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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uine(真实的):抱起婴儿以示认可的罗马习俗

在古罗马时代,孩子出生并不能自动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还需要父亲的认可。孩子出生后,接生婆会把它放在地上。父亲过来看看。如果愿意接纳这个孩子,就会把他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上。通过这个举动来宣告正式同意接纳这个孩子作为自己的子女。如果不愿意接纳,父亲就不会把婴儿抱起来。这个婴儿就会被遗弃。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古罗马时代,人们的男女关系混乱,自己的妻子生的孩子未必就是自己的亲骨肉,并且做父亲的也可能跟女奴或女仆乱搞,所以不能随便认可。一旦认可了,在法律上这个婴儿就算是你的子女了(古罗马人可不会搞滴血认亲那一套),将来有权继承你的遗产。二来,古罗马还是父权社会,子女被视为父亲的财产,父亲对子女操有生杀予夺大权。堕胎、弃婴等行为都是社会认可的。

英语单词genuine表示“真实的,真正的”,它的词源就与这种把新生儿放到膝上以示认可的习俗有关。genuine来自拉丁语genu,而genu的意思就是“膝”,在英语中依然保持“膝”的含义。所以genuine的字面意思就是“放在膝上”,而因为把新生儿放在膝上意思就是这个孩子确实是我的子女,所以genuine才逐渐演变出“真实的”的含义。

genu: ['dʒenjuː] n.膝

genuine: ['dʒenjʊɪn]adj.真实的,真正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genuine 词源,genuine 含义。

sirloin(西冷牛肉):被封为爵士的牛里脊肉

英语单词sirloin通常被音译为“西冷”,指的是牛的上部腰肉。其中的loin就是“腰部、腰肉”的意思。西冷牛肉连带着脂肪组织,烹饪后口感比较香、嫩、油润。同时它体积比较大,卖相很好。因此,用西冷牛肉制作的牛排,是西餐中的佳品。sirloin在古英语中拼写为surloin,由sur(上部)+loin(腰肉)构成,表示“牛上部的腰肉”。关于拼写从sur变为sir,有一个有趣的民间传说。传说,有一位英国国王有一回对他所吃到的牛腰肉特别满意,高兴之下就把它封为爵士(Sir),因此,surloin的拼写就变成了sirloin。英国作家富勒(Thomas Fuller)和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都认可这种说法。前者说这位国王是亨利八世,后者说是詹姆士一世。还有人认为英国是查理二世。虽然众说纷纭,但男人大同小异。

sirloin:['sɜːlɒɪn] n.西冷牛肉,西冷牛排,牛的上部腰肉

loin:[lɒɪn] n.腰,腰部,腰肉,里脊肉

china(瓷器):来自中国的瓷器

英语单词china小写时表示“中国瓷”,大写时表示“中国”,那么它最初究竟是对中国的称呼还是对中国瓷的称呼呢?词源学研究显示,它最初是对中国的称呼。明代中期葡萄牙人贩瓷器到欧洲,将其称为chinaware,ware是器具的意思,可见china是地名,并无瓷器之意。后来人们将chinaware缩写为china,它才有了瓷器的含义。

那么,表示中国的单词China又是从何而来呢?关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其中大多数人认可的一种说法是,它来自古梵文cina。三千年前的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中就有cina一词。但是关于cina一词所指的具体地区却无定论。有人认为指的是周,有人认为是秦,还有人认为是善于制造精美白瓷的景德镇的古称“昌南”,还有人认为指的是中国南方的粳稻民族。

还有一些学者,如成都理工大学刘兴诗教授和上海东华大学教授周启澄,认为“China”一词源于中国的丝绸。周启澄认为,在希腊文明时期,中国的丝绸已经通过“丝绸之路”来到了欧洲,于是希腊文中也出现了“丝”这一词汇,希腊文中“丝”的发音与中文相近。随后,在拉丁文中,“丝”的发音已经基本与以后“China”的发音相近,在法文中,“丝”的拼写则为“chine”,与英文“China”的发音与拼写已经非常接近,最后再从法文正式“过渡”到了现在的“China”一词。周启澄认为,丝绸是中西方文化交流中最早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载体,在西方人眼里,丝绸是中华古代灿烂文明的象征,因此,英文中“中国”的翻译“China”源自丝绸就顺理成章了。

china: ['tʃaɪnə] n.中国,瓷器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approbate:认可

发音释义:['æprəbeɪt] vt. 认可;承认;批准

结构分析:approbate = ap(=ad,去)+ prob(e)(检验)+ate(动词后缀)→经过检验→认可

词源解析:probe←拉丁语probatus(检验,过去分词)←拉丁语probare(检验)

同源词:prove(证明、检验),approve(批准),probe(调查、探测),probate(遗嘱检验),probation(试用期、缓刑)

衍生词:approbation(认可、赞许、批准)

louche:离经叛道的,不为社会认可却有吸引力的

来自法语louche,斜眼的,斜着眼看的。词义比较抽象,用来形容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但同时又带有某种吸引力的人。参照黄药师,韦小宝。

raise:抱起婴儿以示认可的罗马习俗

在古罗马时代,孩子出生并不能自动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还需要父亲的认可。孩子出生后,接生婆会把它放在地上。父亲过来看看。如果愿意接纳这个孩子,就会把他抱起来。通过这个举动来宣告正式同意接纳这个孩子作为自己的子女。如果不愿意接纳,父亲就不会把婴儿抱起来。这个婴儿就会被遗弃。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古罗马时代,人们的男女关系混乱,自己的妻子生的孩子未必就是自己的亲骨肉,并且做父亲的也可能跟女奴或女仆乱搞,所以不能随便认可。一旦认可了,在法律上这个婴儿就算是你的子女了(古罗马人可不会搞滴血认亲那一套)。二来,古罗马还是父权社会,子女被视为父亲的财产,父亲对子女操有生杀予夺大权。堕胎、弃婴等行为都是社会认可的。

英语单词raise来自北欧语reisa ,意思是“举起来、提高”。本来并不含有“抚养”的含义。到了18世纪中叶时逐渐扩展出“抚养、养育”的意思。raise的词义扩展和古罗马的认子习俗之间是否有关,现在还没有明确证据。但了解到古罗马人通过raise(举起)婴儿的动作表示愿意raise(养育)它的习俗,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raise这个单词。

probation:试用;缓刑;查验

拉丁语早期有/b/音,但是这个音在法语中弱化为了/v/,所以probation和prove关系太近了。缓刑期,当事人需要proving his worth,prove [pruːv] vt.证明;检验;显示。同理,approbation [,æprə'beɪʃ(ə)n] n.认可;赞许;批准,就是approval呗!

sanctify:使神圣化,批准,认可

sanct-,神圣的,-fy,使。即使神圣,原指对有德行的人和虔诚的人宣圣,封为圣徒,引申词义 批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