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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thyst(紫水晶):拒绝酒神追求的凡人少女艾莫西施

希腊酒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善于酿造葡萄酒,同时还特别喜爱饮酒。酒神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凡人少女艾莫西施 (Amethystos,希腊语含义为“不醉酒”),向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但遭到了艾莫西施(Amethystos)的拒绝。一日,酒神喝醉后,欲强行非礼艾莫西施(Amethystos)。情急之下, 艾莫西施向月亮女神Diana大声呼救。于是,月亮女神将她变成了一块晶莹透体的水晶,保住了她的贞洁。酒神伤心不已,就将葡萄酒浇灌在水晶身上,使其变为紫色。

英语单词amethyst(紫水晶)就来源于这则希腊神话。古希腊人相信,紫水晶具有防止醉酒的功效,因此在饮酒时喜欢使用紫水晶做成的葡萄酒杯或在身上佩戴一块紫水晶做成的饰品,来避免自己喝醉。

amethyst:['æməθɪst] n.紫水晶,紫色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methyst 词源,amethyst 含义。

February(二月):古罗马的牧神节

在基督教传入罗马之前,每年2月13日至15日,古罗马人都要杀牲饮酒,欢庆牧神节(Lupercalia)。人们将这一天看作是一年的开始,因此,人们忏悔自己过去一年的罪过,洗刷自己的灵魂,求得神明的饶恕,使自己成为一个贞洁的人,同时也希望洗掉一切晦气和烦恼,在新的一年得到好运和好收成。这一天,人们还会象征性地用羊皮鞭抽打那些希望怀孕的妇女,以象征净化妇女的身体,使其更加容易受孕和生产。除此以外,人们还将年轻女子们的名字被放置于盒子内,然后年轻男子上前抽取。抽中的一对男女成为情人,时间是一年或更长。该节日是情人节的前身,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才被情人节代替。

由于人们在牧神节要进行净化仪式,所以该节又被称为Februalia(净化节,菲勃卢姆节),来自拉丁语februa(净化)。英语单词February(二月),便是由拉丁文Februarius(month of Februalia)演变而来。

February: ['fɛbrʊ'ɛri] n.二月

toast(敬酒):在葡萄酒中放烤面包以提升味道的习俗

古今中外,人们都有在喝酒时碰杯的习俗。据说该习俗最早出现于古希腊。那时人们在饮酒前,会主动把自己杯里的酒和对方杯中酒掺杂,以此表示酒里无毒。后来,信任的朋友和熟人之间就不再这么麻烦,仅仅象征性地碰一下酒杯即可。这就是碰杯的起源。

碰杯时,人们往往还会说一些祝福的话,这种做法就是“敬酒”。在英语中用toast表示。单词toast本指烤面包,它是怎么跟“敬酒”扯上关系的呢?原来,古代人喜欢喝葡萄酒,但当时葡萄酒的味道远不如现在好喝。人们往往会在葡萄酒杯中放一片烤面包(toast),涂有香料或果酱的烤面包更好。烤面包可以吸收葡萄酒的酸味,使葡萄酒变得更加香醇。人们在向长辈或女性敬酒时,往往会把对方的美德或美貌比作葡萄酒中的toast。久而久之,toast一词就用来比喻杰出的、广受赞誉的人,还可以用作动词,表示“敬酒”之意。

敬酒这种习俗无论中外都很流行。在西方宴会上还出现了专门的toastmaster,相当于宴会主持人。他的职责就是组织宴会上的敬酒活动,避免出现一窝蜂似的混乱场面。

toast:n.烤面包,敬酒,干杯,接受敬酒的人,广受赞誉的人vt.向……敬酒,为……干杯vi.烤火,取暖,烘烤面包

toast in the town:广受赞誉的人。

toastmaster:n.宴会主持人,祝酒提议人,致祝酒词者

bootleg(私卖):美国禁酒期间私酒贩子用靴筒藏匿私酒

美国最初的移民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清廉节制,反对饮酒。这个主张禁酒的民间运动时起时伏,连绵不断,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了全面禁酒的大潮。192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向酒宣战。按照该法案,任何人不得制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人们可以在家里饮用以前买来的酒,但不得在公开场合或聚众饮酒。

然而,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用于比喻私酒贩子。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bootleg:['buːtleg] n.靴筒,私货v.私卖adj.违法、私自制造并销售的

bootlegger:['bu:t,legə] n.走私者,贩卖私酒者

bacchanalia(酒神节):罗马神话中的酒神巴库斯

酒神是古希腊及古罗马人民普遍崇拜的一个重要神灵,拥有自己的固定节日——酒神节。 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就有了“大酒神节”。每年3月为表示对酒神狄的敬意,都要在雅典举行这项活动。人们在筵席上为祭祝酒神所唱的即兴歌,称为“酒神 赞歌”。它以即兴抒情合唱诗为特点,并有芦笛伴奏,朗然起舞,受到普遍的欢迎。到公元前6世纪左右,酒神赞歌发展成由50名成年男子和男孩组成的合唱队、 在科林斯的酒神大赛会上竞演的综合艺术形式。酒神赞歌时代也是希腊抒情合唱诗盛行的时代,井导致了古希腊戏剧、音乐艺术的发展。古希腊的悲剧、喜剧和羊人 剧都源于“大酒神节”。

这个节日从意大利南部传入罗马后,起初秘密举行,共3日,只有妇女参加。后来男子也被允许参加,举行的次数多达一个月5次。这种成了狂欢酒宴的节日使罗马元老院于西元前186年发布命令在全意大利禁止酒神节。但多年来这一节日在意大利南部却没有被取缔。

英语单词Bacchanalia(酒神节)、bacchanal(饮酒狂欢的)和bacchanalian(饮酒狂欢的)都源自酒神的拉丁名字Bacchus(巴库斯)。而单词Dionysia(酒神节)则来自酒神的希腊名字Dionysus(狄奥尼索斯)。

Bacchanalia:[,bækə'neiljə]n.(古罗马)酒神节

bacchanal:['bækən(ə)l; -næl]adj.酒神节的,饮酒狂欢的n.酒神节,饮酒狂欢

bacchanalian:[,bækə'neiljən]adj.酒神节的,饮酒狂欢的n.发酒疯的人

Dionysia:[,daiə'niʃən]n.(古希腊)酒神节

symposium(讨论会):古希腊人的会饮

古希腊人吃饭时不喝酒,但喜欢在饭后和朋友们相聚一堂,一边饮酒,一边高谈阔论。古希腊的哲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们也都喜欢组织这种聚会,借此共同探讨哲学、艺术、音乐等各种话题,类似于后来的文艺沙龙。在希腊语中,这种聚会被称为symposion(会饮),由sym(一道)+ posis(喝酒)组合而成,字面意思就是“一道喝酒”。英语单词symposium就来源于此,由其本意延伸出“讨论会、论文集”的含义。

古希腊悲剧家阿伽松为了庆祝自己的剧本获奖,邀请了几位朋友到家中会饮。参加者有修辞学家斐德罗、喜剧家阿里斯托芬、哲学家苏格拉底等人。几个大老爷们喝得差不多后,就开始谈论女人,探讨爱和欲的起源、美的概念和如何认识真正的美。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将他们的谈话记录了下来,变成了一篇哲学巨作《会饮篇》(symposium)。

symposium:[sɪm'pəʊzɪəm] n.讨论会,座谈会,专题论文集,《会饮篇》;会饮,酒会

bacchanalian(饮酒狂欢的):古希腊罗马的酒神节

酒神是古希腊及古罗马人民普遍崇拜的一个重要神灵,拥有自己的固定节日——酒神节。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就有了“大酒神节”。每年3月为表示对酒神狄的敬意,都要在雅典举行这项活动。人们在筵席上为祭祝酒神所唱的即兴歌,称为“酒神赞歌”。它以即兴抒情合唱诗为特点,并有芦笛伴奏,朗然起舞,受到普遍的欢迎。到公元前6世纪左右,酒神赞歌发展成由50名成年男子和男孩组成的合唱队、在科林斯的酒神大赛会上竞演的综合艺术形式。酒神赞歌时代也是希腊抒情合唱诗盛行的时代,井导致了古希腊戏剧、音乐艺术的发展。古希腊的悲剧、喜剧和羊人剧都源于“大酒神节”。

这个节日从意大利南部传入罗马后,起初秘密举行,共3日,只有妇女参加。后来男子也被允许参加,举行的次数多达一个月5次。这种成了狂欢酒宴的节日使罗马元老院于西元前186年发布命令在全意大利禁止酒神节。但多年来这一节日在意大利南部却没有被取缔。

英语单词Bacchanalia(酒神节)、bacchanal(饮酒狂欢的)和bacchanalian(饮酒狂欢的)都源自酒神的拉丁名字Bacchus(巴库斯)。

Bacchanalia:[,bækə'neiljə] n.(古罗马)酒神节

bacchanal: ['bækən(ə)l; -næl] adj.酒神节的,饮酒狂欢的n.酒神节,饮酒狂欢

bacchanalian:[,bækə'neiljən] adj.酒神节的,饮酒狂欢的n.发酒疯的人

barren:不育的

发音释义:['bær(ə)n] adj.不育的;贫瘠的;不结果的;无效的;n. 荒地

词源解释:来自古法语,原本用来表示妇女不育,后来可用来形容土地贫瘠、树木不结果,引申比喻某方法或行为无法产生结果。

同源词:bar(棒、栏杆);barrier(障碍物、屏障)

助记窍门:barren = bar(酒吧)+ren(人)→天天泡酒吧的人→饮酒过度→不能生育

衍生词:barrenness(不育)

lampoon:嘲讽,讽刺文章

来自法语lampon,饮酒,干杯,词源同lip,唇,舔,插入鼻音字母m.引申词义借酒发疯,酒后嘲讽。词义演变比较symposium,或“毕福剑视频门”。

scofflaw:藐视法律者

这是个历史不长的美国口语,一般辞书将它释义为“藐视法律者(尤指拒付罚款者或违反变通规则、禁酒法者)”。从构词法来讲,scofflaw是scoff+law,即动词加名词构成的一个复合名词。从词源上来看,我们得到顾一段历史。

1917年,美国国会决定使美国成为一个禁酒国( dry country)。为了将禁酒作为法律规定下来,必须相应地修改宪法。于是,国会最后通过了所谓《第十八号修正案》。这项修正案经全国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于三年后生效,开始实施。从此,酒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

与此同时,反对者的暗中反抗也开始了。嗜酒者认为,禁酒法触犯了他们的公民权。既然公开饮酒违犯禁令,那只好暗地里喝。既然酒在市场已全然绝迹,何不自己酿造?走私贩也趁此机会从外国运进这种违禁品,在秘密俱乐部出售。这种秘密俱乐部大多防范极严,不认识守门的,不通过门上小窗口轻声说句诸如“乔派我来的。”(Joe sent me.)之类的暗语,是进不去的。自禁酒法实行以后,此类名为“俱乐部”的非法酒店( speakeasy)在美国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日子一久,人们就不再把禁酒法放在眼里了。

政府官员担心无视一项法令将导致对一切法令的藐视,因而发起了一场维护禁酒法的运动。

马萨诸塞州一位富翁也是一位戒酒者,愿出赏金200元征求一个形容藐视法律者的最佳词。他一共收到应征的词25000个。获奖的词就是scofflaw。scofflaw就这样地进入英语词汇行列。

然而,这场运动和这个新词对维护禁酒法全然无济于事。美国国会终于在1933年被迫废除《第十八号修正案》,酒在美国又恢复了它的合法地位,scofflaw也随之被人们渐渐遗忘了。

直至近几年,scofflaw在美国报刊上才再度出现。纽约市一位名叫John Murtagh的交通法庭法官(traffic court judge)用scofflaw 一词来形容那些把车子停放在“禁止停车处”而又拒绝按传票交罚金的人,从而把这一几乎被遗弃的词又带回到美国人日常生活之中。scofflaw的词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当年用来指违反禁酒法者,而今天亦可用以指违反交通规则者及其他各种违犯法令者。

groggy: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的   

该词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它的词源可以一直追溯到法语短语gros grain(粗纹布料)。此语后缩合为单词grogran/grogoran,并于16世纪被引进英语,作grogram,用以指一种丝与马海毛(mohair)或羊毛织成的粗松斜纹织物,汉语有时音译为“格罗格兰姆呢”。

  18世纪初,英国海军对水兵实行朗姆酒( rum)定量配给。1740年8月海军上将Edward Vernon(1684 - 1757)意识到朗姆酒配给量过大不利于整肃军纪,提高效率,遂下令以搀水朗姆酒发放给他管辖下的舰队官兵。这一做法果然奏效,不久即在英国海军中推而广之,一直实行了两百多年,直至1970年7月1日才宣布取消。这位海军将领在海上喜着用grogram制成的披风,官兵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Old Grogram Cloak或Old Grog,把他首先实行的搀水朗姆酒定量配给戏称为Grog's ration或Grog’s mixture,并最后将之简化为grog,作为兑水朗姆酒的代称。grog现用以泛指“掺水烈酒”。groggy 一词即由grog派生而来,原先仅表示“田喝兑水朗姆酒而醉醺醺的”,以后词义扩大为“酒醉的”,在当代英语中一般表示“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的”、“软弱无力的”等义,不论是饮酒所致,还是因疲劳、久病等缘因引起的。此外,从grog一词还产生了与酒有关的两个复合词:一为grog shop,在英国英语指“(低级)小酒店”,一为grog blossom,指“鼻赘”或“肥大性酒渣鼻”。grog及groggy始见于1770年的一种综合性期刊《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

coffe:咖啡

据说公元805年,阿拉伯有一个牧羊人,名叫Kaldi,看见他的羊群行为很异常,心里很纳闷。后来发现羊群在啃食一种干果,于是决定尝一尝。他吃了以后,异常兴奋,就冲下山去,把这种干果告诉了别的牧羊人,阿拉伯人不久学会了把这种灌木的新鲜果实弄干以及煎煮的方法。他们把煮后的饮料叫做qahwa.Qahwa的饮用立即在穆斯林中间引起了巨大的骚动。大家知道,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规定,伊斯兰教徒是不准饮酒的。一些教徒为使自己在做冗长的礼拜时不致困倦,就饮用了这种饮料;而另一些教徒则认为quhwa有刺激作用,属于酒类,必须禁饮。然而信仰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不管这一套,欣然接受了这种饮料,并称为kahve;以后传到法国,叫café;后来又传到英国,叫coffee。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coffee名字是从埃塞俄比亚西南部的一个城市名Kaffa来的,因为据说那里是最早煮食咖啡的地方。

toast:烤面包片,祝酒,受祝酒的人

toast 一词源自拉丁语 tostus (烤过的)。在英语中“烤面包(片)”作toast,“祝酒”也作 toast。这两者之间有无联系呢?旧时,在英国流行一种习俗:人们饮酒时,常爱把一块放有香料的烤面包片(a piece of spiced toast)加入酒中,据说这样可酒味更美。该习俗在莎士比亚时代尤为风行,所以我们今天有 to drink a toast 的说法。

据传,昔日英国人还认为受祝酒的人的名字,尤其是自己所爱慕女人的芳名,也会像烤面包片那样使酒变得芳香甜美。这种看法可能起源于爱尔兰散文作家、评论家、剧作家斯梯尔(Richard Steel,1672-1729)在他主办的单张小品期刊《闲谈者》(The Tatler)第24期(1709年6月4日)上发表的一篇轶闻趣事,内容大意如下:查理二世在位时,一位有名的美男妇人在巴思温泉(Bath)休养。有个追求她的人为了向她献殷勤,从她站着的温泉水中舀了一杯水,当众为她的健康干杯。他在旁的一个唱半醉的朋友说,他本人倒不喜欢那水,而是喜欢泡在其中的toast,也就是泡在水中的美人。从此以后,toast 一词既用以表示“祝酒”,也常引申为“受祝酒的人”。

teetotaller:绝对戒酒者

英语中“不喝酒的人”一般作nondrinker 或abstainer ,而“绝对戒酒者”则以 teetotal(l)er 来表示。teetotal(l)er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美国的戒酒运动(the temperance movement)。

1784年,美国最负盛名的医生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所著的《关于烈性酒对人身心健康的影响的调查》一书出版了。此书问世以后,即刻在这个新生的国度,特别是在宗教界和科学界引起轰动和反响,一时成了人们广泛议论的畅销书之一。他在书中列举了烈性酒对人体健康的种种危害。1800年,不少地方酝酿订立“戒酒誓药”(The Pledge),1808年纽约出现了第一个戒酒协会(temperance society)。1826年美国戒酒联合会(the American Temperance Union)正式成立。到了三十年代初期,联合会下属分会已经多达六千个,会员超过百万人。

1836年美国戒酒联合会认为只戒烈性酒不算戒,提出了“不品,不饮也不售”(Taste not,touch not,handle not.)的“戒酒新誓约”,要求立约者发誓滴酒不沾,不仅烈性酒不能饮,而且诸如葡萄酒、苹果和啤酒等酒类也均在戒除之列。在各个分会中最为活跃的要数华盛顿戒酒协会。当时,加入该会被视为一种时尚,一种道德提高的表现,一种政治和社会需要。许多本不饮酒的人,包括日后就任总统的亚伯罕.林肯,也都不甘落后。与此同时,在美国不少地方还纷纷出现了戒酒旅馆(temperance hotel)、戒酒轮船(temperance steamboat)等新鲜事物。正是在这场戒酒运动方兴未艾的形势下,一个表示“滴酒不沾者”的新词应运而生了。这个便是teetotal(l)er。它以total 为词根,冠之以total的首字母t(即tee)来加强语气,再加表人后缀 -er,由这三部分组成。

早在1801年,就有一位名叫 Parson Mason Locke Weems 的美国传教士创造了Teetotally (T-totally)一词。据传,该词源出英国工匠、戒酒运动拥护者Richard Turner 1833年戒酒演讲中total 一词的口吃讹音。他的墓碑上刻有以下原碑文:用以表示“绝对戒酒”的 Teetotal 一词之创造者Richard Turner 长眼于此,1846年10月27日谢世,享年56岁。另一说大同小异。

1833年有一个名叫Joseph Turner 的英国人在一次声援绝对戒酒大会上发言时说,“Nothing but t-t-t-t-total abstinence will do ...”他这一结巴把 total 发成近乎teetotal,被人们传为笑谈,但戒酒运动者却把teetotal 接了过来,用以表示其“绝对戒酒”的立场,teetotal(l)er 便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随着戒酒运动的声势日益浩大,美国一度成了禁酒国(dry country)。teetotal(l)er 却作为戒酒运动的产物载入辞书。并且沿用了下来。

symposium:讨论会

据史料记载,古希腊人在宴会后常附带举行一种以音乐及谈话为主的交际酒会作为余兴,这种酒会希腊语作symposion或sumposion,由syn- / sum- 'together' (一起)加pinien 'to drink'(饮酒)构成,拉丁语作 symposium,英语symposium 一词即源于此。 公元前400年的一个夜晚,在诗人阿加索恩(Agathon)家中举行的酒会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469-399BC0和几位有名气的雅典朋友就爱的性质这一题目进行了冗长的讨论。以后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Plato,427-347BC)以对话的形式对此作了记述,这一对话录题为The Symposium 。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Xenophon,431-355?BC)记录苏格拉底等人在另一次酒会上谈论内容的一篇对话也以 The Symposium 为题,流传后世。正由于这些原因,到了19世纪以后symposium 一词逐渐转义为“讨论会”、“专题报告会”、“专题论丛”、“专题论文集”等义,如 science symposium (科学讨论会)。

orgy:狂欢会

来自希腊语orgia,神秘仪式,尤指祭祀酒神Bacchus的仪式,来自PIE*werg,工作,做工,举行仪式,词源同organ,work.因在这种仪式上通常会大量饮酒,通常演变成狂欢会。

Dionysus:撒播欢乐和创造力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巴克斯(Bacchus)

狄俄尼索斯(Dionysus)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也是狂欢和放荡之神,在罗马神话中被称为巴克斯(Bacchus)。他不仅握有葡萄酒醉人的力量,还给人们带来欢乐,在当时成为极有感召力的神。关于他的身世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狄俄尼索斯是宙斯和忒拜公主塞墨勒的儿子。宙斯爱上了塞墨勒,天后赫拉十分嫉妒,变成公主的保姆,怂恿公主向宙斯提出要求,要看宙斯真身。宙斯拗不过公主的请求,现出原形,结果塞墨勒被雷火烧死,宙斯抢救出不足月的婴儿狄俄尼索斯,将他缝在自己的大腿中,直到足月才将他取出,因他在宙斯大腿里时宙斯走路象瘸子,因此得名“狄俄尼索斯”,意为“瘸腿的人”。

第二种说法是狄俄尼索斯是宙斯与珀耳塞福涅的儿子。赫拉派提坦神将刚出生的狄俄尼索斯杀害并毁掉尸身,却被宙斯抢救出他的心,并让他的灵魂再次投生到塞墨勒的体内重生。于是,关于酒神重生不死的故事遍传希腊各地,使人们崇拜不已。

狄俄尼索斯成年后赫拉仍不肯放过他,使他疯癫,到处流浪。在大地上流浪的过程中,他教会农民们酿酒,因此成为酒神,周围聚集了众多信徒。他在信徒们的簇拥下,乘着四轮马车四处游荡。无论走到哪里,就把歌声、笑声和喧闹带到哪里。他的信徒们尤其是女信徒们一路狂饮狂欢,大声喧哗,举止放荡,在极度兴奋时甚至把不敬酒神的音乐家俄尔普斯撕成了碎片。

在古希腊伟大悲剧家欧里庇德斯的作品《酒神女信徒》中,年轻的底比斯国王潘修斯因为蔑视和对抗酒神,被酒神施展法力,变成了一头狮子,被以其母亲为首的酒神信徒们在亢奋中撕成了碎片。

传说,酒神曾被一群海盗绑架。他施展法力,用葡萄藤把海盗的船桨和船帆都掩藏起来,招来神兽,最后把海盗变成了海豚。为了报答米达斯国王送回他迷路的恩师,酒神赐予米达斯点石成金的本领。希腊英雄忒修斯在克里特岛的阿里阿德涅公主帮助下,杀死了米诺斯迷宫中的怪物米诺陶后,带着公主逃亡,途中因为相信命运女神的预言而抛弃了公主。酒神按照命运的安排出现在公主面前,娶了公主为妻。

酒神是古希腊人最喜欢的神明之一,是除普罗米修斯以外对人类历史影响最大的神灵。人们每年以酒神节来纪念他,并由此发展出古希腊悲剧和喜剧。酒神精神还激发了许多哲学家的头脑,如德国的尼采。

英语单词Bacchanalia(酒神节)、bacchanal(饮酒狂欢的)和bacchanalian(饮酒狂欢的)都源自酒神的拉丁名字Bacchus(巴库斯)。而单词Dionysia(酒神节)则来自酒神的希腊名字Dionysus(狄奥尼索斯)。形容词dionysian表示“与酒神有关的”。由于酒神喜欢喝酒,喝高后狂欢嬉闹,所以该词又可以表示“狂饮的、狂欢的”。

Bacchanalia:[,bækə'neiljə] n.(古罗马)酒神节

bacchanal: ['bækən(ə)l; -næl] adj.酒神节的,饮酒狂欢的n.酒神节,饮酒狂欢

bacchanalian:[,bækə'neiljən] adj.酒神节的,饮酒狂欢的n.发酒疯的人

Dionysus:[,daiə'naisəs] n.狄俄尼索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

Dionysia:[,daiə'niʃən]n.(古希腊)酒神节

dionysian:[,daiə'niziən] adj.酒神的,狂饮的,狂欢的

workaholic:工作狂;沉迷于工作的人

当alcoholic一词于18世纪末出现在英语中时,它仅作形容词用,意为“酒精的”或“含酒精的”;而它首次以名词身份出现则是在1870年左右,用以指“酒”,而且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约在1890年alcoholic才开始用于至今仍在使用的词义,即“饮酒过度的人”或“嗜酒者”。

1968年美国一位名叫Wayne Oates的教会指导员(pastoral counselor)仿alcoholic造了workaholic一词,用以指“工作迷”或“工作狂”。该词系由work(工作)加-a,再加alcoholic的尾部-holic缩合而成。Oates本人就是一个典型的workaholic,他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工作时连家人都不能见到他。只是在他五岁的儿子要求约见他时,他才发现自己是一个这样的人。

1972年他出版了一本名为Confessions of a Workaholic(一位工作狂的忏悔录)的书。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人们总是认为workaholic一词系此人所杜撰,workaholic也因此得以推广。这个词很快地被记者们用在全国各种报刊上,并传至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随后又出现了一系列以-(a)holic结尾、构成方式类似的混成词,如hashaholic (1973),chocaholic/chocoholic (1976),bookaholic (1977)和wordaholic (1978)等,这些词都带有“对……痴迷的人”或“沉湎于……的人”之意。

vaudeville:歌舞杂耍表演;综艺节目

据传,15世纪时在法国诺曼底有位漂洗工(fuller)名叫巴斯兰(Olivier Basselin),创作了许多讽刺戏谑的饮酒歌,在当地广受欢迎。他工作的地方是一个名为Vau de Vire的峡谷,因此他所编写的歌便被称为chanson du Vau de Vire 'song of the valley of the Vire'(维尔山谷之歌)。这类歌曲曾经在法国风靡一时,后来被简称为Vau de Vire,而且渐渐地和另一类歌曲voix de ville(都市之声)弄混,进而演变为vau de ville,最后又合为一个词vaudeville。

17世纪以后vaudeville被带进了巴黎的剧院,常常穿插在喜剧、哑剧等的演出中。18世纪时英语吸收了该词,起初用以指“通俗歌曲”。到了19世纪,美国人借用了vaudeville来指英国人所说的variety,即“歌舞杂耍表演”。从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50年代vaudeville这一轻松欢快的娱乐形式风行全美国,在大城市和新开垦的边远地区尤为流行。它包括10至15个互不相关的单独表演节目,其中有魔术、杂技、喜剧、驯兽、耍把戏、歌舞等。许多著名的喜剧明星和演员一开始都从事过vaudeville表演。

symposium:专题讨论会,研讨会

来自拉丁语 symposium,饮酒会,讨论会,来自希腊语 symposion,饮酒会,讨论会,来自 sym-, 一起,posis,喝,饮,来自 PIE*poi,喝,词源同 poison,potion,potable.来自古希腊时期文人、 学士、哲学家、智者等欢聚一堂举杯共饮,在欢快的气氛中就某一话题进行热烈探讨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