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cery(魔法):西方古代的抽签占卜术
在古代西方,有一种常见的占卜方法,就是抽签抓阄或掷骰子。这种方法在英语中被称为“sortilege”,拉丁语中为“sortilegium”,该词源于拉丁语中的“sortes”(命运),指刻画在石头、木片、纸片、骰子上的符号、图形、或文字。sortilege的意思就是使用这种sortes,通过随机抽取、翻取、投掷等方式来达到占卜的目的。同样源于sortes的单词还有sorcery,其意思便是巫术、魔法。
sortilege: ['sɔːtɪlɪdʒ]n.巫术,占卜,抽签占卜
sorcery:['sɔːs(ə)rɪ] n.巫术,魔法
sorcerer:['sɔːs(ə)rə] n.男巫师,男魔法师
sorceress:['sɔrsərəs]n.女巫师,女魔法师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sorcery 词源,sorcery 含义。
cordial(诚恳的):意识发生于心脏的误解
我们中国人认为心脏是人的意识活动的场所,所以才有“心灵”、“心理”、“心思”等词汇。和我们东方人一样,古代西方人也有类似的观念,所以很多表示意识活动的单词都由表示心脏的词根cord构成。
core:[kɔː] n.核心,要点
cordial:['kɔːdɪəl] adj. 衷心的,诚恳的;兴奋的
record:['rekɔːd] v.记录,录音n.记录,档案。记:re再次+cord心→用心反复记住
concord:['kɒŋkɔːd] n.和谐;和睦;一致;协调。记:con共同+cord心→心思一致
accord: [ə'kɔːd]n. 符合;一致;协议;自愿vt. 使一致;给予vi. 符合;一致。记:ac趋向+cord心→心与心靠近
discord:['dɪskɔːd] n. 不和;不调和;嘈杂声vi. 不一致;刺耳。记:dis远离+cord心→心与心远离
prosody(韵律):古希腊语中天然的音乐属性
古希腊文化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音乐和诗文的交融。雅典人的基础教育包括三门课程:音乐、文法和体操。在希腊,表示“音乐”的单词(英语单词music的词源)不仅仅指曲调,同时还包括了文学、诗歌和舞蹈,与专司诗歌乐舞的艺术女神缪斯(Muse)紧密相关,在广义上相当于“文艺”,在狭义上相当于“诗乐”,是诗歌与音乐的结合,柏拉图就大力推崇这种“诗乐”教育。这种诗乐交融的特点还体现在希腊的吟唱传统上。希腊的吟唱文化渊源流传,吟唱诗人层出不穷,希腊神话几乎都是以吟唱方式流传下来的,如著名的荷马史诗。
古希腊的这种诗乐交融,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古希腊语言的特征。古希腊语言本身就具有特别适合吟唱的音乐属性,它的元音和辅音相互交替,相互呼应,并且每个单词都以柔和的音节收尾。所以古希腊语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特别适合吟唱。
正因为古希腊语所固有的这种音乐属性,英语中表示“韵律”的单词prosody就来源于古希腊语。它源自希腊语prosoidia,由pros(to, 朝向)+oide(歌曲,诗歌)构成,意思是“诗歌的唱法、韵律”。而英语单词accent(口音、重音)也来源于此。它来源于拉丁语accentus,是对希腊语prosoidia的意译,所以含义一样,本意表示一句话或一个词的唱法、发音法。
prosody:['prɒsədɪ] n.韵律,韵律学,作诗法,诗体学
accent:['æks(ə)nt; -sent] n.口音,重音,重音符号vt.重读,强调,带……的口音
accentuate: [ək'sentʃʊeɪt; -tjʊ-] vt.强调,重读,突出
hallmark(印记):金银制品的官方纯度印记
英国在国王爱德华一世统治期间建立了金银器的纯度衡量标准,如银制品必须含有92.5%的银、2.5%的铜,只有符合这一标准的银器才能被称为“标准纯银”。1300年,爱德华一世下令,凡金银制品必须由伦敦金匠公司(Goldsmiths’Company of London)鉴定纯度,符合标准的由伦敦金匠公司打上印记,否则不得上市交易。鉴定并打印记的工作在该公司的“金匠大厦”(Goldsmiths’Hall)中进行,因此金银纯度印记就被称为hallmark 一直沿用至今,并逐渐泛化为“质量印记”之意。
hallmark: ['hɔːlmɑːk] n.特点,品质证明vt.给……盖上品质证明印记,使具有……标志
fascinate(使着迷):施展保护神法瑟勒斯的魔力
在西方的历史博物馆,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令女士们面红耳赤的古代物品,那就是一些带有翅膀的男性生殖器的雕像。其实这是古罗马的一个著名神祗的形象。这个神祗在拉丁语中叫做“法瑟勒斯”(Fascinus),他实际上是男性生殖器的化身,因此经常以这种“飞天鸡鸡”的形象出现。古罗马人把法瑟勒斯当做保护神,认为他能够辟邪驱鬼,尤其是能够保护人们不受到“邪恶之眼”(evil eye)的伤害。因此,古罗马人专门为他修建了神庙,希望他能保护罗马的平安,还制作了很多“飞天鸡鸡”作为护身符,挂在小孩的脖子上、士兵的武器上、凯旋回国的将军的马车上,用来保护他们不受邪灵的伤害。这种护身符也被称为fascinus。
除了能辟邪驱鬼外,古罗马人还相信这种护身符具有神奇的魔力,其中一种就是能够催眠他人。因此使用fascinus来催眠他人就叫做fascinare,字面意思就是“施展法瑟勒斯的魔力”。这就是英语单词fascinate的来源。
fascinate:['fæsɪneɪt] vt.使着迷,魅惑,使神魂颠倒vi.神魂颠倒,入迷
fascination:[,fæsɪ'neɪʃ(ə)n] n.魅力,魔力,入迷,迷恋
fascinating:[,fæsɪ'neɪʃ(ə)n] adj.迷人的,使人神魂颠倒的
mascot(吉祥物):能够带来好运的东西
英语中表示“吉祥物”的单词mascot源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语mascoto,由单词masco(女巫)而来,原本表示“女巫的魔法、护身符”,引申为能够带来好运的东西。19世纪末它才被正式以mascotte的拼写收入法文词典。
该词得以流行源自1880年法国剧作家埃德蒙·奥德朗(Edmond Audran)所创作的一出轻歌剧《La Mascotte》(吉祥物)。歌剧中的主角是一名美丽善良的女孩贝蒂娜(Bettina),据说她是一个幸运儿,能给人带来好运,所以被人亲切地称为La Mascotte(吉祥物)。在剧中,贝蒂娜给很多带来了好运,如雇佣她照看火鸡的农夫遇到王子,变成了宫廷侍卫;在宫廷阴谋中,和她一起在农场干活的男友幸运逃脱危险;贝蒂娜参加的军队毫无悬念地赢得了所有战斗。
这一歌剧在法国大受欢迎,mascotte一词也得到广泛应用,用来表示“幸运儿、能带来好运的人或物”。随着该歌剧传入英国,该词也进入英语,拼写改为mascot。
mascot:['mæskɒt] n.吉祥物,福神
hygiene(卫生保健):希腊神话中的健康女神许癸厄亚
希腊神话中,许癸厄亚(Hygieia)是医药神埃斯库拉庇乌斯的女儿,医药女神帕 那刻亚的姐妹。她掌管清洁卫生和健康,其形象通常是一个用碗喂蛇的少女。许癸厄亚的碗跟其父亲埃斯库拉庇乌斯的蛇杖一样,有一条蛇盘旋在上,两者同样具备 医学、健康的象征意义,是现今世界常用的符号之一。目前,许癸厄亚之杯已成为了欧美国家药店的标志。在几乎所有药店的入口,都会悬挂一个这样的记号。
英语单词hygiene(卫生保健)就来源于许癸厄亚的名字Hygieia。
hygiene:['haɪdʒiːn]n.卫生,保健
abracadabra(咒语):历史悠久的西方著名魔咒
英语单词abracadabra是一个著名的魔法咒语,据说是犹太神秘教或诺斯替教中对最高神灵的称谓。在古代人们常常把它做成护身符,即第一行写上这个词完整的11个字母,第二行减去最后一个字母,以后逐行递减,直到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符咒,然后挂在脖子上用来辟邪。
古代医生还用这个咒语来给病人退烧。用亚麻将写有这个三角形符咒的纸系在病人的脖子上,九天后把它从肩膀上向后扔进一条向东流淌的小溪中,等溪水将文字弄的模糊不清时,病人的高烧就会退了。
也有人认为该词来自阿拉姆语,意思是“我念出时将创造”的意思。魔术师在表演魔术时,经常会大念一句“abracadabra”,然后变出什么东西来。所以这个词相当于中文中的“变!变!变!”。
在著名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中,作者罗琳就是这个这个咒语创造了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
这个词的拼写也很有趣,可以分解为abra(胸罩)+cad(计算机辅助设计)+abra(胸罩),可以曲解为在用计算机设计胸罩时,大念一句abracadabra就可以在计算机屏幕上自动画出一副胸罩。
abracadabra:[,æbrəkə'dæbrə] n.咒语,胡言乱语
anathema(咒逐):上帝憎恶的当灭之物
英语单词anathema来自希腊语anathema,由 ana(up)+thema(to put, to place)构成,字面意思就是“上交给上帝(由其处置)”。这个希腊语实际上是古代希腊人在翻译希伯来语的《旧约》时对希伯来语herem(或 cherem)的翻译。herem在希伯来语中最早指不符合犹太教信仰、上帝憎恶的“当灭之物”,如异教徒用来崇拜其他神灵的建筑、器具,以及其他与犹太 教义不符的财物。犹太人打败异教徒后捕获的这些物品不可拿回家私自享用,而应该献给上帝,由上帝来处置。“献给上帝”的方式一般是烧掉或砸碎。与 herem对应的希腊语anathema也就含有“上帝憎恶之物、异教徒所用之物”的含义。
在宗教领域,anathema表示一种非常严格的惩罚“革出教门”,仅仅适用于严重违反教规的信徒,相当于宣布你是“上帝憎恶之物”。在日常生活中,anathema表示“非常讨厌的人或物”。
与anathema一样含有词根thema的单词有theme(主题),字面意思就是“something set down”(写下的事)。
anathema:[ə'næθəmə] n.咒逐,革出教门;被诅咒者,非常讨厌的人或物
theme:[θiːm] n.主题,题目,主旋律
character(性格):环境在人的身心留下的印记
英语单词character来自希腊语kharakter,本意是“刻下的印记”, 来自kharax(尖头的棍子)。由此产生了character的基本含义“符号、印记”。古代希腊人认为,环境和人的成长经历会在人的身心留下印记,从 而使其具有与众不同的性格特征,因此character又衍生出“性格、个性、特征”的含义。在文学、戏剧等艺术作品中,作者通过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从而 塑造出个性鲜明的人物,这种“人物角色”也被称为character。
character:['kærəktə] n.性格,品质,特性,角色,符号,字符,印记vt.印、刻,使具有特征
electric(电):摩擦琥珀生电
古希腊人常用琥珀(amber)制作护身符。在希腊语中,琥珀是elektor,进入拉丁语后变成了elektron。16世纪时,英国科学家威廉·吉尔伯特(William Gilbert,公元1540年-1605年)发现,磨擦琥珀可以吸引羽毛、线头等小东西,磨擦时会放出火花。他就根据琥珀的拉丁语elektron创造了“电”的英语单词electric,字面意思就是“像琥珀那样的”。
electric:[ɪ'lektrɪk]n.电,带电体adj.电的,带电的,导电的,发电的
electricity:[ɪ'lɛk'trɪsəti]n.电力,电流
garlic(大蒜):既像韭葱又像矛头的植物
在古代和中世纪,人们把蒜当作护身符带在身上避邪。古罗马人把蒜吊在大门上方使妖巫不敢走近。蒜的英文名称garlic在古英文中拼作garleac,由gar(spear,矛)和leac(leek,韭葱)组合而成。之所以得其名是因为蒜苗形似韭葱,其小鳞茎又形似矛头。
garlic:['gɑːlɪk] n.大蒜,蒜头
Saturday(星期六):罗马神话中的农神萨杜恩
星期六 Saturday 的字面意思是:Saturn's day 或 day of Saturn,意思是“农神节、纪念农神的节日”。
萨杜恩 Saturn 是罗马神话中的农业之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罗马神话中的朱庇特(Jupiter)就是他的儿子,后来他的这位儿子造反,推翻了他的统治,成为了新一代的天界霸主、众神之王,于是天文学家将最大的一颗行星冠以其名,这颗最大的行星就是木星(Jupiter),土星(Saturn)紧挨着木星,从神明上讲老爹挨在儿子身旁,完全符合逻辑。据说萨杜恩在被朱庇特推翻后逃到了拉丁姆,并教会了那里的人民耕种土地;这就是罗马农业的由来。
每年12月17日古罗马人都要举行农神节(Saturnalia),纵情狂欢,农神节是古罗马的一个大型的祭祀活动,相当于中国的庙会,纪念农神、向农神祈福,保佑一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在古罗马,农神节可以说是一年中最欢快的节日。在农神节期间,一切工作与商业交易都暂停了,而奴隶也被给与短暂的自由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而一些传统的道德规范也被放宽,人们也可以自由的交换节日礼物。
除此以外,古罗马人还以农神的大名来命名一星期的最后一天,拉丁文作 Saturni dies “Saturn's day”,意即“day of Saturn”,以示对农神的纪念和敬意,英语Saturday(星期六)即由此借译而来,在古英语原作Saeterdaeg。
Saturday:['sætədɪ] n. 星期六
Saturn:['sætən] n. 萨杜恩(农业之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土星(太阳系第六行星)
knickers(灯笼裤):纽约早期荷兰移民后代的绰号
纽约最早是由荷兰人发现并创建的,因此早期的纽约居民大部分都是荷兰移民及其后代。这些人被美国人送了一个绰号knickerbocker(尼克人)。1809年,美国著名作家华盛顿·欧文在出版讽刺性作品《纽约历史:从世界开端至荷兰王朝完结》一书中,使用了笔名戴德里奇•尼克波克(Diedrich Knickerbocker)。该书出版后大受欢迎,也使得knickerbocker这个绰号更加流行,成为纽约市的一个文化符号。
1845年,Knickerbocker一词进入体育界。美国历史上首支棒球队就起名为“纽约尼克波克队”(New York Knickerbockers)。1946年夏天,在为新成立的纽约男子职业篮球队起名时,球队大部分人都选择了Knickerbockers这个名字,后来简化为Knicks,这就是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NBA)球队纽约尼克斯队名称的由来。
纽约荷兰移民喜欢穿一种宽松的灯笼裤,19世纪末20世纪初纽约最受欢迎的标志性装扮就是“灯笼裤大叔”式:棉质假发,三角帽,带有皮带扣的鞋子,当然还有灯笼裤。因此,人们将这种荷兰移民爱穿的灯笼裤也称为Knickerbockers,后来简略为knickers。
knickers:['nɪkəz] n.灯笼裤,短裤,女用灯笼裤型的扎口短裤
strikeout(失败):棒球运动中的“三振出局”
在棒球运动中,当防守方的投手投出一个符合规则的好球,而进攻方的击打手没能击中球时,称为strike(振)。如果击打手连续三次未能击中球,得到三个strikes,就在本局中被罚出局。这种情况就叫做strikeout(三振出局)。在英语中,strikeout常用来比喻一件事连续尝试多次都没有成功。
strikeout:['straɪkaʊt] n.失败,三振出局
fetish(恋物):非洲原始部落的实物崇拜
在西非和中非的一些原始部落流行传统的实物崇拜,这是一种非常原始的宗教。这些原始部落由于对自然现象缺乏理解,以为许多物体如石块、木片、树枝、弓箭等具有灵性,并赋以神秘的、超自然的性质,以及支配人的命运的力量。他们将这种灵性物品制作成护身符,或当成偶像来进行崇拜。
最初来到西非的葡萄牙航海家、水手和商人接触这些非洲原始部落后,将他们所崇拜的这些护身符或偶像称为feitiço,意思是“人造的”,来自拉丁语facticius(人造的)。1760年,著名人类学家查尔斯·德·布霍斯(Charles De Brosses)在其著作中提到了非洲原始部落的这种实物崇拜,并在葡萄牙语feitiço的基础上构造了法语fétiche,英语单词fetish正是来源于此。
在宗教领域,fetish表示“实物崇拜,拜物”;在心理学领域,fetish表示“恋物”。
fetish:['fetɪʃ] n.恋物,恋物癖;拜物,偶像
fetishism:['fiːtɪʃɪzəm] n.恋物癖,恋物症;拜物教
boulevard(大道):在废弃的城墙上修建的大马路
在中世纪,重要的城市或要塞都会修筑城墙。城墙顶部有宽阔的通道以便防御人员的通行。这种城墙在荷兰语中被称为bolwerc。从该词产生了英语单词bulwark(壁垒)和法语单词boulevard。火药发明后,城墙的防护作用大大降低,常常被废弃不用。城墙顶部的宽阔通道成了人们散步遛马的好去处。有些城市甚至拆掉城墙,在原来的地方修建马路。由于在城墙遗址上修建的马路通常都比较宽阔,因此boulevard一词产生了“大马路、大道”的含义。该词进入英语后,专门用来表示“大道”,尤其是两旁有林荫的漂亮大道。美国洛杉矶市的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是全球知名的一条马路,是好莱坞名流文化和星光璀璨的标志符号。以Sunset Boulevard为名的还有五十年代的美国经典电影、舞台剧和相关影视剧等。
boulevard: ['buːləvɑːd] n.林荫大道,大马路
pavilion(亭、阁):外形像蝴蝶一样的精致建筑
英语单词pavilion来自拉丁语papilionem(butterfly,蝴蝶),指的是外形像蝴蝶一样的一类建筑。具体说来,这类建筑具有这么一些特点:1、小巧精致,因为蝴蝶都比较小巧;2、左右对称,因为蝴蝶都是左右对称的;3、有细长精致的柱子,宛如蝴蝶的躯干;4、有对称的翼(wing),宛如蝴蝶的翅膀。中国的亭、阁的建筑风格就符合pavilion的特征。pavilion还可以表示精美的大帐篷,因为帐篷的外形也符合pavilion的特征。
pavilion:[pə'vɪljən] n.亭,阁,大帐篷,外形像蝴蝶一样对称的精致建筑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triumph(凯旋):古罗马庆祝胜利的凯旋式
凯旋式是古罗马人庆祝军队凯旋归来的一种十分隆重的庆祝仪式,是军事将领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要想获得这种礼遇,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必须是军队的“统帅”并且拥有国家的统治大权、对外战争获得重大胜利等。获得凯旋式礼遇的将领被称为“凯旋者”。在仪式上,凯旋者头戴花环,脸被涂红,身穿特制长袍,乘坐金色战车,从专为凯旋式而设的城门中进入罗马城内。他的身旁紧跟着一名奴隶,不断在他耳旁低语:“记住,你只是一名凡人。”
参加凯旋式的还有凯旋者的部分军队。他们扛着标语,赶着满载战利品的大车,参加游行。队伍中往往还有被俘的俘虏以及用来祭祀的牺牲品。游行队伍按规定路线到达终点后,将处死一名战俘,将其他俘虏转卖为奴隶。在向朱庇特神奉献牺牲后,仪式结束,宴会开始,所有人开始豪饮狂欢。
在古拉丁语中,“凯旋式”叫做triumphus,可能来自古希腊语thriambos,意为“给酒神狄奥尼索斯的赞歌”。英语单词triumph(凯旋)就来源于此。
triumph: ['traɪʌmf] n.凯旋,胜利vi.得胜,成功
triumphal:[traɪ'ʌmfl] adj.凯旋的,胜利的
triumphant:[traɪ'ʌmfənt] adj.胜利的,得意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