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as’s barber(守不住秘密的人):希腊神话中米达斯国王的理发匠
希腊神话中,阿波罗和潘神比赛音乐,请米达斯国王来当裁判。米达斯与潘神相熟,判决 潘神获胜。阿波罗大为恼怒,就施展法力,使米达斯的耳朵变成驴耳朵。米达斯为了掩盖自己的驴耳朵,每天都戴上大大的帽子。但理发时,国王的理发师发现了这 个秘密。他不敢对外泄露这个秘密,又特别希望能一吐为快。于是,他在河边挖了一个小洞,对着洞口轻轻说:“国王有对驴耳朵”。说完话,理发师用泥把洞口封 住。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后,从洞口长出一丛芦苇,每当有风吹过,芦苇就会发出“国王有一对驴耳朵”的声音。于是,这个秘密就变得全国皆知了。英语习语 Midas’s barber(米达斯的理发匠)比喻守不住秘密的人。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Midas 词源,Midas 含义。
Solomon(智者):智慧超群的所罗门
Solomon(所罗门)是古代以色列国王,以睿智为闻名。《圣经》中记载了许多他的事迹。据说他向上帝献祭后,上帝问他希望赐予他什么。所罗门说自己别无他求,只要“聪明的心”,可使明辨是非。于是上帝就赐予他智慧之心。下面这件事就充分反映了他的睿智:有一回,有两个妇女抱着一个婴儿来到所罗门面前,都说自己是婴儿的母亲,请求所罗门把婴儿判给自己。两人争论不休。所罗门判决说,应该把这个婴儿劈为两半,一人一半。于是其中一个妇女立刻宣布放弃争夺,祈求所罗门不要把婴儿劈开。于是所罗门就宣布这个展现了怜悯之心的妇女是孩子的真正母亲,把孩子判给了她。因此,人们就用judgement of Solomon(所罗门的判决)来比喻“公正、明智的判决”。所罗门也凭借自己的睿智成为了“智者”的代名词。
Solomon:['sɔləmən] n.所罗门,智者,聪明人
judgement of Solomon:公正、明智的判决
rhadamanthine(公正的):希腊神话中的判官拉达曼提斯
拉达曼提斯(Rhadamanthus,Rhadamanthys)是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和欧罗巴的儿子,米诺斯、艾亚哥斯的兄弟。在米诺斯统治克里特以前,拉达曼迪斯是克里特的国王。后来米诺斯嫉妒他的威望,将他赶出克里特岛。他流亡到皮奥缇娅岛,在那里他和阿尔克墨涅结了婚。相传拉达曼迪斯死后,由于他不屈不挠的正直心,他与米诺斯,艾亚哥斯一起成为冥界的判官,专门惩罚罪人。在日本漫画《圣斗士星矢》,拉达曼迪斯是冥界三巨头之一。英语单词rhadamanthine就来自他的名字,用于形容公正但固执的判决/法官。
rhaddamanthine:[,rædə'mænθin; -θain] adj.公正的,严峻的,拉达曼提斯的
decree nisi:法院对离婚诉讼的非绝对判决
decree, 判决。nisi, 如果没有,ni, 没有,词源同no. si, 如果,词源同such. 即如果没有意外则成为绝对判决。
deem:认为,视为
词源同doom,裁定,判决,后词义弱化为认为,视为。
judicial:司法的
来自拉丁语iudicare,审判,判决,词源同judge.即与审判相关的,引申词义司法的。
judicious:明智的,有判断力的
来自拉丁语iudicare,审判,判决,判断,词源同judge.即有判断力的,明智的,审慎的。
doom(末日):上帝的末日审判
英语单词doom来自古英语dom,表示“判断、裁定、定罪”,同源单词有deem(认为、相信)。同源的还有后缀-dom,表示某种评价或裁定,如wisdom(明智)、freedom(自由)。基督教进入英国后,英国人就用doom表示基督教中上帝的“末日审判”。因此该词衍生出“厄运、末日、命中注定的悲惨结局”等含义。
doom:[duːm] n. 厄运,世界末日,命中注定的悲惨结局;判决vt.判决,注定,使失败
ordeal:(对品格、忍耐力等的)严峻考验,磨难
古时英国法庭在处理疑案时是借助超自然的方式来进行裁决的,例如使嫌疑犯或被告手抱灼热铁块,或使其蒙住双眼赤着脚从几块灼热的犁铧中间走过,或使其将手浸于沸水中,倘若手脚丝毫无损则可定为无罪。古人相信上帝会创造奇迹,保护无辜者使其不受伤害。这种神裁法古英语作ordal,其原义为“审判”或“判决”。古代条顿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曾采用类似判罪法。 13世纪初英国废除了除决斗以外的各种神裁法,但ordal一词却传了下来,拼写形式演变为ordeal,如今多用于引申义,表示“(对品格、忍耐力等的)严峻考验”、“磨难”或“煎熬”。
judge:审判员,法官;评判员,裁判员
来源于拉丁语judex, judicis, n(判决),其原义是“说法律”,由jus(法律)和-dic-(说)复合而成。
-judic-法律,公正 → judge
mufti:穆夫提(伊斯兰法典说明官)
来自阿拉伯语mufti,裁判,判决,来自mu-,表方位,afta,给予,做出决定,词源同fatwa.
Coca-Cola:可口可乐
Coca-Cola这一风靡全球的典型美国饮料几乎无人不知,它是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一位药剂师John S.Pemberton 博士于1886年研制的,第二年就正式取名为Coca-Cola,并于1893年注册为商标。该饮料之所以叫Coca-Cola是因为饮料最初是以南美coca叶和非洲cola树籽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的。Coca-Cola公司原先只以Coca-Cola作为注册商标,但是公众都喜欢简称之为Coke。虽然公司的广告一再要求公众使用Coca-Cola这一正式名称,但无济于事。其他一些厂家为投公众所好,开始用Coke做商标名,Coca-Cola公司遂向法院起诉。1920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书上说,Coke和Coca-Cola乃出自同源,表示同一事物的两个词。Coca-Cola公司胜诉之后把Coke也注册成商标,从而使同一饮料有了两种商标。然而,Coca-Cola一词用到后来,其中Cola却逐渐被用来泛指以cola树籽为基本成分的软饮料。1983年美国最高法院曾作判决说,Cola不再是Coca-Cola公司所专,它已成为一个属名。于是出现了不少商标名含Cola的饮料。受此影响,我国有不少饮料的商标名竟然也带上了“可乐”的字样。如“非常可乐”、“天府可乐”等。
doomsday:世界末日;最后的审判日
来自doom's day,单词doom(厄运,劫数,注定)的本意是“判决”,其同源词deem [diːm] v.认为;评价;视作,就是在做判断,而传说中俄罗斯的国家机构“杜马”写作Duma ['du:mə] n.杜马,意思是议会,是立法(裁断)机关。
mirandize(向疑犯宣读其权利):因警察未宣读权利而逃脱制裁的米兰达
1963年,一名名叫米兰达(Ernesto A. Miranda)的美国男子因涉嫌绑架和强奸妇女而在亚利桑那州被捕。警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审讯。两小时后,米兰达认罪,并在供词上签了字。后来在法庭上,检察官向陪审团出示了米兰达的供词,作为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然而,米兰达的辩护律师坚持认为,因为警察在审讯米兰达之前没有告知他有权保持沉默,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这份供词是无效的。虽然陪审团判决米兰达有罪,但米兰达上诉至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票数推翻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在在裁决中向警察系统重申了审讯疑犯的规则,即必须提前告知他所享有的权利。从此以后,我们在电影中常常能够看到警察在逮捕疑犯时大声向其宣读权利的场景。这种做法就被称为mirandize,来自米兰达的姓氏。
mirandize:[mi'rændaiz] v.向疑犯宣读其权利,告知疑犯有权保持沉默
yoyo:游游拉线盘;波动
yoyo指木头、塑胶等制成的圆形玩具,可用绳子拉上拉下,通常音译为“游游”或“约约”,有的辞书也译为“溜溜球”。yoyo一度只是这种玩具的商标,而不是名称。一位芝加哥玩具商在旧金山街上见到一个菲律宾青年在玩这种玩具,就把它买了下来,1929年该制造商获得这种玩具的专利权并以yoyo作为商标。他声称他是在注意到小孩做游戏时常常互相对着喊“You!You!”而创造了yoyo一词的,他所做的不过是将字母u去掉而已。
这种新鲜玩意儿投放市场之后,十分畅销,售出量高达数百万件,成为盛行全美的一种玩具。不久出现了销售同一产品、采用同一名称的竞争者,于是这位芝加哥制造商就以侵犯商标权提出控告。法院听取证词以后作出了不利于他的判决,因为那位竞争者提供了无可辩驳的如下证据:他是在菲律宾长大的,还小的时候就常常玩这种名叫yoyo的玩具。
无疑,这种玩具发源于古老的东方,长久以来菲律宾人一直称之为yoyo。法院的判决说,该商标本来就不应予以注册。这无异于宣布商标权的丧失,自此以后,任何制造商均可使用yoyo一词,yoyo就这样由商标名转化为属名。在美国英语中yoyo还常用以喻指“笨蛋”、“傻瓜”,作为动词用时表示“摇摆不定”和“波动”等义,作为形容词用时则表示“上上下下的”和“起伏不定的”。
sentencer:宣判人,法官
sentence,判决,宣判,-er,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