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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al(军事的):罗马神话中的战神马尔斯

希腊神话中,战神阿瑞斯(Ares)是主神宙斯和天后赫拉的儿子,爱神阿芙洛狄忒的情人,掌管战争。他相貌英俊,孔武有力,性格残暴好斗,象征着战争的野蛮杀戮。阿瑞斯性格暴戾,其他神祗和人类都不喜欢他。他的生身父母也不喜欢他。在《伊里亚特》中,宙斯对阿瑞斯说:“在所有住在奥林匹斯山的神中,你最令我作呕,你除了争吵、战争和打仗之外什么也不喜欢。你遗传了你母亲赫拉的固执和难管束的性情。”

在希腊神话中,战神屡吃败仗。他曾被两个巨人塞进青铜大瓮,囚禁13月之久,若不是他兄弟赫尔墨斯的营救,他早已丧生其中。他与两个妹妹,即智慧女神雅典娜和月亮及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经常发生矛盾,但基本上每次都被她们狠狠修理。在特洛伊战场,他主动挑衅雅典娜,结果被雅典娜用一块石头砸伤脖子。凡人英雄赫拉克勒斯杀了他的儿子,阿瑞斯向他挑战,结果被英雄打伤,呻吟着回到奥林匹斯山。 可以说,在崇尚和平和文艺的古希腊,战神就是外强内干,备受嘲弄的草包。这也反映了当时希腊诸城邦之间的相互关系。战神是斯巴达的保护神,雅典娜是雅典的保护神。与精于文艺的雅典人相比,沉默寡言的斯巴达人对希腊神话中的影响力极低,导致在希腊神话中战神屡屡被雅典娜欺负。

不过到了古罗马时期,战神却时来运转了。在罗马神话中他被称为马尔斯(Mars)。 因为罗马人崇尚武力,所以战神在罗马神话中地位极高,三月(March)和火星(Mars)都以他的名字命名。单词march还表示“进军”,因为古罗马人认为三月份是开始进军打仗的好季节。从战神的名字中还产生了martial(战争的)这个单词。

Mars:[mɑːz] n.战神,火星。

march:[mɑːtʃ] n.三月v.进军

martial:['mɑːʃ(ə)l] adj.军事的,战争的,尚武的。

martial art:武艺。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martial 词源,martial 含义。

dowry(嫁妆):女子出嫁时娘家赠送的陪嫁礼物

女子出嫁时,女方家庭向男方或新婚夫妇赠送一定的陪嫁礼物,这是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一项古老习俗。这种陪嫁礼物就是“嫁妆”,在英文中称为dowry。它源自拉丁语dotare,其中的do就是“赠送”的意思,如英语单词donate(捐赠)。与它同源的还有endow(捐赠)。

娘家赠送嫁妆的原因,一方面是为新婚夫妇提供一定资助,帮助他们成家立业,另一方面还有比较深厚的社会历史原因。我们知道,古代社会是父权和夫权社会,女性地位低下,嫁入男方后就成了婆家的人,与娘家不再有瓜葛,也不能继承娘家的遗产,所以女性成家后几乎再也无法从娘家获得任何帮助。在这种背景下,娘家向出嫁女儿提供帮助的唯一途径就是结婚时的嫁妆了。嫁妆的丰厚与否,与女儿日后在婆家的地位息息相关。在印度和孟加拉等地方,人们对嫁妆异常看重,甚至经常发生“索奁焚妻”这样的暴行。“索奁焚妻”指的是因为女方家庭拒绝男方的要求,不肯提供更多嫁妆,男方便杀害新婚妻子作为报复的事件,通常采取浇上汽油活活烧死的残忍手段。在印度,这一恶习屡禁不止,每年造成了大量女性的死亡。dowry一词在印度已经违背了“自愿捐赠”的本意,变成了女方家庭的一项沉重负担。

dowry:['daʊ(ə)rɪ] n.嫁妆,天资,亡夫的遗产

endow: [ɪn'daʊ; en-] vt.赋予,捐赠,天生拥有

hippocampus(海马):希腊神话中的马头鱼尾怪

马头鱼尾怪(hippocampus)是希腊神话中的一种海中怪兽,它上半身是马,下半身是鱼或海豚。英语单词hippocampus来自希腊语hippokampus,由hippo(马)和kampus(一种海中怪物)构成,字面意思就是“像马的海中怪物”。

在荷马的《伊利亚特》中,荷马曾描述波塞冬由黄铜蹄子的马拉着在海面上奔驰的场景。在希腊化时代和罗马帝国时,拉马车的变成了马头鱼尾怪,在之后的许多艺术作品中,马头鱼尾怪和波塞冬一起出现的形象屡见不鲜。

在罗马帝国的许多公共浴场都有马头鱼尾怪的镶嵌画。在文艺复兴时期,马头鱼尾怪常被用作纹章的一个要素。海事相关组织及个人尤常用到。罗马的著名景点、修建于18世纪的特莱维喷泉(Trevi Fountain,又名“许愿池”)里就有海神驾着马头鱼尾怪战车的雕像。

小型海洋动物海马(sea horse)的拉丁正式名称就是hippocampus,因为它头部像马,下半身像鱼。

hippocampus:[,hɪpə(ʊ)'kæmpəs] n.海马,马头鱼尾怪

ally(联合):通过婚姻结成同盟    

婚姻是两大家族结盟的最常用方式,古今中外,这种现象都屡见不鲜。在英语中,表示“联合、结盟”的单词ally的本意就是“通过婚姻结成同盟”。它来自拉丁语alligare(结合),与alloy(合金)同源。15世纪之后,该词的词义扩大,可以表示通过缔结条约等其他方式形成的同盟。

  ally:['ælaɪ] n.同盟国,伙伴,同盟者vt.使结盟,使联合vi.结盟,联合

  alliance:[ə'laɪəns] n.联盟,联合,联姻

commando(突击队):南非布尔人的民兵组织

英语单词commando来自南非荷兰语,字面意思是“有指挥的一群人”。这个单词原本指的是南非布尔人的一种民兵组织。布尔人是住在南非的荷兰移民后裔与少量德国人、法国人通婚后产生的白人民族,是南非的主要殖民者。17世纪时,荷兰人在南非建立殖民地之处,为了对付当地土著,殖民当局颁发《commando law》,强制要求所有殖民者在殖民地受到攻击时都必须武装起来,至少配备一匹马和一把枪。这些武装民兵的基本单位就是commando,而这种做法则被称为commandeer。

在19世纪,荷兰殖民者大量涌入南非,殖民地快速扩张,与非洲土著人的冲突日益频繁。为了保障安全,已经获得自由的南非布尔人自愿恢复commando制度,组织起来,与非洲土著人展开武装斗争。在与人数超过己方的非洲土著人的战斗中,布尔人组织的commando逐渐掌握了各种突击和游记战术。

英国殖民者自从18世纪末期登陆南非后,与已经扎根南非的布尔人之间展开了长达百年的争夺,先后爆发了两次战争,史称“布尔战争”(1880-1881年、1899-1902年)。在战争中,布尔人利用自己的commando制度,与占人数优势的英国军队展开了游击战。分成小股的布尔人commando利用自己的机动性、枪法和对地形的了解,对英国军队屡屡展开偷袭并得手。英国军队最后不得不依赖碉堡战术、焦土政策和残暴的集中营来对付布尔人。在两次布尔战争中,布尔人的commando给英国人乃至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该词也因而进入了英语。

commando:[kə'mɑːndəʊ] n.突击队,突击队员

commandeer:[,kɒmən'dɪə] vt.征用,征募,强制入伍,霸占

sideburns(连鬓胡):南北战争时的大胡子将军伯恩赛德

sideburns是近代历史中流行于西方的一种胡须样式,它的特点是头发的鬓角、脸颊两侧的络腮胡直到嘴唇上方的胡须都连在一起。这种胡须样式得名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北方军队将领安布罗斯·伯恩赛德(Ambrose Burnside,1824-1881)将军。伯恩赛德是美国罗德岛人,是一名军人、发明家、实业家及政治家。在南北战争期间,他担任陆军准将,战绩不佳,经历过好几次战役的惨败。让他出名的并非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而是他独具风格的大胡子。他喜欢在嘴唇上方和腮边蓄留毛茸茸的大胡子,而将下巴刮得光溜溜的。因此,人们就用他的姓氏来命名这种胡子,称为burnside。burnside从字面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烧焦的脸颊”(burn sides),这与伯恩赛德将军在战场上屡战屡败、灰头灰脸的狼狈形象十分符合。后来该单词的拼写形式从burnside改为sideburns,原因可能是因为这种胡子主要位于脸的两侧,还有可能是讽刺伯恩赛德行事“颠三倒四”。

sideburns: ['saɪdbɜːnz] n.连鬓胡

bigot:心胸狭隘者

发音释义:['bɪgət] n.心胸狭隘的人,不能容忍不同信仰、观念的人;偏执者

bigot一词的来源尚无定论,有一种说法是,它来自法国人对诺曼人的蔑称。当时的诺曼人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喜欢使用bi god(上帝作证,相当于by god)这个词。传说第一位诺曼底公爵罗洛拒绝亲吻法国皇帝查理三世的脚时就说了bi god。因此法国人就将其作为诺曼人的绰号,拼写逐渐演变为bigot。

2012年,根据韦氏词典在线网站搜索统计,bigot一词成为年度十大热词之一,排在第三位。该词在2012年总统选举期间有关同性婚姻的新闻和论战中屡屡出现。

助记窍门:bigot→be got→被(偏见)抓住→心胸狭隘、偏执

衍生词:bigotry(偏执、顽固)

jack shit:一点儿,丝毫

jack,代称,shit,屡。俚语。

philistine:缺乏教养的(人),市侩的,平庸之辈

原为《圣经·旧约》中一古代民族名,汉译作“非利士人”或“腓力斯人”o公元前12世纪非利士人(the Philistines)在以色副人到达前不久定居于今巴勒斯坦西南海岸地带,建立了一个基督教《圣经》中称作非利士( Philistia)的古国。我们今天所用的Palestine(巴勒斯坦)一词就意含“非利士人之地”。非利士人很早就掌握了炼铁技术。他们凭借先进的武器不断扩张,屡次战胜了与之争霸的以色列入,曾于公元前1050年左右占领以色列入的部分山区,但最后于公元前10世纪为以色列王大卫所败。因此,在《圣经》中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大敌,被描绘成野蛮好战的民族。然而,philistine 一词直到好几个世纪之后才进入语言之中。1693年(一说1 689年)在德国大学城耶那(Jena)发生了一起城镇居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的流血争斗,在这一事件中有数人丧生。一位牧师在葬礼上致悼辞,对那些无知的居民宣讲教育的重要性时,引用了基督教《圣经·旧约》《士师记》(]udges)第16章中的一句话:“The Philistines be upon thee,Samson!”(参孙哪,非利士人逮你来了!)这是士师参孙(Samson)的情妇大利拉(D~dilah)趁参孙熟睡之际让人剃除他头上七条发绺后虚情假意对他说的。Philistine的德语对应词Philister立即在德国大学生中流行起来,他们用它来指缺乏教养的城镇居民。又过了约两个世纪,1869年英国诗人和评论家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 - 1888)在其论著《文化与无政府状态》(Culture andAnarchy)第1章中用了从德语PhiLister移译的Philistine 一词来指“投有文化教养的人”或“平庸之辈”。他枉书中这样写遭:‘‘The people who believe most that our greatness and wel-fare are proved by our being very rich. and who most give their lives and thoughts to becoming rich, are just the very people whom we call Philistines."从此以后,Philistine就在英语中广为使用,逐渐变为一个普通名词,首字母也由大写变小写,而且常用作形容词,表示“缺乏教养的”等义。

正如以色列人把与他们为邻的非利士人看作是野蛮好战的民族一样,古雅典人对皮奥夏人(Boeotian)也持类似看法。皮奥夏( Boeotia)乃古希腊一具有独特军事、艺术和政治历史的地区。但雅典人认为皮奥夏人对文学艺术一无所知,像牛一样愚钝。嗣后,Boeotian作为Philistine的近义词进入了英语,表示“没有文化教养的(人)”、“迟钝的(人)"等义,但该词远不如phiListine常用。其吏,诗人品达(Pindar)和传记作家普卢塔克(PLutarch)等古希腊名人都是出自该地区的。

malapropism:近音词的荒唐误用

英国18世纪杰出的喜剧作家谢里丹(Richard BrinsIeySheridan,1751 - 1816)于1775年问世的第一部喜剧《情敌》(The Rivals)中有一人物名叫Malaprop夫人。她饶舌健谈,但却矫揉造作,性喜炫耀;她好用多音节词,但却不解其意,屡屡荒唐地误用发音相似而意思趔异的词语,以致笑料百出,令人啼笑皆非。譬如她将epithet(表述词语)念作epitaph(墓志铭);将odious(可惜的)说戚odorous(香的);将prodigy(奇才)误为progeny(子女),管她的女儿叫a progeny of learning;她蹇曼说的是She's as headstrong as an alligator on the banks of theNile(她和尼罗河岸边的鳄鱼一样任性),却把alligator(鳄鱼)误作allegory(寓言);她想的足the geography of contiguous countries(邻近各国的地理),说的却是the geometry of contagious countries(传染病国家的几何学);她希望女儿comprehend the true mean/ng of what she is saying(理解她所说的真正含义),却把comprehend(理解)说成了reprehendc指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后人便将Malaprop这一名字加一后缀-ism成其为malapropism,用以称谓此类“近音词的叮笑误用”,尽管在这以前莎士比亚为了取得喜剧的效果也曾使用过这种手法。Malaprop 一词,究其根源,实为法语短语maL d propos的缩略,有“不合时宜的”,“不合适的”之意。

charisma:神授的超凡能力,神秘的个人魅力,领袖气质

charisma在17世纪是一个纯粹的神学术语,20世纪中期被社会学家政治化,以后经记者和政治家一再使用成了一个时髦词(vogue word),不时在报刊上露面。20世纪60年代肯尼迪(John F- Kennedy,1917 - 1963)任美国总统时,记者屡屡用charisma 一词来形容肯尼迪所具有的那种领袖人物的非凡魅力,使该词在大众传播媒介中一下子流行了起来。

该词借自希腊语,原希腊词最早见于《圣经·新约》的希腊文译本,常以复数形式charismata出现,用以指“神授的超凡能力”(如能治病、预言等)。17世纪时英语从希腊语借用了这个神学术语,作charism.1875年开始拼作charisma,最后后者成了较为常用的拼写形式。几个世纪以来,charisma一直用于宗教意义,就是说只用来形容摩西、耶稣等非凡的宗教人物。这个词的今义“神秘的个人魅力”始用于20世纪德国社会学家韦伯( Max Weber,1864 - 1920)死后出版的著作《论经济和社会法》(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该书直到1947年才译成英语。charisma的这一世俗用法被社会学家所广为接受。到了60年代charisma一词又被广泛用来形容领袖人物的领袖气质和个人魅力。今天似乎有一种将charisma的词义进一步扩大化的趋向,把它用作appeal(吸引力)或magnetism(吸引力,魅力)的同义词。除了具有非凡魅力的政治领袖之外,各类名人,包括福音传道者、影星、运动员、将军和作家等,皆可用charisma 一词来形容。一些评论家强烈批评将charisma通俗化的这一做法,然而一个词使用多了其结果往往是会导致词义的扩大或一般化的。

Ares:草包战神阿瑞斯/马尔斯(Mars)

希腊神话中,战神阿瑞斯(Ares)是主神宙斯和天后赫拉的儿子,爱神阿芙洛狄忒的情人,掌管战争。他相貌英俊,孔武有力,性格残暴好斗,象征着战争的野蛮杀戮。阿瑞斯性格暴戾,其他神祗和人类都不喜欢他。他的生身父母也不喜欢他。在《伊里亚特》中,宙斯对阿瑞斯说:“在所有住在奥林匹斯山的神中,你最令我作呕,你除了争吵、战争和打仗之外什么也不喜欢。你遗传了你母亲赫拉的固执和难管束的性情。”

在希腊神话中,战神屡吃败仗。他曾被两个巨人塞进青铜大瓮,囚禁13月之久,若不是他兄弟赫尔墨斯的营救,他早已丧生其中。他与两个妹妹,即智慧女神雅典娜和月亮及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经常发生矛盾,但基本上每次都被她们狠狠修理。在特洛伊战场,他主动挑衅雅典娜,结果被雅典娜用一块石头砸伤脖子。凡人英雄赫拉克勒斯杀了他的儿子,阿瑞斯向他挑战,结果被英雄打伤,呻吟着逃回奥林匹斯山。可以说,在崇尚和平和文艺的古希腊,战神就是外强内干,备受嘲弄的草包。这也反映了当时希腊诸城邦之间的相互关系。战神是斯巴达的保护神,雅典娜是雅典的保护神。与精于文艺的雅典人相比,沉默寡言的斯巴达人对希腊神话中的影响力极低,导致在希腊神话中战神屡屡被雅典娜欺负。

不过到了古罗马时期,战神却时来运转了。在罗马神话中他被称为马尔斯(Mars)。因为罗马人崇尚武力,所以战神在罗马神话中地位极高,三月(March)和火星(Mars)都以他的名字命名。单词march还表示“进军”,因为古罗马人认为三月份是开始进军打仗的好季节。从战神的名字中还产生了martial(战争的)等单词。

Mars:[mɑːz] n.战神,火星

march:[mɑːtʃ] n.三月v.进军

martial:['mɑːʃ(ə)l] adj.军事的,战争的,尚武的

martial art:n.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