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公正的):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
在古希腊神话里,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是天神乌拉诺斯和大地女神盖亚所生,十二泰坦神之一,宙斯的第二任妻子。在古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的名字叫做“朱斯提提亚”(Justitia)。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的塑像经常出现在法院中。她的形象通常是身披白袍,双眼蒙布,左手提一秤,右手举一剑。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代表理性判断,不受感官和人情影响;秤象征公平;剑表示严厉制裁。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从朱斯提提亚的名字Justitia中产生了词根just、jur(法律、正义)、just(公正的)等诸多与法律相关的词汇。
just: [dʒʌst]adj.公正的,公平的,合理的,正直的,正义的,正确的adv.只是,仅仅,刚刚,正好,恰好,实在
justice: ['dʒʌstɪs]n.正义,司法,法律制裁,法官,审判员
justify: ['dʒʌstɪfaɪ]vt.证明……是正确的,替……辩护vi.证明合法
jury: ['dʒʊərɪ]n.陪审团
injure: ['ɪndʒə]vt.伤害,损害。记:in表示否定,jure=just公正的,对人不公正就是损害他人
juridical: [dʒʊ'rɪdɪk(ə)l]adj.司法的,法院的,裁判的,
jurisdiction: [,dʒʊərɪs'dɪkʃ(ə)n]司法权,审判权,管辖权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just 词源,just 含义。
fury(暴怒):罗马神话中的复仇三女神
第一代神王乌拉诺斯被其子克洛诺斯阉割时,溅出的精血使大地女神盖亚受孕,诞生了三位复仇女神。在希腊语中,她们被统称为厄里倪厄斯Erinyes(愤怒的人),在拉丁语中被统称为Furies,与拉丁语furere(愤怒)相关。她们的形象为三个身材高大的妇女,头上长着蛇发,眼中流出血泪,双肩生有翅膀,手执火把和蝮蛇鞭。她们永不停息地追逐杀人凶手,尤其是谋杀血亲的人,使他们受到良心的煎熬,直到丧失理智。为了避免激怒她们,凡人不敢直呼她们的名字,只能称她们为“温和的人”(the kindly ones)。
特洛伊战争中,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回国后被妻子谋杀。他的儿子俄瑞斯忒斯为了替父亲报仇,杀死了自己的母亲,结果被复仇三女神追捕,一路逃到太阳神的神殿躲藏起来。复仇女神们来到智慧女神雅典娜面前请求裁决,雅典娜召集众法官,对俄瑞斯忒斯进行了审判。法官们投票表决相持不下。于是雅典娜投了至关重要的一票,判俄瑞斯忒斯无罪。复仇女神们不肯善罢甘休,声称这个审判将会给雅典城带来灾难。最后,雅典民众承诺要为复仇女神们建一座神庙,才使得复仇女神们放弃了复仇的想法。
英语单词fury就源自复仇女神的拉丁语名字Furies。
fury:['fjʊərɪ] n.狂怒,暴怒,激怒者
furious:['fjʊərɪəs] adj.狂怒的,激烈的,热烈兴奋的,喧闹的
master(大师):学而优则仕的佼佼者
中国人有“学而优则仕”的观念,而英语单词master其实也含有类似的含义。master来自拉丁语magister,表示“首领、领头人、指导者、教授者”。而magister中的magis表示“更多、更大”,所以magister的本意是“学识更多的人,更伟大的人”,也就是“佼佼者”的意思。因为他比别人学识渊博,所以他既能当老师,指导别人做事,又能走上仕途,担任领导职务。可以说master一词同时对应于汉语中的“师”和“主”这两个概念。根据场景不同,可以翻译为大师、硕士、师傅、主人等不同说法。与master同源的单词有magistral、magisterial、magistrate等。
master:['mɑːstə]n.硕士,主人,大师,教师adj.主人的,主要的,熟练的vt.控制,精通,掌握
magistral:['mædʒɪstr(ə)l] adj.教师的,独断的
magisterial:[,mædʒɪ'stɪərɪəl]adj.有权威的,专横的
magistrate:['mædʒɪstrət; -streɪt]n.地方法官,文职官员,治安推事
marshal(元帅):西方国家的“司马”
美国上世纪著名的军事家,曾任陆军参谋长的马歇尔(Marshall)将军,因为功勋卓绝而被国会授予“元帅”军衔。然而,马歇尔却拒绝了。为什么?原来,英语中表示“元帅”的单词是marshal,跟马歇尔的姓氏Marshall只少了一个字母。“马歇尔元帅”就是“Marshal Marshall”,会很别扭。
单词marshal源自古日耳曼语marahscalc,由“马”和“仆人”组成,也就是“马夫”的意思。随着骑兵在军事历史上的日益重要,“marshal”这样一个职务变得越来越重要,逐渐升级,先后演变为“御马总管”、“骑兵队长”、“王室军务总管”、法官、消防队长等诸多职务,最终升级为最高军衔“元帅”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的“司马”一词跟英语单词marshal有异曲同工之妙,原本都是负责伺候马匹的小吏,逐渐升级为掌管全国军队的高级官职。更巧的是,国外有Marshall(马歇尔)这个姓氏,中国也有“司马”一姓。可以说,marshal和“司马”是天生一对。
marshal:['mɑːʃ(ə)l] n.元帅,陆军元帅
bigwig(大人物):假发越大,地位越高
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很多社会上流人士喜欢佩戴假发(wig)。据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是始作俑者。由于在当时,满头浓发被看作是男性力量的表现,而这位国王却是个秃头。为了掩饰这一缺陷,路易十三就戴上了一顶长度长度及臀的原色卷发。大臣们纷纷效仿,从而使得佩戴假发成为当时的一种时尚。我们在一些欧洲古装剧中还能看到法官和律师们佩戴着白色的假发。
假发的大小与佩戴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地位越高者,佩戴的假发越大越长。所以人们就是用“bigwig”这个单词来表示大人物。
bigwig: ['bɪgwɪg]n.权贵之人,有重大影响力的人
wig: [wɪg]n.假发
just-(正义):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
在古希腊神话里,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是天神乌拉诺斯和 大地女神盖亚所生,十二泰坦神之一,宙斯的第二任妻子。在古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的名字叫做“朱斯提提亚”(Justitia)。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的塑 像经常出现在法院中。她的形象通常是身披白袍,双眼蒙布,左手提一秤,右手举一剑。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代表理性判断,不受感官和人情影响; 秤象征公平;剑表示严厉制裁。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据传说,有一次众神失和,争论不休,没有人能够进行调解裁决。朱斯提提亚挺身而出,用白布蒙眼,为众神进行裁决。从此以后她就成为了正义女神,专司律法裁决。
从朱斯提提亚的名字Justitia中产生了词根just、jur(法律、正义)、just(公正的)等诸多与法律相关的词汇。
just:[dʒʌst] adj.公正的,公平的,合理的,正直的,正义的,正确的adv.只是,仅仅,刚刚,正好,恰好,实在
justice:['dʒʌstɪs] n.正义,司法,法律制裁,法官,审判员
justify:['dʒʌstɪfaɪ] vt.证明……是正确的,替……辩护vi.证明合法
jury:['dʒʊərɪ] n.陪审团
injure:['ɪndʒə] vt.伤害,损害。记:in表示否定,jure=just公正的,对人不公正就是损害他人
juridical:[dʒʊ'rɪdɪk(ə)l] adj.司法的,法院的,裁判的,
jurisdiction:[,dʒʊərɪs'dɪkʃ(ə)n] n.司法权,审判权,管辖权
lynch(私刑):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动用私刑的美国人林奇
关于美国英语中lynch(私刑)一词的来源,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沃尔德雷普在《私刑法官面面观:美国法外暴力与惩罚》一书中对此作了详细考证。根据该书,英语中表示“私刑”的lynch一词最初来自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的一个人名。不过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该词来自贝德福得县一个名叫查尔斯·林奇(Charles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民兵上校、坚定的爱国者。1780年,当他得知英国托利党成员企图夺取蒙哥马利县一个为制造武器提供原料的锡矿时,就率部前往保护。他把那些反叛分子抓住,每人鞭打39下,而且据称还可能使用了严刑拷打的方式,迫使他们承认犯有叛国罪。这些超出法律之外的行为引起了包括托马斯·杰斐逊在内的许多人的关注。1782年,林奇本人在通信中把这种在法庭之外为谋求公正而实施的非正规做法称为lynch law,后来他还把lynch一词用作动词。由此可见,林奇不仅从事过可以被称为私刑的事情,而且还亲自带头使用该词。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lynch一词来自弗吉尼亚州皮茨法尼亚县一个叫威廉·林奇(William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农场主,在独立战争期间领导一个委员会负责维持秩序。1780年英国托利党在皮茨法尼亚县策划谋反,威廉·林奇和其他当地人通过非正常程序予以镇压。1811年,在接受采访时,林奇描述了描述了他与同伴折磨犯人直到认罪的细节。1836年,埃德加·爱伦·坡在其主编的杂志《南方文学信使》(Southern Literary Messenger)中提出威廉·林奇是第一个私刑者。
不管怎样,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时,弗吉尼亚人开始把动用私刑的行为称为lynch。该词随后得到了普遍应用。
lynch:[lɪn(t)ʃ] n.私刑,私刑处死vt.对……动用私刑,私刑处死,n.(人名)林奇
coroner(验尸官):英国诺曼王朝时期国王的司法官
英语单词coroner最早是英国诺曼王朝时设置的一个王室职务,相当于国王的司法官,由各地的骑士担任。1194年的英国《巡回法院规章》(Articles of Eyre)第20条首次予以明确规定,其职责是“custos placitorum coronae”(拉丁语,= keep the pleas of the Crown,掌管国王的诉讼)。其中,coronae来自corona(crown,王冠),英语单词coroner即来源于此。
在该制度设立的初期,coroner主要负有如下两项职责:一是维护和增加国王的国库收入。coroner通过查明死因、确定个案的类型而分别予以处理,避免因为一些臆测的刑事案件而浪费人力和财力,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即通过将死刑犯的财产没入国库的方式为国王聚敛钱财;二是负责调查诺曼底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件。诺曼底人是当时英国的统治阶级,在有诺曼底人之死亡存有疑问的情形下,coroner应查明其死因。
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的国家,依然保留了coroner(验尸官)职务和制度。现在,coroner(验尸官)的主要职责是调查非正常死亡案件中的死亡原因。
coroner: ['kɒr(ə)nə] n.验尸官
chancellor(总理):教堂中负责开关栏杆的人
英语单词chancellor来自拉丁语cancellarius,后者来自cancellus(方格栏杆,教堂中分隔听众和讲坛的栏杆),原指教堂中负责开关栏杆、引导座位的人。因为他坐在栏杆(cancellus)旁边,所以被称为cancellarius。后来cancellarius的职责范围还包括文书记录,工作场所除了教堂还包括法庭。该词进入英语后变成chancellor,表示国王的秘书。在现代西方国家,chancellor可以表示众多职务,包括:政府首脑,如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的政府首脑就是chancellor,译为“总理”;外交部长,如南美等国;此外还可以表示与司法相关的一些政府职务。
chancellor: ['tʃɑːns(ə)lə] n.总理,大臣,校长,大法官
rhetoric(修辞学):古希腊智者所传授的“演说的技巧”
在公元前5到4世纪的古希腊,出现了一些专门招徒授业的人,被称为“智者”(sophist)。他们以雅典为中心,周游希腊各地,对青年进行修辞、论辩和演说等知识技能的训练,同时教授青年参政治国、处理公共事务的本领。他们是古希腊哲学的启蒙者,激发了各种哲学思想的兴起和发展。但他们过于注重演说和辩论的技巧,而忽视事物内在的逻辑,甚至误入了为辩论而辩论的歧途,故也被称为“诡辩家”。虽然他们在哲学上建树不高,但他们创造了一门新学科——修辞学。
据说修辞学的创始人,意大利西西里岛的一对师徒卡拉克斯(Corax)和提希阿斯(Tisias)之间曾经发生过一个有趣的故事:提希阿斯拜卡拉克斯为师学习修辞学,学成之后提希阿斯却不肯付钱。于是,这一对诡辩高手就展开了一场辩论:
提希阿斯:考拉克斯,请告诉我“修辞学”的定义。
考拉克斯:“修辞学”就是说服的技巧。
提希阿斯:关于这笔费用,我要和你打官司。如果我说服了法官,我就不用掏这笔钱,因为法官判我不用掏钱;如果我无法说服法官而败诉,我也不用掏这笔钱,因为你没有教会我如何说服人。
考拉克斯:我愿意和你法庭上见。如果我说服了法官,你将不得不支付学费,因为法官判你必须支付学费;如果我败诉了,你也应该支付学费,因为你已经掌握了说服的技巧,甚至超过了老师的水平。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清楚看出古希腊智者所传授的“修辞学”注重辩论技巧而忽视内在逻辑的特点。英语单词rhetoric(修辞学)正是来自希腊语rhetorike techne(art of an orator,演说家的技巧)。这也是古希腊的智者对自己所传授的“修辞学”的定义。
rhetoric:['retərɪk] n.修辞,修辞学,华丽的辞藻adj.花言巧语的
rhetorical:[rɪ'tɒrɪk(ə)l] adj.修辞的,修辞学的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rhadamanthine(公正的):希腊神话中的判官拉达曼提斯
拉达曼提斯(Rhadamanthus,Rhadamanthys)是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和欧罗巴的儿子,米诺斯、艾亚哥斯的兄弟。在米诺斯统治克里特以前,拉达曼迪斯是克里特的国王。后来米诺斯嫉妒他的威望,将他赶出克里特岛。他流亡到皮奥缇娅岛,在那里他和阿尔克墨涅结了婚。相传拉达曼迪斯死后,由于他不屈不挠的正直心,他与米诺斯,艾亚哥斯一起成为冥界的判官,专门惩罚罪人。在日本漫画《圣斗士星矢》,拉达曼迪斯是冥界三巨头之一。英语单词rhadamanthine就来自他的名字,用于形容公正但固执的判决/法官。
rhaddamanthine:[,rædə'mænθin; -θain] adj.公正的,严峻的,拉达曼提斯的
tribune(护民官):古罗马的护民官
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从未平息。贵族坚持平民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政治,而平民则分裂或拒绝为国打仗等手段迫使贵族承认平民的政治权利。作为双方妥协的结果,护民官制度得以成立。在这种制度下,贵族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立法委员会全部由贵族构成,但平民拥有对贵族行政的监督权,其行使者就是由平民自行选出的“护民官”(tribune)。护民官不参与立法,但对由贵族形成的元老院及执政官所提出的议案拥有否决权(veto)。他听取平民的申诉和意见。如果他觉得某项议案侵犯了平民的权利,他可以行使否决权。护民官制度既体现了对贵族智慧的尊重,又照顾了平民的利益,是贵族和平民在政治上的相互承认和共存,是罗马共和国走上正轨的关键因素。
英语单词tribune来自拉丁语,与tribe(部落)一词同源,意思就是head of tribe(部落首领)。护民官的职责之意是听取平民的申诉和意见。为此,他有一个固定场所,在一个平台上摆上一把座位,他坐在座位上主持会议,平民在下面向他进行申诉。因此,tribune还可以表示“摆放护民官座位的平台”,从而延伸出“讲坛”、“看台”之意,并由此衍生单词tribunal,意为“法官席”、“法庭”。
tribune:['tribju:n] n.护民官,公民权利保护者;讲坛,看台
tribunal:[trai'bju:nəl] n.法庭,公堂,法官席
magistrate(地方法官):古罗马政府中的行政官员
英语单词magistrate来自拉丁语magistratus(官吏)和magister(首领、指导者),与master同源,指的是古罗马政府中的行政官员,与它相对的是长老院中的议员、军队中的将领等。magistrate即可以表示中央政府中的高级官员,也可以表示地方政府中的高级官员。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magistrate由选举选出,可以分成“正规长官”与“特殊长官”两类,握有行政和司法权力。正规长官包括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财务官、市政官、裁判官等,除监察官外任期一年。通常分别选出至少两位正规长官,以防范一人权力过大。特殊长官包括独裁官、骑士统领、十人委员会等,仅在特别情况下才选出,而且不必与一位同僚共同获选。特殊长官握有的权力大于正规长官。
现在,magistrate一般用来表示掌管司法的文职官员,尤其是负责审理小型案件的低级别法官,通常翻译为“地方法官”或“治安推事”。
magistrate:['mædʒistreit] n.地方法官,治安推事,文职官员
jur-(法律):看重誓言的西方法律
在反映西方庭审的电影或电视中,我们常常看到宣誓的场景,这反映了西方法律与誓言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知道,西方文明中宗教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中世纪西方,大部分人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因此,对着圣经发誓后所说的话被人认为有很强的可信度,所以宣誓成为庭审过程中一个常见步骤。因此,很多法律术语也与表示宣誓的词根jur-有关,如jury(陪审团)、juror(陪审员)、jurist(法学家)等。
jury:['dʒuəri] n.陪审团,评判委员会
juror:['dʒuərə] n.陪审员,审查委员
jurist:['dʒuərist] n.法学家,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
chancellor:总理
发音释义:['tʃɑːns(ə)lə] n.(德、奥等的)总理;(英)大臣;(美国某些大学的)校长;(英)大法官;(美)首席法官
结构分析:chancellor = chancell(栏杆)+or(人)→坐在栏杆旁边的人→总理
词源解释:chancell←拉丁语cancellus(方格栏杆)
同源词:cancel(撤销,打叉←形状如同斜方格栏杆的叉号),chancel(教堂中的高坛←用方格栏杆隔开的区域)
拉丁语cancellus(方格栏杆)指的是教堂中分隔听众和高坛的栏杆。坐在栏杆旁边、负责开关栏杆、引导座位的人就是cancellarius,这就是英语chancellor的起源。cancellarius还相当于是个书记官,负责教堂的文书记录。后来,该词还表示法庭中的书记官。该词进入英语后变成chancellor,表示国王的秘书。在现代西方国家,chancellor可以表示众多职务,包括:政府首脑,如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的政府首脑就是chancellor,译为“总理”;外交部长,如南美等国;此外还可以表示与司法相关的一些政府职务。
assess:评定、估价
发音释义:[ə'ses] vt.评定;估价;确定税款数额
结构分析:assess = as(=ad,去)+sess(坐)→坐下来计算税款→确定税款→评定
词源解释:sess←拉丁语sedere(坐)
背景知识:assess原本是个法律术语,字面意思是“坐下来”,指的是坐在法官办公室计算确定当事人应该缴纳多少税款或罚金,该职责由法官助手之一承担。
同源词:session(会议←坐下来开会);obsess(迷住←围困←坐在对面)
衍生词:assessment(评定、估价);assessor(评审员,确定税款的人)
arbiter:仲裁者
发音释义:['ɑːbɪtə] n. 仲裁者;裁决人
结构分析:arbiter = ar(=ad,去)+bit(去某地)+er(的人)→受法官委托,去某地判案的人→仲裁者
词源解析:arbiter←拉丁语arbiter(公断人)
背景知识:arbiter的本意是古罗马法律中的“公断人”,指由裁判官指定来办理小型案件的人,拥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但须遵照法律法规。arbiter和arbitrator都可以表示“受争议双方委托,居中仲裁的人”,但arbiter比较书面,arbitrator比较通俗,并且arbitrator的自由裁量权更大,甚至可以是arbitrary(武断的)。
同源词:arbitrate(仲裁),arbitration(仲裁),arbitrator(仲裁人),arbitrary(武断的)
advocate:提倡
发音释义:['ædvəket] vt. 提倡,主张,拥护n. 提倡者;支持者;律师
结构分析:advocate = ad(去)+voc(喊)+ate(后缀)→(法庭)喊他(上前进行辩护)→律师→支持者、拥护者、提倡者→提倡、主张
词源解释:voc←拉丁语vocare(呼喊)
背景知识:advocate原本表示古罗马的律师,负责在法庭上为委托人进行辩护,听到法官的喊声后上前发言,因此被称为advocate。由于advocate替委托人争取利益,因而衍生出“支持者、拥护者、提倡者”的含义。
同源词:voice(声音),vocation(职业、神召),avocation(副业),vocabulary(词汇表),evocation(招魂)
bar:条,棒,酒吧,律师
词源不详。酒吧义来自酒馆木架陈列的待售酒类。律师义来自旧时条棒隔开律师与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