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idate(候选人):古代候选人身着白色长袍的习俗
在古罗马时代,那些谋求公职的竞选人在竞选场合中,往往会身穿一身白袍,一来表示自己品行洁白无瑕,无可挑剔,二来一身白衣在人群中格外醒目,易于给选民留下深刻影响。英语单词candidate正是源自这种做法。
单词candidate源自拉丁语candidatus,本意就是“身穿白袍的”。candidatus源自拉丁语candidum,表示“白、纯洁”,而该词又来自拉丁语candere,表示“发光”,从中衍生出英语词根cand(发光)。英语单词candle(蜡烛)、candid(坦白的)、candor(坦白)等都源自于此。
词根cand:发光、白,=white, glow
candidate: ['kændɪdeɪt; -dət] n.候选人,应试者,候补者
candle: ['kænd(ə)l] n.蜡烛,烛光
candid:['kændɪd] adj.公正的,坦白的,率直的,偷拍的
candor:['kændɚ] n.坦白,直率
candescence:[kæn'dɛsns] n.白炽,白热。记:cand白,发光+escence开始→开始发光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andidate 词源,candidate 含义。
ambition(野心):古代政客四处拉票的行为
英语单词ambition源自拉丁语ambitio,意思是“四处走”,其中的amb后来成为了英语词根,表示“走”,如救护车ambulance本意就是四处走的医院。ambition本来仅仅指以前的政客四处奔走发表演说拉选票的行为。在古罗马时期,谋求官职的人就像今天参加竞选活动的人一样,到处发表演说争取选票。政客拉选票自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所以ambition从“四处走”的基本意义中又引申出“野心、政治抱负”的含义,原本含有贬义,但现在已经变成中性词,既可以指“野心”,也可以指“雄心、志向”。
ambition: [æm'bɪʃ(ə)n] n.野心、雄心、抱负vi.追求,有……的野心
ambitious: [æm'bɪʃəs] adj.野心勃勃的,有雄心的。
lynch(私刑):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动用私刑的美国人林奇
关于美国英语中lynch(私刑)一词的来源,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沃尔德雷普在《私刑法官面面观:美国法外暴力与惩罚》一书中对此作了详细考证。根据该书,英语中表示“私刑”的lynch一词最初来自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的一个人名。不过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该词来自贝德福得县一个名叫查尔斯·林奇(Charles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民兵上校、坚定的爱国者。1780年,当他得知英国托利党成员企图夺取蒙哥马利县一个为制造武器提供原料的锡矿时,就率部前往保护。他把那些反叛分子抓住,每人鞭打39下,而且据称还可能使用了严刑拷打的方式,迫使他们承认犯有叛国罪。这些超出法律之外的行为引起了包括托马斯·杰斐逊在内的许多人的关注。1782年,林奇本人在通信中把这种在法庭之外为谋求公正而实施的非正规做法称为lynch law,后来他还把lynch一词用作动词。由此可见,林奇不仅从事过可以被称为私刑的事情,而且还亲自带头使用该词。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lynch一词来自弗吉尼亚州皮茨法尼亚县一个叫威廉·林奇(William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农场主,在独立战争期间领导一个委员会负责维持秩序。1780年英国托利党在皮茨法尼亚县策划谋反,威廉·林奇和其他当地人通过非正常程序予以镇压。1811年,在接受采访时,林奇描述了描述了他与同伴折磨犯人直到认罪的细节。1836年,埃德加·爱伦·坡在其主编的杂志《南方文学信使》(Southern Literary Messenger)中提出威廉·林奇是第一个私刑者。
不管怎样,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时,弗吉尼亚人开始把动用私刑的行为称为lynch。该词随后得到了普遍应用。
lynch:[lɪn(t)ʃ] n.私刑,私刑处死vt.对……动用私刑,私刑处死,n.(人名)林奇
candidate:候选人
发音释义:['kændɪdeɪt; -dət] n.候选人;求职人;投考人
结构分析:candidate = candid(穿白衣)+ate(过去分词形式)→穿白衣的人→候选人
词源解释:candid←拉丁语candidare(使变白)←candidus(白色)←candere(发光);ate←拉丁语atus(过去分词形式)
同源词:candid(坦白的);candle(蜡烛)
在古罗马时代,那些谋求公职的竞选人在竞选场合中,往往会身穿一身特别干净的白袍,一来表示自己品行洁白无瑕,无可挑剔,二来一身白衣在人群中格外醒目,易于给选民留下深刻影响。英语单词candidate(候选人)正是源自这种做法。
衍生词:candidacy(候选资格)
candidate:候选人
来自词根cand, 照明,白色,词源同candle,蜡烛。因古罗马时期谋求官职者着白衣进行政治演说或游说而得名。
candidate:候选人,应试人
在古罗马时代,下至一般求职者,上至会计官( quaestor)、执政官(praetor)乃至最高执政官(consul)等的候选人,都喜欢身着白色宽外袍(toga)。宽是为了便于向人们显示身上的伤痕,而白则是象征洁白无瑕,表示谦卑真诚、忠实正直。“白”在拉丁语中作candidus,其派生词candidatus原指“白衣人”,后指“穿着白袍、谋求公职的人”,最后指“谋求公职的人”。英语candidate 一词实源于此,其词义也经历了类似的演变过程,以后又引申为“候选人”“应试人”以及“候补者”等。英语形容词candid(正直的,坦率的),究其根源,也是从同一拉丁词根,即意为“白”的candidus演变而来的。另外还有几个词,如candour(爽直),candle(蜡烛),incandescent(白炽的)等,同candidate也有些亲缘关系啬
cadet:警校学生,军校学生
这是—个历史奇特而复杂的英语单词。它的历史始于拉丁语caput‘head’(头),caput的指小形式进入法国加斯科涅方言(Gascon French),作capdet,表示little chief/head。随后进入标准法语,形式演变为cadet。这时cadet被用以指“次子”或“幼子”,尤指谋求军职的贵族次子或幼子。约在17世纪前后cadet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了苏格兰。据说是苏格兰玛丽女王(Mary,1542 - 1587)将它引入的。接着cadet词形演变为caddie,词义也发生了变化,转指“干杂活的听差”或“跑腿送信的人”,最后用以指受雇为高尔夫球手背球棒和找球、拾球的球童,此义至今仍在使用,在美国一般多拼作caddy。可是cadet到了英格兰之后,除了保留法语原义,也指“军/警校学生”。牛津学生还将caddie缩略为cad,用以表示“靠为大学生服务为生的人”、“小市民(与大学生相对而言)”、“(无教养的)下等人”等义,最后一义至今还用于美国英语。可见,cadet从法语借入英语之后,除了保留原先的形和义,还衍生了caddie/caddy和cad这三种形式以及许多其他词义。除了前面提及的caddy,英语尚有一个意指“茶叶罐”,“茶叶听”的caddy,这是词源迥异的另一个词,源于马来语kati‘catty’(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