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商标):动物身上的烙印
brand源自古北欧语 brandr,表示“火、火光、燃烧的木头、火炬”等意思。单词brand-new中的brand用的就是其本意,用来形容刚做好的铁制品,意思是“刚出炉的”。西方知名白酒“白兰地”(brandy)本意就是“烧酒”。源自希腊神话传说中的英语习语Althaea’s brand字面意思就是“阿尔泰娅的柴薪”,指的是象征其子寿命的正在燃烧的柴薪,比喻生死攸关之物。
在古代,为了区分牲畜,牧场主往往会用烙铁在牲畜身上打上烙印。因此,单词brand在这种场景下衍生出火印、烙印的意思。而动物身上的烙印就是最早的品牌了,所以后来人们在表示商品的品牌时,依然沿用brand一词。
brand:[brænd] n.品牌,商标,烙印vt.给……打烙印,印商标于……,铭刻于
brandy: ['brændɪ] n.白兰地
brand-new: ['brænd'nju] adj.崭新的,新鲜出炉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rand 词源,brand 含义。
albino(白化病人):葡萄牙航海家在非洲看到的“白种人”
当17世纪的葡萄牙航海家沿着西非海岸线远航探险时,他们发现非洲大陆中既有肤色很深的黑人,也有肤色很浅的“白人”,就把他们看做是两个不同的人种。这些葡萄牙人把前者称为negro(葡萄牙语中的“黑人”),把后者称为albino(葡萄牙语中的“白人”,源自拉丁语albus(白色的))。后来人们才发现,这些albino并不是白人,而是得了白化病的黑人。白化病(albinism)是一种家族遗传病,由于体内缺乏一种酶导致黑色素缺乏,患者毛发和皮肤呈现白色。
在非洲,很多患白化病的儿童被当地人视为异类而遭到迫害。其实,很多科学家都认为,白种人起源于得了白化病的黑人。
albino:[æl'biːnəʊ] n.白化病人,白化现象,白化体
albinism:['ælbɪnɪzəm] n.白化病
china(瓷器):来自中国的瓷器
英语单词china小写时表示“中国瓷”,大写时表示“中国”,那么它最初究竟是对中国的称呼还是对中国瓷的称呼呢?词源学研究显示,它最初是对中国的称呼。明代中期葡萄牙人贩瓷器到欧洲,将其称为chinaware,ware是器具的意思,可见china是地名,并无瓷器之意。后来人们将chinaware缩写为china,它才有了瓷器的含义。
那么,表示中国的单词China又是从何而来呢?关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其中大多数人认可的一种说法是,它来自古梵文cina。三千年前的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中就有cina一词。但是关于cina一词所指的具体地区却无定论。有人认为指的是周,有人认为是秦,还有人认为是善于制造精美白瓷的景德镇的古称“昌南”,还有人认为指的是中国南方的粳稻民族。
还有一些学者,如成都理工大学刘兴诗教授和上海东华大学教授周启澄,认为“China”一词源于中国的丝绸。周启澄认为,在希腊文明时期,中国的丝绸已经通过“丝绸之路”来到了欧洲,于是希腊文中也出现了“丝”这一词汇,希腊文中“丝”的发音与中文相近。随后,在拉丁文中,“丝”的发音已经基本与以后“China”的发音相近,在法文中,“丝”的拼写则为“chine”,与英文“China”的发音与拼写已经非常接近,最后再从法文正式“过渡”到了现在的“China”一词。周启澄认为,丝绸是中西方文化交流中最早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载体,在西方人眼里,丝绸是中华古代灿烂文明的象征,因此,英文中“中国”的翻译“China”源自丝绸就顺理成章了。
china: ['tʃaɪnə] n.中国,瓷器
buffalo(水牛、北美野牛):北美殖民者对北美野牛的误称
英语单词buffalo本来指的是水牛。欧洲殖民者到达北美洲后,发现北美洲有大量野牛(American bison)。殖民者以前没见过这种牛,就将其误称为buffalo。后来人们虽然知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但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所以当你看到buffal一词时,需要注意区分该词出现的地区。如果是在欧洲,指的是“水牛”,如果是在北美,指的是“北美野牛”。
北美野牛曾经是当地印第安人主要的经济支柱。欧洲殖民者到达北美时,曾经大肆捕杀北美野牛。曾经有一位猎手以善于捕杀北美野牛而闻名,被称为“Buffalo Bill”(野牛比尔)。美国纽约州西部有座城市叫做Buffalo(水牛城),就是因为此地盛产北美野牛,曾经是印第安人的狩猎之地。
buffalo:n.水牛,北美野牛
brand:商标、烙印
发音释义:[brænd] n.商标;品牌;烙印vt.打烙印于;铭刻于
词源解释:源自古北欧语 brandr(火、火光、燃烧的木头、火炬)
同源词:brandy(白兰地←烧酒)
在古代,为了区分牲畜,牧场主往往会用烙铁在牲畜身上打上烙印。因此,单词brand在这种场景下衍生出火印、烙印的意思。而动物身上的烙印就是最早的商标了,所以后来人们在表示商品的商标时,依然沿用brand一词。
词组习语:brand-new(全新的←刚出炉的铁制品)
niobium:铌
来自希腊神话Niobe,Tantalus之女,后来人们从金属元素钽(Tantalum)进一步提取出一种新的元素,因此就命名为niobium.参照tantalize.
corn:谷类,玉米
corn乃本族词,来自古英语。在英国corn统指“谷类”,在英格兰指“小麦”,在苏格兰和爱尔兰则指“燕麦”。17世纪英国殖民者来到美洲大陆看见当地玉米,就把它称作Indiancorn。由于当时玉米为新英格兰地区种植的唯一粮食作物,所以后来人们逐渐地把修饰性形容词Indian省略了。com就这样成了玉米的美国名称,而英国英语则仍沿用maize。在美国英语口语中corn也指“威士忌酒”,因为美国威士忌酒多用玉米酿成。
grain(谷类,谷物)和kernel(果仁,核,谷粒)二词在词源上同corn有较密切的亲缘关系。三词均可溯源到同一印欧词根。grain源于拉丁语granum,直接借自法语grain,而kernel系corn之指小形式,由corn加指小后缀-el所构成。
cherry:樱桃
意为“樱桃”的cherry原作cherries,源自法语cerise/cherise,后来人们把本不是复数名词,而听起来像复数名词的cherries误作复数,从而去掉词尾-s逆构出cherrie/cherry这一形式。类似的例子还有几个,如本不是复数名词的pease,buriels,sherris也被误作复数名词,并逆生出pea(豌豆),burial(埋葬),sherry(雪利酒)这样的单数形式。可是另一方面,有些词本是复数名词,却被误作单数使用,如chess(国际象棋),invoice(发票),truce(停战协定)等即是。(参见chess)
badminton:羽毛球运动
你也许有想到,badminton原来是一个地名,这是19世纪末英国波弗特公爵在格洛斯特州的一块周长十英里的方形庄园的名称。拥有地产、庄园,在当时英国人的生活中可谓一种“时尚”。Badminton这个词曾一度指“红葡萄酒”或“苏打水”。这当然同在这块土地上的生活分不开,不过后来人们渐渐不再这样使用这个词。
1873年,英国人首次将羽毛球运动从印度搬到英国的这个庄园里来,不久公爵的这块领地的名称的小写badminton便成了这项体育运动的代名词。
apron:围裙
它在中世纪的原型是napron,可后来人们在口头交流中,将a napron逐渐误传为an apron,后apron沿用至今。对于napron,它和napkin(餐巾)同源,词根nap都表“布”,同源词还有map(地图),这里发生了一次m-n通转现象,常见于法语词传入英语的过程中。
doubting Thomas:怀疑一切的人;多疑的人
出自《圣经 》故事。Thomas乃耶稣十二门徒之一。据《新约.约翰福音》 第20章第25节,在耶稣复活后,其他门徒看见了对他讲,可他不相信。他说,“Except I shall see in his hands the print of the nails,and thrust my hand into his side,I will not believe."(除非我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手探入他的肋旁,否则我是不会相信的)。8天之后,耶稣出现在Thomas面前,Thomas触摸到他的伤口,这才相信耶稣真的已经复活了。后来人们就用doubting Thomas(怀疑的托马斯)一语喻指“怀疑主义者”或“怀疑一切的人”。
last straw:使人无法承受的最后一击
骆驼(camel)素以耐力著称,它可以多天不吃不喝,驮着重物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中行走。但凡是皆有限度,骆驼的负载能力亦然。据说,最强壮的骆驼的最大负载量约为1200磅,一旦超过了极限,骆驼就会承受不了,英语谚语It is the last 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s back. (最后一根稻草压断了骆驼的脊背)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该谚语可能系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所创,他在《董贝父子》(Dombey and Son)中写了as the last straw breaks the laden camel's back 这样的语句。但狄更斯这种说法来自一个更为古老的谚语 It is the last feather that breaks the horse's back.(最后一根羽毛压断马的脊背)。后来人们往往将前一个谚语缩短为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s back 或 the last straw, 用以喻指一系列重压、打击之外使人无法承受的最后一击或最终导致失败(或垮台)的因素。
Sundae(圣代冰淇淋):星期天才卖的冰淇淋
19世纪末,在美国的威斯康辛市,一位名叫乔治的冰淇淋店主发明了一种新口味的冰淇淋。他把樱桃糖浆浇在冰淇凌上,并放上一颗糖腌樱桃卖给顾客。一开始,这种混合冰激凌只在星期天有卖,后来人们觉得这种冰激凌非常好吃,需求量越来越大,于是乔治就每天向人们供应这种冰激凌。由于这种冰激凌最初是在星期天售卖的,所以店主就给它取名为Sunday。可星期日是部分基督教派别的安息日,教会认为用这一天作商品名是对神明的亵渎。于是,这种冰淇淋只好改称Sundae,并一直沿用至今。
Sundae:['sʌnde] n.圣代冰淇淋
kangaroo(袋鼠):对澳洲土著方言的误解
公元18世纪,英国著名航海探险家库克船长抵达澳洲,他遇见了一种奇形怪状的动物,当他向土著向导打听这是什么动物时,向导没听懂他的话,只好回答:kang-a-roo。库克以为是这种动物的名称,就仔细地把这个发音记录下来,并带回英国。当更多人从英国来到澳洲时,迫不及待地想见识一下kang-a-roo究竟是什么样子。可是,当他们问当地人kang-a-roo的时候,当地人却莫名其妙。后来人们终于弄明白:原来kang-a-roo其实是“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意思。虽然闹了个大笑话,但这个英文单词kangaroo(袋鼠)却一直沿用至今。
kangaroo:[,kæŋgə'ruː] n.袋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