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able(治安官):出身于“马厩总管”的警察
stable就是“马厩”的意思。constable最早是“马厩总管”这一官职,类似弼马温。进入法语后升级为皇家内务总管,在后来升级为军队的总司令,是不是有点像中国古代的“司马”这一官职啊?诺曼征服后,该职位随征服者诺曼一道进入英国,其职责为维护国王及各地的武器装备。12世纪,英国和苏格兰设立了Lord High Constable,掌管国家军队。但constable一词在诸侯分裂的各领地上用来表示负责维持当地秩序的职位,也就是地方治安官。现代警察制度建立后,该词用来表示警察、警官,在不同国家级别有高有低,在英国表示基层警察。
constable: ['kɑnstəbl] n.警察,治安官,巡警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onstable 词源,constable 含义。
fellow(伙伴):掏钱出资的合伙人
英语单词fellow翻译成中文有多个意思,如伙伴、同事、会员、同胞、小伙子、家伙等,还有一种美国的奖学金也被称为fellowship。如此多的释义难免让人头晕,但其实只要理解了它的词源和初始含义,这些困惑就迎刃而解了。
fellow源自古北欧语felagi,由fe(表示“钱”,如fee)+lagi(放下,=lay)组成,意思是“往里放钱、投资”,用来表示掏钱出资、参与某项商业或事业的合伙人,所以fellow一词的初始含义就是“合伙人”的意思。从“合伙人”很自然地延伸为“同事、伙伴”的意思,用来称呼同事、朋友,甚至陌生人,相当于中文的“哥们、伙计、家伙”。而在庄重的场合,还可以用来表示“同胞、战友”等。在学术场合中,常用来表示某个学术团体的会员、学术职位或职称,如research fellow就是“研究员”,teaching fellow就是“助教”(通常由研究生担任)。fellowship的本意指的是某种fellow资格,而大学会为这种fellow提供奖学金,所以fellowship就等同于奖学金了。
fellow:['feləʊ] n.家伙,朋友,同事,同胞,会员adj.同伴的,同事的,同道的
fellowship:['felə(ʊ)ʃɪp] n.奖学金,研究员职位,伙伴关系,友谊
bishop(主教):人类灵魂的看护者
英语单词bishop(主教)来自希腊语episkopos,本意为“看守、监督人”,由epi(over)+skopos(看守、守护)组成。episkopos原本并非宗教职务的称谓,而是世俗政府中的一种职位。基督教神职人员以“人类灵魂的看护者”自居,因此便以episkopos作为高级神职人员的称呼。进入英语后,被英国人掐头去尾,拼写变成了bisceop,后来又变成bishop。
bishop:['bɪʃəp] n.主教
anoint(膏立):犹太人用油脂涂抹的宗教习俗
英语单词anoint来自古法语enoint,是enoindre 的过去式,其本意是指用油脂涂抹,用于医疗保健领域。但由于犹太人的一种“膏立”宗教习俗,该词产生了一种宗教含义。所谓“膏立”(anoint),就是 以膏油涂抹,以示受命于神。在犹太人中,国王、祭司等职位要经过“膏立”仪式才能就任;宗教器具要经过“膏立”后才能使用。犹太人的第一个国王扫罗就是由 先知撒母耳膏立的。由于犹太人的这种“膏立”习俗,原本仅仅表示用于医疗保健领域的单词anoint从此有了特殊的宗教含义,表示通过涂抹膏油以册封为 王、祭司等。
anoint:[ə'nɒɪnt] vt.膏立,给……涂油使神圣化
the anointed:受膏者
the Anointed:救世主,基督
pharisaical(伪善的):伪善的法利赛人
法利赛人(Pharisee)是古代犹太人中的一个教派,在耶稣在世期间是犹太人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把持了祭司等宗教职位。“法利赛”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分离”,指为保持纯洁而与俗世保持距离。法利赛人在各种洁净的礼仪上拘谨而固执,绝对不向一个“罪人”(在宗教礼仪上不洁净的人)购买任何食物,也决不请罪人去家里,但他们却喜欢去罪人家里教训他人。
耶稣斥责法利赛人的伪善,曾经说他们:“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马太福音23:27-28)。
由于法利赛人以伪善而出名,因此从表示法利赛人的单词Pharisee产生了形容词pharisaical,表示“伪善的”。
pharisaical:[ˌfærɪˈseɪɪk] adj.伪善的,讲究虚礼的
plebeian(平民):古罗马氏族贵族以外的普通公民
古罗马创立之初,创建者罗慕路斯召集各氏族中的首脑人物,由他们组成元老院,负责协助治理罗马。这些氏族贵族及其后代就被称为patrician(贵族),而其他普通公民则被称为plebeian,即所谓的“平民”,有时候被缩略为pleb。平民最初不能和贵族通婚,不能担任任何公职。后来,经过长年抗争后,平民争取到了和贵族通婚以及担任公职的权利。担任执政官、保民官等高级职位的平民及其后代就成了nobleman,但依然不是patrician。除了nobleman以外,plebeian中其他人就是common(平民)。
plebeian:[plɪ'biːən] n.平民,百姓,普通人,粗俗的人adj.平民的,普通的,粗俗的
noble(贵族):从平民中通过仕途晋升的贵族
在古罗马,原本只有patrician(贵族)和plebeian(平民)。所有官职均有贵族担任,平民不能和贵族通婚,无能担任官职。后来,经过长期抗争,平民终于取得了和贵族通婚以及担任官职的权利。平民担任执政官、保民官等高官职位后,就被尊称为nobilis,意思是“著名的、杰出的、高尚的”。通过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成了noble(贵族)。noble和patrician都可以世袭,但patrician是封闭的,平民永远也不能变成patrician;而noble是开放性的,平民建功立业后都可以被封为noble。
noble:['nəʊb(ə)l]n.贵族adj.贵族的,高贵的,高尚的
nobleman:['nəʊb(ə)lmən] n.贵族
consul(领事):古罗马时期的共同执政官
英语单词consul来自拉丁语,原本指的是古罗马时期的共同执政官,人数一般为两名。关于consul的拼写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来自consulere(to take counsel,咨询),缘自执政官需要向元老院征求意见;另一种解释认为consul由con+sal/sell/sedl构成,表示“坐在一起”,缘自执政官数量一般为两人或以上,需彼此协调,共同执政。
历史上,除古罗马以外,还有一些时期,在一些国家曾经出现以consul(执政官)作为国家元首的情况,如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共和国就以三名consul共同执政,但拿破仑作为“第一执政”独揽大权。
中世纪后期,国际商贸日益兴隆。在同一个地方经商的外国商人为了协调解决彼此的商业争议,自行组织起来,推举一位或多位人士担任仲裁人,负责仲裁彼此的商务争议。这种仲裁人也被称为consul,中文译为“领事”。之所以称为consul,是因为他的产生和职责和古代执政官一样,都是由众人推选出的,负责仲裁。后来,领事变成了由政府派遣,但其称谓consul一直没变。
consul: ['kɒns(ə)l] n.领事,(古罗马)执政官
consular: ['kɒnsjʊlə] adj.领事的
consulate: ['kɒnsjʊlət] n.领事,领事馆,领事职位,领事任期
prince(国君):古罗马帝国时期的“第一公民”
英语单词prince来自拉丁语princeps,由primus(first,与prime同源)+ capere(to take,拿)构成,字面意思就是“the one who takes the first (place/position)”(首席,排在第一位的人)。
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元老院中的威望和权力最大的议员就被称为princeps senatus(首席议员)。首席议员由执政官从贵族议员中选择并任命,通常是以前的执政官。在公元前275年之前,首席议员还仅仅是个荣誉称号,他可以在讨论时第一个发言。公元前275年,首席议员成为正式职位,享有众多特权,如召集和解散议会、确定议程、决定议事规则等。
古罗马帝国初期阶段,帝国首脑被称为Princeps,通常译为“第一公民”。罗马帝国的第一个皇帝、凯撒大帝的继承人屋大维上台后,从凯撒遇刺事件中看到了罗马贵族对独裁统治的普遍反感,没有采用dictator(独裁官)或rex(king,国王)的头衔,而是采用了一个比较谦逊的头衔Princeps(第一公民)。从此以后,罗马帝国的最高首脑除了emperor(皇帝)头衔外,还都担任Princeps职务,而皇帝瓦勒良(Valerian)曾在上台之前就担任这一职务。直到罗马皇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执政时才废除这一头衔。罗马帝国首脑使用Princeps头衔的阶段就被称为“元首制时期”。
英语单词prince(国君、王子)就来自Princeps。由此可见,在西方人的传统观念中,一国之君不过是“首席”、“第一公民”而已,绝不像咱中国一样被看成是“天子”。
prince: [prɪns] n.国君,王子,亲王
princess: [ˌprɪnˈses] n.公主,王妃
earl(伯爵):北欧及英国的“部落首领”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处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英国的“伯爵”earl源自古英语eorl,与北欧国家的“伯爵”Jarl同源,原意是“部落首领”。11世纪,丹麦国王克努特统治英国后,把伯爵(earl)爵位引进英国,以丹麦方式把英国划分为许多伯爵领地(earldom)。每个伯爵均是镇守一方的诸侯,相当于现在的总督职位。在英国,earl(伯爵)的历史最悠久。在1237年黑太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同时,earl还是欧洲五种爵位中唯一一个源自英文的爵位。
earl: [ɜːl] n.伯爵
earldom:['ɜːldəm] n.伯爵领地
abbot(修道院院长):阿拉姆语中对僧侣的尊称“父亲”
英语单词abbot指的是男修道院院长,是这一职位的专门称呼,来自阿拉姆语中的abba,意思就是“父亲”。阿拉姆语属于闪米特语族,是古代中东的通用语言和波斯帝国的官方语言,基督教《圣经》的《旧约全书》 中有一部分就是用阿拉姆语写的,历史传说认为,耶稣也使用阿拉姆语的一种方言。
修道院最早起源于中东,主要分布于巴勒斯坦、叙利亚、小亚,特别是在埃及。由于阿拉姆语是当时这些区域的通用语言,人们就把修道院中的僧侣尊称为abba(父亲)。随着基督教在西方的流传,欧洲也出现了修道院。abba这个称呼也随之流传至欧洲。如在希腊版的《圣经》中,abba演变成了abbas,在拉丁文中变成了abbatem,在法语中变成了abbe,在英语中有好几个单词来源于此,一个是abbot,主要用于称呼男修道院院长;一个是照搬法语的abbe,意思不变;一个是abbey,表示修道院,与monastery是近义词,但规模较大;还有一个是abbess,表示女修道院院长。
abbot: ['æbət] n.男修道院院长
abbe:['æbi, 'ɑ:bə] n.神父、僧侣、修士、男修道院院长
abbey: ['æbɪ] n.大修道院,修道院中全体修士或修女
abbess: ['æbes] n.女修道院院长
alderman(市议员):古代盎格鲁-撒克逊部落中的长老
古代盎格鲁-撒克逊部落刚入侵不列颠时,还保留了自己的酋长制,各部落中最年长的人担任部落的首领。这种首领在古英语中被称为ealdormann,由ealdor(elder,长老)+mann(man,人)构成。英语单词alderman就由此而来。该称呼对应的官衔在8世纪时相当于国王派驻某地的总督,12世纪时对应于行业公会的首领,后来逐渐演变为市议会的高级顾问、参赞、市议员等职位。1974年,该官衔在英国被正式取消。
alderman:['ɔːldəmən] n.市议员,总督,市府参赞
censor:审查员
发音释义:['sensə] n.审查员vt.审查;检查
结构分析:censor = cens(审查、评价)+or(的人)→负责审查的人→审查员
词源解释:cens←拉丁语censere(评价)
同源词:census(人口普查←评价公民的收入和等级);censure(责难←挑毛病并谴责←评价他人)
censor是罗马共和时期的政府官职,是罗马文职官员体系中仅次于独裁官的职位。其职权包括人口普查、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风气,以及对政府财政进行监督。
衍生词:censorious(挑剔的);censorship(审查制度)
助记窍门:censor→sensor(传感器)→像传感器那样全面监视→审查
abdicate:退位
来自拉丁语,来自 ab-(away,离开)+ dic-(说,宣告)+ -ate(动词后缀)→ 其字面意思就是“宣告放弃职位或权利等”,故引申为“退位、辞职”。同源词:dictionary(词典),predicate(断言、断定),indicate(表明、暗示、指示)。
sinecure:闲职,挂名差事
这是个拉丁借用词。在拉丁文中sine意为without(没有),cura意为care(关心,照管),短语sine cura则是without care(不费心的,不操心的)的意思。英语把这个短语合为一词sinecure,早先用以指教会中不担任教化工作但却领取干薪的牧师职位,现在则泛指工作清闲而报酬优厚的职位,即“闲职”或“挂名差事”。
英语另有几个单词也源出拉丁语cura.如curator,即a person who takes“care”of a museum or library(博物馆或图书馆馆长),curate,即a person who takes“care”of souls(助理牧师),cure,即bring health to sb by taking“care”of him(治愈)。从含义上来看,这三个词和care多少是有联系的。
nepotism:重用亲属,裙带关系,任人唯亲
该词起源于意大利。中世纪,在罗马天主教会中重用亲属之风盛极一时。主教们,尤其是教皇,因无子嗣,常常凭借权势偏袒乃至重用其私生子或侄甥,委任他们为教士,甚至授予他们待遇优厚的各种高级神职。15世纪一位臭名昭著的教皇一亚历山大六世(Pope Alexander VI.1431 - 1503)将自己亲戚安插在教会最高职位上,例如为巩固其权力他竟然任命年仅16岁的私生子博尔吉亚(Cesare Borgia)为大主教,任命年轻的侄甥乔凡尼( Giovanni)为主教。他任人唯亲的这一做法影响极坏,招致广泛的批评和指责。在英语中侄甥作nephew,教士的私生子也婉称nephew,该词源于拉丁语nepos;而重用私生子或侄甥则被世人戏称为nepotism,它源出意大利语nepotismo。嗣后,nepotism不再囿于nephew,而用以泛指“重用亲属”,“任人唯亲”,或表示“裙带关系”。
dean:学院院长,系主任,教务长
dean源自拉丁语decanus。从古罗马时代起decanus 一直被作为一个职位名称来用,所管人员一般为10人,在军队里是“十个士兵之首”,在教会中则是“十个教士之首”,这恐怕是因为该词从意为“十”的拉丁词decem派生的缘故。法语吸收了decanus,作deien,用以指“教长”。1 4世纪英语又通过法语把它借用了过来,初作deen,也指“教长”。今天,不论dean指“学院院长”“系主任”,还是指“教务长”“教长”,已决非“十人之首”了。
bigwig:要人,名人
假发除了可作戏装、乔装用品之外还被用作个人装饰品或职位的标志。几个世纪以前假发在欧洲十分流行,至17世纪发展到最高峰,成为阶级及地位的标志,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中年时喜欢戴假发,欧洲各国王族纷纷效仿,尤其在英国,身份越高者或自认为身份越高者,所戴假发就越大。按当时习俗只有贵族、法官和主教可戴假发。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之后,各种地位标志被荡绦殆尽,假发便不多见了。如今仅在英国法庭尚可见到法官和律师戴着那种垂肩假发。bigwig一词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英国习俗。bigwig由big(大的)和wig(假发)二词复合组成,用以喻指“要人”、“大亨”或“名人”,通常用在口语中。意指“假发”的wig一词是periwig的缩略,而periwig则又是peruke的异体。两者同出一源,都源自法语Perruque。
post:柱,邮件,岗位,职位,邮政
作“柱;张贴”时,来源于拉丁语postis(门柱);作“邮件,邮递;岗位,职位”时,来源于拉丁语动词ponere(放置)的过去分词positus,经法语和意大利语进入英语为post。
-posit-放置 → post
ordain:授予圣职,授予圣秩
来自拉丁语ordinare,安排,布置,指定,词源同order.引申词义安排职位,授予圣职或圣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