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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aritan(好心人):圣经中乐善好施的撒玛利亚人

在《圣经·新约》的“路加福音”中,记载了耶稣基督讲的一个寓言: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Samaritan)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在耶稣时代,犹太人蔑视撒玛利亚人,认为他们是混血的异族人。耶稣用这个寓言说明,鉴别人的标准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从此以后,Samaritan(撒玛利亚人)就成了“好心人、乐善好施者”的代名词。

在美国和加拿大,有一部“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施以帮助。

Samaritan:[sə'mæritn] n.撒玛利亚人,好心人,乐善好施者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Samaritan 词源,Samaritan 含义。

philistine(庸俗之辈):以色列的死敌非利士人

非利士人(philistine)居住在中东迦南南部海岸的古民族,其领土在后来的文献中被称为“非利士地”(Palaestina,巴勒斯坦)。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劲敌,在圣经旧约中详细记载了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战争和恩怨。在以色列人眼中,非利士人是没有信仰的野蛮人,是文明的破坏者。

1689年,在德国一个叫做耶拿(Jena)的城市中,当地的大学生和市民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有数人在冲突中丧生。事后,耶拿大学的牧师在一次布道中,针对这场大学生和市民之间的冲突发表了尖锐的评论,把市民比作圣经中与以色列人作对的非利士人。

从此以后,人们用“非利士人”(philistine)来形容那些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缺乏文化修养并鄙视文化的人。从这个词还产生了“庸俗主义”(Philistinism)一词,字面意思就是“非利士人的方式、习惯、个性和思维方式”,指的是低估、鄙视艺术、审美、精神和智力的态度,也称为“反智主义”。

philistine: ['fɪlɪstin] n.非利士人,庸俗之辈

Philistinism:['fɪləstɪnzəm] n.庸俗主义,实利主义,市侩主义

cache:缓存区、贮藏处

发音释义:[kæʃ] n.(电脑的)缓存区;贮藏处;藏匿物v.躲藏;贮藏

词源解释:来自法裔加拿大猎人的俚语,表示“贮藏物品的秘密场所”,由法语cacher(藏匿)反向衍生而出。现在主要用于计算机领域,表示高速缓存。

词组习语:cache memory(计算机缓冲存储器)

助记窍门:cache→谐音cash(现金)→藏钱的地方→贮藏区、藏匿物

anvil:铁砧

发音释义:['ænvɪl] n. 铁砧;[解剖] 砧骨

结构分析:anvil =an(on)+ vil(撞击)→在上面敲击的东西→铁砧

词源解析:anvil←古法语anfilt ←原始日耳曼语ana(on)+filtan(撞击)

实用知识: 上世纪80年代加拿大的一支老牌重金属乐队就叫做anvil(铁砧),被称为“金属摇滚乐的领袖”。

趣味记忆:anvil→谐音“安危”→天天被人撞击,安危得不到保障→铁砧

absinthe:苦艾酒

来自希腊语,可能最终来自波斯语。

苦艾酒是一种有茴芹茴香味的高酒精度蒸馏酒,主要原料是茴芹, 茴香及苦艾 (wormwood) 药草(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这三样经常被称作「圣三一」。酒液呈绿色,当加入冰水时变为混浊的乳白色, 这就是苦艾酒有名的悬乳状状态。此酒芳香浓郁,口感清淡而略带苦味,并含有50度以上高酒精度。 

艾酒(Vermouth)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当时人们以某些植物浸泡在葡萄酒中做为祭典或医病用,直到四世纪初。法国才为这些加味葡萄酒命名为苦艾酒(Absinthe),主要产地为法国, 瑞士。各品牌所用之浸泡药物种类不同,一殿均包含苦艾、登翘、丁香、肉桂、金鸡纳树皮、人参等数十种植物,早期只有红色苦艾酒,在1930年代 Cinzano公司以金鸡纳树皮加入配方发明了Bianco,不久之后又改良制成 Dry口味的苦艾酒﹒Bianco口味清淡甘美。Dry甘冽清爽Rosso以焦糖着色香甜可口, 但经改良后的已经不是原始的Absinthe了。

现在中国市场上最容易与苦艾酒混淆的是茴香酒, 因为这些酒中含有苦艾酒的基本成分之一“茴香”所以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苦艾酒。比如一些品牌的茴香酒: 潘诺(40度),金巴利(23度)。 

另一种因翻译的原因, 接近苦艾酒, 最容易混淆的是vermouth, 很多人将翻译成苦艾酒, 实际它正确的中文名是味美思。 而真正的苦艾酒为 “Absinthe” , 也非 L'Absinthe 或 D'Absinthe等, 很多酒为了冒充苦艾酒, 通常取名跟“Absinthe”类似的名字, 比如 L'Absinthe ,D'Absinthe,absente等等, 为了让人一眼看去时“Absinthe”,通常L', D'的字样很小, 这样的酒一般为利口酒,在标贴的不显眼处也会有“liquer”的标示, 纯正的苦艾酒不会有这样的标示。

以上几种酒属餐前酒, 开胃酒, 价格一般很便宜, 而真正的Absinthe苦艾酒即使在国外售价也很高, 国内卖得很少。

absinthe 在大陆叫做苦艾酒, 但在台湾, 人们根据音译叫做“艾碧斯”, 以下是各种名称:

1. 法国,瑞士苦艾酒: absinthe

2. 捷克苦艾酒: absinth

3. 加拿大: absenta

4. 昵称: La Fee, 绿精灵, 绿仙子, 绿色缪斯, green fairy等。

那么什么是苦艾呢?苦艾(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是分布于世界许多地方的一种菊科蒿属草本香料植物,味苦。

当年,尚没有苦艾酒,有的是一种叫苦艾(Wormwood)的植物。古希腊的医药大师希波克拉底认为它是治疗肝炎的良药,顺便也能对付烦人的风湿,要知道,地中海气候让很多希腊贵族每到潮湿的季节便痛苦不堪。

Cajun:卡津人

来自Acadian的方言变体。Acadia为古希腊词,义为世外桃源,后指加拿大法属殖民地。

husky:哈士奇狗,爱斯基摩犬

来自加拿大英语hoskey,爱斯基摩人,Eskimo拼写变体。原指爱斯基摩人拉雪橇的犬,速度极快,力量极大,甚至极端暴力,但现在的宠物哈士奇已经失去了这种野性。-y, 表亲昵,如baby,buddy,sissy,daddy,mommy,hubby,hussy.

kerosene:煤油,火油

由19世纪加拿大地质学家Abraham Gesner根据希腊语创造出来的一个词,来自希腊语keros,蜡,蜂蜡,词源同cere,ceraceous,cerumen.-ene,化学名词后缀。

Labrador:拉布拉多猎犬

因产自加拿大Labrador省而得名,地名来自15世纪葡萄牙探险家Joao Fernandes Labrador,字面意思为劳作者,农民。

loonie:加拿大元

俚语,因加拿大硬币后面的一只鸭子状的潜鸟而得名。

Mennonite:门诺派教徒

美国和加拿大一个新教教派的成员,生活简朴。来自其创始人16世纪荷兰宗教改革家Menno Simons.

Newfoundland Time:纽芬兰时间

加拿大东部省,字面意思即新发现的土地。

Klondike:财源

Klondike原指加拿大育空河(Yukon)的一条支流周围的河谷地区。1896年8月此地发现了品位极高的金矿脉,消息传出后,淘金者蜂拥而至,这就是美国历史土第二次淘金热。 Klondike一时也因此成为一个举世瞩目,遭迩闻名的地方。尽管淘金热在今天业已成为历史,但Klondike 一词却从此载人史册。现在它仍时而出现在英美报刊上,但它已从专有名词转化为普通名词,意指“财源”或“贵重的矿藏”。

dollar:元

dollar(元)的历史可阻追溯到16世纪波希米亚一个以圣母玛利亚之父圣徒Joachim命名的小镇Joachimst(h)al。Tal在德语中意为valley(山谷),Joachimst(h)al就是Joachim's Valley的意思。镇上有家造币厂,专门铸造一盎司银币。由于银币面上有圣徒Joachim的头像,因此该镇所铸银币最初被称作Joachimst(h)aler(意即of the valley of Joachim)。不久这个长而难读的名称被缩略为t(h)aler,在低地德语,即德国北部方言中作da(h)ler。该词传到了英格兰以后,作daller,至17世纪又演变为dollar这一形式,用以指当时流通于许多欧洲国家的银币,尤指西班牙古银币。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决定翩定自己的货币制度,以表示同英国决裂。那时流通于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和英国殖民地的西班牙比索( peso)被英语民族称作dollar,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遂建议采用dollar为美国的货币单位。由于人民大众对dollar都很熟悉,1785年他的建议在大陆会议获得通过。1 792年美国将其货币单位正式定为dollaro此后,加拿大于1858年,澳大利亚于1966年,新西兰于1967年也相继采用了dollar为货币单位,并定为十进制。

whisky:威士忌酒

酒在欧洲不少语言中都有“生命之水”的美称。拉丁语称烈酒为aqua vītae,瑞典语称烈酒为akvavit,法语称烧酒即白兰地为eau-de-vie,它们都含有“生命之水”的意思。

whisky这一酒名被汉语音译为“威士忌(酒)”,它源自苏格兰盖尔语uisge beatha和爱尔兰盖尔语uisce beatha,字面含义也是“生命之水”。由于这种酒备受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的青睐,所以它的大名也得以推而广之,先是英语化为usquebaugh,继而演变为whiskybae,最后又缩略为whisky。这是英国英语、加拿大英语、苏格兰语以及德语的拼写形式,美国英语、爱尔兰语以及法语则拼为whiskey。(参见vodka)

poutine:肉汁乳酪薯条

来自加拿大法语poutine,可能来自pudding,布丁。

the Real Mccoy:真货;本人

Elijah McCoy是一位出生于加拿大的美国南北战争时代的奴隶的儿子,在苏格兰学习了机械工程后定居于美国底特律。他发明了一种蒸汽引擎的自动润滑器以及草坪喷水器等,因为设计新颖产品方便实用,所以后来仿造品特别多,以致人们购买时要强调他们需要的是“the Real McCoy”。

shanty:棚屋

来自加拿大法语 chantier,棚屋,特指伐木工的临时小木屋,来自法语 chantier,架子,来自拉 丁语 cantherius,椽,柱子,框架,词源同 gantry,龙门架,台架。

toboggan:长雪橇

来自加拿大法语 tabagane,来自当地印第安语。

Snake River:蛇河

又作斯奈克河,美国西北部的重要河流之一,最初被刘易斯和克拉克发现,并被命名为刘易斯河,因为刘易斯认为自己是第一个看到这条河的白人(实际上,后来的证据表明,在他之前有欧洲探险家从加拿大南下到达过这条河)。后来他们沿河前进,发现河边有个比较大的部族叫做休休尼人(Shoshone),休休尼人将这条河称为”疯狂的河“,因为河水十分湍急。因此这条河又被改叫作Mad River。再后来,刘易斯和克拉克回到东部后,忆起休休尼人,只记得他们经常做一种双手弯曲扭动的手势,像蛇一样,因此刘易斯和克拉克又把这些休休尼人叫做蛇部(Snake Tribe)。再后来,流过这个部落的这条河就被叫做了蛇河,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