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nt(巨大的):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族癸干忒斯
天神乌拉诺斯被其子克洛诺斯阉割时,溅出的精血洒落在大地女神盖亚身上,使盖亚诞生了巨人族癸干忒斯(gigantes),他们个个身材巨大,长发长须,大腿之上为人形,以两条蛇尾为足,因此也称为蛇足巨人,相传共有150人。他们还有一种特别的属性,那就是无法被神杀死。
第三代神王宙斯率领奥林巴斯诸神打败了泰坦诸神以及提丰,并将泰坦诸神禁锢在地狱深渊,这引发了大地女神的不满。在大地女神盖亚的鼓动下,癸干忒斯巨人以岩石和燃烧的栎树为武器,向奥林巴斯诸神发起了进攻,史称“癸干忒斯之战”。在战争中,奥林巴斯诸神得到一个预言,说只能在一个凡人的帮助 下,才能击败巨人族。因此,宙斯通过雅典娜找来了凡间最伟大的英雄赫拉克勒斯。盖亚知道后,就想寻找一种草药,为巨人族增加法力,使其对凡人的攻击也产生 免疫力。然而,宙斯抢先一步把草药采走了。大英雄赫拉克勒斯利用精湛的射术,射杀了众多巨人。在他的帮助下,奥林巴斯诸神终于打败了癸干忒斯巨人。
癸干忒斯的希腊语原意是“盖亚所生的”。从其名字gigantes中演变出了giant、gigantic等单词。
giant:['dʒaɪənt]n.巨人adj.巨大的。由gigant去掉g直接产生。
gigantic:[dʒaɪ'gæntɪk] adj.巨大的。ic是形容词后缀。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giant 词源,giant 含义。
echo(回音):爱你在心口难开的宁芙仙女艾柯
希腊神话中,艾柯(Echo)是一位美丽、善良而又能言善辩的宁芙仙女。有一次神王宙斯下凡与其他宁芙仙女偷情,天后赫拉悄悄尾随,准备来个捉奸在床。没想到半路上遇到艾柯,拉着赫拉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话,耽误了赫拉的捉奸大事。赫拉迁怒于艾柯,罚她丧失正常的表达能力,只能重复别人说过的话的最后一个词。
后来艾柯爱上了美丽而又自恋的纳西索斯,却又无法表达出自己的爱慕之情。伤心的Echo终日在山谷中游荡,日渐消瘦。终于有一天,她的身体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空洞的回音在山谷中飘荡。这就是英语单词echo(回音)的由来。
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英文名就叫做Echo。
echo:['ekəʊ] n.回音,效仿v.重复,发出回音,随身附和
echoic:[ɛ'koɪk] adj.拟声的,回声的
narcissism(自恋):因自恋而化为水仙的美男子纳西索斯
希腊神话中,纳西索斯Narcissus是河神Cephisus和宁芙仙女Liriope的儿子,长得非常俊美,却十分高傲,对自己在水中倒影自恋不已,对任何姑娘都不动心。森林女神Echo爱上了他,却因为受到赫拉的惩罚丧失了语言能力,只能重复别人说过的话的最后一个音。Echo偷偷地跟着Narcissus,渴望能表达出自己的爱慕之情。面对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Echo,Narcissus同样高傲而又无情地拒绝了。伤心的Echo终日在山谷中游荡,日渐消瘦。终于有一天,她的身体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空洞的回音在山谷中飘荡。这就是Echo后来成为“回音”的由来。为了惩罚他,报应女神 Nemesis施展法力,使他迷恋上了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自恋成性的Narcissus最终在顾影自怜中抑郁而死,化为水仙花,依然留在水边守望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从此以后,Narcissus成为“自恋狂”的代名词,并衍生了英语单词narcissism(自恋)。
narcissus:[nɑr'sɪsəs] n.水仙,自恋狂,纳西索斯
narcissist:[nɑː'sɪsɪst] n.自恋者,自我陶醉者
narcissism:['nɑːsɪsɪz(ə)m; nɑː'sɪs-] n.自恋,自我陶醉
bootleg(私卖):美国禁酒期间私酒贩子用靴筒藏匿私酒
美国最初的移民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清廉节制,反对饮酒。这个主张禁酒的民间运动时起时伏,连绵不断,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了全面禁酒的大潮。192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向酒宣战。按照该法案,任何人不得制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人们可以在家里饮用以前买来的酒,但不得在公开场合或聚众饮酒。
然而,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用于比喻私酒贩子。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bootleg:['buːtleg] n.靴筒,私货v.私卖adj.违法、私自制造并销售的
bootlegger:['bu:t,legə] n.走私者,贩卖私酒者
The Heel of Achilles:唯一弱点;薄弱环节;要害
The Heel of Achilles 亦作 The Achilles' Heel 直译为“阿基里斯的脚踵”,是一个在欧洲广泛流行的国际性成语。它源自荷马史诗Iliad中的希腊神话故事。
阿基里斯是希腊联军里最英勇善战的骁将,也是荷马史诗Iliad 里的主要人物之一。传说他是希腊密耳弥多涅斯人的国王珀琉斯和海神的女儿西蒂斯所生的儿 子。阿基里斯呱呱坠地以后,母亲想使儿子健壮永生,把他放在火里锻炼,又捏着他的脚踵倒浸在冥河(Styx)圣水里浸泡。因此阿基里斯浑身象钢筋铁骨,刀枪不入,只有脚踵部位被母亲的手捏住,没有沾到冥河圣水,成为他的唯一要害。
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基里斯骁勇无敌,所向披靡,杀死了特洛伊主将,著名英雄赫克托耳(Hector),而特洛伊的任何武器都无法伤害他的身躯。后来,太阳神阿波罗(Apollo)把阿基里斯的弱点告诉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阿基里斯终于被帕里斯诱到城门口,用暗箭射中他的脚踵,负伤而死。因此,The Heel of Achilles,也称为 The Achilles' Heel,常用以表示“a weak point in something that is otherwise without fault;the weakest spot”等意思。
The Achilles' Heel:唯一弱点;薄弱环节;要害
The Achilles' Heel 亦作 The Heel of Achilles 直译为“阿基里斯的脚踵”,是一个在欧洲广泛流行的国际性成语。它源自荷马史诗Iliad中的希腊神话故事。
阿基里斯是希腊联军里最英勇善战的骁将,也是荷马史诗Iliad 里的主要人物之一。传说他是希腊密耳弥多涅斯人的国王珀琉斯和海神的女儿西蒂斯所生的儿 子。阿基里斯呱呱坠地以后,母亲想使儿子健壮永生,把他放在火里锻炼,又捏着他的脚踵倒浸在冥河(Styx)圣水里浸泡。因此阿基里斯浑身象钢筋铁骨,刀枪不入,只有脚踵部位被母亲的手捏住,没有沾到冥河圣水,成为他的唯一要害。
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基里斯骁勇无敌,所向披靡,杀死了特洛伊主将,著名英雄赫克托耳(Hector),而特洛伊的任何武器都无法伤害他的身躯。后来,太阳神阿波罗(Apollo)把阿基里斯的弱点告诉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阿基里斯终于被帕里斯诱到城门口,用暗箭射中他的脚踵,负伤而死。因此,The Achilles' Heel,也称为 The Heel of Achilles,常用以表示“a weak point in something that is otherwise without fault;the weakest spot”等意思。
Greek gift:阴谋害人的礼物;黄鼠狼拜年,不安好心
Greek gift 直译是“希腊人的礼物”,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以及古罗马杰出诗人维吉尔(Publius Virgilius Maro,公元前70-前19年)的史诗《伊尼特》(Aeneis)中关于特洛伊城陷落经过的叙述。
据《奥德赛》卷8记述:许多特洛伊人对如何处置希腊人留下的大木马展开了辩论,“他们有三种主张:有的主张用无情的铜矛刺透中空的木马;有的主张把它仍到岩石上;有的主张让它留在那里作为景观,来使天神喜悦”。结果是后一说占优势,把那匹木马拖进城里来,终于遭到了亡国之灾。
维吉尔的史诗《伊尼特》,写的是特洛伊被希腊攻陷后,王子伊尼斯从混乱中携家属出走,经由西西里、迦太基到达意大利,在各地漂泊流亡的情况。史诗第2卷便是伊尼斯关于特洛伊城陷落经过的叙述,其中情节除了模拟荷马史诗的描述外,还做了更详细的补充。当特洛伊人要把大木马拖进城的时候,祭司拉奥孔(Laocoon)劝说不要接受希腊人留下的东西。他说:“我怕希腊人,即使他们来送礼”这句话后来成了一句拉丁谚语:“Timeo Danaos,et dona ferenteso.”(原文中的达奈人Danaos,即泛指希腊各部族人)译成英语就是:I fear the Greeks ,even when bringing gifts. 其简化形式就是 Greek gifts. 可惜特洛伊人不听拉奥孔的警告,把木马作为战利品拖进城里。木马里藏着希腊的精锐部队,给特洛伊人带来了屠杀和灭亡。
由此,Greek gift 成为了一个成语,表示“a gift with some sinister purposes of the enemy;one given with intent to harm;a gift sent in order to murder sb”等意思,按其形象意义,这个成语相当于英语的俚谚:When the fox preaches,take care of your geese;也与汉语“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十分类似。
The Web of Penelope:故意拖延的策略;永远做不完的工作
A Penelope's Web 或 The Web of Penelope,直译为“珀涅罗珀的织物”,典故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卷二。
这部史诗的主人公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边伊大卡岛(Ithaca)的国王,他有个美丽而忠诚的旗子,名叫珀涅罗珀。奥德修斯随希腊联军远征特洛伊,十 年苦战结束后,希腊将士纷纷凯旋归国。惟独奥德修斯命运坎坷,归途中又在海上漂泊了10年,历尽无数艰险,并盛传他已葬身鱼腹,或者客死异域。正当他在外流浪的最后三年间,有一百多个来自各地的王孙公子,聚集在他家里,向他的妻子求婚。
坚贞不渝的珀涅罗珀为了摆脱求婚者的纠缠,想出个缓宾之策,她宣称等她为公公织完一匹做寿衣的布料后,就改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于是,她白天织这匹布,夜晚又在火炬光下把它拆掉。就这样织了又拆,拆了又织,没完没了,拖延时间,等待丈夫归来。后来,奥德修斯终于回转家园,夫妻儿子合力把那些在他家里宴饮作乐,胡作非为的求婚者一个个杀死,终于夫妻团圆了。
由于这个故事,英语中的 Penelope 一词成了 a chaste woman(贞妇)的同义词,并产生了 with a Penelope faith(坚贞不渝)这个短语。而“The Web of Penelope”这个成语比喻“the tactics of delaying sth on purposely;the task that can never be finished”的意思。
A Penelope's Web:故意拖延的策略;永远做不完的工作
A Penelope's Web 或 The Web of Penelope,直译为“珀涅罗珀的织物”,典故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卷二。
这部史诗的主人公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边伊大卡岛(Ithaca)的国王,他有个美丽而忠诚的旗子,名叫珀涅罗珀。奥德修斯随希腊联军远征特洛伊,十 年苦战结束后,希腊将士纷纷凯旋归国。惟独奥德修斯命运坎坷,归途中又在海上漂泊了10年,历尽无数艰险,并盛传他已葬身鱼腹,或者客死异域。正当他在外流浪的最后三年间,有一百多个来自各地的王孙公子,聚集在他家里,向他的妻子求婚。
坚贞不渝的珀涅罗珀为了摆脱求婚者的纠缠,想出个缓宾之策,她宣称等她为公公织完一匹做寿衣的布料后,就改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于是,她白天织这匹布,夜晚又在火炬光下把它拆掉。就这样织了又拆,拆了又织,没完没了,拖延时间,等待丈夫归来。后来,奥德修斯终于回转家园,夫妻儿子合力把那些在他家里宴饮作乐,胡作非为的求婚者一个个杀死,终于夫妻团圆了。
由于这个故事,英语中的 Penelope 一词成了 a chaste woman(贞妇)的同义词,并产生了 with a Penelope faith(坚贞不渝)这个短语。而“A Penelope's Web”这个成语比喻“the tactics of delaying sth on purposely;the task that can never be finished”的意思。
confetti(婚礼上的彩色碎纸):狂欢节游行时抛撒的糖果
在现代婚礼上,我们常常见到人们往新人身上抛撒彩色碎纸的场面。这种做法源自意大利。在中世纪的意大利,狂欢节时常常会举行盛大的游行。游行队伍和围观群众常常会相互抛撒小物品以表达欢乐之情。有钱的贵族往往会抛撒糖果,在意大利语中被称为confetti,是confetto(糖果)的复数形式。而没钱的穷人们为了嘲弄贵族则常常扔臭鸡蛋来代替糖果,结果双方经常在游行时发生争吵斗殴。意大利当局为了避免冲突,曾多次下令禁止在狂欢节游行时抛撒臭鸡蛋等物品,但穷人往往会用其他类似物品加以代替。这种情况直到1875年才终于有所改变。这一年,一位聪明的米兰商人在狂欢节之前向工厂采购了大量原本是无用副产品的彩色碎纸屑,并在狂欢节上向群众销售,用作游行时抛撒的物品。由于这种碎纸屑对人体无害,又充满喜庆,因此大受欢迎。从此以后,在狂欢节游行中抛撒彩色碎纸的做法就逐渐流传开来。抛撒彩色碎纸的做法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还拓展至狂欢节之外的其他场合如婚礼。由于这种碎纸最初是用来代替糖果的,所以在意大利语中也被称为confetti。英语单词confetti便来源于此,同源的单词还有confection(糖果)。
confetti:[kən'fetɪ]n.(婚礼、狂欢节中抛撒的)五彩纸屑;(旧时狂欢节或庆祝场合抛撒的)糖果
confection:[kən'fekʃ(ə)n]n.糖果,蜜饯
Argonauts(冒险家):乘坐阿耳戈号去夺取金羊毛的希腊英雄们
在希腊神话中,希腊英雄伊阿宋为了夺回父亲的王位,被迫答应为篡位的叔父前去遥远的 科尔喀斯夺取金羊毛。他召集了50名英雄好汉,一道乘坐“阿耳戈号”大船前往科尔喀斯。“阿耳戈号”以它的建造者阿耳戈斯所命名,是当时希腊最大的船。根 据雅典娜的指示及帮助,此船用了浸在水中不烂的坚木所建。乘坐该船远行探险的这群英雄就被称为“阿耳戈英雄”(Argonauts)。
阿耳戈英雄们经历了重重险阻后终于到达了科尔喀斯。科尔喀斯国王女儿美狄亚中了爱神 之箭,爱上了伊阿宋,帮助伊阿宋通过了国王的考验,并夺取了金羊毛。英雄们再次经历各种险阻,成功返回伊阿宋的祖国。美狄亚再次帮助伊阿宋杀死了仇人,但 他们俩并未夺回王位,而是被逐出王国,流亡至另外一个国家。在这里,伊阿宋抛弃了美狄亚,准备与当地国王的女儿结婚。美狄亚展开血腥报复,将伊阿宋的新娘 和岳父毒死,并杀死了自己与伊阿宋所生的两个儿子后越走高飞。孤苦伶仃的伊阿宋最后在阿耳戈号上睡觉时,早已腐朽的大船倒下将其压死。
Argonauts:['ɑːg(ə)nɔːt] n.冒险家,阿耳戈英雄(常用复数形式)
harpy(残酷贪婪的人):希腊神话中的鹰身女妖哈耳皮埃
Harpy(哈耳皮埃,又译为“哈比、哈耳庇厄”)是希腊神话中的鹰身女妖,长着妇人的头和身体,长长的头发, 鸟的翅膀和青铜的鸟爪。传说哈耳皮埃是堤丰(Typhon)和厄喀德那(Echidna)的四位女儿——Aello(暴雨)、 Celaeno(黑风暴)、Okypete(疾飞)、Podarge(疾行)——的总称,她们原先是风之精灵,冥王哈迪斯的传令者,负责把死者的灵魂送往 冥界。在后来的传说中她们才成为生性贪婪的鹰身女妖,总是显得饥饿且疲惫不堪,她们所接触过的一切东西都会变得污浊不堪,散发臭味。
阿耳戈英雄们在历险旅程中,到达色雷斯国王菲纽斯(Phineus)所在城邦。因为 滥用阿波罗授予的预言能力,菲纽斯遭到神灵的惩罚,被弄瞎双眼,并且每次吃饭时,大批哈耳皮埃都会飞来啄食他的食物,并将剩下的食品弄脏。这位被哈耳皮埃 折磨得骨瘦如柴的老人央求阿耳戈英雄们的救助。英雄们帮他赶走了恶鸟,使他终于吃上了美味洁净的食物。
英语单词harpy用来比喻像哈耳皮埃那样残酷贪婪的人。
harpy:['hɑːpɪ] n.鹰身女妖,残酷贪婪的人,抢夺者
harp:[hɑːp] v.喋喋不休,不停骚扰
odyssey(漫长的历险旅程):荷马史诗《奥德赛》
在希腊神话中,经过特洛伊战争之后,在希腊军回家途中,因为英雄奥德修斯 (Odysseus)激怒海神波赛顿,所以波赛顿降临灾祸于他,使他们遇到海难,全军覆没。奥德修斯虽因机智和勇敢逃过一劫,但波赛顿的愤怒未息,故使奥 德修斯找不到回家的航线而在大海里漂流,历经了各种奇遇。而另一方面他的妻子不知奥德修斯的生死,面对着蛮横的求婚者就只有苦等着丈夫的回来。最后在诸神 的帮忙下,经过十年漂流生活的奥德修斯终于回到家里与他的妻子团聚,并与儿子和忠实的老仆联手杀死了求婚者。
荷马史诗之一的《奥德赛》(Odyssey)就讲述了奥德修斯的历险记,是古希腊最 重要的两部史诗之一(另一部是《伊利亚特》)。《奥德赛》延续了《伊利亚特》的故事情节,相传为盲诗人荷马所作。这部史诗是西方文学的奠基之作,是除《伊 利亚特》外现存最古老的西方文学作品。在英语中,人们用odyssey一词来比喻漫长的历险旅程。
odyssey:['ɑdəsi] n.漫长的历险旅程,古希腊史诗《奥德赛》
noble(贵族):从平民中通过仕途晋升的贵族
在古罗马,原本只有patrician(贵族)和plebeian(平民)。所有官职均有贵族担任,平民不能和贵族通婚,无能担任官职。后来,经过长期抗争,平民终于取得了和贵族通婚以及担任官职的权利。平民担任执政官、保民官等高官职位后,就被尊称为nobilis,意思是“著名的、杰出的、高尚的”。通过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成了noble(贵族)。noble和patrician都可以世袭,但patrician是封闭的,平民永远也不能变成patrician;而noble是开放性的,平民建功立业后都可以被封为noble。
noble:['nəʊb(ə)l]n.贵族adj.贵族的,高贵的,高尚的
nobleman:['nəʊb(ə)lmən] n.贵族
radium(镭):居里夫人所发现的强放射性化学元素
镭(radium)是一种强放射性化学元素。它能放射出人们看不见的射线,含有很大的能量,能用于癌症的治疗。镭的发现,引起科学和哲学的巨大变革,为人类探索原子世界的奥秘打开了大门。发现镭元素的,是一位杰出的女科学家。她就是后来为世人所熟知的居里夫人。
居里夫人1867年11月7日生于波兰。1895年在巴黎求学时,和法国科学家彼埃尔·居里结婚。1896年,法国物理学家亨利·贝克勒发现了元素放射线,激发了居里夫人对放射性元素的极大兴趣。在研究中,居里夫人发现,除了铀和钍外,还有一种未知物质也能释放放射线,并且放射性更强。她将这种新元素取名为radium(镭),源自拉丁语中的radius(放射)。
当时许多科学家并不相信镭的存在。为此,居里夫人需要提炼出纯镭来。居里夫妇利用奥地利政府捐献的一吨已提取过铀的沥青矿残渣,在极度简陋的条件下,开始了提炼纯镭的艰苦工作。
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工作,1902年,居里夫妇终于从矿渣中提炼出0.1克镭盐,接着又初步测定了镭的原子量。1910年,在丈夫不幸去世4年后,居里夫人成功地分离出金属镭,分析出镭元素的各种性质,精确地测定了它的原子量。
由于长期受到放射性物质的严重损害,居里夫人患了白血病,于1934年7月4日逝世。居里夫人在极短困难的条件下坚持科研工作的献身精神,为科研工作者树立了榜样。
radium: ['reɪdɪəm]n.(化学元素)镭
radio: ['reɪdɪəʊ] n.无线电,电台,收音机v.用无线电发送,用无线电通信
radius:['reɪdɪəs] n.半径,半径范围
radiate: ['reɪdɪeɪt] v.辐射,发光,传播adj.辐射状的,有射线的
radiation:[reɪdɪ'eɪʃ(ə)n] n.辐射,发光,放射物
radiant: ['reɪdɪənt] adj.辐射的,容光焕发的n.发光点,发光的复制
syphilis(梅毒):意大利诗歌中第一个得梅毒的牧羊人的名字
关于梅毒的起源,西方学者认为,在15世纪前欧洲没有梅毒,梅毒是哥伦布船队的水手从美洲大陆带入欧洲的。当哥伦布的船队从美洲返回西班牙时,梅毒病毒便横跨大西洋传入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并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当这种疾病从一个地方传入另一个地方,当地人往往会使用猜想中它的来源国来给它命名。西班牙人将其称为“卡斯蒂利亚病”,意大利人将其称为“高卢病”,英格兰人将其称为“法国瘟疫”。中国人则将其称为“广东疮”,因为是洋人首先传入广东并蔓延至全国的。
到16世纪,这种可怕的性病在西方终于被统称为syphilis,它源自意大利医生兼诗人弗莱卡斯特罗(Girolamo Fracastoro,1483-1553)的诗歌《《西菲利斯:高卢病》中男主角的名字Syphilus。该诗歌描述了一个名叫Syphilus的年轻牧羊人侮辱了阿波罗神;神为了报复,让这个年轻人的肢体断落,让他的骨头、牙齿暴露直到腐烂,他的呼吸发出臭气,而且不能发出声音。弗莱卡斯特罗通过Syphilus所患的病症,描述了当时流行于意大利的性病“高卢病”的症状,后人据此认为Syphilus是第一个得梅毒的人。1546年,Fracastoro在其医学论著中首次使用syphilus一词作为梅毒的通用称呼。进入英语后,拼写形式变为syphilis。因此,后人逐渐用syphilis来表示梅毒。
syphilis: ['sɪfɪlɪs] n.梅毒
albatross(信天翁):诗歌《古舟子咏》中挂在水手脖子上的信天翁
英语单词albatross本意是“信天翁”,是一种白色的大型海鸟,其拼写与拉丁语albus(白色的)有关。多年以来,水手们把在大海上看到信天翁看作是好运的兆头。不过,这个单词还常用来比喻“沉重的负担”,这得归功于18世纪英国诗人、浪漫主义文学奠基人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年)的著名诗歌《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在这首诗歌中,柯勒律治讲述道,一个水手在船上射落了一只信天翁,结果给这艘船带来了厄运。
因此,其他水手强迫他把信天翁的尸体挂在自己的脖子上,以此表示杀害信天翁的只有他一人,与其他水手无关。然而,死神并没有放过其他人。船上所有水手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最后,眼看着船上的人几乎全部死光时,杀死信天翁的水手终于开始真心忏悔自己的罪行。当他跪下低头祈祷时,信天翁的尸体自动从他脖子滑落,他也因此终于卸下了一直折磨自己的重负。从此以后,随着这首诗歌的广泛流传,英语单词albatross的比喻含义“沉重的负担”也得以广泛流传。
albatross:['ælbətrɒs]n.信天翁,沉重的负担
yellow ribbon:黄丝带(系在树上表示期盼亲友能早日平安返回)
来自百度百科:“1971年10月14日《纽约时报》 刊登了一篇小说:长途车上坐着一位沉默不语的男子,在同车的年轻游客的盘问下终于开了口。原来他刚从监狱出来,释放前曾写信给妻子,如果她已另有归宿,他也不责怪她,如果她还爱着他,愿着他回去,就在镇口的老橡树上系一根黄丝带,如果没有黄丝带,他就会随车而去,永远不会去打扰她。。。。。。汽车快到目的地了,远远望去,镇口的老橡树上挂了几十上百条黄丝带,车上的乘客都欢呼起来。”后来在1979年伊朗美国大使馆人质危机的时候,人们挂上黄丝带期盼亲友平安,因此赋予了黄丝带新的内涵。
journeyman: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来自journey的原义,一天的工作,man,人。用来指过去学徒期满的学徒工,终于可以按天收到工钱。
scofflaw:藐视法律者
这是个历史不长的美国口语,一般辞书将它释义为“藐视法律者(尤指拒付罚款者或违反变通规则、禁酒法者)”。从构词法来讲,scofflaw是scoff+law,即动词加名词构成的一个复合名词。从词源上来看,我们得到顾一段历史。
1917年,美国国会决定使美国成为一个禁酒国( dry country)。为了将禁酒作为法律规定下来,必须相应地修改宪法。于是,国会最后通过了所谓《第十八号修正案》。这项修正案经全国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于三年后生效,开始实施。从此,酒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
与此同时,反对者的暗中反抗也开始了。嗜酒者认为,禁酒法触犯了他们的公民权。既然公开饮酒违犯禁令,那只好暗地里喝。既然酒在市场已全然绝迹,何不自己酿造?走私贩也趁此机会从外国运进这种违禁品,在秘密俱乐部出售。这种秘密俱乐部大多防范极严,不认识守门的,不通过门上小窗口轻声说句诸如“乔派我来的。”(Joe sent me.)之类的暗语,是进不去的。自禁酒法实行以后,此类名为“俱乐部”的非法酒店( speakeasy)在美国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日子一久,人们就不再把禁酒法放在眼里了。
政府官员担心无视一项法令将导致对一切法令的藐视,因而发起了一场维护禁酒法的运动。
马萨诸塞州一位富翁也是一位戒酒者,愿出赏金200元征求一个形容藐视法律者的最佳词。他一共收到应征的词25000个。获奖的词就是scofflaw。scofflaw就这样地进入英语词汇行列。
然而,这场运动和这个新词对维护禁酒法全然无济于事。美国国会终于在1933年被迫废除《第十八号修正案》,酒在美国又恢复了它的合法地位,scofflaw也随之被人们渐渐遗忘了。
直至近几年,scofflaw在美国报刊上才再度出现。纽约市一位名叫John Murtagh的交通法庭法官(traffic court judge)用scofflaw 一词来形容那些把车子停放在“禁止停车处”而又拒绝按传票交罚金的人,从而把这一几乎被遗弃的词又带回到美国人日常生活之中。scofflaw的词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当年用来指违反禁酒法者,而今天亦可用以指违反交通规则者及其他各种违犯法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