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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eror(皇帝):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很多人区分不了单词emperor(皇帝)和king(国王)的差异。英语单词emperor(皇帝)源自拉丁语imperiator,意思是“指挥官”。最开始只是罗马军队对成功的将军的一个封号,后来被长老院用在凯撒,屋大维和他们的继承人身上。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教皇曾经封法兰克国王查理曼为罗马帝国的emperor,但只是一个虚名。随后主要由德意志诸侯国组成的神圣罗马帝国继承了西罗马帝国的衣钵,所以神圣罗马帝国也有emperor,从各个德意志诸侯国的国王中推选出。东罗马帝国也使用emperor这个头衔。欧洲历史上后来只有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使用了emperor这个头衔。

由此可见,emperor指的是由多个民族和国家组成的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并常常特指罗马帝国的皇帝。一般国家的国王都是king而不是emperor。

emperor: ['emp(ə)rə] n.皇帝,君主

empire: ['empaɪə]n.帝国

imperial: [ɪm'pɪərɪəl]adj.帝国的,皇帝的,至高无上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emperor 词源,emperor 含义。

bastard(私生子):诞生于驮鞍之上的孩子

在中世纪法国普罗旺斯地区,当地的赶骡人在乡村小店投宿时,往往将驮鞍铺开当做临时床铺使用。有些人生性风流,免不了拈花惹草,不少私生子就诞生于这样的驮鞍上,所以法国人管这种私生子称为“驮鞍之子”。法语中表示“驮鞍”的单词是bast。英语单词bastard就是由bast加上表示人的名词后缀ard构成。后缀ard含有蔑视之意,如coward(胆小鬼)。bastard一词当初仅表示非婚生子,并无贬义,如征服英国的威廉一世就被称为William the Bastard(私生子威廉)。14世纪后期才逐渐衍生出“不纯、不真实”的含义,19世纪后开始用作骂人的脏话,相当于中文中的“杂种、王八蛋”。

bastard: ['bɑːstəd; 'bæst-] n.私生子,杂种,王八蛋adj.私生的

Orpheus(杰出的音乐家):独闯冥府拯救爱妻的音乐家俄耳甫斯

在希腊神话中,古希腊色雷斯地方有个著名的诗人与歌手叫俄耳甫斯 (Orpheus)。他的父亲是太阳神兼音乐之神阿波罗,母亲是司管文艺的缪斯女神卡利俄帕。这样的身世使他生来便具有非凡的艺术才能。在他还很小的时 候,阿波罗便把自己用的宝琴送给他。这把琴制作精巧,经俄耳浦斯一弹更是魅力神奇,传说俄耳浦斯的琴声能使神、人闻而陶醉,就连凶神恶煞、洪水猛兽也会在 瞬间变得温和柔顺、俯首帖耳。

俄耳甫斯凭着他的音乐天才,在盗取金羊毛的阿尔戈斯号英雄队伍里建立了卓越的功绩。 伊阿宋正是靠了俄耳浦斯的琴声才制服了守护羊毛的巨龙。在归途中,英雄们被海妖塞壬的歌声所魅惑,意志沉沦之际,俄耳浦斯的琴声惊醒了大家,逃离了妖岛。

俄耳甫斯的悲惨爱情故事是希腊神话中最感人的篇章之一。据说俄耳甫斯有一位情投意合 的妻子叫做欧律狄克。有一天她被毒蛇所咬,很快就一命呜呼了。为了再见到妻子,俄耳甫斯前往冥府,用琴声打动了冥河的艄公,驯服了守卫冥府大门的三头犬。 最后他来到冥王和冥后的面前,苦苦哀求把妻子还给他。冥王夫妇被他的深情打动,允许他带回妻子,但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在走出冥府之前不能回头看他妻子一 眼,否则他的妻子再也不能返回人间。

俄耳甫斯欢天喜地地谢过冥王夫妇,领着妻子往人间走。由于脚伤未愈,欧律狄克每走一 步都要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俄耳甫斯牢记冥王的要求,强忍着不回头。就快抵达人间之际,欧律狄克再也忍受不了俄耳甫斯的冷淡,大声抱怨起来。爱妻心切的俄 耳甫斯忘记了冥王的警告,回头安慰爱妻。就在刹那间,死神再次将欧律狄克带回了冥府,只留下捶胸顿足的俄耳甫斯。

从此后,俄耳甫斯郁郁寡欢,孤身一人隐居在色雷斯的洞穴之间。由于不敬酒神,他被酒神的女信徒们在癫狂状态下撕成碎片。宙斯怜悯他,就将阿波罗送给他的七弦琴高高挂在空中,这便是天琴座的来历。

Orpheus:['ɔ:fiəs; -fjus]n.杰出的音乐家,俄耳甫斯

orphic:['ɔ:fik] adj.神秘的,俄耳甫斯的

Orphism:['ɔ:fizəm] n.俄耳甫斯主义,俄耳甫斯教

malapropism(文字误用):喜欢乱用词语的喜剧人物马拉普洛普太太

英国杰出的喜剧作家谢里丹(Richard Brinsley)于1775年发表了自己创作的第一部喜剧《情敌》,塑造了著名的马拉普洛普太太(Malaprop)这一形象。她喜欢搬弄漂亮的词句,又不了解它们的含义,经常误用,闹出笑话。她的名字由mal(坏)+aprop(=appropriate, 适当的)构成,本意就是“不恰当的”。马拉普洛普太太这一人物形象描写得非常成功,深入人心,以致人们创造了malapropism一词,表示“文字误用的行为”。

malapropism:['mæləprɒ,pɪz(ə)m] n.文字的误用,词语的荒唐误用

malaprop:['mæləprɒp] adj.用词错误可笑的n.文字的误用

romance(罗曼史):描写骑士历险故事的罗马式小说

法国地区(高卢)在历史上曾经被古罗马统治,后来日耳曼民族大迁徙时,在法国地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因此古代法国人的语言掺杂了罗马和日耳曼两种因素。法国南部、靠近意大利的地方,当地人说话口音和方式接近罗马方言,在法语中称为romanz(罗马式的),来自拉丁语Romanicus(罗马式的)。在当地广泛流传一种叙事诗,讲的都是一些骑士历险故事,里面自然少不了骑士与贵妇人之间的浪漫爱情。由于这些叙事诗是用romanz(罗马式的)的语言写作或吟唱的,法国人便将这一类故事称为romanz,这就是英语单词romance的来源。

romance:[ro'mæns] n.罗曼史,传奇,风流韵事,历险故事

libel(文字诽谤):利用传单和小册子进行诽谤

在英语中,“诽谤”分为“文字诽谤”和“口头诽谤”,libel是“文字诽谤”,slander是“口头诽谤“。英语单词libel来自拉丁语词根liber(书),原意是“小书、小册子”。由于古代没有广播电视等通讯手段,权贵要人们相互攻击时只能通过散发传单、小册子等方式。大家通过小册子相互揭短,因此libel一词衍生出“控告、控诉书”之意,在法律领域表示原告的起诉书。由于这种小册子里所写的内容免不了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因此libel一词又产生了“中伤、诽谤”之意,在法律领域中表示“诽谤罪”。

libel:n.诽谤罪,诋毁,毁坏名誉的东西,控诉书vt.中伤,诽谤,控告vi.进行文字诽谤

judas(叛徒):出卖耶稣的门徒犹大

犹大(Judas)是耶稣最早的12门徒之一,负责管账。犹大最后背叛耶稣,为了30枚银币出卖了耶稣,把耶稣的行踪透露给了痛恨耶稣的犹太教祭司们。在他们到客西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以指认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犹大看到耶稣惨死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自尽身亡。后来,犹大的尸体因沉重自垂吊的树上掉下,落在地下的尸体由于腐烂而肚子爆裂、肠子流出。犹太大祭司用犹大出卖耶稣基督的钱,将那块地买下来,埋葬了犹大;这块地被称为“血田”,后来作为安葬在耶路撒冷去世的外邦人的坟地。

从此以后,人们就用“犹大”(judas)来比喻“叛徒”,用“犹大的亲吻”(kiss of Judas)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judas: ['dʒuːdəs] n.叛徒,犹大

kiss of Judas:可耻的叛卖行为

borough(自治市):带碉堡的自治城市

英语单词borough与burg、burgh同源。西方好多城市都以burg或burgh结尾,如汉堡(Hamburg)、爱丁堡(Edinburgh)、匹兹堡(Pittsburgh)。burg或burgh就是“城镇”的意思,不过和city或town不同,burg或burgh指的是带碉堡的城市,也就是说,它们在成为城市之前其实就是一座要塞或一座城堡。borough在英语中表示“自治市”。“带碉堡的城市”与“自治市”有何关联呢?原来,自治市的自治权是打仗打下来的,所以这些城市自然要修筑碉堡来保卫自己。在欧洲封建时期,城镇的主权原本都是属于封建贵族即所谓“领主”(Lord)的,是他的封地的一部分。后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城镇越来越繁荣,市民的经济地位提高了,对封建贵族对城镇的压榨越来越不满。所以市民们想方设法争取城市自治。刚开始时,市民们用钱从领主那里一项一项地赎回城市的各种权利,因为那个时候市民们通过经商积累了大量货币,而领主的收入主要是封地上的各种农产品,所以缺乏货币。在11、12世纪又赶上了十字军东征运动,大批领主要参加十字军,亟需便于携带的金银货币充当盘缠,所以就把很多权利都卖给市民了。但钱不能买到所有权利,所以领主和市民免不了要开战,城市的自治权就是通过赎买和战争的方式获得了。因此自治市中常常修筑了各种防御工事,用来保卫城市的主权。

borough:['bʌrə] n.自治市,区

burg:[bɜːg] n.镇、城、村

burgh:['bʌrə] n.(苏格兰)自治市,城镇

blunder:犯愚蠢错误

发音释义:['blʌndə] vi.(因无知、轻率)犯愚蠢的错误;说漏嘴;跌跌撞撞地走n.愚蠢的错误;失策

词源解释:blunder←古挪威语blundra(闭上眼睛)←原始印欧语bhlendh(盲目)

同源词:blind(盲目的);blunt(钝)

blunder一词的本意是“因为blind(盲目)而绊倒或犯错”,现用来表示因为无知或轻率而犯下愚蠢的错误。

助记窍门:blunder→blind under→对下面情况盲目→不了解情况就轻率行动→犯愚蠢错误

epilepsy(癫痫):被神灵附体的人   

古代人不了解癫痫病,看到有人癫痫发作时,还以为是神灵附体了,所以在希腊语中用epilepsis来称呼癫痫病。该词由epi(在……上)和lepsis(抓住),字面意思就是“神灵附体、被神灵抓住”。英语中表示癫痫的单词epilepsy就来自希腊语epilepsis。

  epilepsy:['epɪlepsɪ] n.癫痫

leeway:余地,余裕

原为航海术语。船只在航行时往往受风的影响而偏离航线,向下风方向(leeward)漂移,此所谓偏航,造成的偏差就称leeway,汉语作“风压差”或“风压角”。假若船只逆巨浪行驶,或者船的龙骨( keel)不够长,不够深,驾驭不了水势,承受不住狂风,风压差就会很大,船只就可能很危险。即使不危险,偏航及由此产生的风压差也绝非行船者所想望的。然而,当leeway 一词像别的术语一样被用作普通词语时,它却转义为“余地”或“余裕”。例如:We need some leeway if we are to act effectively.(若要使行动获得成效的话,我们就得有一些周转的余地。)再如:He has an hour's leeway to catch the train.(他有1小时的富余时间赶火车。)leeway摇身一变似乎成了人们希望得到的,受人欢迎的,像breathing space(喘息的机会,考虑的时间)一样的东西。人们并不反对把术语通俗化,即将术语用作普通词语。可是,假若两者意义如此惊人地不同,就不免招人非议了。不管反对与否,leeway作为一个常用词如今已完全确立了它在英语中的地位。

arena:竞争场所,活动场所   

早期的arena跟现代的斗牛场和马戏场一样,以沙土铺地,在一场比赛和一场比赛之间或一场演出和一场演出之间可以加以清扫。arena来自拉丁语(h )arena,原义是“沙”或“沙地”。在古罗马时代(h)arena指罗马圆形剧场中央角斗士格斗的“角斗场”,上有沙土覆盖,用以吸血,因为彼此用剑角斗或与野兽搏斗总是免不了血染沙场。这种野蛮性娱乐可能是从意大利中部古国伊特鲁亚( Etruria)传人罗马的。arena今天已丧失了“沙”的含义,泛指“竞争场所”或“活动场所”,如circus arena(马戏场),boxing arena(拳击场),arena of politics(政治舞台)等。

  

tea:茶

茶树约四千多年前在中国就有所栽培,它原产于我国华南、华中、西南地区和日本。17世纪时,花叶继咖啡之后,则荷兰人传入欧洲。

中国有一种高级红茶,名叫“白毫”,因在叶子长出柔细的白色毫毛时采摘而得名,英语也袭用了这个词的闽南方言,把它写做pekoe。

关于茶叶本身的来历,有一些不同的传说。

有一种传说认为,茶叶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哲人发现的,一天,这位哲人在野外篝火上煮水时,有几片树叶偶然落进锅内,哲人闻到了香味,饮用了煮叶子的水,从此茶叶就成了人们的一种饮料。

还有一种神话传说,有一个人向褚神许诺九年不眠。但他坚持到第三年,就再也支持不了,不由自主地睡着了。待他醒来,他对自己十分恼丧,于是断然割下自己的眼皮,抛到地上,地上立刻长出一丛美丽的灌木来。他又坚持了两年仍沉得十分想睡,于是采了一把灌木上的叶子放在嘴里嚼了起来,顿时觉得力量倍增,不再倦困了。这种灌木丛就是现在的茶树。

sandwich:三明治

sandwich“三明治”即“夹馅面包”,原是英国东南部的一个城镇名。18世纪时,这个城堡里有位伯爵,名叫John Montagu,声誉很坏。他不仅胜任不了他所担负的海军大臣的工作,而且生活腐败、臭名昭彰。赌博是他的邪恶的嗜好之一。他嗜赌成性,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有一次,这位伯爵一赌了24小时,饭也不肯停下来吃,他指使仆从把面包片夹上烧牛肉拿给他吃,一边继续狂赌下去。于是这位Sandwich城的伯爵便为全世界提供了sandwich这个词,表示他所吃的这种“夹肉面包”。后来也指“夹果酱馅等的面包”。笔者还听到一位美国人把中国的烧饼夹牛肉风趣地叫作Chinese sandwich。

A:英语字母表的第一个字母

如同汉字起源于象形,英语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一开始都是描摹某种动物或物体形状的图画,而这些图画最后演变成为符号。但这些符号和原先被描摹之实物的形状几无相似之处。谁也不能肯定这些象形字母原先究竟代表什么。我们的解释只能是学者们基于史料作出的有根据的猜测。一般认为希腊字母乃西方所有字母,包括拉丁字母的始祖。其实希腊人的字母又是从腓尼基人那里借过来的。约在3000年前,在腓基尼字母表中字母A读如aleph,写起来形似字母V,中间再加一横,代表牛头或者牛角。以后希腊人将它倒过来写。对于古代腓尼基人来说,牛意味着财富,吃,穿,耕作都少不了它。这也许就是A被列为第一个字母的缘故。

last straw:使人无法承受的最后一击

骆驼(camel)素以耐力著称,它可以多天不吃不喝,驮着重物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中行走。但凡是皆有限度,骆驼的负载能力亦然。据说,最强壮的骆驼的最大负载量约为1200磅,一旦超过了极限,骆驼就会承受不了,英语谚语It is the last 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s back. (最后一根稻草压断了骆驼的脊背)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该谚语可能系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所创,他在《董贝父子》(Dombey and Son)中写了as the last straw breaks the laden camel's back 这样的语句。但狄更斯这种说法来自一个更为古老的谚语 It is the last feather that breaks the horse's back.(最后一根羽毛压断马的脊背)。后来人们往往将前一个谚语缩短为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s back 或 the last straw, 用以喻指一系列重压、打击之外使人无法承受的最后一击或最终导致失败(或垮台)的因素。

laughing stock:笑柄

中世纪英格兰,如果进行小偷小摸或其它比较恶劣的捣乱破坏行为等的人被抓住,会被绑到一个颈手枷(stock本意是树干,理解做用木头制作的固定装置)上,民众们(那可大部分都是周围的邻居乡亲呀)对这个倒霉蛋的行为进行谴责和讥讽,免不了有时候会扔臭鸡蛋烂菜等来惩罚犯错的人。

waterloo(惨败):拿破仑惨遭失败的比利时小镇滑铁卢

滑铁卢(Waterloo)是比利时的一个小镇,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以南大约二十公里。1815年,在比利时的滑铁卢,拿破仑率领法军与英国、普鲁士联军展开激战,法军惨败。随后,拿破仑以退位结束了其政治生涯。从此以后,滑铁卢(Waterloo)的名字响彻世界。即使对它毫不了解的人也常常把它的名字挂在嘴边,说起某人在某场官司或某场比赛中遭到失败时,就必定会说,某某遭遇了滑铁卢。

Waterloo:[,wɔ:tə'lu:] 滑铁卢,惨败,致命打击

gravity(重力):物体的“沉重”属性

英语单词gravity和gravitation都源自拉丁语gravis(=grave,沉重的),都含有“重力、地心引力”的含义,因此很多人都区分不了这两个单词之间的细微差异。其实,通过词源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异一目了然。gravity直接来自拉丁语名词gravitas,是gravis的名词形式,本意就是“沉重性、严重性”,13世纪进入法语,15世纪进入英语。当时并没有“重力、地心引力”的含义,因为那时候人们还没有“重力”和“万有引力”的概念,光知道物体有“沉重”这种性质。

直到16世纪末期,科学家伽利略才首次提出了“重力”或“万有引力”的概念,并通过著名的比萨斜塔实验向大众演示了重力的作用过程。这个时候,科学家才有了“引力”这个概念,并在17世纪40年代创造了动词gravitate,用来表示“引力作用”,而它的名词形式自然就是gravitation。

这么看,gravity和gravitation之间的差异就很明显了:gravity是grave(沉重的)的名词形式,意思是“沉重性、严重性”,后来万有引力概念诞生后,在非专业场合可以表示“重力、万有引力”,但同时保留了“沉重性、严重性”之意。而gravitation出现在万有引力概念诞生之后,是动词gravitate(引力作用)的名词形式,专门用来表示“重力、万有引力”,不表示“沉重性、严重性”。

grav-:沉重

gravity:['ɡrævəti] n. 重力,地心引力;严重性;庄严

grave:[ɡrev] adj. 重大的;严肃的;黯淡的n. 墓穴,坟墓;死亡vt. 雕刻;铭记

gravid:['grævɪd] adj. 妊娠的;怀孕的。字面意思指身子变沉重

gravitate:['ɡrævɪtet] vi. 受引力作用;被吸引

gravitation:[,ɡrævɪ'teʃən] n. 重力;万有引力;地心吸力

Viagra:万艾可,伟哥

Viagra 据称源自梵语 vyāghra(老虎),它们发音几乎一模一样。但也有人将 V 或 Vi 与单词 vigour、virility、vitality、victory 联系在一起,认为 Viagra 是 virile 和 Niagara 的缩合词,Niagara 就是 Niagara Falls 即尼亚加拉瀑布(世界最著名的三大瀑布之一,位于北美五大湖伊利湖与安大略湖的尼亚加拉河上),瀑布巨大的水流以银河倾倒、万马奔腾,所以 Viagra 这种药可以增加血液流动,更暗含着更深一层的意境。

Viagra 是专利商标名,其最早的名字其实叫做 Sildenafil(西地那非)。科学家最初是希望它能够治疗心绞痛的心脏病,但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阴差阳错地发现 Viagra 是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D,Erectile Dysfunction)的有效药物。

上世纪90年代医疗水平有限,心脏病还属绝症,美国辉瑞公司下决心发明一种药物彻底治愈心脏病,研发团队本想将心脏血液流动的速度快一些,没曾想血液最终却留下面去了。他们不了解水往低处走的道理,所以导致了下体充血。为了不使科研成果浪费,他们找了一批人试药,但令人惊奇的是,药品发放之后,很多人却不愿将没吃完的交回来,而且大部分还是男性。

研发人员感到惊奇,便着手调查,没想到这一调查竟为辉瑞公司带来百亿美元的收入。原来这个药有副作用,副作用是什么呢?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晚上的国王。辉瑞公司意识到这是个巨大的商机,赶紧加快产品生产,此后短短几年间,Viagra 立即风靡全球,成为无数男人的充电宝。

所以中国人给这个药起了个名字叫伟哥。这个药名是音译过来的。但这个名字也造成了一些人的困扰,因为中国叫张伟,李伟,王伟的人数不胜数都叫伟哥,结果这个药出了之后只能说张哥来了,李哥来了,王哥来了。

后来有人又翻译了一个名字叫万爱可,就是一万次爱都可以,但是这个好像很露骨。后来这个“爱”就改成了“艾”叫万艾可,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蓝色小药丸了。

顺便说一句,1998年,美国得克萨斯大学的费里德·穆拉德教授凭借此项发明荣获诺贝尔医学奖,尽管并未直接参与制造伟哥,但他对伟哥的发明奠定了理论基础,得知人们称他为“伟哥之父”时,他气愤地说,“伟哥之父是一个极其愚蠢的称号,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自己从未导致这种药物的发明。”但不得否认的是,费里德·穆拉德教授凭借伟哥专利,已赚得盆满钵满。

伟哥其实不是春药,它是一种治疗疾病的药,是用来帮助别人站起来的药,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吃了伟哥后更多的是心理作用,因为伟哥的药效要在12分钟之后发作,但有的人一吃了就雄起了,当然了,有的人吃完后也是可以维持30分钟的啦。

最后说的就是,伟哥虽好,但也是有副作用的,像什么头疼啊,影响视力、听力啊等,所以它现在是一种处方药,并不是想买就能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