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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s(混沌):希腊神话中的混沌之神卡俄斯

古希腊神话的第一部分是创世阶段,即以神话方式解释世界的来源。在这一阶段出现的神祗通常称为“旧神”或“老神”,他们分别是世界某一部分的拟人化,后来被以宙斯为代表的奥林巴斯神族推翻。

卡俄斯(Chaos)是希腊神话中最早的的神灵,代表宇宙形成之前模糊一团的景象。根据赫西奥德的《神谱》和早期希腊神话记载:宇宙之初只有卡俄斯,他是一个无边无际、一无所有的空间。随后他依靠无性繁殖从自身内部诞生了大地女神、深渊神、黑暗神、黑夜女神和爱神等五大创世神,世界由此开始。虽然卡俄斯是世界之源,但他在后来的希腊神话中几乎没有什么戏份,仅仅起到序幕的作用。

由卡俄斯的名字Chaos产生了表示“混沌”的单词chaos及其派生词chaotic。

chaos: ['keɪɒs] n.混沌、混乱。

chaotic: [keɪ'ɒtɪk] adj.混乱的、无秩序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haos 词源,chaos 含义。

Athens(雅典):希腊神话中的智慧女神雅典娜

希腊神话中,雅典娜(Athena)是奥林巴斯十二主神之一,是神王宙斯与聪慧女神墨提斯的女儿。据说,宙斯推翻父亲成为神王后,大地女神盖亚和天神乌拉诺斯预言他会被墨提斯所生的儿子推翻。宙斯害怕预言成真,就把墨提斯整个吞入肚中(比他老爸还狠)。后来宙斯头疼难忍,就叫火神劈开他的头颅。随后就见披甲持枪的雅典娜从宙斯的头中跳了出来。

因为雅典娜的身上集合了母亲的智慧和父亲的威力,所以她既是智慧女神,又是女战神。但她与战神阿瑞斯不同,她代表了战争的智慧与计谋。在特洛伊战场上,雅典娜曾经将草包战神及其情人爱神打得屁滚尿流。

雅典娜是希腊城市雅典的庇护神。传说,希腊人在爱琴海边新建了一座城。雅典娜和海神波塞冬都想成为这座城的庇护神,互不相让。宙斯裁定,每个人给这座城市送一件礼物。谁的礼物被选中,该城就归属谁。波塞冬的礼物是象征战争利器的战马,而雅典娜的礼物是象征和平的橄榄枝。雅典人选中了和平而不是战争,于是雅典娜就成为了雅典的庇护神。

希腊城市雅典(Athens)的名字就来自雅典娜的名字Athena。另外,表示“图书馆”的单词athenaeum也来自雅典娜的名字。

Athena: [ə'θi:nə]n.雅典娜

Athens: ['æθɪnz] n.雅典

protean(千变万化的):变幻无定的海神普罗透斯

普罗透斯Proteus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早期海神,荷马史诗中所说的“海中老人”之一。他有预测未来的神通,但只向能逮住他的人透露预言。为了避免被人逮住,他拥有随意改变自己形状的神力。他居住在尼罗河三角洲海岸外的法罗斯岛上,以放牧海兽为生。

根据荷马史诗的记载,参加特洛伊战争的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Menelaus)从特洛伊启程回国前触犯了神灵,被困在法罗斯岛上。在这里他遇到了普罗透斯的女儿。后者向他透露了普罗透斯的秘密,还告诉他制服普罗透斯的诀窍。于是,墨涅拉奥斯带着手下,身披海豹皮,悄悄接近普罗透斯,趁他瞌睡时,突然抓住他,任凭他千变万化也不松手。普罗透斯最后没办法,只好变回原形投降,向墨涅拉奥斯透露了他所需要的预言。

英语单词protean就来自普罗透斯的名字Proteus,表示“千变万化的”。

protean: ['prəʊtɪən; prəʊ'tiːən] adj.千变万化的,一人分饰多角的,变形虫的

echo(回音):爱你在心口难开的宁芙仙女艾柯

希腊神话中,艾柯(Echo)是一位美丽、善良而又能言善辩的宁芙仙女。有一次神王宙斯下凡与其他宁芙仙女偷情,天后赫拉悄悄尾随,准备来个捉奸在床。没想到半路上遇到艾柯,拉着赫拉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话,耽误了赫拉的捉奸大事。赫拉迁怒于艾柯,罚她丧失正常的表达能力,只能重复别人说过的话的最后一个词。

后来艾柯爱上了美丽而又自恋的纳西索斯,却又无法表达出自己的爱慕之情。伤心的Echo终日在山谷中游荡,日渐消瘦。终于有一天,她的身体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空洞的回音在山谷中飘荡。这就是英语单词echo(回音)的由来。

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英文名就叫做Echo。

echo:['ekəʊ] n.回音,效仿v.重复,发出回音,随身附和

echoic:[ɛ'koɪk] adj.拟声的,回声的

lyric(歌词):希腊神话中众神的乐器里拉琴

lyre是古希腊的一种七弦竖琴,音译为“里拉琴”。在希腊神话传说中,里拉琴首先由神使赫尔墨斯把琴弦缠绕在乌龟壳上制成,随后他把琴赠给太阳神阿波罗,阿波罗又把琴赠给了他的儿子俄耳甫斯,使他成为一位著名琴师,只要他一开始弹奏七弦琴,万物都会静静地聆听并为他美妙的琴声所打动。在古代西方,抒情诗常用里拉琴伴奏,所以由里拉琴的名字lyre产生了lyric(抒情诗)、lyricist(抒情诗人)等单词。

lyre:[laɪə] n.里拉琴,古希腊的七弦竖琴。

lyric:['lɪrɪk] n.抒情诗,歌词。adj.抒情的,吟唱的。

lyricist:['lɪrɪsɪst] n.抒情诗人。

sorcery(魔法):西方古代的抽签占卜术

在古代西方,有一种常见的占卜方法,就是抽签抓阄或掷骰子。这种方法在英语中被称为“sortilege”,拉丁语中为“sortilegium”,该词源于拉丁语中的“sortes”(命运),指刻画在石头、木片、纸片、骰子上的符号、图形、或文字。sortilege的意思就是使用这种sortes,通过随机抽取、翻取、投掷等方式来达到占卜的目的。同样源于sortes的单词还有sorcery,其意思便是巫术、魔法。

sortilege: ['sɔːtɪlɪdʒ]n.巫术,占卜,抽签占卜

sorcery:['sɔːs(ə)rɪ] n.巫术,魔法

sorcerer:['sɔːs(ə)rə] n.男巫师,男魔法师

sorceress:['sɔrsərəs]n.女巫师,女魔法师

noon(中午):基督教徒在“第9时”的祈祷

在古罗马,人们把白天分成12个小时,从早晨6点钟开始,到傍晚5点整。基督教在罗马兴起后,基督徒每天都要祷告,一般祷告7次,其中白天有4次,时间为6点、9点、12点和下午3点,在拉丁语中分别叫做Prime(初时)、Terce(第3时)、Sext(第6时)、None(第9时)。英语单词noon就来自拉丁语None,本来指的是下午3点整,但后来由于祷告时间的改变而变成了中午12点。

原来,基督教中有个为期40天的大斋节,以纪念耶稣曾经在旷野中禁食40天。在大斋节期间,基督教徒每天只能吃一餐,并且必须在白天的四次祷告都做完以后才能进餐。白天最后一次祷告(None)的时间原本是下午3点,但很多人实在饿得不行,坚持不到下午三点。于是,在12世纪时,有人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那就是将白天的四次祷告统统提前三个小时,早晨3点钟就开始做白天的第一次祈祷(Prime),反正饿着肚子也睡不着。这样,白天最后一次祷告(None)的时间就变成了中午12点,大家就可以在中午12点吃饭了。从此以后,英语单词noon的概念也随之改变,从下午3点整变成了中午12点。

noon: [nuːn] n.中午,正午,全盛期

afternoon: [ɑːftə'nuːn] n.下午,午后

adept(能手):炼金术士的荣誉称号

中世纪,那些声称掌握了炼金术秘诀的炼金术士喜欢用拉丁语adeptus自诩。adeptus意指“已达到的”,“已获得的”。到了l7世纪,adeptus变成了顶级炼金术士的荣誉称号。随着炼金术的逐步衰亡,adeptus变成了一个通用词汇。英语单词adept就源自该拉丁词,表示”擅长的”或“熟练的”,也可作名词用,指“能手”、“内行”。

adept: [ə'dept; 'ædept] adj. 熟练的;擅长…的n. 内行;能手

flat(公寓):楼房中一个独立居住单元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人们住的一般都是独立的房屋。但是随着城市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聚居在城市里。由于城市土地价格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无力支付独立房屋的费用,此时就出现了多户人家共同居住在一栋建筑的情况。这种供多户人家居住的建筑就是公寓。

在古罗马时代,罗马城中就出现了这种公寓,拉丁语中称为insulae。据记载,在罗马帝国晚期,罗马城中就已经有5000座最高7层、20米高的insulae。据阿拉伯地理学家Al-Muqaddasi描述,在10世纪的埃及开罗,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高层的公寓中,每一栋公寓能容纳200多口人。

在英国,公寓出现得很晚。人们习惯居住在独立的房屋中。直到19世纪末期,这种观念才有所转变。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增加,伦敦城中传统的独立房屋的价格日益昂贵,越来越多的人负担不低,特别是对于年轻的未婚男女。因此,公寓楼的概念应运而生。这张楼房由多层构成,每一层都是单独的一套居住单位,人们可以购买或租用楼房中的一层。在英语中,人们管这种楼房中的一套居住单位称为flat,本意是“一层,一个平面”,而一栋公寓楼则称为a block of flats。flat中的一个房间称作apartment,意思是flat中的一个part(部分)。但到了美国,美国人逐渐用apartment来表示整个flat。但是在英国、香港、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中,人们还是使用flat来表示一套公寓。

flat: [flæt] n.公寓,平地,平面adj.平地,单调的,平坦的,扁平的

apartment: [ə'pɑːtm(ə)nt] n.公寓(美式英语),房间(英式英语)

digit(数字):古人用手指头来数数的习惯。

单词digit源于拉丁语中表示“手指、脚趾”的单词digitus,所以digit的原意也是“手指、脚趾”的意思。因为几乎所有人都有用手指头来数数的习惯,所以digit又用来表示“从0到9中的任何一个数字”,也就是说是个位数,而单词number(数)则可以表示多位数。

20世纪中期,科学家们开始研发计算机。与以往使用连续模拟量的设备不同,计算机中使用一系列离散的数字(digit)进行运算。科学家们将这种技术称为digital(数字化)技术。因此,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单词digit和digital也得到了越来越频繁的使用。

植物“洋地黄”在英语中是digitalis。因为这种植物的花长得像手指,故此得名。单词digitalize既可以表示“数字化”,也可以表示“用洋地黄治疗”。

digit: ['dɪdʒɪt] n.数字,手指或脚趾,一指宽。

digital: ['dɪdʒɪt(ə)l]adj.数字的,手指的。

digitalis:[,dɪdʒɪ'telɪs] n.洋地黄

digitalize:['dɪdʒɪtəlaɪz]vt.数字化,用洋地黄治疗

digitalization:[,dɪdʒɪtəlɪ'zeʃən]n.数字化,洋地黄疗法,洋地黄丸

mile(英里):一千罗马步的距离

古代罗马人以“罗马步”(passus)作为测量距离的单位,一罗马步等于两个右脚(或左脚)脚印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两步的距离。那么,一千罗马步在拉丁文中就写作mille passus,其中的mille就是“千”的含义,英语词根mill-(千)正是来源于此。英语中表示“英里”的单词mile也源自这个拉丁语,一mile其实就是“一千罗马步”的距离。

随着罗马的征服,越来越多的地方采用mile作为距离单位。但由于各地人高矮不一,步幅有长有短,所以各地的mile的精确距离并不相等,令人困惑。直到1592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法令,规定一mile等于1760码(yard),即大约1.6公里,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定英里”(statute mile)。

mile:[maɪl] n.英里

bromide(陈词滥调):用作镇静剂的溴化物

在西方,从19世纪到20世纪早期,溴化物(bromide)尤其是是溴化钾(potassium bromide)常被用作镇静剂,可以作为非处方药直接在药店购买。所以我们常常可以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看到妇女在情绪激动时掏出一小包溴化钾放到鼻子前嗅闻的场景。直到1975年,由于可能引发慢性中毒,政府才下令禁止随意销售溴化物。

当人们在劝慰情绪激动的人时,往往都会说一些被人反复说过的话,如“别着急,事情总会好起来的”、“做人呢最重要的是要开心”。这种用来劝慰人的陈词滥调就被比作bromide。后来,bromide的比喻含义进一步扩大,不仅用来比喻陈腐的话,还可以用来比喻陈腐、庸俗的人。

1906年,美国著名幽默作家Frank Gelett Burgess出版了一本新书,书名叫做《Are You a Bromide?》(你是一个庸俗的人吗?),使得单词bromide的喻意“庸俗之徒”得以流行。

bromide: ['brəʊmaɪd] n.溴化物,陈词滥调,庸俗陈腐的人

villain(恶棍):束缚在农场的隶农

英语单词villain源自拉丁语villanus,本意为束缚在villa(农场、乡村别墅)的隶农。英语单词village(农村)、villager(村民)都源自拉丁语villa。

在古罗马早期,在罗马城外的乡村区域,还有一些拥有人身自由的自耕农。随着军事上的节节获胜,罗马获得了大量的战争奴隶。因此,罗马贵族纷纷使用奴隶在乡下庄园(即所谓的villa)进行农业生产,罗马进入了奴隶社会时代。奴隶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毫无人身自由,整天被奴隶主强迫干活。采用奴隶进行农业生产成本极低,产品价格更低。原来的自耕农无力竞争,纷纷破产。另一方面,奴隶起义此起彼伏,奴隶制难以为继。因此,奴隶主阶层被迫进行社会改革,把土地分割成小块,出租给奴隶和破产自耕农来耕种,从而产生了一种新型社会制度——隶农制。隶农的地位介于奴隶和自耕农之间,是后来的封建社会农奴的前身。虽然地位被奴隶略有提高,但对于居住在城里的罗马贵族和平民来说,隶农的社会地位还是非常低的。因此表示隶农的拉丁语villanus及其衍生的英语单词villain就不可避免地含有了强烈的贬义,并从表示社会地位的卑贱延伸至表示人品的卑贱,逐渐发展出“坏人、恶棍、反派”等负面含义。可以说,这个单词也体现了一种社会阶级偏见。

villain:['vɪlən] n.坏人,恶棍,反派,罪犯

villainous:['vɪlənəs] adj.邪恶的,缺德的,恶毒的,堕落的

villa:['vɪlə] 乡村别墅,农场

village:['vɪlɪdʒ] n.农村,乡村,郊外

villager:['vɪlɪdʒə] n.村民,乡村居民

marshal(元帅):西方国家的“司马”

美国上世纪著名的军事家,曾任陆军参谋长的马歇尔(Marshall)将军,因为功勋卓绝而被国会授予“元帅”军衔。然而,马歇尔却拒绝了。为什么?原来,英语中表示“元帅”的单词是marshal,跟马歇尔的姓氏Marshall只少了一个字母。“马歇尔元帅”就是“Marshal Marshall”,会很别扭。

单词marshal源自古日耳曼语marahscalc,由“马”和“仆人”组成,也就是“马夫”的意思。随着骑兵在军事历史上的日益重要,“marshal”这样一个职务变得越来越重要,逐渐升级,先后演变为“御马总管”、“骑兵队长”、“王室军务总管”、法官、消防队长等诸多职务,最终升级为最高军衔“元帅”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的“司马”一词跟英语单词marshal有异曲同工之妙,原本都是负责伺候马匹的小吏,逐渐升级为掌管全国军队的高级官职。更巧的是,国外有Marshall(马歇尔)这个姓氏,中国也有“司马”一姓。可以说,marshal和“司马”是天生一对。

marshal:['mɑːʃ(ə)l] n.元帅,陆军元帅

beggar(乞丐):中世纪半世俗宗教团体贝格德

英语中表示乞讨的单词是beg,那么,表示“乞丐”的单词是什么呢?很多人以为是begger,其实应该是beggar。为什么是beggar而不是begger呢?原来,英语单词beggar并不是由beg衍生的,恰恰相反,单词beg才是由beggar反向衍生的。单词beggar源自中世纪时期流行于北欧低地国家如荷兰、比利时的一个半世俗宗教团体贝格德Beghard。他们由男性基督教徒构成,是介于僧侣和世俗信徒之间的一种修行团体。他们放弃私人财产,群居在修道院中,但可以随时还俗。Beghard的成员在古法语单词被称作begart。他们很多人就像中国的僧尼那样到处托钵化缘为生,很多乞丐往往会冒充begart。久而久之,人们就把begart和乞丐划上了等号。英语单词beggar就来源于古法语begart,已经丧失了初始含义,变成了“乞丐”的意思。

beggar: ['begə] n.乞丐,乞讨者

beg: [beg] v.乞求,乞讨

barber(理发师):身兼数职的理发师

古希腊人是不修剪胡须的,所以我们看到古希腊名人如苏格拉底都是一脸的大胡子。因为修剪胡须需要锋利的剃刀,而古代无法制造能够达到这种要求的刀具。古埃及人最早用石块后来用青铜刀具刮胡子,但这种做法并没有流传至希腊。到了亚历山大时期,他要求所有士兵都要剃须,以免在战斗中被敌人揪住胡须。从此后,剃须的做法才在希腊开始流行。公元前299年,Ticinius Mena首次将一位理发师带到罗马。随后,修剪胡子和剃须的做法在罗马人中迅速普及,剃须被看作是文明、进步的象征。

那时候剃须需要专业的理发师,因为剃须所需的剃刀只有专业理发师才有。理发师的工作职责除了理发外,更重要的还是剃须,甚至包括给病人实施放血这样的外科手术,因为他的剃刀可当手术刀使用。现在理发店门口红白相间标识其实是“本店可做外科手术”的暗示。

英语单词barber就反映了古代理发师的剃须职责。barber来源于拉丁语中表示“胡须”的单词barba,英语单词barb(倒刺、钩子)、beard(胡须)都与此同源。现在随着家用剃须刀的普及,人们早已经习惯了在家中剃须,所以barber的职责也已不再包含剃须了,但它的拼写依然在提醒我们它曾经的含义。

barber:[bɑːb] n.理发师v.理发,修剪,当理发师。记:barb胡须+er人→修剪胡须的人

barb:[bɑːb] n.(鱼钩、箭头上的)倒钩vt.装倒钩。记:倒钩形如下巴上的短胡须

beard:[bɪəd] n.(嘴唇上下及下巴的)胡须。

emperor(皇帝):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很多人区分不了单词emperor(皇帝)和king(国王)的差异。英语单词emperor(皇帝)源自拉丁语imperiator,意思是“指挥官”。最开始只是罗马军队对成功的将军的一个封号,后来被长老院用在凯撒,屋大维和他们的继承人身上。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教皇曾经封法兰克国王查理曼为罗马帝国的emperor,但只是一个虚名。随后主要由德意志诸侯国组成的神圣罗马帝国继承了西罗马帝国的衣钵,所以神圣罗马帝国也有emperor,从各个德意志诸侯国的国王中推选出。东罗马帝国也使用emperor这个头衔。欧洲历史上后来只有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使用了emperor这个头衔。

由此可见,emperor指的是由多个民族和国家组成的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并常常特指罗马帝国的皇帝。一般国家的国王都是king而不是emperor。

emperor: ['emp(ə)rə] n.皇帝,君主

empire: ['empaɪə]n.帝国

imperial: [ɪm'pɪərɪəl]adj.帝国的,皇帝的,至高无上的

bachelor(单身汉):中世纪的见习骑士

在中世纪的欧洲,骑士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角色,通常只有贵族出生的人才能成为骑士。一个人要想成为骑士,必须从小接受训练,并逐级升级。从7岁起,他将作为“侍童”(page)在其他贵族家庭中接受骑士礼仪的教育。等他年满14岁后,他可以作为“侍从”(squire)跟随在骑士身边,接受骑士战斗训练,并随同骑士参加各种骑士比武和战斗。等年满21岁以后,他可以被册封为“见习骑士“(bachelor),可作为辅助部队跟随主力部队参加战斗,积累作战经验。他所擎的旗帜为带有分叉的燕尾期(pennon),以表明其级别。等到他积累了足够的战斗经验并立有战功后,可以申请剪去燕尾,成为一名“方旗骑士”(banneret)。方旗骑士是真正的骑士,是作战的主力部队,所擎旗帜为长方形,称为“banner”,故此得名“方旗骑士”。

英语单词bachelor本来表示“见习骑士”,是成为真正的骑士的前一级别。13世纪初叶,法国巴黎大学首创了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级别。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意味着可以进入教师同业行会,招徒授课,而学士学位仅仅表示成为教授的候选者,还处于见习阶段,尚不能招徒授课,这跟“见习骑士”的含义一样,所以学士就用bachelor一词来表示。

由于“见习骑士”和“学士”一般都是年轻男子,往往尚未结婚,所以后来bachelor一词逐渐产生了“尚未结婚的年轻人”,男女均可,但在美式英语中,人们又仿造了bachelorette一词来表示“未婚女子”。

bachelor: ['bætʃələ] n.学士,单身汉

bachelorette: [bætʃələ'ret] n.未婚女子

constable(治安官):出身于“马厩总管”的警察

stable就是“马厩”的意思。constable最早是“马厩总管”这一官职,类似弼马温。进入法语后升级为皇家内务总管,在后来升级为军队的总司令,是不是有点像中国古代的“司马”这一官职啊?诺曼征服后,该职位随征服者诺曼一道进入英国,其职责为维护国王及各地的武器装备。12世纪,英国和苏格兰设立了Lord High Constable,掌管国家军队。但constable一词在诸侯分裂的各领地上用来表示负责维持当地秩序的职位,也就是地方治安官。现代警察制度建立后,该词用来表示警察、警官,在不同国家级别有高有低,在英国表示基层警察。

constable: ['kɑnstəbl] n.警察,治安官,巡警

genuine(真实的):抱起婴儿以示认可的罗马习俗

在古罗马时代,孩子出生并不能自动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还需要父亲的认可。孩子出生后,接生婆会把它放在地上。父亲过来看看。如果愿意接纳这个孩子,就会把他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上。通过这个举动来宣告正式同意接纳这个孩子作为自己的子女。如果不愿意接纳,父亲就不会把婴儿抱起来。这个婴儿就会被遗弃。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古罗马时代,人们的男女关系混乱,自己的妻子生的孩子未必就是自己的亲骨肉,并且做父亲的也可能跟女奴或女仆乱搞,所以不能随便认可。一旦认可了,在法律上这个婴儿就算是你的子女了(古罗马人可不会搞滴血认亲那一套),将来有权继承你的遗产。二来,古罗马还是父权社会,子女被视为父亲的财产,父亲对子女操有生杀予夺大权。堕胎、弃婴等行为都是社会认可的。

英语单词genuine表示“真实的,真正的”,它的词源就与这种把新生儿放到膝上以示认可的习俗有关。genuine来自拉丁语genu,而genu的意思就是“膝”,在英语中依然保持“膝”的含义。所以genuine的字面意思就是“放在膝上”,而因为把新生儿放在膝上意思就是这个孩子确实是我的子女,所以genuine才逐渐演变出“真实的”的含义。

genu: ['dʒenjuː] n.膝

genuine: ['dʒenjʊɪn]adj.真实的,真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