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done(宽恕):对通奸行为的有条件宽恕
在西方历史中人们通常将通奸(adultery)视为犯罪,并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在古罗马,女子通奸将被没收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放逐至小岛,永远不得再结婚。男人发现老婆与人通奸,必须告发并与其离婚,否则将受到严惩。在经典名著《红字》中,女主人公因为与人偷情生子,而被宗教法庭判处终身佩戴一个象征“通奸”的红色A字。
这种情况到了19世纪下半叶才有所改观。1857年,英国通过“婚姻诉讼法》,将通奸行为定义为一种民事行为而非刑事行为。该法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因为对方的通奸行为而离婚,还规定男子可以对妻子的奸夫索取侵权赔偿。另外,该法首次提出了condone这个法律术语,意思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通奸行为以不再重犯为条件的宽恕。英语单词condone源自拉丁文condonare。其中,con为强化语气的前缀,donare表示“给予”,字面意思就是“宽恕,放弃追究权利”。源自拉丁文donare的单词还有donate(捐献)、pardon(原谅)。
condone: [kən'dəʊn] vt.宽恕,赦免
condonation: [,kɒndəʊ'neɪʃən] n.(夫妻间对对方通奸行为的)宽恕,赦免,赎罪
donate:[də(ʊ)'neɪt] v.n.捐赠,捐献。记:don给予+ate动词后缀→赠送给别人
pardon: ['pɑːd(ə)n] v.n.原谅,赦免,宽恕。记:par=per,完全,如perfect(做到极致)+don给予、放弃→完全放弃→原谅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ondone 词源,condone 含义。
Samaritan(好心人):圣经中乐善好施的撒玛利亚人
在《圣经·新约》的“路加福音”中,记载了耶稣基督讲的一个寓言: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Samaritan)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在耶稣时代,犹太人蔑视撒玛利亚人,认为他们是混血的异族人。耶稣用这个寓言说明,鉴别人的标准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从此以后,Samaritan(撒玛利亚人)就成了“好心人、乐善好施者”的代名词。
在美国和加拿大,有一部“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施以帮助。
Samaritan:[sə'mæritn] n.撒玛利亚人,好心人,乐善好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