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笔):古人用翎管做成的笔
古代欧洲人曾使用芦苇杆制成的“笔”,写在纸莎草做成的纸上。约在公元七世纪出现“翎管笔”,即用天鹅或大雁的翎管做笔。 pen一词,在古英语中写作penn,来源于拉丁语的penna,意思是“羽毛、翎管”,即羽毛制成的笔。
现代普遍使用的钢笔诞生于19世纪初。它的发明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据说,一名叫做华特曼的英国人在用传统的羽毛笔签字时,羽毛笔漏水,把合同弄脏了。他回去取新合同时,被竞争对手乘虚而入抢先签署了合同。他深受刺激,决心设计一种更加先进的笔。他利用植物体内的毛细管输送液体的原理,发明了钢笔。
pen: [pen] n.笔,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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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state(变节者):基督教中的叛教者
英语单词apostate原是一个基督教中的专用名词,用来表示曾经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会,但后来背弃信仰的叛教者。它来自希腊语apostenai,由apo(away from)+stenai(stand)构成,字面意思就是“站到一边,远离”。历史上最有名的一个apostate是古罗马皇帝尤利安(Julia)。他是君士坦丁王朝的罗马皇帝,361年-363年在位。
公元313年,罗马帝国的两位统治者君士坦丁和李锡尼在米兰联名签署了著名的《米兰 敕令》,宣布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从此以后基督教会获得了官方名义上的承认,迅速发展,君士坦丁大帝更是受洗礼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基督教皇帝。然而等到君 士坦丁大帝的侄儿尤利安上台时,基督教的迅猛发展受到重挫。
尤利安出生就受洗,在严格基督教教育下长大,但后来却转向希腊罗马的传统多神信仰。 他师承于新柏拉图主义,崇信神秘仪典,支持宗教信仰自由,反对将基督教信仰视为国教。他上台后就实行反大公教会政策,大力扶助多神教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异 端,大肆攻击正统派基督教,教堂被焚毁和抢劫,基督徒被赶出军队和学校,朱利安本人还写书攻击基督教,意欲改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来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独尊 地位。这便是四世纪异教在罗马的复兴运动。因此尤利安被基督教会称为“背教者尤利安”(Julian the Apostate)。
现在,单词apostate的宗教色彩已经淡化,可以用来泛指一切背弃信仰的人。
apostate:['æpəsteɪt]n.变节者、脱党者、叛教者adj.变节的、脱党的、叛教的
apostasy:[ə'pɒstəsɪ]n.变节、脱党、叛教
Norman(诺曼人):不请自来,占领法国一角的“北方人”
从公元8世纪起,来自北欧的维京海盗不断南下,掠夺英国和欧洲大陆的沿海地区,还溯流而上,进犯内地。当时统治法国的卡洛林王朝衰落无能,无力抵抗维京海盗的侵犯。因此,公园911年,法王查理三世(傻瓜查理)与海盗头子罗洛签署协议,将法国鲁昂周围的土地和塞纳河口出让给维京人,并册封罗洛为公爵统治该地。从此,罗洛等人停止掠夺法国,开始经营这块土地。法国人称这些定居在该地区的维京人为Normand,复数形式为Normanz,字面意思就是“north man”(北方人)。英语单词Norman(诺曼人)就来自法语Normanz,诺曼人所居住的地区被称为Normandy(诺曼底)。
尽管诺曼人最后放弃了海盗勾当,改信了基督教,他们仍保留了其海盗祖先维京人的许多特质。他们表现一种极度不安鲁莽的气质、近乎愚勇的好战精神。诺曼人在随后扩张至欧洲其他地区的行动中,创下冒险作战的惊人纪录,常常仅以一小撮人征服数倍的敌人。其中最重要的是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入侵英国,他征服英国后成为英国国王,这就是英国历史上有名的“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历朝历代统治英国的,其实都是北欧海盗的后代。
Norman:['nɔ:mən] n.诺曼人adj.诺曼人的,诺曼语的
Normandy:['nɔ:mən'di] n.诺曼底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maverick(特立独行者):特立独行的牧场主马华力
在19世纪的美国德克萨斯州,有一位名叫山姆•马华力(Samuel Maverick)的牧场主,被当地人看作是特立独行者。按照当时的习俗,牧场上的牛、马等牲畜都要打上本牧场的烙印,这样牲畜丢失后,人们根据身上的烙印就能识别是哪家牧场的牲畜。但这位马华力却偏偏不肯按照惯例给牲畜打上烙印。不过这样也好,以后凡是见到身上没有烙印的牲畜,大家就知道是马华力家牧场的了。马华力也因为此事而出名。
不过,据历史学家考证,当年马华力不愿给牲畜打烙印并非出自特立独行考虑,而是对放牧之事缺乏兴趣。因为这位马华力在历史上扮演的更重要角色是一名律师和政治家。当时的德克萨斯州还属于墨西哥,正在争取独立。马华力积极参加了德克萨斯独立革命,亲自率领部队冲锋陷阵,击败了墨西哥军队,参加了墨西哥军队的投降仪式,并成为《德克萨斯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一。
不管怎样,马华力在美国历史上成了特立独行的典型。他的姓氏Maverick也因此青史留名,成为了“特立独行者”的代名词。美国NBA联盟中,德州达拉斯小牛队的英文名就是Dalas Maverick,表达的就是这种叛逆不羁、特立独行的精神,译为“达拉斯特立独行队”可能更精确。著名电影“壮志凌云”中,汤姆·克鲁斯所饰演的主角的代号就是maverick(独行侠),正好契合他的性格特征。
maverick:['mæv(ə)rɪk] n.特立独行者,独行侠;没打烙印的牲畜adj.特立独行的,不按常规的;未打烙印的(牲畜)
ink(墨水):能腐蚀羊皮纸留下痕迹的涂料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皇帝使用一种紫色涂料来批改公文。这种涂料用酸性物质配置而成,能够腐蚀羊皮纸的皮革纤维,使笔迹永久不褪色。这种涂料在拉丁语中称为encaustum,由en(=in,进入)+caust(=burn,燃烧,腐蚀)+um(名词后缀)构成,字面意思就是能腐蚀进入羊皮纸的东西。该词进入法语后,拼写变成enque,进入英语后,拼写变成了ink。
ink:[iŋk] n.墨水,油墨vt.签署,涂墨水于
cartel:卡特尔,企业联盟
词源同card, chart.代指在纸上签署的合作协议。
concordat:政教协定
来自concord, 和谐,一致。特指欧洲中世纪神权和世俗权力达成的相互妥协和签署的协议。
ink:墨水
来自拉丁语encaustum,红色或粉色熔蜡,来自en-,进入,使,-caust,烧,词源同caustic,holocaust.原指古罗马时期用烧熔化的红色蜡水来签署文件或用熔蜡来封印重要的官方文件。后词义通用化指墨水。
John Hancock:亲笔签名
来自美国18世纪开国元勋,政治家,商人John Hancock,作为当时的国会主席,在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的时候,他第一个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而且字迹特别工整,并说了这样一句话:“There,John Bull can read my name without spectacles.Now let him double the price on my head,for this is my defiance.”在当时英国势力占优势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因此,John Hancock就为美国人民所铭记并成为亲笔签名的代名词。
veto:否决(权)
这是一个直接借自拉丁文的英语单词。在拉丁文中veto的意思是I forbid(我不准),在英语里则表示“否决”或“否决权”。veto原是古罗马护民官对元老院的议案提出反对时所用的词语。在美国英语中pocket veto是指“(总统的)不签署议案”,是美国第七任总统杰克逊(Andrew Jackson, 1767-1845)首先使用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与王后曾被分别称作Veto先生和Veto夫人,因为他们在1791年滥用权力否决了立宪会议通过的许多法令。
signatory:签署的,签约的,签署方,签署国
来自 sign,签字,签署,签约,-ate,使,-ory,形容词后缀。即签署的,签约的,后形容词作名 词使用,引申词义签署方,签署国等。
signature:签名,署名
来自 sign,签字,签署,签约,-ate,使,-ure,名词后缀。引申诸相关词义。
Oklahoma:俄克拉荷马州
Oklahoma,又译奥克拉荷马州。来自乔克托语。Okla意思是“人民”,homma意思是“红色的”,合在一起就是“红皮肤的人”。这个名字是当地的一位印第安人酋长和美国政府签署条约的时候自己起的,后来开始通用,并作为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