饰这一缺陷,路易十三就戴上了一顶长度长度及臀的原色卷发。大臣们纷纷效仿,从而使得佩戴假发成为当时的一种时尚。我们在一些欧洲古装剧中还能看到法官和律师们佩戴着白色的假发。
假发的大小与佩戴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地位越高者,佩戴的假发越大越长。所以人们就是用“bigwig”这个单词来表示大人物。
bigwig: ['bɪgwɪg]n.权贵之人,有重大影响力的人
wig: [wɪg]n.假发
highbrow(卖弄知识的):颅相学中代表智力发达的高眉骨
英语单词highbrow由high(高)和brow(眉毛、眉骨)构成,而它的含 义是“卖弄知识的”。眉骨高低怎么和卖弄知识扯上关系的?这跟颅相学有关。颅相学(Phrenology)是一种认为人的心理与特质能够根据头颅形状确定 的心理学假说,由德国解剖学家弗朗兹·约瑟夫·加尔(Franz Joseph Gall)于1796年提出。目前这种假说已被证实是伪科学。颅相学认为,眉骨高的人,即所谓的highbrow,智力发达,文化修养高雅;而眉骨低的 人,即所谓的lowbrow,则知识程度低,比较低俗。颅相学学者经过研究还发现,白人的眉骨最高,并且越是靠近西欧和北欧的白人,眉骨越高。而其他地区的人如新西兰土著则被打入lowbrow的行列。
highbrow这个单词出现在美国是在19世纪80年代,用来描述智力或审美的优越性。当然,对于这个带有浓厚种族歧视色彩的词,不少人嗤之以鼻,因此这个词事实上往往被用来反讽那些卖弄知识的人。所以使用这个词语时一定要注意它的情感色彩,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highbrow:['haɪbraʊ]n.卖弄知识的人,知识分子adj.卖弄知识的,不切实际的
lowbrow:['ləʊbraʊ]n.文化修养浅薄的人adj.文化修养浅薄的
fauna(动物群):罗马神话中的畜牧农林神法乌努斯
法乌努斯(Faunus) 是罗马神话中的畜牧农林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潘(Pan)。他是一个半人半羊的怪物,上半身是人的脸和手,但脸上长有羊角;下半身是羊,长有羊蹄和浓密 的毛发。他掌管森林、放牧、畜牧、植物、原野、丛林,受到农民和牧人的广泛崇拜。法乌努斯擅长吼叫和预言。他的吼声能使人们陷入恐慌,使战场上的军队惊慌 逃跑。他的预言能力更为出名,传说阿波罗的预言能力就是跟他学的。
英语单词fauna就来自法乌努斯的名字Faunus,表示“动物群”,常用于学术范畴。
fauna:['fɔːnə]n.动物群,动物区系
faunistic:[fɔ'nɪstɪk] adj.动物区系的
charity(慈善):基督徒对人类同胞的爱
与犹太教强调“敬畏上帝”的信仰不同,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仁爱”。在犹太教圣典 《旧约》中以“严父”形象出现的“上帝”,在基督教圣典《新约》中变成了一个“慈父”。出于对人类的爱,上帝不惜献出自己的独子耶稣来为人类赎罪。因此, 作为一个基督徒,要坚守的首要信仰就是对人类同胞的爱。
公元四世纪,圣·罗姆(St. Jerome)在将《新约》从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在翻译希腊版《新约》中的agape(爱)一词时,他没有将其翻译为拉丁语中常用来表示“爱”的 amor,因为amor表达的是“世俗情爱”,而无法表达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因此,他最后选择了拉丁语caritatem一词。 caritatem是动词caritas的名词形式,而后者是“珍惜、重视、钟爱”的意思。
英语单词charity就源自拉丁语caritatem。由于《新约》的影响,该词含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表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与性无关的爱,可译为“博爱”。基督徒在举行各种募捐慈善活动时,通常以此为由。因此,charity又衍生出“慈善、施舍”之意。
charity: ['tʃærɪtɪ] n.慈善,施舍,慈善团体,宽容,博爱
caterpillar(毛毛虫):毛发粗浓杂乱的猫
英语单词caterpillar来自拉丁语catta pilosa,由catta(cat,猫)和pilosus(毛发粗浓杂乱的)组成,字面意思就是“毛发粗浓杂乱的猫”,中文被翻译为“毛毛虫”。它的后半截拼写受到中古英语单词piller(掠夺者)的影响,因为人们认为毛毛虫会吃掉树皮。除了表示“毛毛虫”外,caterpillar还可以表示履带车,因为它们外观相似。
caterpillar:['kætəpɪlə] n.毛毛虫;履带车adj.有履带的
pillage:['pɪlɪdʒ] n.掠夺,掠夺物v.掠夺,抢劫
tournament(竞标赛):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
中世纪的欧洲盛行骑士比武大会。最早的比武大会一般认为诞生于法国,主要项目是马上长枪比武,即两个骑士手执长枪策马迎面对刺。在13世纪以前,骑士比武大会的军事气氛依然比较浓厚,显得非常的粗野残暴,有些时候几乎与真正的战争无异,参赛骑士所使用的武器都是战场上使用的开刃武器。可以说,一场骑士比武大会就是一场真实模拟战争的军事演习。到13世纪以后,骑士比武大会逐渐向庆典和仪式转变,参赛者往往以“秀”为主,通过表现自己的勇敢和武艺,来赢得观众中领主或女性的赏识或青睐。15世纪,骑士比武大会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已经变得非常完备和复杂了,所用武器也与实战武器不同,增加了防护装置,长枪的枪头变成木制的。17世纪后,骑士比武大会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英语单词tournament原本指的就是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来自法语tornement,由tornoier(长枪对刺)衍生而出,用来表示赛制类似中世纪骑士比武大会、需要经过多场比赛才能决定最终冠军的比赛,如锦标赛和联赛。单词tourney(锦标赛)也来源于此。
tournament:['tʊənəm(ə)nt] n.锦标赛,联赛,比赛
tourney:['tʊənəm(ə)nt] n.锦标赛vi.参加比赛
boutique(精品店):存放货品的仓库
英语单词boutique来自法语,在法语中原指专卖时尚服装的精品小店。进入英语后,变成了一个十分时髦的词,成为了时尚、精致、小众风格的代名词。在中国,曾经有一段时间,一些酒店、商场、小区纷纷以boutique为噱头,甚至还有一个非常高雅的中文译名:“璞邸”。然而这个词的源头跟高雅、时髦毫无关系。它来自希腊语apotheke,本意是“仓库、储物间”。它经由拉丁语(apotheca)、普罗旺斯语(botica)后变成法语boutique,原本可以表示卖各种商品的小店,20世纪专指卖时装的小店。后来带着浓郁的法国浪漫进入英语,用来表示各种“精品店”。与它同源的单词还有:bodega(酒店、酒窖)、apothecary(药剂师,药材商)。
boutique: [buː'tiːk] n.精品店,时装店
brandy(白兰地):葡萄酒蒸馏浓缩后制成的烧酒
13世纪那些到法国沿海运盐的荷兰船只将法国干邑地区盛产的葡萄酒运至北海沿岸国家,这些葡萄酒深受欢迎。约在16世纪中叶,为便于葡萄酒的出口,减少海运的船舱占用空间及大批出口所需缴纳的税金,同时也为避免因长途运输发生的葡萄酒变质现象,干邑镇的酒商把葡萄酒加以蒸馏浓缩后出口,然后输入国的厂家再按比例兑水稀释出售。这种把葡萄酒加以蒸馏后制成的酒即为早期的法国白兰地。当时,荷兰人称这种酒为“brandewijn”,在英语中拼写为brandywine,字面意思是“燃烧的葡萄酒”(Burnt Wine)。英语单词brandy就是brandywine的缩写。
brandy:['brændɪ] n.白兰地酒
caesarian(剖腹产的):传说剖腹出生的凯撒大帝
在英语中,“剖腹产”称为“caesarian section”。其中,caesarian与凯撒大帝的名字Caesar很接近。因此,有传说凯撒大帝是剖腹产出生的,所以得名Caesar,源自拉丁语caedere(cut,切割)的过去式caesus。所以在日语中,“剖腹产”直接被翻译成了“帝王切开术”。
不过,历史学家考证说,这种传说很不靠谱,因为在古罗马时期,外科学还很落后,根本不可能在剖腹取婴的同时还能保证母亲的存活,而凯撒大帝的母亲可是活得好好的,目睹了儿子的丰功伟绩,还担任过儿子的顾问一职。那时候虽然也有剖腹产的做法,但都是孕妇死后才切开腹部抢救其中的婴儿,不可能在孕妇还没死时就开刀剖腹。
有专家说,凯撒的名字与caesus(切割)无关,而是源自caesaries(满头的头发),因为凯撒出生时头发浓密。不管怎样,单词caesarian(剖腹产的)的拼写与凯撒大帝的名字Caesar非常接近倒是确凿的事实,将其看成是Caesar的形容词也无可厚非,并且有助于我们记住该单词的拼写。值得注意的是,单词caesarian也可以写作caesarean或cesarean。
caesarian:[si'zεəriən] n.剖腹产的,凯撒的,帝王的
charity:慈善
发音释义:['tʃærɪtɪ] n. 慈善,施舍,慈善机构
词源解释:来自古法语charité←拉丁语caritatem(n.钟爱)←caritas(v.钟爱)
公元四世纪,圣•罗姆(St. Jerome)在将《新约》从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在翻译希腊版《新约》中的agape(爱)一词时,他没有将其翻译为拉丁语中常用来表示“爱”的amor,因为amor表达的是“世俗情爱”,而无法表达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因此,他最后选择了拉丁语caritatem一词,意思是“珍惜、重视、钟爱”。
英语单词charity就源自拉丁语caritatem。由于《新约》的影响,该词含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表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与性无关的爱,可译为“博爱”。基督徒在举行各种募捐慈善活动时,通常以此为由。因此,charity又衍生出“慈善、施舍”之意。
衍生词:charitable(仁慈的、博爱的)
absinthe:苦艾酒
来自希腊语,可能最终来自波斯语。
苦艾酒是一种有茴芹茴香味的高酒精度蒸馏酒,主要原料是茴芹, 茴香及苦艾 (wormwood) 药草(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这三样经常被称作「圣三一」。酒液呈绿色,当加入冰水时变为混浊的乳白色, 这就是苦艾酒有名的悬乳状状态。此酒芳香浓郁,口感清淡而略带苦味,并含有50度以上高酒精度。
艾酒(Vermouth)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当时人们以某些植物浸泡在葡萄酒中做为祭典或医病用,直到四世纪初。法国才为这些加味葡萄酒命名为苦艾酒(Absinthe),主要产地为法国, 瑞士。各品牌所用之浸泡药物种类不同,一殿均包含苦艾、登翘、丁香、肉桂、金鸡纳树皮、人参等数十种植物,早期只有红色苦艾酒,在1930年代 Cinzano公司以金鸡纳树皮加入配方发明了Bianco,不久之后又改良制成 Dry口味的苦艾酒﹒Bianco口味清淡甘美。Dry甘冽清爽Rosso以焦糖着色香甜可口, 但经改良后的已经不是原始的Absinthe了。
现在中国市场上最容易与苦艾酒混淆的是茴香酒, 因为这些酒中含有苦艾酒的基本成分之一“茴香”所以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苦艾酒。比如一些品牌的茴香酒: 潘诺(40度),金巴利(23度)。
另一种因翻译的原因, 接近苦艾酒, 最容易混淆的是vermouth, 很多人将翻译成苦艾酒, 实际它正确的中文名是味美思。 而真正的苦艾酒为 “Absinthe” , 也非 L'Absinthe 或 D'Absinthe等, 很多酒为了冒充苦艾酒, 通常取名跟“Absinthe”类似的名字, 比如 L'Absinthe ,D'Absinthe,absente等等, 为了让人一眼看去时“Absinthe”,通常L', D'的字样很小, 这样的酒一般为利口酒,在标贴的不显眼处也会有“liquer”的标示, 纯正的苦艾酒不会有这样的标示。
以上几种酒属餐前酒, 开胃酒, 价格一般很便宜, 而真正的Absinthe苦艾酒即使在国外售价也很高, 国内卖得很少。
absinthe 在大陆叫做苦艾酒, 但在台湾, 人们根据音译叫做“艾碧斯”, 以下是各种名称:
1. 法国,瑞士苦艾酒: absinthe
2. 捷克苦艾酒: absinth
3. 加拿大: absenta
4. 昵称: La Fee, 绿精灵, 绿仙子, 绿色缪斯, green fairy等。
那么什么是苦艾呢?苦艾(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是分布于世界许多地方的一种菊科蒿属草本香料植物,味苦。
当年,尚没有苦艾酒,有的是一种叫苦艾(Wormwood)的植物。古希腊的医药大师希波克拉底认为它是治疗肝炎的良药,顺便也能对付烦人的风湿,要知道,地中海气候让很多希腊贵族每到潮湿的季节便痛苦不堪。
burr:小舌音,粗喉音,呼呼声
带浓重r音,拟声词。
marc:葡萄果渣
来自法语marcher,踩踏,践踏,行军,词源同march.引申词义压榨过后的葡萄酒残渣,以及用这种残渣再一次酿造的劣质高浓度葡萄渣酒。
minestrone:意大利浓菜汤
来自意大利语minestrone,来自拉丁语minestrare,服务,上菜,备汤,词源同minister,ministration.-one,大词后缀。字面意思即大菜,用于指意大利浓菜汤。
minestrone:意大利浓菜汤
来自意大利语minestrone,来自拉丁语minestrare,服务,上菜,备汤,词源同minister,ministration.-one,大词后缀。字面意思即大菜,用于指意大利浓菜汤。
honeymoon:蜜月
按日耳曼民族的古老习俗,新婚夫妇在婚宴后要喝一个月蜂蜜酒( honey wine),使爱情能够永远甜甜蜜蜜的。人们把这个月称作honeymoon。其中honey意指“蜂蜜”,而moon在诗歌语言中则义同month。
还有一种说祛认为,婚后第一月乃是甜如蜜的一个月,人生最甜蜜的一个月,故以honey作比。然而,爱情又好比月儿一样。月儿圆极而亏,新婚夫妇过了一个月,爱情也由浓而
淡,故以moon配之。
honeymoon 一词始见于16世纪中期。18世纪英国词典蝙纂家约翰逊在他所编的《英文词典》中就已把它释义为“柔情缱绻、快乐无比的婚后第一月”。该词用到今天,意义有所扩展,除保留其原始词义“婚后第一月”,“蜜月”以外,还常作“新婚旅行”,“蜜月旅行”懈,有时也喻指“(国家或政党之间)关系和谐的时期”。 19世纪后半期,在美国“新婚旅行”也常以bridal tour表示。
brandy:白兰地
据传,从前有一位荷兰船主将葡萄酒进行浓缩以便运输,打算到家时再重新兑水,但浓缩的饮料竟然意外地受到欢迎。一种新酒就这样产生了,荷兰语叫brandewijn,字面义为“烧过的酒,用蒸馏法制成的酒”。这种酒于16世纪开始商品生产,传入英国后,称作brandewine,随后演变为brandywine.到了17世纪中期该词又被截短为brandy,汉语将它音译为“白兰地”。
war-paint:化妆品
美洲印第安人及一些非洲部落成员出战前习惯把脸和身体涂成五颜六色,让人看了害怕。这种出战前涂在脸上和身上的颜料就叫war-paint。今天人们往往把war-paint用作幽默语或戏谑语,指“化妆品”,尤用以形容妇女的浓妆艳抹或过度化妆。
例如:I went into the nearest,public lavatory and put on my war-paint. 我走进最近的一个洗手间,往脸上控脂粉。
vaseline:凡士林
提起凡士林,不少学习英语的都知道是从英语的vaseline音译而来的,但是对vaseline的由来,恐怕就未必有很多人了解了。这一直可以追溯到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新大陆的早期。这些移居者经常发现一种奇特现象,冰凉的山洞中汇成的河水流入地底下神秘地消失后,竟在数英里外重又冒出地面,然而,此时水面上却蒙上薄薄一层油,宛如彩虹,闪闪发光。此外,移居者还发现一股股泉水破地而出,水面同样蒙着薄薄一层油。
过了些时候,移居者目睹印第安人把水面上的油撇起来,敷在烧伤、刀伤、擦伤等伤口处。后来欧洲移民也模仿着做,有些人还把撇取的油装瓶当作药物出售,并称这种油为“印第安油”。
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一位来自新英格兰,名叫乔治·比斯塞尔(George Bissell, 1821-1884)的年轻教师对这种油很感疑惑。他暗自思忖:“能不能从地下取出一种更浓的油呢?”
比斯塞尔把他的想法对一个叫埃德温·德雷克(Edwin Drake, 1819-1880)的朋友讲了。他们一起到宾夕法尼亚州泰特斯维尔(Titusville)附近钻了一口世界上最早的油井。附近的居民认为这种做法是徒劳无益的,因此称这一工程为“德雷克的徒劳而又愚蠢之举”。
然而,此举后来却成了一种了不起的工业壮举。1859年8月27日,德雷克他们果然在距地面25米的油层中打出了石油。
发现石油的消息不胫而走,数日后一直传到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位化学家耳中。这位化学家名叫罗伯特·契斯柏洛(Robert A. Chesebrough, 1837-1938),他正在进行一项费时而艰巨的工作:从煤炭中提取煤油。当他一听到这消息,明白自己吃亏了,因为从石油中提取煤油要比从煤炭中提取容易得多了。契斯伯洛觉得不能因此无所事事,决定迁居泰特斯维尔。
一天,他在观看德雷克和工人们钻井时,发现一种蜡状物质附在巨大的钻头上。工人们把它弄下来扔掉。可是他们遇有刀伤或烧伤时,总是首先用这种东西往伤口上一抹。
契斯柏洛拿了些回家,用它做试验,最后成功地从中提取了一种洁净的糊状物。他在自己身上的伤口涂了一些作试验,发现伤痛大有减轻之感,伤口也愈合得快些。他立即向政府申请专利以保护他的产品,并将之命名为vaseline。1872年Vaseline被契斯柏洛公司(the Chesebrough Manufacturing Company)作为产品的正式商标名。
vaseline这个名称契斯柏洛一定是费尽心思才造出来的,它是三种语言的混合词。他先是取了德语词Wasser(水)中的was-加上希腊语élaion(油)中的el,再加上拉丁词缀-ine构成了waserline。后来他转念一想,w在德语中不是发成英语中的v吗?于是他才最后把该物质定名为vaseline。
契斯柏洛所发现的物质学名叫petrolatum或petroleum jelly(矿脂,石油冻),然而他所用的商标名vaseline却作为其俗名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