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ediacy:立即,紧迫
来自immediate,立即的,紧迫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immediacy 词源,immediacy 含义。
immediate:立即的,紧迫的
im-,不,非,-med,中间,词源同middle,medial.即没有中间环节的,立即的,马上的。
impromptu:即兴的,临时的,无准备的
来自法语impromptu,准备好的,随时进入状态的,来自拉丁语in promptu,立即,马上,in,进入,里,promptu,准备好的,立即的,迅速的。现词义很大程度受到im-的否定词义的影响,不,非,见improvise.
instant:立即的
in-,进入,使,靠近,-st,站立,词源同stand,state.即站在附近的,紧急待命的,后引申词义立即的。
instantaneous:立即的
来自instant,立即的。
philistine:缺乏教养的(人),市侩的,平庸之辈
原为《圣经·旧约》中一古代民族名,汉译作“非利士人”或“腓力斯人”o公元前12世纪非利士人(the Philistines)在以色副人到达前不久定居于今巴勒斯坦西南海岸地带,建立了一个基督教《圣经》中称作非利士( Philistia)的古国。我们今天所用的Palestine(巴勒斯坦)一词就意含“非利士人之地”。非利士人很早就掌握了炼铁技术。他们凭借先进的武器不断扩张,屡次战胜了与之争霸的以色列入,曾于公元前1050年左右占领以色列入的部分山区,但最后于公元前10世纪为以色列王大卫所败。因此,在《圣经》中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大敌,被描绘成野蛮好战的民族。然而,philistine 一词直到好几个世纪之后才进入语言之中。1693年(一说1 689年)在德国大学城耶那(Jena)发生了一起城镇居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的流血争斗,在这一事件中有数人丧生。一位牧师在葬礼上致悼辞,对那些无知的居民宣讲教育的重要性时,引用了基督教《圣经·旧约》《士师记》(]udges)第16章中的一句话:“The Philistines be upon thee,Samson!”(参孙哪,非利士人逮你来了!)这是士师参孙(Samson)的情妇大利拉(D~dilah)趁参孙熟睡之际让人剃除他头上七条发绺后虚情假意对他说的。Philistine的德语对应词Philister立即在德国大学生中流行起来,他们用它来指缺乏教养的城镇居民。又过了约两个世纪,1869年英国诗人和评论家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 - 1888)在其论著《文化与无政府状态》(Culture andAnarchy)第1章中用了从德语PhiLister移译的Philistine 一词来指“投有文化教养的人”或“平庸之辈”。他枉书中这样写遭:‘‘The people who believe most that our greatness and wel-fare are proved by our being very rich. and who most give their lives and thoughts to becoming rich, are just the very people whom we call Philistines."从此以后,Philistine就在英语中广为使用,逐渐变为一个普通名词,首字母也由大写变小写,而且常用作形容词,表示“缺乏教养的”等义。
正如以色列人把与他们为邻的非利士人看作是野蛮好战的民族一样,古雅典人对皮奥夏人(Boeotian)也持类似看法。皮奥夏( Boeotia)乃古希腊一具有独特军事、艺术和政治历史的地区。但雅典人认为皮奥夏人对文学艺术一无所知,像牛一样愚钝。嗣后,Boeotian作为Philistine的近义词进入了英语,表示“没有文化教养的(人)”、“迟钝的(人)"等义,但该词远不如phiListine常用。其吏,诗人品达(Pindar)和传记作家普卢塔克(PLutarch)等古希腊名人都是出自该地区的。
lynch:以私刑处死(某人)
原系美语,来自人名。1780年弗吉尼亚州皮特西尔韦尼亚县(Pittsylvania County)因地处边缘居民常常受到不法之徒的劫掠和骚扰。一位名叫William Lynch (1742 - 1820)的民兵上尉同他的邻居们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治安维持会,并订了一个誓约,共同对付那些暴徒、盗马贼、造伪币者和亲英分子等。这些人一被他们抓获,他们不按法律程序进交警方,而是立即私自裁决,施以刑罚乃至绞刑。该誓约这样写道:“我们将视犯者罪行之轻重,受害者损失之大小,以肉刑惩处之,”他们将此约称为Lynch's law。随后Lynch’s law演变为lynch law,并且特指“私刑”。
另有一说认为,lynch law系源自弗吉尼亚州一位种植园主、治安官兼民兵上校。此人也姓Lynch,全名叫Charles Lynch (1736 - 1796)。他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对亲英分子等实施私刑,并且推而广之,致使这种目无击纪的做祛在18世纪末的美国盛行一时。
到了1 9世纪,私刑在美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纽约、宾夕法尼亚等州都相继成立了治安维持会,每每对他们认为是罪犯的人处以私刑。南北战争爆发以后,私刑又被南方暴徒作为对黑人进行报复性杀害的手段。据统计,自1882年至1952年美国有4730人被私刑处死,其中1293名是白人,3437名是黑人。因此,Iynch law亦有mob law之称。
cereal:谷粪食物
该词以单数形式出现时表示“(未加工的)谷类食物”,如麦片、玉米片等早餐食品,以复数形式出现则泛指“谷类植物”。它来源于古罗马神话中一个神的名字。
公元前496年,罗马农村遭受严重旱灾。祭司们询求神谕后声言,要消灾祛祸须在罗马修建一座神庙供奉一位名叫Ceres的新女神。他们还建议立即献祭祈求Ceres普降甘霖。公元前493年Ceres神庙正式落成。此后Ceres便被尊奉为“谷物女神”,神庙看管人也就成了谷物市场的当然管理员。为了保证五谷丰登,古罗马人总是把最先收割到的答物拿来祭祀谷物女神Ceres。Ceres本是拉丁文,意思就是“谷物”,其形容词形式为cerealis(相当于英语of Ceres),英语中的ce-real 一词正是来源于此。
coffe:咖啡
据说公元805年,阿拉伯有一个牧羊人,名叫Kaldi,看见他的羊群行为很异常,心里很纳闷。后来发现羊群在啃食一种干果,于是决定尝一尝。他吃了以后,异常兴奋,就冲下山去,把这种干果告诉了别的牧羊人,阿拉伯人不久学会了把这种灌木的新鲜果实弄干以及煎煮的方法。他们把煮后的饮料叫做qahwa.Qahwa的饮用立即在穆斯林中间引起了巨大的骚动。大家知道,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规定,伊斯兰教徒是不准饮酒的。一些教徒为使自己在做冗长的礼拜时不致困倦,就饮用了这种饮料;而另一些教徒则认为quhwa有刺激作用,属于酒类,必须禁饮。然而信仰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不管这一套,欣然接受了这种饮料,并称为kahve;以后传到法国,叫café;后来又传到英国,叫coffee。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coffee名字是从埃塞俄比亚西南部的一个城市名Kaffa来的,因为据说那里是最早煮食咖啡的地方。
vaseline:凡士林
提起凡士林,不少学习英语的都知道是从英语的vaseline音译而来的,但是对vaseline的由来,恐怕就未必有很多人了解了。这一直可以追溯到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新大陆的早期。这些移居者经常发现一种奇特现象,冰凉的山洞中汇成的河水流入地底下神秘地消失后,竟在数英里外重又冒出地面,然而,此时水面上却蒙上薄薄一层油,宛如彩虹,闪闪发光。此外,移居者还发现一股股泉水破地而出,水面同样蒙着薄薄一层油。
过了些时候,移居者目睹印第安人把水面上的油撇起来,敷在烧伤、刀伤、擦伤等伤口处。后来欧洲移民也模仿着做,有些人还把撇取的油装瓶当作药物出售,并称这种油为“印第安油”。
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一位来自新英格兰,名叫乔治·比斯塞尔(George Bissell, 1821-1884)的年轻教师对这种油很感疑惑。他暗自思忖:“能不能从地下取出一种更浓的油呢?”
比斯塞尔把他的想法对一个叫埃德温·德雷克(Edwin Drake, 1819-1880)的朋友讲了。他们一起到宾夕法尼亚州泰特斯维尔(Titusville)附近钻了一口世界上最早的油井。附近的居民认为这种做法是徒劳无益的,因此称这一工程为“德雷克的徒劳而又愚蠢之举”。
然而,此举后来却成了一种了不起的工业壮举。1859年8月27日,德雷克他们果然在距地面25米的油层中打出了石油。
发现石油的消息不胫而走,数日后一直传到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位化学家耳中。这位化学家名叫罗伯特·契斯柏洛(Robert A. Chesebrough, 1837-1938),他正在进行一项费时而艰巨的工作:从煤炭中提取煤油。当他一听到这消息,明白自己吃亏了,因为从石油中提取煤油要比从煤炭中提取容易得多了。契斯伯洛觉得不能因此无所事事,决定迁居泰特斯维尔。
一天,他在观看德雷克和工人们钻井时,发现一种蜡状物质附在巨大的钻头上。工人们把它弄下来扔掉。可是他们遇有刀伤或烧伤时,总是首先用这种东西往伤口上一抹。
契斯柏洛拿了些回家,用它做试验,最后成功地从中提取了一种洁净的糊状物。他在自己身上的伤口涂了一些作试验,发现伤痛大有减轻之感,伤口也愈合得快些。他立即向政府申请专利以保护他的产品,并将之命名为vaseline。1872年Vaseline被契斯柏洛公司(the Chesebrough Manufacturing Company)作为产品的正式商标名。
vaseline这个名称契斯柏洛一定是费尽心思才造出来的,它是三种语言的混合词。他先是取了德语词Wasser(水)中的was-加上希腊语élaion(油)中的el,再加上拉丁词缀-ine构成了waserline。后来他转念一想,w在德语中不是发成英语中的v吗?于是他才最后把该物质定名为vaseline。
契斯柏洛所发现的物质学名叫petrolatum或petroleum jelly(矿脂,石油冻),然而他所用的商标名vaseline却作为其俗名一直沿用至今。
tantalize:逗引,逗弄
tantalize 一词也源出古希腊神话。
主神宙斯之子Tantalus 是传说中的吕底亚(Lydia,一说 Phrygia)国王。因他泄露了天机(一说他盗取了神桌上的神食和琼液给凡人),后又惨杀了亲生儿子珀罗普斯(Pelops),并以其肉宴请众神,因而触怒了宙斯,被打入地府。 Tantalus 被罚永世站在清澈的河中,河水恰恰深及下巴,每当他口渴难忍,俯身欲饮,河水立即消退;他头上是果实累累的果树,每当他腹饥欲食,伸手去摘果子,不是树枝立即升高,就是果子被风吹去。Tantalus 就是这样永远又饥又渴,忍受着可望而不可即的、难以言喻的痛苦。英语动词 tantalize 便是据Tantalus 产生的,有“逗引”或“逗弄”之意。
promptly:立即,马上
来自prompt,迅速的,立即的,-ly,副词后缀。
rathe:早的,快的,急切的
来自古英语 hraed,快的,立即的,来自 Proto-Germanic*hradaz,快的,迅速的,来自 PIE*kret, 摇动,快速的,可能来自 PIE*sker,弯,转,词源同 ring,curve.
Murphy's Law:墨菲法则(认为任何可能出错之事必将出错),乌鸦嘴
来自该理论原创者美国火箭工程师Edward Murphy,Jr,即”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自该理论于上世纪50 年代问世,立即引发一股研究热潮。
the writing on the wall:不祥之兆,凶兆,厄运降临的预兆
来自《旧约·但以理书》,古巴比伦国王Belshazzar(伯沙撒)在宫殿里设宴纵饮时,忽然看到一个神秘的手指在王宫墙上写看不懂的文字,后来,国王叫来被虏的囚徒犹太预言家Daniel(但以理)才搞明白,墙上的文字表示“大难临头”。如预言所示,伯沙撒当夜被杀,新国王由六十二岁的玛代人大利乌(Darius the Median)继任。 正是由于这个典故,the finger on the wall(墙上的手指)或the writing on the wall(墙上的文字)常和动词see或read连用,用来形容“不祥之兆”。
例句:The official saw the writing on the wall and fled the country.(这个官员预感到自己将要大难临头,立即逃到了国外。)
rathe:早的,快的,急切的
来自古英语 hraed,快的,立即的,来自 Proto-Germanic*hradaz,快的,迅速的,来自 PIE*kret, 摇动,快速的,可能来自 PIE*sker,弯,转,词源同 ring,curve.
soon:很快,马上
来自古英语 sona,立即,马上,来自 Proto-Germanic*seno,立即,马上,来自 PIE*so,指示代词 词干,词源同 so,sic.
avocado(鳄梨):形如睾丸的美洲水果
avocado(鳄梨)是一种美洲的热点水果,在当地语言中称为ahuacatl,意为“睾丸”,因其果形似睾丸,而且据说能激发男人的性欲。西班牙探险家科尔特斯(Hernando Cortes)等人第一次来到美洲时,当时的美洲阿兹特克人的皇帝蒙提祖马二世(Montezuma II)曾以鳄梨招待他们,并向其详细解释这种水果的名称及其由来。鳄梨传入欧洲后,立即成为人们特别喜爱的水果,它的原名ahuacatl一词在西班牙语中逐渐演变为avocado,并于17世纪传入英语。英国人觉得avocado一词难以理解,便给它取了个俗名叫做alligator pear(鳄梨),因为它的原产地美洲还是短吻鳄(alligator)的故乡。汉语名称“鳄梨”便是由此而来。
avocado:[,ævə'kɑdo] n.鳄梨,牛油果
Viagra:万艾可,伟哥
Viagra 据称源自梵语 vyāghra(老虎),它们发音几乎一模一样。但也有人将 V 或 Vi 与单词 vigour、virility、vitality、victory 联系在一起,认为 Viagra 是 virile 和 Niagara 的缩合词,Niagara 就是 Niagara Falls 即尼亚加拉瀑布(世界最著名的三大瀑布之一,位于北美五大湖伊利湖与安大略湖的尼亚加拉河上),瀑布巨大的水流以银河倾倒、万马奔腾,所以 Viagra 这种药可以增加血液流动,更暗含着更深一层的意境。
Viagra 是专利商标名,其最早的名字其实叫做 Sildenafil(西地那非)。科学家最初是希望它能够治疗心绞痛的心脏病,但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阴差阳错地发现 Viagra 是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D,Erectile Dysfunction)的有效药物。
上世纪90年代医疗水平有限,心脏病还属绝症,美国辉瑞公司下决心发明一种药物彻底治愈心脏病,研发团队本想将心脏血液流动的速度快一些,没曾想血液最终却留下面去了。他们不了解水往低处走的道理,所以导致了下体充血。为了不使科研成果浪费,他们找了一批人试药,但令人惊奇的是,药品发放之后,很多人却不愿将没吃完的交回来,而且大部分还是男性。
研发人员感到惊奇,便着手调查,没想到这一调查竟为辉瑞公司带来百亿美元的收入。原来这个药有副作用,副作用是什么呢?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晚上的国王。辉瑞公司意识到这是个巨大的商机,赶紧加快产品生产,此后短短几年间,Viagra 立即风靡全球,成为无数男人的充电宝。
所以中国人给这个药起了个名字叫伟哥。这个药名是音译过来的。但这个名字也造成了一些人的困扰,因为中国叫张伟,李伟,王伟的人数不胜数都叫伟哥,结果这个药出了之后只能说张哥来了,李哥来了,王哥来了。
后来有人又翻译了一个名字叫万爱可,就是一万次爱都可以,但是这个好像很露骨。后来这个“爱”就改成了“艾”叫万艾可,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蓝色小药丸了。
顺便说一句,1998年,美国得克萨斯大学的费里德·穆拉德教授凭借此项发明荣获诺贝尔医学奖,尽管并未直接参与制造伟哥,但他对伟哥的发明奠定了理论基础,得知人们称他为“伟哥之父”时,他气愤地说,“伟哥之父是一个极其愚蠢的称号,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自己从未导致这种药物的发明。”但不得否认的是,费里德·穆拉德教授凭借伟哥专利,已赚得盆满钵满。
伟哥其实不是春药,它是一种治疗疾病的药,是用来帮助别人站起来的药,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吃了伟哥后更多的是心理作用,因为伟哥的药效要在12分钟之后发作,但有的人一吃了就雄起了,当然了,有的人吃完后也是可以维持30分钟的啦。
最后说的就是,伟哥虽好,但也是有副作用的,像什么头疼啊,影响视力、听力啊等,所以它现在是一种处方药,并不是想买就能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