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亚马逊):希腊神话中割乳以便射箭的彪悍女战士
希腊神话中,在Scythia(赛西亚)地区居住着一个Amazon部落,由高大彪悍、作战勇猛的女战士组成。为了不妨碍拉弓射箭,她们甚至将自己的右乳割去。她们的部落名称Amazon意思就是“没有乳房”,其中的 a=without(没有),mazon=breast(乳房)。她们由女王统治,崇拜战神阿瑞斯,认为自己是战神的后代。为了传宗接代,她们每年都会和附近的部落举行联姻大会,生下的女婴会留下,生下的男婴会被杀死或返还给父亲。
关于亚马逊女战士的传说一直是古希腊艺术家最喜爱的主题之一。据说一共只有三位希腊英雄战胜过亚马逊人,分别是赫拉克勒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传说,大英雄赫拉克勒斯所要完成的12项任务中,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夺取亚马逊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这条腰带传说是战神亲自送给女王的,是女王权力的象征。本来,女王对赫拉克勒斯一见倾心,早有意献出腰带。但天后赫拉嫉恨赫拉克勒斯,便在部落中散布谣言,说赫拉克勒斯要绑架她们的女王。于是亚马逊女战士们倾巢而出,与赫拉克勒斯大战一场。赫拉克勒斯连续击败了多名最强大的亚马逊女战士并俘虏了亚马逊女战士的军队领袖后,亚马逊女战士才溃败,希波吕忒女王也献出了早已许诺的腰带。
另一位英雄忒修斯曾经造访亚马逊部落,受到热情款待。忒修斯对亚马逊女王安提奥珀一见倾心,但女王不为所动。于是忒修斯将女王骗到雅典欲强行成亲。亚马逊人包围了雅典,与女王里应外合展开战斗。女王在战斗中壮烈牺牲。雅典人和亚马逊人互有胜负,最后不得不缔结和约,亚马逊人才撤走。
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杀死赫克托耳后,特洛伊人落入下风。此时,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带领十二名女战士赶赴特洛伊城,帮助他们一起对抗希腊人。阿喀琉斯与女王大战一场,最后杀死了女王。等他摘下女王脸上的头盔时才发现被自己杀死的是一名妩媚的女人,后悔不已,陷入了巨大悲痛。
16世纪西班牙探险家Francisco de Orellana在南美洲的一条大河河畔与当地一土著部落交战,发现部落的女战士英勇异常,与传说中的亚马逊人非常相似,遂根据希腊神话,将该河命名为亚马逊河。
Amazon: ['æməzən] n.亚马逊,古希腊生活中的女战士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mazon 词源,Amazon 含义。
abyss(无底洞):基督教中关押反叛天使的无底地狱
英语单词abyss源自希腊语abyssos,由否定前缀a-和byssos(底,bottom)组成,意为“无底洞”。
根据基督教的教义,上帝带圣子基督巡游天界,让众天使向圣子下跪参拜。天界中地位最高的天使长路西法Lucifer拒绝向人类出身的圣子基督臣服,率领三分之一的天使造反。经过三天的激战,圣子基督战胜反叛天使,将其打入永劫的无底洞abyss。除路西法外,所有反叛天使都被除名,蜕变为丑恶形象,只有路西法依然保持六翼天使的光辉形象。被打入无底洞的路西法就是后来的撒旦。
按照但丁在《神曲》中的描写,abyss位于地狱(inferno)的最底层,是关押恶魔和反叛天使的地方。在佛教中,八大地狱中的第八个地狱叫做“阿鼻地狱”,“阿鼻”的意思是“无间”,表示在该地狱中要承受永恒的痛苦,从不间断。abyss的发音与“阿鼻”很接近,一个表示基督教中的“无底地狱”,一个表示佛教中的“无间地狱”。
abyss:[ə'bɪs] n.无底洞,地狱,深渊。记:阿鼻地狱
abyssal:[ə'bɪsl] adj.深渊的,深海的,深不可测的
zodiac(十二宫图):以动物命名的十二星座
古人认为,人的性格及命运与出生时的星象息息相关。那么,如何描述星象呢?zodiac(十二宫图)就是一个描述星象的常用工具。古代人将地球作为不动的观测原点,太阳围绕地球在天空中自西往东运行,一年为一个周期。人们将太阳的运行轨迹称为“黄道”,将黄道划分为等长的十二份,每一份称为一宫,合成为“黄道十二宫”。在每一个宫附近,差不多正好分布有一个星座,包括:白羊座、金牛座、双子座、巨蟹座、狮子座、处女座、天秤座、天蝎座、射手座(人马座)、摩羯座、水瓶座和双鱼座。每个人出生时,太阳所处的宫位或星座就是你的“太阳星座”,而月亮所处的宫位或星座就是你的“月亮星座”,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的第一个星座就是你的“上升星座”。星相学认为,这三大星座都与人的性格及命运息息相关。
由于这些星座大部分都是以动物命名的,所以希腊人管这些星座称为zodiakos,字面意思是“动物组成的环”,来源于zoion(动物)。英语单词zodiac就来源于zodiakos,而另一单词zoo(动物园)来源于zoion(动物)。
在西方,人们说起星座时通常指的是太阳星座。星座用单词sign表示,太阳星座就是sun sign。
zodiac:n.黄道十二宫图,星座图
sign:n.星座
sun sign:太阳星座
atom(原子):不可再细分的最小颗粒
古希腊人认为,物质是不可能无限地分割下去的,到最后会小到不可再分,这种不可再分的最小微粒就是“原子”。最先提出原子学说的是古希腊爱奥尼亚学派中的留基伯。他的学生德谟克利特继承并发展了原子学说,并用原子学说来解释宇宙。他认为宇宙由原子和虚空组成,原子从古以来就存在于虚空之中,既不能创生,也不能毁灭,它们在无限的虚空中运动着构成万物。他还提出原子在数量上无限,在形式上是多样的,如水的原子是圆而光滑的,它们相互间不能“勾住”,因而就像小球那样相互滚来滚去,而铁的原子则粗糙不平,因而互相粘附在一起成为“固体”,火的原子是多刺的,这便是烧灼使人感到痛的原因。
在希腊语中,原子被称作atomos,由a(not)+tomos(cut)构成,意思就是“不可分割)。后来这个词进入英语,演变为atom。 当然,现在我们知道原子并非不可分割,比原子更小的是夸克。
atom: ['ætəm] n.原子
marshal(元帅):西方国家的“司马”
美国上世纪著名的军事家,曾任陆军参谋长的马歇尔(Marshall)将军,因为功勋卓绝而被国会授予“元帅”军衔。然而,马歇尔却拒绝了。为什么?原来,英语中表示“元帅”的单词是marshal,跟马歇尔的姓氏Marshall只少了一个字母。“马歇尔元帅”就是“Marshal Marshall”,会很别扭。
单词marshal源自古日耳曼语marahscalc,由“马”和“仆人”组成,也就是“马夫”的意思。随着骑兵在军事历史上的日益重要,“marshal”这样一个职务变得越来越重要,逐渐升级,先后演变为“御马总管”、“骑兵队长”、“王室军务总管”、法官、消防队长等诸多职务,最终升级为最高军衔“元帅”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的“司马”一词跟英语单词marshal有异曲同工之妙,原本都是负责伺候马匹的小吏,逐渐升级为掌管全国军队的高级官职。更巧的是,国外有Marshall(马歇尔)这个姓氏,中国也有“司马”一姓。可以说,marshal和“司马”是天生一对。
marshal:['mɑːʃ(ə)l] n.元帅,陆军元帅
emperor(皇帝):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很多人区分不了单词emperor(皇帝)和king(国王)的差异。英语单词emperor(皇帝)源自拉丁语imperiator,意思是“指挥官”。最开始只是罗马军队对成功的将军的一个封号,后来被长老院用在凯撒,屋大维和他们的继承人身上。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教皇曾经封法兰克国王查理曼为罗马帝国的emperor,但只是一个虚名。随后主要由德意志诸侯国组成的神圣罗马帝国继承了西罗马帝国的衣钵,所以神圣罗马帝国也有emperor,从各个德意志诸侯国的国王中推选出。东罗马帝国也使用emperor这个头衔。欧洲历史上后来只有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使用了emperor这个头衔。
由此可见,emperor指的是由多个民族和国家组成的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并常常特指罗马帝国的皇帝。一般国家的国王都是king而不是emperor。
emperor: ['emp(ə)rə] n.皇帝,君主
empire: ['empaɪə]n.帝国
imperial: [ɪm'pɪərɪəl]adj.帝国的,皇帝的,至高无上的
lord(主):看守面包的人
lord一词最早源自古英语hlafweard,等于loaf-guardian(面包看守者),即部落中负责看管、分配面包的人,指的是部落中的首领。
英语单词lord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勋爵”,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爵位之一。其实,lord一词是英语中对男性贵族的尊称,指的并非某个特定爵位,而是整个贵族群体。英国的上议院就是House of Lords,就是由贵族们组成的议会。
英国的贵族爵位分为5等,依次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除公爵以外所有男性贵族,在第三人称中都可尊称为“某某勋爵”,即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ord一词。在第二人称中,一般称为“my lord”(大人)。
在宗教中,lord表示“上帝、主”,用的是lord的本意,即“主人、主宰”。
在封建时代,贵族往往领有封地,因此lord一词也含有“领主、地主”的含义。现代英语中表示“房东”的单词landlord就是这一封建含义的体现。
lord: [lɔːd] n.主人,主宰,统治者,监管者;主,上帝;勋爵
landlord: ['læn(d)lɔːd] n.房东,地主,楼主
dean(院长):古罗马的十夫长
英语单词dean源自拉丁语decanus,最早指的是罗马军队中的十夫长。古罗马军队中,每十名士兵组成一个小队,在扎营时分享一顶帐篷。这个小队的领头人就叫做decanus,源自dekanos,而希腊语deka、拉丁语decem就是“十”的意思。
在中世纪欧洲的修道院中,僧侣们也按照军队的方式进行组织,每十人组成一个小组,每个小组的领头人依然叫做decanus。后来,decanus的管辖范围有所扩大,负责一个教区分部的牧师负责人也被称为decanus。
等教会创建各种学校后,负责管理一所学校或学院的人也继承了decanus这个称谓,在英语中则演变成了dean。
dean:[din] n. 院长;系主任;教务长;主持牧师
admiral(舰队司令):阿拉伯海上船队首领
英语单词Admiral一词源自阿拉伯语amir。amir是某些穆斯林国家的酋长、王公、统帅的称号。这个词本身在17世纪已被直接借人英语,汉语音译为“埃米尔”。12世纪之前,阿拉伯人就把海上船队的头领叫作amir-al-bahr,这个词组中的al是阿拉伯语的定冠词,相当于英语的the;bahr=sea(海洋)。所以这个词组的意思就是海上船队的首领。这个词组流传至欧洲后,最早被简写为amiral。后来,受到单词admirable(令人敬佩的)的英雄,拼写方式逐渐变成了admiral,用来表示海军中一支舰队的最高指挥官,即舰队司令。
admiral:['ædm(ə)r(ə)l]n.海军上将,舰队司令。
freelance(自由职业者):中世纪的雇佣骑士
英语中表示“自由职业者”的单词是freelance,由free(自由)+lance(长枪)组成。这个lance是什么东西?为什么freelance能表示“自由职业者”呢?原来,lance(长枪)是中世纪时欧洲骑士的主要武器装备。中世纪的欧洲骑士主要使用长枪在战场上进行冲锋。在骑士比武大赛中,两个骑士手执长枪策马迎面对刺也是一项重要的比赛项目,称为joust。这项传统赛事甚至在现代依然有众多参与者。
中世纪的骑士通常只效忠于一个国王或领主,以此获得封地或其他报酬。但也有一些骑士,不效忠于任何人,凭着一身武艺作为雇佣军临时性地替各个国王或领主作战,从而获得报酬。由于lance(长枪)是骑士的主要装备,所以这种雇佣骑士也就被称为freelance。这就是最早的自由职业者。现在该单词一般用来表示自由作家、记者这样的自由职业者等。
lance:[lɑːns] n.(中世纪欧洲骑士的)长枪,长矛
freelance: ['friːlɑːns] n.自由作家、自由记者、自由职业者adj.自由投稿的。
bridal(婚礼):以卖酒为由头收取礼金的英国传统婚宴
英语单词bridal含有两个意思,一个是bride(新娘)的形容词,另一个是名词,表示“婚礼”。bridal以常见的形容词后缀al结尾,为什么还能作名词呢?原来,单词bridal源自古英语brydealo,等于现代英语的bride ale,表示婚宴。
ale是英国地区的一种传统啤酒,通常翻译为“麦芽酒”或“爱尔啤酒”。在古代英国,麦芽酒是英国人的主要饮料。当人们想筹措资金时,就会组织一次宴会,在宴会上销售麦芽酒,通过卖酒的方式来筹钱。所以ale还可以表示这种通过销售麦芽酒的方式来筹钱的宴会,如bid ale就是为教区穷人募捐而举行的慈善宴会。
在古代英国,结婚的新人为了筹措婚宴的费用,也会在婚宴上向来宾提供大量麦芽酒供其饮用,而来宾也通过购买麦芽酒的方式向新人赠送礼金,以此弥补新人的婚礼支出,因此这种婚宴就被称为bride ale。它是一种penny wedding(贺礼婚宴,用客人礼金举办的婚礼)。
bride ale原本只用作名词,但后来常常连写为bride-ale用作形容词,并且受到以al结尾的形容词的影响,逐渐变成bridal,因此增加了“婚礼的,新娘的”之意。
ale: [eɪl] n.麦芽酒,爱尔啤酒
bridal:['braɪd(ə)l]n.婚宴,婚礼adj.婚礼的,新娘的
toast(敬酒):在葡萄酒中放烤面包以提升味道的习俗
古今中外,人们都有在喝酒时碰杯的习俗。据说该习俗最早出现于古希腊。那时人们在饮酒前,会主动把自己杯里的酒和对方杯中酒掺杂,以此表示酒里无毒。后来,信任的朋友和熟人之间就不再这么麻烦,仅仅象征性地碰一下酒杯即可。这就是碰杯的起源。
碰杯时,人们往往还会说一些祝福的话,这种做法就是“敬酒”。在英语中用toast表示。单词toast本指烤面包,它是怎么跟“敬酒”扯上关系的呢?原来,古代人喜欢喝葡萄酒,但当时葡萄酒的味道远不如现在好喝。人们往往会在葡萄酒杯中放一片烤面包(toast),涂有香料或果酱的烤面包更好。烤面包可以吸收葡萄酒的酸味,使葡萄酒变得更加香醇。人们在向长辈或女性敬酒时,往往会把对方的美德或美貌比作葡萄酒中的toast。久而久之,toast一词就用来比喻杰出的、广受赞誉的人,还可以用作动词,表示“敬酒”之意。
敬酒这种习俗无论中外都很流行。在西方宴会上还出现了专门的toastmaster,相当于宴会主持人。他的职责就是组织宴会上的敬酒活动,避免出现一窝蜂似的混乱场面。
toast:n.烤面包,敬酒,干杯,接受敬酒的人,广受赞誉的人vt.向……敬酒,为……干杯vi.烤火,取暖,烘烤面包
toast in the town:广受赞誉的人。
toastmaster:n.宴会主持人,祝酒提议人,致祝酒词者
affiliate(使附属):古罗马的养子继承制
古罗马实行长子继承制。为了避免死后无人继承财产,没有儿子的人一般会收养一名养子,连罗马皇帝也大量采用这种方法。罗马第一个皇帝屋大维本是凯撒的侄子,后被凯撒选为继承人,成为其养子。屋大维死后由养子提比略继承皇位。五贤帝期间,前四个皇帝都是选择贤良之士作为自己的继承人,以养子身份继承皇位。直到第五个皇帝,即伟大的哲学家皇帝马可·奥里略,他死后由亲生儿子康茂德即位(即好莱坞大片《角斗士》里面那个弑父夺位的皇帝)。康茂德残暴无能,五贤帝所创立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
在拉丁语中,表示“领养”的单词是affiliare,由ad(to)+filius(son)组合变化而成。英语单词affiliate就源自拉丁语affiliare,原意是“领养”,后来衍生出“接纳、使成为附属”之意。
affiliate: [ə'fɪlɪeɪt] vt.使附属,接纳,使紧密联系vi.参加,加入,发生联系n.联号,隶属机构。记:ad(to)+fili(son)+ate→使成为儿子→领养
affiliation:[əfɪlɪ'eɪʃ(ə)n] n.加入,联盟,从属关系,友好关系
filial: ['fɪlɪəl] adj.孝顺的,子女的,当做子女的
filiale: ['faɪlɪæl] n.子公司,分公司
fasces(法西斯):古罗马象征国家最高权力的束棒
在古罗马共和国时代,国家设有两名执政官共同掌管政权。执政官外出时带有12名侍卫官。每名侍卫官肩上扛有一把束棒,束棒中间插有一把斧头。束棒用于执行笞刑,斧子用来执行死刑。这种插有斧头的束棒是罗马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称为“法西斯”(fasces),字面意思就是“一束(木棒)”。
20世纪20年代,意大利墨索里尼选择用“法西斯”这个古罗马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党派,先后成立准军事组织“战斗的法西斯”和以资产阶级右翼和反动军人为骨干的“意大利国家法西斯党”。他们以古罗马的法西斯图案作为党徽,其中棒子象征人民,斧头象征领袖,意思是人民要绝对服从他们的领袖。法西斯党用“信仰、服从、战斗”的口号,代替民主政治的“自由、平等、博爱”。随后,德国和日本先后建立了法西斯性质的政党,从此“法西斯”这个词沦为了极端恐怖和独裁的代名词,遗臭万年。
fasces: ['fæsiːz]n.束棒,法西斯
fascist: ['fæʃɪst] n.法西斯主义者,法西斯党员adj.法西斯主义的,法西斯党的
fascism: ['fæʃɪz(ə)m; -sɪz(ə)m] n.法西斯主义,极端国家主义
republic(共和):古罗马的“公共事务”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民驱逐了暴君塔克文,结束了罗马王政时代,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实行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三权分立。 “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由res(事务)和publica(公共)构成,意思是“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君主政体的对立面。在奴隶制时代,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实行过共和制,出现过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贵族共和制是从贵族选出代表执掌国家权力;民主共和制是从所有公民中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
republic: [rɪ'pʌblɪk] n.共和国,共和政体
police(警察):负责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的组织
单词police最初和policy是同一个单词,其含义与“警察”、“政策”都没有关系,而是表示civil administration(城市管理)。该词来自拉丁语politia(城市管理)和希腊语polis(城市)。英语词根polis就来源于此。早在13世纪,法国就出现了专门维持社会治安的武装力量。1254年,路易九世创立“夜间巡警队”。1337年,腓力六世创立“法国骑兵团”,后来改名为“宪兵骑警队”。但是这些武装力量都还没有以police命名。1667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创立了“警察副总监”官职,首次用police一词来表示当时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的武装力量。从此以后,单词police才含有了“警察”的含义。
1828年,在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Robert Peel爵士的主持下,英国通过“大都市警察法案”(Metropolitan police act),率先建立了现代警察制度。第二年,他组建了伦敦警察部队。从此以后,表示“警察”的police一词开始在英国广为使用。
metropolis: [mɪ'trɒp(ə)lɪs] n.大都市,首府,重要中心。记:metro=matri,母亲+polis城市→母城→大城市,首府
metropolitan: [metrə'pɒlɪt(ə)n] adj.大城市的,首府的n.大城市人,宗主国的公民
cosmopolis:[kɒz'mɒp(ə)lɪs] n.国际都市。记:cosmo=cosmos,宇宙的,世界的+polis城市→世界性的城市→国际都市
police:[pə'liːs] n.警察,警方,治安adj.警察的vt.管辖,维持……的治安
Tragedy(悲剧):古希腊酒神节上的“山羊之歌”
英语单词tragedy(悲剧)源自希腊语tragodia,由tragos(goat,山羊)+oide(song,歌)组成,字面意思就是“山羊之歌”。
“悲剧”与“山羊”到底有何关系呢?关于这一点,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一种说法是,悲剧源自古希腊的酒神节上表演的“羊人剧”(satyric drama)。在羊人剧中,演员身披羊皮,装扮成羊人,所以被称为“山羊之歌”。另一种说法是,在酒神节上歌手们为了竞争作为奖品的山羊而高唱悲歌。还有一种说法,在酒神节上歌手们围绕着献祭给酒神的山羊歌唱酒神的不幸。
tragedy: ['trædʒɪdɪ] n.悲剧,悲惨的事
tragic: ['trædʒɪk] adj.悲剧的,悲惨的,不幸的
infantry(步兵):与骑兵相比,步兵的作战经验相当于婴儿
英语单词infantry(步兵)与infant(婴儿)的拼写非常接近,它们之间有何关系呢?原来,它们都来自拉丁语infantem,而infantem是infans的名词。infans由in(不)+fans(说话)组成,意思是不能说话,所以infantem指的是还不会说话的婴儿。infant(婴儿)直接来自infantem,而infantry(步兵)来自infantem所衍生的infante(新手)。因为步兵是战场上的新手,所以被称为infante,继而经由西班牙语infanteria、法语infantrie演变为英语单词infantry。
为什么“步兵”是“新手”呢?这得从古代西方的军队结构说起。在中世纪的欧洲,军队一般只包括两个兵种:步兵和骑兵。其中,骑兵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步兵。因为骑兵需要马匹以及各种装备,骑士需要专业训练,通常只有贵族才能充当骑士。当时还没有兵役和常备军制度,打仗时都是临时征兵的。军队中,只有骑士是打小就接受专业的军事训练的,算是职业军人。而步兵通常都是从平民中临时征募的,只在作战前接受短期的军事训练,所以战斗经验远远逊于骑兵。与骑兵相比,步兵在战场上简直就是还不会说话的婴儿,完全依赖指挥官的指挥。
infantry:['ɪnf(ə)ntrɪ] n.步兵。记:infant婴儿+ry→像婴儿般幼稚的兵种→步兵
infant: ['ɪnf(ə)nt]n.婴儿,幼儿,未成年人adj.婴幼的,幼稚的
assassin(刺客):中世纪时著名穆斯林暗杀组织阿萨辛
中世纪时期,在阿富汗至叙利亚山区,活跃着一个穆斯林异端教派阿萨辛(Hashshashin),由穆斯林右边极端分子组成,以其暗杀活动闻名于世。欧洲的十字军就曾经深受其害。该组织的创始人为突厥籍的波斯人哈桑·萨巴赫,即大名鼎鼎的“山中老人”,在金庸的《倚天屠龙记》中就曾提到这位“山中老人”。《马可波罗游记》也曾对“山中老人”及阿萨辛有详细描述。
据记载,山中老人为了培养刺客,在一个隐秘的峡谷中斥巨资修建了一个“极乐园”。园子里长满奇珍异果,修建有富丽堂皇的楼台亭阁,里面住着精通音律的妙龄少女,随处都有美酒、蜜糖。山中老人平时在训练时,会不时向受训者讨论伊斯兰先知所提到的“极乐园”。然后在特定日子,让受训者吸食一种特殊的毒品。趁他们昏迷之际,将其移入极乐园。受训者苏醒后,就会以为自己真的身处传说中的极乐园。受训者在极乐园中尽情享乐几日后,又会被再次麻醉,移出极乐园。从此以后,受训者会心甘情愿供山中老人驱使,以求死后长住极乐园。
山中老人让受训者吸食的毒品在阿拉伯语中叫做hashish,所以该组织被称为Hashshashin,本意是“吸食hashish的人”。英语单词assassin就是由阿拉伯语Hashshashin演变而来的。
assassin:[ə'sæsɪn]n.刺客,暗杀者
assassinate:[ə'sæsɪneɪt] vt.暗杀,行刺
assassination:[əˌsæsɪˈneɪʃn] n.暗杀,行刺
kidnap(绑架):绑架儿童至北美殖民地充当契约仆役
欧洲人刚到北美大陆进行殖民活动时,劳动力严重缺乏。吸引更多的人移民北美成了解决劳动力短缺的主要办法。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契约仆役”。契约仆役就是一些想移民北美,但又无力支付坐船来到北美的费用的人。这些人与船主或移民机构签订卖身契约,坐船来到北美,被贩卖给北美的殖民者充当仆役,为其劳役若干年。劳役期满后,他们能拿到一定数量的自由费用,当局也会划拨一些土地给他们,让他们在新大陆开始新生活。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契约仆役”(indentured servant),也称为“白奴”,因为大部分是白人。
在黑奴买卖发达之前,这种契约仆役是解决北美劳动力不足的主要来源。由于愿意充当契约仆役的人并不多,有一些人就将目光投向了平民窟的青少年,用甜言蜜语诱骗穷人子女上船前往北美充当契约仆役,甚至采取绑架的方式。在英王查理二世统治期间,这种绑架青少年前往北美的行为发展到了极点,从而产生了一个专门形容这种绑架行为的英语单词kidnap。
单词kidnap由kid(儿童)和nap组成,nap是nab的变体,表示“抢走、偷走”。所以kidnap的字面意思就是“偷走儿童”。kidnap本来只用来表示绑架儿童的行为,后来词义拓展为表示一切绑架行为。
kidnap: ['kɪdnæp] vt.绑架,诱拐,诱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