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词首页 公众号 小程序

amethyst(紫水晶):拒绝酒神追求的凡人少女艾莫西施

希腊酒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善于酿造葡萄酒,同时还特别喜爱饮酒。酒神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凡人少女艾莫西施 (Amethystos,希腊语含义为“不醉酒”),向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但遭到了艾莫西施(Amethystos)的拒绝。一日,酒神喝醉后,欲强行非礼艾莫西施(Amethystos)。情急之下, 艾莫西施向月亮女神Diana大声呼救。于是,月亮女神将她变成了一块晶莹透体的水晶,保住了她的贞洁。酒神伤心不已,就将葡萄酒浇灌在水晶身上,使其变为紫色。

英语单词amethyst(紫水晶)就来源于这则希腊神话。古希腊人相信,紫水晶具有防止醉酒的功效,因此在饮酒时喜欢使用紫水晶做成的葡萄酒杯或在身上佩戴一块紫水晶做成的饰品,来避免自己喝醉。

amethyst:['æməθɪst] n.紫水晶,紫色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methyst 词源,amethyst 含义。

toast(敬酒):在葡萄酒中放烤面包以提升味道的习俗

古今中外,人们都有在喝酒时碰杯的习俗。据说该习俗最早出现于古希腊。那时人们在饮酒前,会主动把自己杯里的酒和对方杯中酒掺杂,以此表示酒里无毒。后来,信任的朋友和熟人之间就不再这么麻烦,仅仅象征性地碰一下酒杯即可。这就是碰杯的起源。

碰杯时,人们往往还会说一些祝福的话,这种做法就是“敬酒”。在英语中用toast表示。单词toast本指烤面包,它是怎么跟“敬酒”扯上关系的呢?原来,古代人喜欢喝葡萄酒,但当时葡萄酒的味道远不如现在好喝。人们往往会在葡萄酒杯中放一片烤面包(toast),涂有香料或果酱的烤面包更好。烤面包可以吸收葡萄酒的酸味,使葡萄酒变得更加香醇。人们在向长辈或女性敬酒时,往往会把对方的美德或美貌比作葡萄酒中的toast。久而久之,toast一词就用来比喻杰出的、广受赞誉的人,还可以用作动词,表示“敬酒”之意。

敬酒这种习俗无论中外都很流行。在西方宴会上还出现了专门的toastmaster,相当于宴会主持人。他的职责就是组织宴会上的敬酒活动,避免出现一窝蜂似的混乱场面。

toast:n.烤面包,敬酒,干杯,接受敬酒的人,广受赞誉的人vt.向……敬酒,为……干杯vi.烤火,取暖,烘烤面包

toast in the town:广受赞誉的人。

toastmaster:n.宴会主持人,祝酒提议人,致祝酒词者

mug(抢劫):印有人脸图案的杯子

英语单词mug的拼写十分简单,但它的含义却十分复杂。翻开词典可以看到它对应的含义有:杯子、脸、做鬼脸、抢劫。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干的含义是怎么产生的呢?原来,在16世纪初,mug指的仅仅是一种带柄的酒杯,即我们常说的“马克杯”。在18世纪时,马克杯的生产厂商往往喜欢在杯子上印上一张稀奇古怪的人脸,现在还有很多人喜欢在马克杯上印上图案。因此,mug一词就与“人脸”发生了关系,在俚语中产生了“人脸”的含义。到了19世纪初,mug又产生了一种动词用法,表示对准对方脸上来一拳,流行于拳击爱好者们。再往后,mug的含义进一步扩展,还可以表示“行凶抢劫”。

mug:[mʌg] n.马克杯,人脸,苦读者vt.给…拍照,行凶抢劫vi.扮鬼脸。

mugger:['mʌgə] n.行凶抢劫者

chalice:圣杯

发音释义:['tʃælɪs] n.大酒杯,圣杯

词源解释:chalice←古法语chalice(=calice)←拉丁语calicem(杯子)

单词chalice来自法语和拉丁语,本意就是“杯子”,但它指的不是普通的杯子,而是特指在举行宗教仪式所使用的杯子,一般为金属高脚杯。在基督教圣餐礼中,chalice就是用来盛圣餐葡萄酒的杯子。在非宗教场合,chalice常作为书面用词用于比喻。

词组习语:poisoned chalice(金杯毒酒,看似诱人其实不好的东西);Our destiny offers not the cup of despair , but the chalice of opportunity.(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尼克松)

basin:盆地

来自拉丁词bacca, 酒杯,容器,形容盆地如装水容器。来自词根fasc, 编织,捆,词源同basket, fascism.

hamper:带盖大篮子,妨碍,阻止

来自古法语hanap,杯子,酒杯,后引申词义装杯子的大篮子。防碍义词源不详,参照习语basket case,困境。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

snifter:窄口酒杯,一口,一杯

sniff,闻,嗅,-ter,表名词。引申比喻义酒杯,一口酒,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