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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w(吸管):最早用作吸管的天然麦秆

英语单词straw的本意是农作物的茎秆,如麦秆,稻草,它与“吸管”有什么关系呢?原来,人类最早用作习惯的材料就是天然的麦秆。19世纪时,美国人喜欢喝冰凉的淡香酒。为了避免口中的热气冲淡酒的冰冻味道,人们使用天然的麦秆来吸饮。但是天然麦秆容易折断,并且不够卫生。1888年,一名叫做马尔温•斯通(Marvin Stone)的美国卷烟制造商从卷烟中得到启发,使用打蜡的纸做成了喝饮料的吸管(drinking straw),并申请了专利。这项发明不仅为亿万消费者提供了便利,还有效降低了蛀牙的发生率。

最初,人们使用drinking straw来表示吸管,后来直接简化成了straw。

straw:[strɔː] n.农作物的茎秆,麦秆,稻草;吸管;无价值的东西adj.稻草的,无价值的

strawberry:['strɔːb(ə)rɪ] n.草莓,草莓色

straw man:n.稻草人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straw 词源,straw 含义。

good bye(再见):离别时的祝福语“上帝与你同在”

在古代,当有人要出门远行时,送别的人就会对他说“God be with ye(you)”,意思是“上帝与你同在”。后来,说得快了,这句话的后半部分“be with ye”就简化成了bye,而受“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等问候语的影响,前面的God也变成了good。所以最后整句话就演变成了“good bye”。

dollar(美元):捷克波西米亚地区铸造的银币

1519年,在波西米亚(位于今捷克共和国境内)一个名叫Joachimstal的小镇附近,有一座银矿开始制造银币。人们将这里铸造的银币取名为Joachimster。这种银币广泛流通,其冗长的名字后来简化为taler。在荷兰及德国南方,taler一词演变成daler。进入英语后,其拼写形式变成了现在的dollar,用来泛指任何一种外国货币,特别是西班牙铸造的古银币。

美国独立之前,北美殖民地并没有统一的货币,使用最广泛的是一种被称为“八分币”的西班牙比索。在英语中,这种西班牙比索也被称为dollar。美国独立后,在1785年召开的大会上,毛里求斯总督和托马斯·杰弗逊建议用dollar作为美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因为dollar一词已经广为人知,而与英国的任何货币无关。从此以后,dollar就成了美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即所谓的“美元”。

dollar: ['dɒlə] n.美元

Greek gift:阴谋害人的礼物;黄鼠狼拜年,不安好心

Greek gift 直译是“希腊人的礼物”,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以及古罗马杰出诗人维吉尔(Publius Virgilius Maro,公元前70-前19年)的史诗《伊尼特》(Aeneis)中关于特洛伊城陷落经过的叙述。

据《奥德赛》卷8记述:许多特洛伊人对如何处置希腊人留下的大木马展开了辩论,“他们有三种主张:有的主张用无情的铜矛刺透中空的木马;有的主张把它仍到岩石上;有的主张让它留在那里作为景观,来使天神喜悦”。结果是后一说占优势,把那匹木马拖进城里来,终于遭到了亡国之灾。

维吉尔的史诗《伊尼特》,写的是特洛伊被希腊攻陷后,王子伊尼斯从混乱中携家属出走,经由西西里、迦太基到达意大利,在各地漂泊流亡的情况。史诗第2卷便是伊尼斯关于特洛伊城陷落经过的叙述,其中情节除了模拟荷马史诗的描述外,还做了更详细的补充。当特洛伊人要把大木马拖进城的时候,祭司拉奥孔(Laocoon)劝说不要接受希腊人留下的东西。他说:“我怕希腊人,即使他们来送礼”这句话后来成了一句拉丁谚语:“Timeo Danaos,et dona ferenteso.”(原文中的达奈人Danaos,即泛指希腊各部族人)译成英语就是:I fear the Greeks ,even when bringing gifts. 其简化形式就是 Greek gifts. 可惜特洛伊人不听拉奥孔的警告,把木马作为战利品拖进城里。木马里藏着希腊的精锐部队,给特洛伊人带来了屠杀和灭亡。

由此,Greek gift 成为了一个成语,表示“a gift with some sinister purposes of the enemy;one given with intent to harm;a gift sent in order to murder sb”等意思,按其形象意义,这个成语相当于英语的俚谚:When the fox preaches,take care of your geese;也与汉语“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十分类似。

patter(喋喋不休):基督教拉丁语祈祷词的开头

古代西方基督教徒使用拉丁语进行祈祷,祈祷词的第一句是“pater noster”(我们的圣父)。当时懂拉丁语的人很少,大部分基督教徒在祈祷时,除了开始的“pater noster”外,后面的估计都是在死记硬背下来的。因此人们就用“pater noster”表示这种不知所云的“祈祷文”,比喻各种外行人听不懂、叽里咕噜的话,如魔术师的念念有词、黑话行话、喋喋不休的唠叨等。该词进入英语后演变成paternoster,后来又简化为patter。

patter:['pætə] v.喋喋不休的说,滴答的响,急速的说,发出急速轻拍声n.行话,急速拍打声

knickers(灯笼裤):纽约早期荷兰移民后代的绰号

纽约最早是由荷兰人发现并创建的,因此早期的纽约居民大部分都是荷兰移民及其后代。这些人被美国人送了一个绰号knickerbocker(尼克人)。1809年,美国著名作家华盛顿·欧文在出版讽刺性作品《纽约历史:从世界开端至荷兰王朝完结》一书中,使用了笔名戴德里奇•尼克波克(Diedrich Knickerbocker)。该书出版后大受欢迎,也使得knickerbocker这个绰号更加流行,成为纽约市的一个文化符号。

1845年,Knickerbocker一词进入体育界。美国历史上首支棒球队就起名为“纽约尼克波克队”(New York Knickerbockers)。1946年夏天,在为新成立的纽约男子职业篮球队起名时,球队大部分人都选择了Knickerbockers这个名字,后来简化为Knicks,这就是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NBA)球队纽约尼克斯队名称的由来。

纽约荷兰移民喜欢穿一种宽松的灯笼裤,19世纪末20世纪初纽约最受欢迎的标志性装扮就是“灯笼裤大叔”式:棉质假发,三角帽,带有皮带扣的鞋子,当然还有灯笼裤。因此,人们将这种荷兰移民爱穿的灯笼裤也称为Knickerbockers,后来简略为knickers。

knickers:['nɪkəz] n.灯笼裤,短裤,女用灯笼裤型的扎口短裤

etiquette(礼仪):贴在墙上的礼仪要求告示

英语单词etiguette(礼仪)和ticket(票)有什么关系?其实它们是同源单词,原本指的是同一事物,即古代在法庭、兵营等地方的墙上张贴的关于礼仪和行为举止要求的小告示,类似于我们现在在一些地方能见到的“请保持肃静”、“请勿吸烟”等告示一样。这两个单词都来自古法语单词estiquette,由estiquer(stick、attach)+ette(小),字面意思就是“可供粘贴的小纸条”。由于在古代这种小纸条、小告示上写的都是关于礼仪和行为举止要求方面的内容,所以衍生出表示“礼仪”的单词etiquette;另一方面,除了用作可贴在墙上的告示外,这种小纸条还可以用作其他多种用途,如门票、电影票、彩票等,因此又衍生出表示“票券”的单词ticket,其拼写方式有较大的简化。

etiquette: ['etɪket; etɪ'ket] n.礼仪,礼节,规矩

ticket: ['tɪkɪt] n.票,券,入场券,交通罚单,标签vt.加标签于,给……开罚单

scour:四处搜寻

单词excursion(远足),前缀ex-表“向外”,词根curs-(又作cur-)表“跑”,本义为“向外跑”;scour和excursion并非同源,但可能受到后者影响,所以在此简化为:s-与ex-对应,表“向外”;cour-和curs-对应,表“跑”。soar和strange的s-都相当于ex-。

facilitate:促进

来自facile, 简单的。即使简单,简化,促进。

facility:设施

来自facile, 简单的。即促进事物简化的设施或工具,后词义通用化。

irreducible:无法简化的

ir-,不,非,reducible,可简化的。

groggy: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的   

该词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它的词源可以一直追溯到法语短语gros grain(粗纹布料)。此语后缩合为单词grogran/grogoran,并于16世纪被引进英语,作grogram,用以指一种丝与马海毛(mohair)或羊毛织成的粗松斜纹织物,汉语有时音译为“格罗格兰姆呢”。

  18世纪初,英国海军对水兵实行朗姆酒( rum)定量配给。1740年8月海军上将Edward Vernon(1684 - 1757)意识到朗姆酒配给量过大不利于整肃军纪,提高效率,遂下令以搀水朗姆酒发放给他管辖下的舰队官兵。这一做法果然奏效,不久即在英国海军中推而广之,一直实行了两百多年,直至1970年7月1日才宣布取消。这位海军将领在海上喜着用grogram制成的披风,官兵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Old Grogram Cloak或Old Grog,把他首先实行的搀水朗姆酒定量配给戏称为Grog's ration或Grog’s mixture,并最后将之简化为grog,作为兑水朗姆酒的代称。grog现用以泛指“掺水烈酒”。groggy 一词即由grog派生而来,原先仅表示“田喝兑水朗姆酒而醉醺醺的”,以后词义扩大为“酒醉的”,在当代英语中一般表示“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的”、“软弱无力的”等义,不论是饮酒所致,还是因疲劳、久病等缘因引起的。此外,从grog一词还产生了与酒有关的两个复合词:一为grog shop,在英国英语指“(低级)小酒店”,一为grog blossom,指“鼻赘”或“肥大性酒渣鼻”。grog及groggy始见于1770年的一种综合性期刊《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

bunk:空话,骗人的鬼话

1820年2月25日美国第16届国会就奴隶制问题,特别是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地区(如密苏里)建立奴隶制的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密苏里要求以奴隶州(实行奴隶制的州)加入联邦。北方议员强烈反对。最后由于南北两方议员争执不休,有人提出一项折衷方案:吸收密苏里为奴隶州,缅因为自由州。

在辩论过程中,北卡罗来纳州Buncombe县议员沃克(Felix Walker费力克斯 )发表了冗长的讲话,与讨论的问题毫不相关。许多与会者纷纷退场。沃克不得已中断讲话并表示歉意。他解释说,他作此长篇发言不是为了讲给大家听,而是为了发表在Buncombe的地方报上。他说,“1 was talking for/to Buncombe.”

就这样,talking for/to Buncombe这一短语成了talking nonsense(发空论)的同义语。尔后该短语被缩略成bunkum,到了20世纪又简化为bunk,用以表示“空话”、“废话”、“骗人的鬼话”等义。实际上,bunk(um)可以说是Buncombe这一地名的变体和缩略。1916年美国汽车制造商福特(Henry Ford,1863 - 1947)说了一句名言:“History is more or less bunk.”(历史多少有点骗人),使bunk一词得以广为流传。约在1920年有一位名叫William E.Woodward伍德沃的人针对福特写了《骗人的鬼话》(Bunk)一书。他在书中据bunk杜撰了debunk一词,用以表示“揭穿”或“暴露”。今天bunk在美国几乎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常用词,这或许是人们看到许多社会现象需要予以揭露(they see so much that needs debunking)的缘故吧。

英语另有一个意为“床铺”或“铺位”的bunk是词源截然不同的一个词,该词可能系由bunker(箱)逆构而成。

braille:盲文

当今国际上通用的6凸点组合编码盲字体系是法国盲童学校教师布莱叶(Louis Braille,1809 - 1852)于1824年创制的,故汉译常作“布幕叶苜字”或“布莱叶点字法”。意指“盲文”的英语单词braille即源出此人姓氏。

  布莱叶在年仅三岁时就已双目失明,以后被送进一所乡村学校。那时盲人是以触摸编成字母状的细枝条来识别和学习字母的。小布莱叶求知欲强,他觉得用这种方法学起来既费事,效果也甚微,所以很感苦闷。1 1岁获奖学盒,人巴黎国立盲童学校学习。当时有位名叫巴比埃( Charles Barbier)的法国上尉设计了一套白凸点和凸划组成的信息符号体系,专|1)用于夜间作战传达命令,如用一个凸点表示前进,两个凸点表示撤退,士兵们在黑暗中用手一摸即能理解命令内容。这套符号体系在盲童学校展览以后,激发了布莱叶的想象力。他对该体系作_r简化和改进,刨制r一套适合盲人之用的6凸点组合编码盲字体系。这时他年仅15岁。两年后他开始在该校任教。这种盲字体系很快就为盲人学生所接受,此后经他修改又用于乐谱。然而,直到布莱叶死后两年,即1854年这种盲字体系才被该校正式采用。据传,一位风琴手在歌舞厅演出时对听众说,她的一切都归功于布莱叶。她动人的故事使布莱叶刨制的盲字体系最终获得普遍承认。后人为了纪念这位盲人发明家把他创铷的盲字体系直接用其姓氏命名为hraille,把盲文也称为braille。 19世纪50年代该词始用于英语。除英语外,还有许多其他语言,如德语、西班牙语等都直接把该词借用了过去,braille成了一个国际词语。

doll:玩具娃娃

小女孩喜欢玩的玩具娃娃,英语里叫doll,是从Dorothy这个女子名简化来的,是其昵称,起初指“情人”或“心上人”,继而指“好看然而没有头脑的女子”,现在又用来指“玩具娃娃”。不过,今天偶尔也用它指“美貌的姑娘”:Isn't she a cute dool!(她长得真美!)

cocoa:可可

墨西哥士著居名把可可树叫做caucauatl.西班牙人嫌这个叫法绕嘴,把它简化为cacao.进入英语后写做cocoa。

champagne:香槟酒

你也许爱喝香槟酒吧?可它并不是一种香的水果——槟子酿成的酒,而是由一个地名而得名的,“香槟”是这个地名的译名。

法国东北部有一个省,名叫Champagne,盛产一种起泡的白葡萄酒,颜色为浅橙黄色或浅灰褐色。后来,凡此地产的这种酒,或外地仿造的这种酒,都称做champagne,即“香槟”,地名变成了普通名词,第一个字母不再大写。

中国的“茅台”、“汾酒”、“绍酒”等也是以地名作酒名的。

现代英语中,有人还把champagne简化为cham。

hamburger:汉堡包

hamburger是一种用碎牛肉煎成的圆饼,也译成“汉堡牛排”,现多指“汉堡式夹牛肉饼的面包”。

本来Hamburger是德国著名港市Hamburg(汉堡)的形容词,指“汉堡牛排”时是hamburger stead的简化,但有人误将它分解成或有意识地将它分解成ham和burger.甚至《韦氏大辞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rional Dictionary)也对-burger作如下解释:a flat cake ofground or chopped meat or meat substitute fied or grilled and served between slices of bread.于是,以-burger混生(拼缀)的新词接连不断地涌现出来,尤其是70年代以来,更是光怪陆离,层出不穷。1971年,有人做了一个小小统计,由burger构成的新词竟达185个之多!词义也由原来的夹牛肉馅面包扩展到各种内容、形状、大小、特性等的夹心面包,甚至用来指其店铺。

例如:baconburger(腊肉夹心面包),bearburger(熊肉夹心面包),turtleburger(甲鱼肉馅面包),nutburger(以坚果佐食的肉饼),cheeseburger(放有干酪的肉饼),oliveburger(以甘榄佐食的肉饼),pizzaburger(意大利肉饼),kirschburger(樱桃酒心面包),raisinburger(葡萄干夹心面包),superburger(超级夹肉面包),doubleburger(双层夹肉面包),basketburger(野餐夹肉面包),huskyburger(健壮夹肉面包),peachyburger(美好夹肉面包),甚至9-Lives Kitty Burger,ken L Burger,Californiaburger, Justrite Burger等等。

ink:墨水

这个由三个字母组成的英语词,却有着九个字母的祖先,那是一个希腊词:kauterion,意思是打烙印用的“烙铁”,其动词为cauterize,即“打烙印”。古希腊人不仅用烙铁为牲畜打烙印。还用它来进行艺术创作。即用烙铁将蜡制的颜料固定在画面上,按他们的叫法叫做encauston,即“烙入”,美术上称为“蜡画法”。拉丁语将encauston这个词变为encauatum,含义也变了,专指古罗马皇帝批示公文用的一种紫色颜料。古法语将它简化为enque或enke,泛指墨水。中古英语吸收了这一单词,写作inke,后来简化为ink。

algebra:代数

Algebra一词是古代阿拉伯人从他们的医学术语al jebr(“断肢再接”或“正骨”)中得到的启示,从而为数学部分支——代数,创造了一个生动的短语ilm al-jebr wa'l-muqabalah,意思是“利用方程式进行简化运算”,意大利人将这个短语来了个掐头去尾,把中间的词变化为algebra,不过,这个词直到17世纪还保留着“正骨”、“接肢”的原始词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