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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 the rose(私底下):小爱神用来贿赂沉默之神的玫瑰

在希腊神话中,阿芙洛狄忒风流成性。有一回她与情人幽会时被沉默之神哈伯克拉底 (Harpocrates)撞见。于是,阿芙洛狄忒就让儿子厄洛斯就送给哈伯克拉底一束玫瑰,央求他保守秘密。哈伯克拉底接受了厄洛斯的礼物,对阿芙洛狄 忒的风流韵事守口如瓶。因此,在古罗马时期,玫瑰成了机密的象征。古罗马人在饭厅的天花板上雕刻上玫瑰,意思是提醒参加宴会的宾客,在这里所说的话不宜对 外公布。16世纪,玫瑰图案作为保守秘密的象征还出现在天主教的告解室中。由于这个原因,产生了习语拉丁文sub rosa,翻译成英语就是under the rose,意思是“机密的,私下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under the rose 词源,under the rose 含义。

ballet(芭蕾):意大利宫廷宴会中的舞蹈表演

英语单词ballet(芭蕾)由ball(舞会)+let(指小形式)构成,字面意思就是“小型舞会(舞蹈)。ballet来自意大利语balletto,是ballo(英语单词ball的词源)的指小形式,最初指的是15世纪时流行于意大利宫廷中的一种舞蹈表演,在宫廷宴会中,经常会有这种舞蹈表演来娱乐宾客。我们知道,ball(舞会)是指以跳舞为主要内容的社交活动,在舞会中,所有人在大部分时间都在跳舞,而ballet则仅仅在宴会的一部分时间进行,跳舞的也仅仅是一部分人,大部分人则在旁观看。从这个意义看,ballet确实是ball的缩小形式,所以ballet拼写为ball的指小形式正是它们之间关系的恰当描述。

ballet源自意大利,兴旺于法国,经由法语进入英语,所以发音也具有法语特定,最后一个t不发音。

ballet:[bæ'le] n.芭蕾舞,芭蕾舞剧

ball:[bɔːl] n.舞会,球

centaury(矢车菊):西方神话中的半人马怪

半人马怪(centaur)是西方神话中一种历史悠久的怪物,中世纪艺术品中的常客。它长有人的上半身,而从腰一下则是马的躯干和四肢,据说是是贴撒里国王伊克西翁和云的产物。半人马怪普遍被人看作是一种边缘生物,是两种本性的结合,既代表了未驯服的野性自然,也代表了人的理性。

在很多希腊神话中,半人马怪是狂野的象征。传说,在拉庇泰(Lapiths)国王Pirithous结婚之际,一群半人马怪闯入婚礼现场,绑走了新娘和参加婚礼的宾客。国王Pirithous和朋友Theseus率领众人追赶,最终战胜了半人马怪,这就是著名的“半人马怪大战”。还有一个名叫Nessus的半人马怪绑架了一名叫做Deianeira的少女。大英雄赫拉克勒斯射死了Nessus,解救了Deianeira。但Nessus在临死前欺骗Deianeira,给她一袋自己的鲜血,骗她说如果赫拉克勒斯移情别恋,只要让他碰到这袋血就可以让他回心转意。Deianeira信以为真,当她误认为赫拉克勒斯喜欢上其他女人时,就把这袋血洒到赫拉克勒斯身上。结果赫拉克勒斯就被毒血烧死了,死后升仙,成为了天上的武仙座。

另一方面,在一些希腊神话中,半人马怪的形象富含理性,扮演导师的角色,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是来自肯陶洛斯族的喀戎(Chiron),在荷马史诗中多次出场,以其善于培养教导男孩而闻名,是阿喀琉斯、赫耳墨斯和阿斯克勒庇俄斯等英雄的老师,还献出自己的生命解救了普罗米修斯。

英语单词centaury(矢车菊)就是用半人马怪centaur命名的,原因是据说半人马怪喀戎首次发现了矢车菊的药用价值。

centaur:['sentɔː] n.半人马怪,半人马座

centaury:['sentɔːrɪ] n.矢车菊

badminton(羽毛球运动):来自诞生羽毛球运动的英国庄园

在英语中,羽毛球运动被称为badminton。这个单词原本是一个地名,是19世纪中期英国一位鲍菲特公爵在格洛斯特郡一座庄园的名称。有一天,公爵的手下从当时英国的殖民地印度带回一种叫做Poona的玩具,它是一块插有羽毛的圆形软木,由两人手持木板相向拍打。公爵见后很感兴趣,仿照网球拍的样式对球拍进行了改造,并在庄园中作为招待宾客的一项娱乐手段。因此,羽毛球这种运动迅速在英国发展起来。由于它起源于badminton庄园,所以人们把它称作badminton。值得注意的是,badminton指的是羽毛球运动,而在羽毛球运动中被来回击打的那个球,在英语中被称作shuttlecock,shuttle的意思就是“来回,往返”。而羽毛球拍和网球拍一样都被称作racket,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一种拍子,略有变化而已。

badminton:['bædmɪnt(ə)n] n.羽毛球运动

shuttlecock:['ʃʌt(ə)lkɒk] n.羽毛球,毽子

racket: ['rækɪt] n.(网球或羽毛球)球拍

cater:提供饮食服务

发音释义:['keɪtə] v.(上门)承办饮食;提供饮食服务;迎合;满足…的需要;接待;将…考虑进去

词源解释:来自拉丁语captare(拿、获得),本意是“采办、准备食品”。

cater的核心含义就是为别人采办、准备食品。提供这种服务的人就是caterer(备办食品者、酒宴承办人)。他们其实就是厨师,但他们的服务方式是上门服务,来到客户家里为客户承办酒宴。这是因为在古代还没有出现饭馆,人们要宴请宾客而家中没有厨师的话,就去请专门的caterer来家里承办酒宴。后来出现了饭馆,很多caterer就去饭馆工作,就变成了chef(厨师)。如果一家饭馆的chef接私活,下班后去客户家上门承办酒宴,他此时又变成了caterer。

词组习语:cater for(或to)sb.(接待某人,满足某人的需要,尤其是为其提供饮食服务);cater for(或to)sth.(把某事考虑进去);cater a party(承办一场宴会)

衍生词:caterer(备办食品者、酒宴承办人)

etiquette:礼节,礼仪   

学过法语的人从其拼写也许猜出它是法语借用词。在16世纪法语中,etiquette原指“标签”,“签条”。其实英语单词ticket(票,标签)亦源于此。法国的官庭礼节一度极为繁琐,每有盛宴就要发给宾客一张纸条或卡片,上面写着应遵循的礼节和应穿何种衣服等,这种纸条或卡片亦称etiquette。以后该词义进而引申为“礼节”或“礼仪”。当etiquette于1750年左右进入英语时,英语就借用了这个词义。一些英国作家,如切斯特菲尔德( Lord Chesterfield,1694 - 1773)和沃波尔(Horace Walpole,1717 - 1797)等用得很多,起了很大的推广作用。美国评论社交礼仪的权威波斯特(Emily PricePost,1872 - 1960)曾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Etiquette,从1922年首次出版到她去世时已出了10版,印刷达90次之多。因此,etiquette虽然保留了原法语拼写形式,但却是英美人非常熟悉的一个词。其词义至今无甚变化,仍指“礼节”或“礼仪”。

bridal:婚礼的,新娘的   

在当今英美富有人家的婚宴上向新娘敬酒时新娘和宾客喝的通常都是香槟酒,可在古时英国传统婚宴上新娘和宾客喝的则是麦芽酒( ale)。这一习惯反映在bridal 的词源上。bridal在古英语作brydealu,由两个古英语词bryd‘bride’(新娘)和ealu‘ale’(麦芽酒)构成,意思是wedding feast(婚筵),但字面义则为bride(‘s)ale(新娘麦芽酒)。嗣后,其词形、词性及意义均发生了变化。词形先由brydealu变为bridale,后又变为bridal。该词原先只作名词用,以后因为常常用作名词修饰语,而且总和以-al结尾的形容词如fatal(致命的),mortal(终有一死的),natal(出生的)等相联系,所以到了18世纪就逐渐地转为bride或wedding的形容词用了。词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表示“婚礼的”或“新娘的。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