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st:自夸
发音释义:[bəʊst] vt. 夸口说,自吹自擂说;以有…而自豪;拥有(值得骄傲的东西)vi. 自吹自擂n. 自夸;值得夸耀的事物,引以为荣的事物
词源解释:boast←诺曼时期的英式法语bost(卖弄)←原始日耳曼语bausia(吹、使膨胀)
boast和brag都含有“自夸”的意思,区别在于:boast的初始含义是“膨胀”,表示因为自豪而膨胀,强调“以有…而自豪”、“炫耀”,有时候表示“拥有(值得骄傲的东西)”而不是“炫耀”;而brag的初始含义是“发出很大的声音”,引申为“大吹大擂”。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oast 词源,boast 含义。
inverted snobbery:倒转势利眼
比喻用法,即反对一切与社会高层相关的事物,而为社会底层感到自豪。
Yankee:美国佬
Yankee一词大约有三百年的历史。关于它的由来,说法不下二十种。
有人认为,Yankee来源于印第安人对English一词的读音Jengees或Yengees。也有人认为,Yankee出自一个意为“精明”的苏格兰词,因为直到今天,一个精明厉害的商人还往往被人叫做a Yankee trader。但是大多数人认为Yankee起源于荷兰。
17世纪时,荷兰人成为英国人进行殖民地扩张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英国人把制作和出售乳酪的荷兰人按荷兰语蔑称为Jan Kees,相当于英语John Cheese(乳酪约翰),或把他们叫做Janke(Jan的指小形式),相当于英语Little John(小约翰),同样带有贬抑的含义。后来Jan Kees或Janke又移用作荷兰海员或海盗的诨名,并逐渐讹变为Yankee。
随着荷兰的向外扩张,许多荷兰人来到了美洲。他们主要集中于现在的纽约州一带(最初的纽约州叫新荷兰,纽约市叫新阿姆斯特丹,17世纪末英国兼并后才得名纽约),而英国早期移民则多定居于现在的美国东北沿海各州即新英格兰地区。荷兰移民多半是种地的好手,他们很瞧不起不擅长务农的新英格兰移民,于是把自己的外号转送给了他们,称他们为Yankee。对新英格兰移民素以Brother Jonathan(乔纳森兄弟)相称的英国士兵,把这一绰号接了过来,改称他们为Yankee。南方移民觉得新英格兰移民过于精明,也以Yankee称之。而新英格兰人却将此视为对他们的一种赞誉,引以为荣地接受了。因此,到了18世纪中期Yankee便成了新英格兰人的绰号。
在法英七年战争(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 1754-1760)期间,据说英军统帅Amherst勋爵手下一个军医Shucksberg(一说Shuckburgh)于1755年特意谱写了一首名为Yankee Doodle(扬基歌)的歌曲,取笑粗里粗气、衣冠不整的新英格兰士兵。
1775年4月的一天,英国陆军上校Hugh Percy带着军队在Yankee Doodle的乐曲声中从波士顿城开赴康科德(Concord)去搜查殖民地人民收藏的枪支,结果被农民组成的殖民地军队打得大败。殖民地军队自豪地踏着Yankee Doodle的乐声开进了波士顿。与此同时在附近的列克星顿(Lexington)殖民地军队也打了一场胜仗,这两场仗史称列克星顿-康科德之战,它们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此后,有人把Yankee Doodle的歌词作了修改,使之成为美国最著名的一首进行曲。正是这首歌使Yankee一词得以进一步推广,并在美国广泛流行。
独立战争胜利结束后,Yankee一时成了美国剧场里最受人喜爱的人物,他总是以纯朴老实、精明强干而富于幽默感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
过了将近一个世纪,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1861-1865)。在战争时期,南方军士兵把北方军士兵叫做Yankee(北方佬),偶尔也叫doodle(笨蛋)。Yankee Doodle被当作一首亲联邦歌曲,在亚拉巴马州的莫比尔(Mobile)和南部邦联的其他地方这首歌都遭到禁止。Yankee一词再度成为对北方人的一个蔑称,一直到今天美国南部许多地方仍在这样沿用。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Yankee的词义扩大了一些,美国兵被称作Yankee或简称Yank。1917年美国兵都唱起了流行歌曲作家George M. Cohan谱写的“在那里”(Over there)这首歌,歌中唱道:“Over there, over there, the Yanks are coming ...”(在那里,在那里,美国兵来了……)从那时候起,Yank和Yankee就成了欧洲人对美国兵或美国公民的通俗称呼,有时也作为山姆大叔或美国的代称。在拉丁美洲Yankee拼作Yanqui。20世纪50年代,拉丁美洲人民发出了Yanqui go home(美国佬滚回老家去)的吼声,对美国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可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从以上所述,可见Yankee或Yank自问世以来其含义常因历史情况而发生变化,时而扬升,时而贬降,且贬多于褒。
prude:正经过度的人,谈性色变者
来自古法语prude,贵妇人,缩写自prodefame,贵妇人,尊贵的女人,词源同proud,自豪的,骄傲的。-fame,女人,词源同feminine.后词义贬义化。
John Bull:约翰牛,典型的英国人
源自苏格兰讽刺作家和医生阿巴斯诺特(John Arbuthnot 1667-1735)于1712年出版的《约翰﹒布尔的生平》一书。该书是部寓言式的政治讽刺作品。作者在书中把当年的英国人格化为一个名字叫John Bull 的人。作者笔下的 John Bull是为头戴礼帽的矮肥愚蠢绅士,用来讽刺当时辉格党(自由党的前身)的战争策略。以后John Bull在漫画中又被描绘成忠厚直率、倔强鲁莽的富裕农民形象,大胖子、红脸汉,头戴礼帽,身穿英国国旗图案的马甲,足蹬高统皮靴,旁边常常牵着一只斗牛犬(bulldog),以此表明他有着斗牛狗般的勇敢、凶猛和独立的性格。在人们印象中这些人以英国自豪、不喜欢外国人。这被人为体现了英国的民族特性。所以后人便以John Bull喻指典型的英国或作为英国或英国人的绰号。Bull在英语是牛的意思,故John Bull通译“约翰牛”。John Bull的含义也经历了由贬而褒的变化。
nerd:喜欢钻研学术的书呆子
nerd是美式英语中一个略显贬义的俚语,通常被翻译成怪胎、怪咖,一般指偏爱钻研书本知识,将大量闲暇用于脑力工作,对流行文化不感兴趣,不愿或不善于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人。在美国中学和大学文化中则通指那些专心一致刻苦学习的学生。在华人圈内相同的概念是“书呆子”。近年来,Nerd已经逐渐从贬义词变成了具有自豪感和身份认同意义的词语。不过在美国偏僻地区校园内,这样的学生依然不受欢迎。
nerd一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40年代美国校园内,很可能是俚语nert(愚蠢或疯狂的人)的一个变体,而后者是nut(疯狂的人)的变体。50年代初,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和教育家苏斯博士(Dr.Seuss)在其作品《如果动物园归我管》(If I Ran the Zoo)中首次将其使用于文学作品中,从而使得该词在广大美国学生中耳目能熟。在60年代初期该词传遍美国全国甚至远至苏格兰,随后一段时间其词义逐渐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之类的书呆子形象挂钩,这个词义在70年代因为情景喜剧《快乐时光》(Happy Days)开始变为主流。而自20世纪80年代后,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发达使得许多具有Nerd性质的人(比如比尔•盖茨)变得非常富有,在社会上处于很大的优势地位,使得许多追求脑力的人都以自己是“Nerd”为豪。1984年的喜剧电影《Revenge of the Nerds》系列中主人公一行的正直形象使得“nerd pride”(书呆子的自豪感)在90年代开始觉醒。2007年开始播出的美剧《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的主角就是四个nerd。
nerd:[nɜːd] n.书呆子
nerdy:['nɜːdɪ] adj.书呆子式的,怪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