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cissism(自恋):因自恋而化为水仙的美男子纳西索斯
希腊神话中,纳西索斯Narcissus是河神Cephisus和宁芙仙女Liriope的儿子,长得非常俊美,却十分高傲,对自己在水中倒影自恋不已,对任何姑娘都不动心。森林女神Echo爱上了他,却因为受到赫拉的惩罚丧失了语言能力,只能重复别人说过的话的最后一个音。Echo偷偷地跟着Narcissus,渴望能表达出自己的爱慕之情。面对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Echo,Narcissus同样高傲而又无情地拒绝了。伤心的Echo终日在山谷中游荡,日渐消瘦。终于有一天,她的身体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空洞的回音在山谷中飘荡。这就是Echo后来成为“回音”的由来。为了惩罚他,报应女神 Nemesis施展法力,使他迷恋上了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自恋成性的Narcissus最终在顾影自怜中抑郁而死,化为水仙花,依然留在水边守望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从此以后,Narcissus成为“自恋狂”的代名词,并衍生了英语单词narcissism(自恋)。
narcissus:[nɑr'sɪsəs] n.水仙,自恋狂,纳西索斯
narcissist:[nɑː'sɪsɪst] n.自恋者,自我陶醉者
narcissism:['nɑːsɪsɪz(ə)m; nɑː'sɪs-] n.自恋,自我陶醉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narcissism 词源,narcissism 含义。
malapropism(文字误用):喜欢乱用词语的喜剧人物马拉普洛普太太
英国杰出的喜剧作家谢里丹(Richard Brinsley)于1775年发表了自己创作的第一部喜剧《情敌》,塑造了著名的马拉普洛普太太(Malaprop)这一形象。她喜欢搬弄漂亮的词句,又不了解它们的含义,经常误用,闹出笑话。她的名字由mal(坏)+aprop(=appropriate, 适当的)构成,本意就是“不恰当的”。马拉普洛普太太这一人物形象描写得非常成功,深入人心,以致人们创造了malapropism一词,表示“文字误用的行为”。
malapropism:['mæləprɒ,pɪz(ə)m] n.文字的误用,词语的荒唐误用
malaprop:['mæləprɒp] adj.用词错误可笑的n.文字的误用
tournament(竞标赛):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
中世纪的欧洲盛行骑士比武大会。最早的比武大会一般认为诞生于法国,主要项目是马上长枪比武,即两个骑士手执长枪策马迎面对刺。在13世纪以前,骑士比武大会的军事气氛依然比较浓厚,显得非常的粗野残暴,有些时候几乎与真正的战争无异,参赛骑士所使用的武器都是战场上使用的开刃武器。可以说,一场骑士比武大会就是一场真实模拟战争的军事演习。到13世纪以后,骑士比武大会逐渐向庆典和仪式转变,参赛者往往以“秀”为主,通过表现自己的勇敢和武艺,来赢得观众中领主或女性的赏识或青睐。15世纪,骑士比武大会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已经变得非常完备和复杂了,所用武器也与实战武器不同,增加了防护装置,长枪的枪头变成木制的。17世纪后,骑士比武大会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英语单词tournament原本指的就是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来自法语tornement,由tornoier(长枪对刺)衍生而出,用来表示赛制类似中世纪骑士比武大会、需要经过多场比赛才能决定最终冠军的比赛,如锦标赛和联赛。单词tourney(锦标赛)也来源于此。
tournament:['tʊənəm(ə)nt] n.锦标赛,联赛,比赛
tourney:['tʊənəm(ə)nt] n.锦标赛vi.参加比赛
ignore:不理,忽视
从表面上看,ignore一词是源自旧时法律用语ignoramus。ignoramus原为拉丁语,含有“驳回”之意。假若大陪审团在诉状背后写下ignoramus,法院就可置之不理。据此,ignore被赋予“不理”、“忽视”及“驳回”等义。严格地说,ignore连同ignoramus都源于拉丁语ignorare‘not to know’。 ignore一出现就受到英国化学家玻意耳(Robert Boyle,1627 -1691)的青睐,他用该词用得非常频繁。然而,直至19世纪ignore还在遭到迂腐文人的蔑视和排斥。词典编纂者约翰逊( Samuel Johnson,1709 - 17 84)在他所编的《英语辞典》中谈及该词时这样写道:“This word Boyle endeavoured to introduce,but it has not been received.”(虽然玻意耳力图引进该词,但迄今未获承认。)
rash:(皮)疹
先看单词eraser(橡皮;黑板擦),前缀e-表“向外”,词根ras表“刮、擦、削、刨”这类动作,-er为名词后缀,所以它的字面义就是“用来擦除的东西”。词根ras和单词rash同源,皮疹就是让你痒得非“抓、刮、挠”不可的东西。
nerd:喜欢钻研学术的书呆子
nerd是美式英语中一个略显贬义的俚语,通常被翻译成怪胎、怪咖,一般指偏爱钻研书本知识,将大量闲暇用于脑力工作,对流行文化不感兴趣,不愿或不善于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人。在美国中学和大学文化中则通指那些专心一致刻苦学习的学生。在华人圈内相同的概念是“书呆子”。近年来,Nerd已经逐渐从贬义词变成了具有自豪感和身份认同意义的词语。不过在美国偏僻地区校园内,这样的学生依然不受欢迎。
nerd一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40年代美国校园内,很可能是俚语nert(愚蠢或疯狂的人)的一个变体,而后者是nut(疯狂的人)的变体。50年代初,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和教育家苏斯博士(Dr.Seuss)在其作品《如果动物园归我管》(If I Ran the Zoo)中首次将其使用于文学作品中,从而使得该词在广大美国学生中耳目能熟。在60年代初期该词传遍美国全国甚至远至苏格兰,随后一段时间其词义逐渐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之类的书呆子形象挂钩,这个词义在70年代因为情景喜剧《快乐时光》(Happy Days)开始变为主流。而自20世纪80年代后,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发达使得许多具有Nerd性质的人(比如比尔•盖茨)变得非常富有,在社会上处于很大的优势地位,使得许多追求脑力的人都以自己是“Nerd”为豪。1984年的喜剧电影《Revenge of the Nerds》系列中主人公一行的正直形象使得“nerd pride”(书呆子的自豪感)在90年代开始觉醒。2007年开始播出的美剧《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的主角就是四个nerd。
nerd:[nɜːd] n.书呆子
nerdy:['nɜːdɪ] adj.书呆子式的,怪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