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mesis(报应):希腊神话中的报应女神涅墨西斯
希腊神话中的涅墨西斯(Nemesis)一般被译为“报应女神”,其实她最早是掌管分配奖惩的神祗,对好人她给予奖赏,对于坏人她则会施加惩罚。
据说神王宙斯爱上了涅墨西斯,想尽一切办法想占有她。又羞又怒的女神一直躲避,不断变成不同动物。但宙斯穷追不舍。当女神变成一只天鹅时,宙斯也变成一只天鹅与其交配。后来,女神下了一个蛋,从蛋中诞生了倾国倾城的美女海伦。
由于受到了宙斯的奸污,女神心理失衡,把主要精力都放到了惩罚坏人上面。美少年那喀索斯因为过分自恋,无情的拒绝了仙女艾克,也遭到了涅墨西斯的惩罚,变成了水仙花。
涅墨西斯的名字Nemesis在希腊语中表示“义愤”,字面意思是“分配(应得的奖惩)”,源自希腊语动词nemein(分配)。英语词根-nomo-/-nomy(治理、法则)与其同源,也来自希腊语动词nemein(分配)。
词根nomo-:法则,秩序,安排,治理。变体:-nomy
nemesis:['nɛməsɪs] n.报应,天罚;主要敌人,强大对手
economy: [ɪ'kɒnəmɪ] n.经济,节约,理财。记:eco房子,家政+nomy安排→家庭理财→经济
astronomy: [ə'strɒnəmɪ] n.天文学。记:astro星星+nomy规则→天体运行的规则
agronomy: [ə'grɒnəmɪ] n.农学。记:agron农业+nomy规则→农业的法则
autonomy: [ɔː'tɒnəmɪ]n.自治。记:auto自己+nomy治理→自己治理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nemesis 词源,nemesis 含义。
husbandman:当家作主的农民
英语单词husbandman=husband+man。这里的husband不是表示“丈夫”,而是它的原意。husband源自北欧语husbondi。hus=house,bondi表示“拥有者、居住者、耕种者”。简单的说,husband就是“一家之主”的意思,但它的内涵远远不止于此。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多农民其实还是农奴,依附于领主,并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所以他们算不上husband,因为他们无法当家作主。只有当拥有人身自由的佃农或自耕农出现后,他们才算是husband。他们要耕作农田,饲养牲畜,同时还要精打细算地管理自己的小家庭。所以husband还可以做动词,表示“节俭地使用或管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就是husbandry,而他们就被称为husbandman。
husband进入英语后,原本一直表示“一家之主”的意思,直到13世纪后,才逐渐取代英语中原本表示丈夫的wer一词,成为“丈夫”的常用表达。所以在西方的婚礼上,牧师宣布两人成为夫妻时,用的是“man and wife”,而不是“husband and wife”。
husband:['hʌzbənd]n.丈夫v.节俭地使用(管理)
husbandry:['hʌzbəndrɪ] n.饲养,畜牧,务农,耕种,家政
husbandman:['hʌzbən(d)mən] n.农夫
republic(共和):古罗马的“公共事务”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民驱逐了暴君塔克文,结束了罗马王政时代,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实行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三权分立。 “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由res(事务)和publica(公共)构成,意思是“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君主政体的对立面。在奴隶制时代,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实行过共和制,出现过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贵族共和制是从贵族选出代表执掌国家权力;民主共和制是从所有公民中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
republic: [rɪ'pʌblɪk] n.共和国,共和政体
parliament(议会):英王召集贵族和教士讨论朝政的会议
在中世纪的英国,当国王觉得有必要召集一些贵族、教士来讨论朝政时,就会专门召集一次会议,这种会议就叫做parliament。这个单词来自法语parlement,是动词parler(说话、发言)的名词形式。parliament的字面意思就是“开会、讨论”,后来才演变成了一种常设机构和国家政治制度。最初在英语中保持了parlement这种法语拼写形式,后来受了拉丁语parliamentum的影响,才演变为现在的拼写形式parliament。源自法语单词parler的英语单词还有parlour(会客室)、parley(会谈)等。
parliament:['pɑːləm(ə)nt] n.议会,国会
platonic(理想的):注重精神和理念的哲学家柏拉图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希腊三大哲学家。柏拉图的学说对后世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从他的名字中产生了单词platonic(柏拉图式的),来形容与他的学说相关的思想,包括:
platonic love(柏拉图式爱情):指注重精神、纯洁的、非肉欲的爱情。在《会饮篇》(symposium)中,柏拉图记载了老师苏格拉底对爱情的分析。苏格拉底认为爱情的最正确的用途是将人引导至对神的爱,并区分了凡俗之爱和神圣之爱。凡俗之爱仅仅是肉体吸引,而神圣之爱始于肉体吸引,但逐渐提升至对“至美”的爱。这种神圣之爱后来就被称为platonic love(柏拉图式爱情)。
platonic idealism(柏拉图式理想主义):柏拉图认为世界由“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所组成。“理念”(idea)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永恒不变,而人类感官所接触到的这个现实的世界,只不过是理念世界的微弱的影子,它由现象所组成,而每种现象是因时空等因素而表现出暂时变动等特征。由此出发,柏拉图提出了一种理念论和回忆说的认识论,并将它作为其教学理论的哲学基础。柏拉图还在其名著《理想国》中描绘了一个乌托邦式的国家概念。柏拉图认为这是最好的国家政体,其他的政体如贵族制、君主制、寡头制、民主制、僭主主都是相对低劣的政体。但柏拉图所提出的这种理想国家由于对国民和统治者的素质要求太高,因为难以实现,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状态。
总体来说,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强调理念,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则强调现实世界,他们之间的差异在拉斐尔的名画《雅典学院》中得到体现:在画中, 亚里士多德伸出右手,手掌向下,好象在说明:现实世界才是他的研究课题;柏拉图则右手手指向上,表示一切均源于“理念”,源于神灵的启示。
platonic:[plə'tɑnɪk] adj.柏拉图式的,理想的,不切实际的,纯精神的
husband(丈夫):身兼数职的男主人
英语单词husband源自北欧语husbondi。hus=house,bondi表示房主。所以husband的原意就是“一家之主”。但这个一家之主并非仅仅是当家作主,他还有好多活要去做。首先是精打细算地管理家政,其次是耕作农田,还要饲养牲畜。这些含义在跟husband同源的单词中有所体现,如husbandry、husbandman。husband进入英语后,原本一直表示“家中的男主人”的意思,直到13世纪后,才逐渐取代英语中原本表示丈夫的wer一词,成为“丈夫”的常用表达。所以在西方的婚礼上,牧师宣布两人成为夫妻时,用的是“man and wife”,而不是“husband and wife”。
husband:['hzbnd]n.丈夫v.节俭地使用(管理)
husbandry:['hzbndr] n.饲养,畜牧,务农,耕种,家政
husbandman:['hzbn(d)mn] n.农夫
caucus:党团会议
caucus是美国的一个政治术语,是在提名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或党代会代表时,各地党组织所召开的闭门会议,通常由各地的政党领导和骨干成员参加,由他们经过协商推选本党的总统候选人或党代会代表,普通党员被排除在外。从20世纪初开始,通过caucus产生党内候选人和党代表的方法逐渐被党内初选(primary)所取代。初选的主要目的是让广大普通党员参与候选人的提名和党代表产生的过程,削弱当地政党大佬对选务和党务的过分影响,也就是实现“党内民主”。现在,美国还有一些州依然采用caucus的做法,但已经变得更加开放,普通党员也可以参与。现在,caucus与初选制度的主要不同在于,初选是所有党员直接投票,而caucus并不采用直接投票,而是采用充分讨论、多轮投票的方式,比初选方式更加费时费力,但选举质量更高。
关于caucus一词的来源,众说纷纭,尚无定论。《美国传统词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认为,它可能来自殖民地时期波士顿一家政党俱乐部的名称Caucus Club。该俱乐部的名称可能来自中世纪拉丁语caucus,意为“酒具、酒器”。也可能来自美国阿尔冈昆印第安语,意思是“部落长老”。
caucus:['kɔkəs] n.党团会议,干部会议,核心会议vi.召开党团会议
police:警察
关于这一常用词的身世,令天恐怕很少人会去探究。它源出希腊语poiis(城市),通过拉丁词politia(政策,政府)和中古法语词police于16世纪进入英语。最初词的重音落在第一个音节上,原始词义为“国家政策”(staie policy)。1750年左右,法国建立_第一支现代化的警察部队,这时police已含有“执法”(law enforcement)之意。其实这可以说足吐界上最早的警察部队,也是当代各国警察部队的原型。1828年英国通过有争议的“大都市治安洼”(Metropolitan policc act),提出该治安法的主要是英国内政大臣Robert Peel爵士(1788 - 1850)。翌年,他组建了伦敦警察部队。从此以后,police 一词转义为“警察”,并开始在莫国广为使用。Robert的昵称是Bobby,因此英国人至今在口语中仍然爱用bobby 一词作为警察的代称。英国英语中还有一个表示“警察”的俚语用词peeler则是出自这位内政大臣的姓氏,peel加表人后缀-er构成的。早在1818年Robert Peel任爱尔兰首席秘书时,就在那里建立了一支爱尔兰保安队(the IrishConstabuluy),队员被称为peeler。待到1829年伦敦警察部队组建起来以后,peeler在俚语中也被用以泛指“警察”了,但如今州得很少。至于原义为“马厩总管”的constable 一词恐怕也是在1829年以后才被赋予“警察”这一新义的。可见,英国英语中表示“警察”的policeman,bobby,peeler,constable四个阐同Robert Peel或多或少均有关系。
charisma:神授的超凡能力,神秘的个人魅力,领袖气质
charisma在17世纪是一个纯粹的神学术语,20世纪中期被社会学家政治化,以后经记者和政治家一再使用成了一个时髦词(vogue word),不时在报刊上露面。20世纪60年代肯尼迪(John F- Kennedy,1917 - 1963)任美国总统时,记者屡屡用charisma 一词来形容肯尼迪所具有的那种领袖人物的非凡魅力,使该词在大众传播媒介中一下子流行了起来。
该词借自希腊语,原希腊词最早见于《圣经·新约》的希腊文译本,常以复数形式charismata出现,用以指“神授的超凡能力”(如能治病、预言等)。17世纪时英语从希腊语借用了这个神学术语,作charism.1875年开始拼作charisma,最后后者成了较为常用的拼写形式。几个世纪以来,charisma一直用于宗教意义,就是说只用来形容摩西、耶稣等非凡的宗教人物。这个词的今义“神秘的个人魅力”始用于20世纪德国社会学家韦伯( Max Weber,1864 - 1920)死后出版的著作《论经济和社会法》(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该书直到1947年才译成英语。charisma的这一世俗用法被社会学家所广为接受。到了60年代charisma一词又被广泛用来形容领袖人物的领袖气质和个人魅力。今天似乎有一种将charisma的词义进一步扩大化的趋向,把它用作appeal(吸引力)或magnetism(吸引力,魅力)的同义词。除了具有非凡魅力的政治领袖之外,各类名人,包括福音传道者、影星、运动员、将军和作家等,皆可用charisma 一词来形容。一些评论家强烈批评将charisma通俗化的这一做法,然而一个词使用多了其结果往往是会导致词义的扩大或一般化的。
law:法律
“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Law在古英语中写作lagu,意即“something laid down(规定下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