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testant(新教徒):抗议罗马天主教的基督教新教派
一五一七年九月四日,马丁·路德发表了他的九十五条论纲;同年十月三十一日马丁路德在 萨克森选侯教堂大门所张贴《有关赎罪券辩论之邀请》,反对买卖赎罪券,由此揭开了欧洲宗教改革的序幕。改教开始之初,路德及其志友常常要求召开基督教大会 来解决改革中的种种问题。这要求得到德国当局的允许,1526年帝国议会在斯拜尔(Speyer)举行,准许在基督教大会召开前各地区政府可自主决定本区 域所欲尊奉的教派。然而,1529年,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影响下,帝国议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取消了一五二六年的准许,议会中的路德派对此决定提出 抗议。那些在抗议文件上签名及拥护抗议文件的人就被称为“抗议者”(Protestant)。后来,该词被用来泛指对罗马公教(即天主教)抱抗议态度的诸多新教派,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英国国教安立甘宗,统称为“新教”,又称作“抗罗宗”、“归正教”、“改革宗”。
Protestant: ['prɒtɪstənt] n.新教,新教徒adj.新教的,新教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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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er(慢跑):英国基督教教圣地坎特伯雷
canter 是骑马时中介乎小跑(trot)与 gallop(疾驰)之间的步法,一般译为“慢跑” 。 该词由 Canterbury gallop 或 Canterbury trot/pace 一语缩略而来。Canterbury(坎特伯雷)是英国的基督教圣地。公元597年,传教士奥古斯丁受教皇委派,从罗马赴英国传教。他在40名修士的伴随下,来到作为撒克逊人肯特王国的坎特伯雷。当时的肯特国王是个异教徒,但王后原是法兰克公主,信仰基督教。在王后的帮助下,奥古斯丁在这里站稳了脚跟,成为第一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并把基督教传播到整个英格兰。因此,在英格兰,坎特伯雷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基督教信仰的摇篮。
16世纪中期,宗教改革的浪潮席卷欧洲。英国教会也向天主教开火,断绝了与罗马教廷的一切关系,改称英国国教,又叫圣公会。它的首任主教就是坎特伯雷大主教。英王的加冕礼就由他主持。这位大主教还拥有管辖29个主教区的权力。这样,作为大主教驻地,坎特伯雷就成了英国的宗教首都。
公元1170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Thomas Becket)因为与英国国王亨利二世不和而被国王的四位骑士杀死。半世纪后,英国国王亨利三世为贝克特平反,特意在坎特伯雷大教堂为贝克特修建了一座华丽的圣堂。后来的朝圣者前往坎特伯雷朝拜贝克特的圣堂,在接近圣地时都会放慢速度,让坐骑慢跑。后人就把骑马时的这种步法叫做Canterbury gallop /trot/pace,后来被缩略为Canterbury,到了18世纪又进一步缩略为canter。
canter: ['kæntə] n.(马)慢跑,流浪汉vt.使慢跑vi.慢跑
Methodist:循道宗信徒
18世纪从英国国教分离出的基督教新教教徒。字面意思即教规派,守规则的人,来自method,方法,规则,-ist,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