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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date(候选人):古代候选人身着白色长袍的习俗

在古罗马时代,那些谋求公职的竞选人在竞选场合中,往往会身穿一身白袍,一来表示自己品行洁白无瑕,无可挑剔,二来一身白衣在人群中格外醒目,易于给选民留下深刻影响。英语单词candidate正是源自这种做法。

单词candidate源自拉丁语candidatus,本意就是“身穿白袍的”。candidatus源自拉丁语candidum,表示“白、纯洁”,而该词又来自拉丁语candere,表示“发光”,从中衍生出英语词根cand(发光)。英语单词candle(蜡烛)、candid(坦白的)、candor(坦白)等都源自于此。

词根cand:发光、白,=white, glow

candidate: ['kændɪdeɪt; -dət] n.候选人,应试者,候补者

candle: ['kænd(ə)l] n.蜡烛,烛光

candid:['kændɪd] adj.公正的,坦白的,率直的,偷拍的

candor:['kændɚ] n.坦白,直率

candescence:[kæn'dɛsns] n.白炽,白热。记:cand白,发光+escence开始→开始发光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andidate 词源,candidate 含义。

standard(标准):指示集合地点的军旗

英语单词standard(标准)和stand(站立)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在12世纪时,standard指的是打仗时指示集合地点的军旗,一般是国王或军队最高统帅的旗帜。这种旗帜系在旗杆或长矛上,牢固地树立在地面上,充当醒目的标识,因此被叫做stand-hard(稳稳站立),后来缩写成为standard。由于standard是国王或军队最高统帅的旗帜,代表了权威。因此,在古代度量衡制度中,国王所确定的度量衡单位就被称为standard(标准)。

standard:['stændəd] n.标准,规格,旗帜,标杆,度量衡标准adj.标准的,合乎规格的

badge(徽章):中世纪骑士的家族标识

英语单词badge(徽章)本意是骑士的家族标识,最早出现于中世纪骑士比武大会。在比武时,骑士全身上下都被铠甲包裹。为了表示自己的身份,骑士往往在自己的盾牌上装饰上不同的图案。所以现在的徽章,如国徽、队徽往往都设计为盾形。与西方相比,中国的家徽文化不发达,这可能与中西方的文字差异有关。西方文字通常是拼音文字,因此不如图案那么鲜明形象,而中国的汉字是象形文字,本身就适合作为图案来使用。因此中国古代将军领军打仗时,旗帜上往往使用自己的姓氏来标明身份。

跟badge拼写很接近的一个单词是badger(獾)。据说獾之所以被称为badger,是因为它的前额上有醒目的白色条纹,就像是一个徽章。

badge: [bædʒ] n.徽章,纹章,标识

badger: ['bædʒə] n.獾

candidate:候选人

发音释义:['kændɪdeɪt; -dət] n.候选人;求职人;投考人

结构分析:candidate = candid(穿白衣)+ate(过去分词形式)→穿白衣的人→候选人

词源解释:candid←拉丁语candidare(使变白)←candidus(白色)←candere(发光);ate←拉丁语atus(过去分词形式)

同源词:candid(坦白的);candle(蜡烛)

在古罗马时代,那些谋求公职的竞选人在竞选场合中,往往会身穿一身特别干净的白袍,一来表示自己品行洁白无瑕,无可挑剔,二来一身白衣在人群中格外醒目,易于给选民留下深刻影响。英语单词candidate(候选人)正是源自这种做法。

衍生词:candidacy(候选资格)

badger:獾

发音释义:['bædʒə] n. 獾;獾皮vt. 纠缠不休;吵着要;烦扰

结构分析:badger = badge(徽章)+er(名词后缀)→戴徽章的动物→獾

獾之所以被称为badger,是因为它的前额上有醒目的白色条纹,就像是一个徽章。中世纪时流行一种残忍的狗咬獾游戏。人们将抓来的獾放到一个盒子里,然后将一只狗放入盒子里,让狗反复去咬獾,每次咬住獾后,狗主人就将它们分开,如此反复,以在规定时间内咬住獾次数最多为胜。由于在这种游戏中,狗会反复去咬獾,因此badger一词衍生出“纠缠不休”之意。

arrest:逮捕

发音释义:[ə'rest] vt. 逮捕;阻止;吸引n. 逮捕;监禁

结构分析:arrest = ar(=ad,使)+rest(停止)→使停止→逮捕

词源解释:rest←拉丁语restare(停止)

同源词:rest(休息)

衍生词:arresting(醒目的、引人注目的)

John Hancock:亲笔签名

John Hancock(1737-1793)原是美国殖民时期波士顿首富之一,人称“走私者之王”(King of Smugglers)。1765年当英国颁布向殖民地直接征税的所谓“印花税条例”(the Stamp Act)时,他领导了当时的商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一度遭到英王通缉,后来成了美国独立战争的领导人物之一。1776年夏北美大陆会议讨论《独立宣言》,他出任大会主席。他是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人,而且他的签名笔力遒劲,粗大醒目,比宣言主要起草人杰斐逊和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等人的签名大两倍。签完名字后,他抬起头来风趣地说,他要让乔治三世不戴眼镜也能看清楚。John Hancock后来虽然没有如愿以偿当上美国首任总统,但他的大名却以另一形式永垂青史。由于他是《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名者,且签名独具特色,后人就用他的大名 John Hancock作为“亲笔签名”的代称,在美国口语中广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