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ast(敬酒):在葡萄酒中放烤面包以提升味道的习俗
古今中外,人们都有在喝酒时碰杯的习俗。据说该习俗最早出现于古希腊。那时人们在饮酒前,会主动把自己杯里的酒和对方杯中酒掺杂,以此表示酒里无毒。后来,信任的朋友和熟人之间就不再这么麻烦,仅仅象征性地碰一下酒杯即可。这就是碰杯的起源。
碰杯时,人们往往还会说一些祝福的话,这种做法就是“敬酒”。在英语中用toast表示。单词toast本指烤面包,它是怎么跟“敬酒”扯上关系的呢?原来,古代人喜欢喝葡萄酒,但当时葡萄酒的味道远不如现在好喝。人们往往会在葡萄酒杯中放一片烤面包(toast),涂有香料或果酱的烤面包更好。烤面包可以吸收葡萄酒的酸味,使葡萄酒变得更加香醇。人们在向长辈或女性敬酒时,往往会把对方的美德或美貌比作葡萄酒中的toast。久而久之,toast一词就用来比喻杰出的、广受赞誉的人,还可以用作动词,表示“敬酒”之意。
敬酒这种习俗无论中外都很流行。在西方宴会上还出现了专门的toastmaster,相当于宴会主持人。他的职责就是组织宴会上的敬酒活动,避免出现一窝蜂似的混乱场面。
toast:n.烤面包,敬酒,干杯,接受敬酒的人,广受赞誉的人vt.向……敬酒,为……干杯vi.烤火,取暖,烘烤面包
toast in the town:广受赞誉的人。
toastmaster:n.宴会主持人,祝酒提议人,致祝酒词者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toast 词源,toast 含义。
ketchup(番茄酱):用腌鱼和香料混合而成的调味品
英语单词ketchup(番茄酱)的拼写很不规则,显然是个外来词。很多人认为它来自中国的闽南话,是闽南话中“鲑汁”的意思,指的是一种用腌鱼和香料混合而成的类似酱油一样的调味品,在闽南语中念作ke-chiap。后来,这种调味品及其名称流传至马来群岛。英国人在马来群岛品尝到这种美味的调味品后,将其带回了欧洲,并根据其发音将其称呼为ketchup。
ketchup流传至欧洲后,欧洲人使用蘑菇、胡桃、小银鱼和牡蛎等各种不同原料来制作这种ketchup。在1873年,H.J. Heinz公司开始售卖用番茄制成的ketchup。也就是从那时开始,番茄成为了制作ketchup的主要原料。这就是为什么ketchup往往被翻译为“番茄酱”的原因。
ketchup:['ketʃəp; -ʌp] n.番茄酱
mummy(木乃伊):涂抹了防腐香料的干尸
古埃及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不会消亡,仍会依附在尸体上。因此,人死后,人们使用有防腐作用的香料涂抹在尸体上,将其制成干尸体,希望它能长期保存下去。这种涂抹了防腐香料的干尸在阿拉伯语中被称为mumiyah,来自波斯语mumiya(沥青)。该词经过拉丁语进入英语,拼写变为mummy。
mummy:['mʌmɪ] n.木乃伊
bacon(培根肉):常用来腌制培根肉的猪后臀肉
英语单词bacon指的是用盐、香料腌制或用烟熏制而成的猪肉,是西式猪肉制品三大品种(火腿、培根、灌肠)之一,其词源与单词back(背、后)相同,本意为“猪的背部、后部的肉”,从拼写上还能看出与back的联系。该词在14世纪之前既可以指熏腌肉,也可以指新鲜肉。后来,由于人们常常用猪的背部和后部的肉来制作培根肉,所以bacon一词的词义缩小了,专指经过腌制或熏制而成的猪肉。英国的两位大哲学家罗杰·培根和弗朗西斯·培根的老祖宗都是制作培根的,故以Bacon作为自己家族的姓氏。
bacon:['beɪk(ə)n] n.培根肉,腌猪肉、熏猪肉
amber(琥珀):抹香鲸的肠道分泌物或树脂化石
英语单词amber最早指的是“龙涎香”——一种极其名贵的香料,其实是抹香鲸的肠道分泌物经过长期自然作用后演变而成的灰白色蜡状漂浮物。阿拉伯人发现 这种物质后,将其命名为anbar,进入法语后变成ambre。在13世纪后期时,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们又使用ambre一词来表示树脂的化石,即琥珀, 这就造成了混淆。为了加以区分,人们就用ambre gris(grey ambre)来表示龙涎香,用amber jaune(yellow amber)来表示琥珀。进入英语后,ambre gris就演变成了ambergris(龙涎香),amber jaune则演变成了amber(琥珀)。在香水行业中,人们常常提到“琥珀香”,其实指的是“龙涎香”,是由于混淆了法语ambre一词所表示的“琥珀”和“龙涎香”两个含义的缘故。
amber:['æmbə] n.琥珀,琥珀色adj.琥珀的,琥珀色的
ambergris:['æmbəgrɪs; -iːs] n.龙涎香
perfume(香水):用熏香的烟来熏病人的房间
在中世纪时期的欧洲,当有人死于传染病时,尸体被抬走后,人人往往会点燃某种香料,用其产生的带有香味的烟雾来熏病人的房间,以达到消毒和去除异味的作用。英语单词perfume的本意就是“用熏香的烟来熏病人的房间”,做名词时表示“用来消毒的烟”。它由per(through,彻底、弥漫)+fume(烟)构成,字面意思就是“用烟弥漫”或“弥漫的烟”。
后来,人们流行在身上喷洒具有芬芳气味的液体,即所谓的“香水”。由于香水的目的也是为了去除异味、清洁空气,所以香水所发出的香气以及用香水清洁空气的行为也被称为perfume。现在,香水本身也被称为perfume。
perfume:['pɜːfjuːm] n.香水,香味vt.喷香水于……,使……带香味vi.散发香气
fume:[fjuːm] n.烟,愤怒,烦恼vt.熏,冒烟,愤怒的说vi.冒烟,发怒
antimacassar(椅套):避免望加锡发油污染家具的罩布
该词来自以香料闻名的印尼望加锡,望加锡(Macassar)是印度尼西亚南苏拉威西省的首府,是苏拉威西岛上最大的城市。16世纪初,望加锡是印度尼西亚东部最大的贸易中心,后来更变成东南亚各岛屿中最大的城市、整个东南亚的贸易中心,贸易远至阿拉伯及欧洲等地。望加锡出产一种香料,可以用来做发油。十九世纪初期,英国的发油制造商推出一种新产品,宣传说是用望加锡香料制成的,赢得人们竞相购买,也使得macassar一词成了“植物性发油”的代名词。头发擦过这种油后,闻起来固然很香;可是如果枕靠在椅子或沙发上,家庭主妇就要瞪眼了。她们为了免掉洗刷那一大片油渍的麻烦,就在椅子或泠发上铺上层罩布。从此这种罩布就被称为 antimacassar,因为它是用来“对抗”(anti)“发油”(macassar)的。
antimacassar:[,æntɪmə'kæsə] n.椅套,罩布
macassar:[mə'kæsə] n.发油,望加锡
balm:香膏
发音释义:[bɑːm] n. 香膏;镇痛软膏;香峰草,香树膏
词源解释:balm←古法语basme(香脂香膏)←拉丁语balsamum(香脂香膏)←希腊语balsamon←希伯来语basam(香脂香料)←阿拉伯语basham(香脂香料)
balm原本表示古代一种用树脂和油制成的芳香软膏,具有镇痛作用。现在常用于各种护肤产品,如lip balm(护唇膏);eye balm(眼霜);tiger balm(万金油);Blemish Balm(BB霜、皮肤修复霜);moisture balm(保湿霜)。
趣味记忆:balm = ba(扒)+l(拉)+m(抹)→“扒拉抹”→扒拉扒拉抹到皮肤上→香膏
衍生词:balmy(芳香的、温和的)
absinthe:苦艾酒
来自希腊语,可能最终来自波斯语。
苦艾酒是一种有茴芹茴香味的高酒精度蒸馏酒,主要原料是茴芹, 茴香及苦艾 (wormwood) 药草(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这三样经常被称作「圣三一」。酒液呈绿色,当加入冰水时变为混浊的乳白色, 这就是苦艾酒有名的悬乳状状态。此酒芳香浓郁,口感清淡而略带苦味,并含有50度以上高酒精度。
艾酒(Vermouth)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当时人们以某些植物浸泡在葡萄酒中做为祭典或医病用,直到四世纪初。法国才为这些加味葡萄酒命名为苦艾酒(Absinthe),主要产地为法国, 瑞士。各品牌所用之浸泡药物种类不同,一殿均包含苦艾、登翘、丁香、肉桂、金鸡纳树皮、人参等数十种植物,早期只有红色苦艾酒,在1930年代 Cinzano公司以金鸡纳树皮加入配方发明了Bianco,不久之后又改良制成 Dry口味的苦艾酒﹒Bianco口味清淡甘美。Dry甘冽清爽Rosso以焦糖着色香甜可口, 但经改良后的已经不是原始的Absinthe了。
现在中国市场上最容易与苦艾酒混淆的是茴香酒, 因为这些酒中含有苦艾酒的基本成分之一“茴香”所以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苦艾酒。比如一些品牌的茴香酒: 潘诺(40度),金巴利(23度)。
另一种因翻译的原因, 接近苦艾酒, 最容易混淆的是vermouth, 很多人将翻译成苦艾酒, 实际它正确的中文名是味美思。 而真正的苦艾酒为 “Absinthe” , 也非 L'Absinthe 或 D'Absinthe等, 很多酒为了冒充苦艾酒, 通常取名跟“Absinthe”类似的名字, 比如 L'Absinthe ,D'Absinthe,absente等等, 为了让人一眼看去时“Absinthe”,通常L', D'的字样很小, 这样的酒一般为利口酒,在标贴的不显眼处也会有“liquer”的标示, 纯正的苦艾酒不会有这样的标示。
以上几种酒属餐前酒, 开胃酒, 价格一般很便宜, 而真正的Absinthe苦艾酒即使在国外售价也很高, 国内卖得很少。
absinthe 在大陆叫做苦艾酒, 但在台湾, 人们根据音译叫做“艾碧斯”, 以下是各种名称:
1. 法国,瑞士苦艾酒: absinthe
2. 捷克苦艾酒: absinth
3. 加拿大: absenta
4. 昵称: La Fee, 绿精灵, 绿仙子, 绿色缪斯, green fairy等。
那么什么是苦艾呢?苦艾(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是分布于世界许多地方的一种菊科蒿属草本香料植物,味苦。
当年,尚没有苦艾酒,有的是一种叫苦艾(Wormwood)的植物。古希腊的医药大师希波克拉底认为它是治疗肝炎的良药,顺便也能对付烦人的风湿,要知道,地中海气候让很多希腊贵族每到潮湿的季节便痛苦不堪。
allspice:多香果
热带水果。all, 都,许多。spice, 香料。
balm:芳香油
来自希伯来语,芳香,香料,香木。
basil:罗勒(芳香叶子植物)
来自希腊语, basileus, 国王。该植物通常被用作王室香料。
drug:药品,毒品
词源同dry, 干。原指干草药,香料等物品。俚语义毒品,麻醉药。
garam masala:印度香料
来自印度语,garam, 刺鼻的,masala香料,即咖喱。
hotchpotch:大杂烩,杂乱无章
来自古法语hochepot,热罐,来自hocher,摇,pot,罐子。原指把肉,草药,香料,酒和其它调料加在一起炖的炖锅菜,引申词义大杂烩,杂乱无章。
lemon grass:柠檬草
一种印度香料,因散发柠檬味而得名。
masala:马萨拉
来自印度语masala,香料,curry的别称。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
toast:烤面包
toast是从古法语动词toster(烘、烤)来的,这个词又是从拉丁语torrere、tostum(烧、烘、烤)来的。Toast可作名词“烤面包”,也可作动词“烘”、“烤”,仍保留了拉丁语,法语的原义。
另外,toast一词还可作“祝酒”“干杯”等解。这种用法来自于莎士比亚时代的一种普遍的习惯。当时人们喜爱在某种酒里、特别是葡萄酒或啤酒里泡一块加了香料的或烤焦的面包,因此,直到今天我们仍说to drink a toast,其字面意思是“喝完一杯泡有烤面包的酒”,后来转义为“干杯”或“为……举怀祝酒”,甚至转指“受祝酒的人”、“受到高度敬仰的人”,如the toast of the town(城里最受敬仰的人)。
vermouth:味美思酒,苦艾酒
vermouth这一酒名直接借自法语,而法语名称则源自意为wormwood(苦艾)的德语Wermut。苦艾是一种具苦味的植物,一直作为该酒的传统成分,其他成分还有肉豆蔻、黄春菊、海索草等约40种香料和香草。汉语把vermouth意译为“苦艾酒”或音译为“味美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