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e(妻子):成年女性
英语单词wife现在一般用来表示“妻子”,但在古代,它的本意是woman(妇女)。在一些由它构成的复合词中我们还能看到它的这种含义,如midwife(产婆)、alewife(啤酒店老板娘)、housewife(家庭主妇)、fishwife(卖鱼妇)等。并且,单词woman本身就是由wife+man构成的,原本拼写为wifman。“妻子”之意原本是wife的一个特殊含义,在现代英语中反而成为了它的主要含义。
wife:[waɪf] n.妻子,已婚妇女,夫人
woman:['wʊmən] n.妇女,女性,成年女子
midwife:['mɪdwaɪf] n.产婆,助产士vt.促成,接生
alewife:['eɪlwaɪf] n.啤酒店老板娘,开酒店的女人
fishwife:['fɪʃwaɪf] n.卖鱼妇,说话粗野的女人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wife 词源,wife 含义。
boss(老板):早期纽约的荷兰移民方言中的“工头”
1609年,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赞助下,荷兰人亨利哈德逊船长和20多名船员,驾驶“半月号”帆船从阿姆斯特丹出发,前往美洲大陆探险。当年9月,他们达到纽约河地区,用24美元从当地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并取名为“新阿姆斯特丹”,从而揭开了纽约历史的第一页。为了纪念哈德逊船长,围绕纽约市的大河被命名为“哈德逊河”。
随后,大量荷兰商人和冒险家移民到纽约。他们修建房屋,经营农场,从事贸易,创建了纽约这个世界大都市的初步轮廓。正是在这段时间,荷兰殖民者把荷兰语baas带入了英语,演变成立美国俚语boss(老板)。在荷兰语中,baasd的原意是“主人、户主”,在纽约的荷兰人用它来称呼监督徒弟的工人师傅。这个词很快被其他人采用,并迅速传遍美国,意义也演变成“老板,头儿”。
boss: [bɒs] n.老板,头儿,首领vt.指挥,调遣,当……的头vi.当首领,发号施令
bossy: ['bɒsɪ] adj.专横的,爱发号施令的
blackjack:21点纸牌游戏,警棍
1. 21点纸牌游戏,来自该游戏初介绍进入美国时,赌场老板为刺激彩头,拿到黑桃J和黑桃A所得到的21点,将能获得十倍奖赏,因而得名。
2. 警棍,jack, 杰克,该词在英语里具有诸多意思,诸多叫不出名字或一时没法取名字的物件皆以jack称之,类似于汉语“某”的功能。
boss:老板,凸点
1.老板,来自荷兰语baas, 叔叔。代替过于正式的master.
2.凸点,词源同bosom,emboss.
brown-nose:拍马屁
俚语词。brown,棕色的。nose, 鼻子。讽刺拍马屁拍到老板的屁都要闻或更恶心行为。
fudge:法奇软糖,回避
词源不详。可能来自17世纪真实存在的Captain Fudge, 每次出海总会带回一箩筐的谎言,回避老板和同事的问题,因此,其名字通用化成为胡扯瞎说的代名词。后也用来指一种软糖。
Hobson:’s choice 霍布森的选择,没得选择
来自17世纪伦敦做出租马匹生意的老板Thomas Hobson,为更好的保护爱马,让马得到适当的休息,他根本不容主顾选择的机会,只让其租离厩门最近的马,因此引申该词义。
hostler:马夫
来自hostel,旅店,-er,人。即旅店老板,后用于指旅店服务员,特别用于指帮客人喂马的人。
innkeeper:客栈老板
inn,客栈,keeper,老板。
Mickey Finn:蒙汗药饮料
词源不详。通常认为是来自19世纪臭名昭著的芝加哥酒馆老板Michey Finn.
nibs:用以称自命不凡的人
词源不详,多用于讽刺性的敬称His Nibs,老板,可能来自nob,大人物,有钱人。
midwife:接生婆,助产士
midwife一词中的mid和如今意为“中间的”的mid不是一个词,也没有什么关系,它在古英语是with(和…一起)的意思,相当于现代德语中的mit。而wife在古英语原作wif,意为woman(妇女),和alewife(麦芽酒店女老板),fishwife(卖鱼妇)二词中wife的含义相同。midwife的含义就是a woman who is with another (at childbirth),因此被用来指“接生婆”或“助产士”也就不难理解了。
mile 英里
该词的词源是拉丁语milia,milia是mille(一千)的复数形式。古罗马人以(一)千步作为测量距离的单位,而千步又是以罗马军团的步度为准的,左步和右步算一步,每千步相当于1618码。千步在拉丁语作milia passuum,但常略为milia。从milia演变而来的mile(英里)的长度往往因时因地而异,多数英语国家的mile等于1760码,比古罗马人的milia要长100多码。
lollipop:棒糖
据传,20世纪早期美国康涅狄格州有一位名叫George Smith的糖果厂老板,为了纪念当时最有名的一匹赛马Lolly Pop,把他生产的棒糖也取名为lollipop,以后lollipop成了纽
黑文(New Haven) Bradley - Smith公司的专用商品名称,最后又转化为表示“棒糖”的属名。
约在1908年以前不论是棒糖一物还是lollipop 一词在美国确实是不为人知的,可是早在18世纪末lollipop 一词就已在英格兰广为使用了,意指“糖果”(但不指“棒糖”)。据《牛津英语词源词典》,lollipop可能系由lolly加pop组合而成,lolly刀英格兰北部一个方言词,意为“舌头”,而pop则是小孩吮食糖果发出的声音。尽管美国人是在20世纪初期棒糖问世后才知道lollipop的,但这不等于说Lolly Pop那匹马就不可能取名于这个早期的英国词。这其中的联系后人也只能作一番推测而已。
如今lollipop在英国英语中除指“棒糖”以外,词义又有所延伸。交通纠察为暂时中断车辆通行,保证儿童安全穿越马路,常常使用“车辆暂停指挥牌”。由于这种指挥牌形似棒糖,人们也噬lollipop称之,而手持指挥牌的男女交通纠察则被分别称作Iollipop man和lollipop ladyo
fox- trot:狐步(舞)
关于该词的由来,有这样一个说法。1913年喜剧演员Harry Fox在一出风行一时的百老汇歌舞剧中表演了一种小跑步,博得观众的阵阵掌声和喝采声。剧院和夜总会的老板们感到这种舞很有推广价值,就雇用了著名交际舞教师Oscar Duryea,将它修改后作为一种交际舞介绍给公众。由于这种舞为Fox首创,所以取名为Fox Trot,以后作fox-trot。从那时起到50年代fox-trot一直是美国最为流行的慢步交际舞。该词第一次登人RCA(美国无线电公司)的一本目录上作Fox trot,就是说fox的首字母是大写形式。这一事实同上述说法相吻合,也有助于说明上述说法多少是有些根据的。但一般辞书多认为,fox- trot因舞步颇似fox(狐狸)的行走步法而得名。汉语据此将它译作“狐步(舞)”。
broker:经纪人,掮客
今指“经纪人”或“掮客”的broker 一词在中世纪英语原指“酒类零售商”“商贩”,约在14世纪后半期指“拉皮条者”或“媒人”,这就是所谓love broker和marriage broker。随后broker又获得“中间人”一义,并逐渐向今义演变。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broker,诸如bill-broker(证券经纪人),cotton-broker(棉花经纪人),pawn-broker(当铺老板),ship-broker(船舶经纪人),exchange broker(交易所经纪人),stock-broker(股票经纪人),black-market broker(黑市掮客),floor-broker(交易所内代客买卖的场上经纪人)等。broker同break的过去式broke或形容词broke(不名一文的)无任何联系,而与动词broach(钻孔开启)一词却有亲缘关系。它源于古法语brokiere/brochier,其字面义为one who opened or broached wine casks(钻孔开启酒桶的人)。
breadline:等候领施舍(或救济)食物的队伍
19世纪70年代纽约市有家维也纳式面包店,老板Lewis Fleischmann为了向公众表明店里出售的都是当天烤的新鲜面包,特在每晚11时把当天没卖掉的面包,不论有多少,全部施舍给穷人。因此,每天晚上在面包店门口都可见一些穷人在排队等候领取施舍。据认为breadline 一词便是这时应运而生的,被用来表示“等侯领施舍(或救济)食物的队伍”,到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 Great Depression)该词得到更为广泛的使用。基于该词产生的短语on the breadline常用于口语,表示“非常穷的”,“仅能维持生活的”。
boss:工头,老板,主人
该词往往使人想起17世纪建立纽约市的荷兰殖民者。那时候荷兰人的影响比较大,有一个词在荷兰人中间用得很多,这就是baas,意思是“主人”或“工头”。以后英国人取代了荷兰人的地位,也把baas一词接了过来,18世纪末期改拼为boss,到了1838年在美国英语中就已十分通用了。当时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库珀(J.Fenimore Cooper,1789 -1851)公开指责boss为粗俗语,并写信给词典编纂家韦伯斯特(Noah Webster,1758 - 1843),要求他帮助制止诸如boss,to belittle,to oppose,to advocate 一类粗俗词语的使用。然而,从boss进入英语之日起,它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最初它是作为master的委婉语使用,也许是因为外来词所以不如master那样含有令人不快的涵义。在当代英语中,boss作为标准语仍然保留了“工头”、“主人”、“老板”等义,尤用于商业和政治方面,在60年代期间一度还被用作少年俚语,流行一时,用以表示“第一流的”或“好的”。boss还常作动词用,如to boss someone about(把某人差来遣去),由boss派生的形容词bossy(专横的,爱指挥人的)也用得很多。
beer:啤酒
该词可能源自拉丁语biber‘drink’(饮料)。古罗马士兵在德国酒店要饮料时很可能总说biber,酒店老板想当然地认为他们要的是啤酒。日子一长,德语吸收了biber 一词,以后演变为Bier。该词进入英语后由古英语的beor逐渐演变为现代英语的beer。汉语“啤酒”其实乃德语Bier一词的音译。
mugwump:不支持任何政党的游离者
讽刺用法,来自北美印第安土著语mugquomp,老板,大人物。俗词源进一步解读为mug,脸, wump,屁股,来自rump 幽默拼写,即脸朝向一边屁股朝向另一边的人。
Hobson's choice:无余地的选择;别无选择
关于其由来,英国作家斯梯尔(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 )曾于1712年在他主办的杂志《旁观者》(The Spectator)第509期上发表过一篇短文作了介绍。Hobson原为人名,全名是Tobias/Thomas Hobson(1544??-1631)。他是17世纪剑桥地区的一个驿站老板,养有40多匹高头大马供人租用,租用者多为剑桥学生。但是他不容许租用者自己随意挑选,只许将离马厩门最近的那匹马牵走,否则不予租用,毫无商量余地。他所定的这一规矩并非没有道理。他认为大学生不会好好照料马匹,而他却爱马如命,为了不使马儿过于劳累,他采取了依次出租的办法。休息最久,马力恢复最好的,总是靠近马厩门的马。Hobson这种不给人以选择余地的做法,人们称之为(霍布森的选择)。
此人还是个名见经传的人物。据《全国名人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所载,死后他将一笔可观家产遗赠给了剑桥,当地有条街道以其名字命名。英国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曾撰文纪念他,英国大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还特地为他作了两段饶有风趣的墓志铭。Hobson受到两位名作家如此垂青,在一定程度上使得Hobson's choice一语得以经久不衰,并沿用至今。词义至今一直无甚变化,现仍表示“无选择余地的选择”,或“无选择余地的局面”。1915年Hobson's choice曾被用作一个戏剧的剧名,1953年还被作为一部英国影片的片名。此语有时和动词have搭配使用,作have Hobson's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