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ism(虐待狂):著名的虐待狂作家萨德侯爵
英语单词sadism(虐待狂)来自法国著名作家、虐待狂萨德侯爵。萨德出生于一个古老的、败落的法国南部的贵族家庭。少年时他进入一家军官学校学习,15岁时他成为候补军官。16岁时他参加了七年战争并多次被提升。成年后,他娶了一名出身自不太高贵、但非常富有的贵族家庭的女子。1764年萨德的父亲死后,他继承了他父亲的与瑞士交界的三个省的荣誉总督的职务。萨德婚后所获得的财富使得他可以开始他丑闻昭著的生活,他的生活远远跳出了当时法国贵族的放荡主义所容许的范围。据闻他多次虐待非常年轻的妓女和他家里的男女佣人,后来与他的妻子一起虐待家里的佣人。
由于受到虐待他人的指控,萨德曾经多次被捕入狱,多次被判处死刑但又幸运逃脱。在监狱和疯人院生活的漫长时间内,萨德致力于写作,创作了多篇优秀的文学作品。
萨德作品中的色情描写非常细腻,富有想象力。萨德尤其爱好描写各种暴力和虐待行为。由于他的作品中有大量性虐待情节,被认为是变态文学的创始者.后来的学者把主动的虐待症,也就是喜欢虐待别人,命名为 “萨德现象”(Sadism),即“虐待狂”、“施虐症”。萨德现象(Sadism)与马索克现象(Masochism)合称为sadomasochism,简称为SM,中文即指性虐待症、虐恋。
sadism:['seɪdɪz(ə)m] n.虐待狂,性虐待,施虐症
sadist:['sedɪst] n.虐待狂者
sadistic:[sə'dɪstɪk] adj.虐待狂的,虐待狂倾向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sadism 词源,sadism 含义。
let:让,出租
来自PIE*le,松开,松手,容许,词源同late,lenient,lassitude.
filibuster:阻挠议案通过
这本是个不惹人注意的词,但美国参议院却使它变得几乎尽人皆知了,它的意思是“(以冗长的演说等手法)阻挠议案通过”。
在众议院演说都有时间限制,但参议院则容许对一个议案进行无休止的辩论,而发表的演说也可与争论的问题完全无关。在一个参议员演讲时其他人不得进行干扰,除非有足够数目的参议员投票要求他中止演讲。许多重要议案就因一个或几个参议员拒绝停止演讲而遭扼杀。少数派往往采用这一拖延战术使议案无法迅速表决,最后迫使多数派作出让步乃至撤消议案。1957年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Strom Thurmond的演说长达24小时18分,创此类演说的最高记录,其目的是试图拖延对某项民权法案的表决。次高记录为俄勒冈州议员Wayne Morse所创,其演说超过22小时,他这样做旨在阻挠表决一项把近海油田划归沿海各州的议案。
buster常用以构成复合词,表示“挫败(或阻挠、破坏)…的人”,诸如blockbuster(重磅炸弹),crimebuster(刑事警探),broncobuster(驯马师),trustbuster(要求解散托拉斯的人)。但filibuster一词在词源上似乎和buster无甚联系。 filibuster源自荷兰语。17世纪大批海盗出没于西印度群岛和美洲沿岸,抢劫往来商船,荷兰人把这些海盗叫做vrijbuiter(vrij ‘free’+buit‘booty’),该词进入英语后作freebooter,也用以指“海盗”。但该词也同时进入了法语(作flibustier),而后又进入了西班牙语(作filibustero),最后辗转来到了英语中,却以filibuster的形式出现。最初它和freebooter同义,也指“海盗”。到了19世纪filibuster被美国人用来指“擅自对外国进行战争者”,尤指“在拉丁美洲国家煽动叛乱的美国人”。“阻挠议案通过”这一词义始用于1853年,当时一位美国议员批评其对手的策略为“filibustering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使用阻挠手段对美国进行破坏)。
Hobson's choice:无余地的选择;别无选择
关于其由来,英国作家斯梯尔(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 )曾于1712年在他主办的杂志《旁观者》(The Spectator)第509期上发表过一篇短文作了介绍。Hobson原为人名,全名是Tobias/Thomas Hobson(1544??-1631)。他是17世纪剑桥地区的一个驿站老板,养有40多匹高头大马供人租用,租用者多为剑桥学生。但是他不容许租用者自己随意挑选,只许将离马厩门最近的那匹马牵走,否则不予租用,毫无商量余地。他所定的这一规矩并非没有道理。他认为大学生不会好好照料马匹,而他却爱马如命,为了不使马儿过于劳累,他采取了依次出租的办法。休息最久,马力恢复最好的,总是靠近马厩门的马。Hobson这种不给人以选择余地的做法,人们称之为(霍布森的选择)。
此人还是个名见经传的人物。据《全国名人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所载,死后他将一笔可观家产遗赠给了剑桥,当地有条街道以其名字命名。英国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曾撰文纪念他,英国大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还特地为他作了两段饶有风趣的墓志铭。Hobson受到两位名作家如此垂青,在一定程度上使得Hobson's choice一语得以经久不衰,并沿用至今。词义至今一直无甚变化,现仍表示“无选择余地的选择”,或“无选择余地的局面”。1915年Hobson's choice曾被用作一个戏剧的剧名,1953年还被作为一部英国影片的片名。此语有时和动词have搭配使用,作have Hobson's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