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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tleg(私卖):美国禁酒期间私酒贩子用靴筒藏匿私酒

美国最初的移民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清廉节制,反对饮酒。这个主张禁酒的民间运动时起时伏,连绵不断,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了全面禁酒的大潮。192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向酒宣战。按照该法案,任何人不得制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人们可以在家里饮用以前买来的酒,但不得在公开场合或聚众饮酒。

然而,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用于比喻私酒贩子。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bootleg:['buːtleg] n.靴筒,私货v.私卖adj.违法、私自制造并销售的

bootlegger:['bu:t,legə] n.走私者,贩卖私酒者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ootleg 词源,bootleg 含义。

graham(全麦的):著名的素食主义者格拉汉姆

英语单词graham来自19世纪美国著名的素食主义者希尔维斯特·格拉汉姆(Sylvester Graham)的姓氏。格拉汉姆是一名牧师,他除了主张禁酒节欲外,还大力提倡素食主义。在他的素食食谱中,除了蔬菜、水果外,还有他自己利用粗面粉制作的各种面包和饼干。他还发明了一种著名的薄脆饼干(graham cracker)。其他人品尝这种饼干后赞不绝口,这种饼干很快就成为了一种广为流传的素食食物。格拉汉姆的姓氏也被用来形容这一类食品。

graham:['greɪəm] adj.全麦的,粗面粉的,全麦粉制成的

bootleg:非法贩卖

boot, 靴子。leg, 腿。来自于美国19世纪末禁酒时期用长靴非法贩卖私酒。比较moonshine, 月光,非法酿造私酒。

scofflaw:藐视法律者

这是个历史不长的美国口语,一般辞书将它释义为“藐视法律者(尤指拒付罚款者或违反变通规则、禁酒法者)”。从构词法来讲,scofflaw是scoff+law,即动词加名词构成的一个复合名词。从词源上来看,我们得到顾一段历史。

1917年,美国国会决定使美国成为一个禁酒国( dry country)。为了将禁酒作为法律规定下来,必须相应地修改宪法。于是,国会最后通过了所谓《第十八号修正案》。这项修正案经全国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于三年后生效,开始实施。从此,酒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

与此同时,反对者的暗中反抗也开始了。嗜酒者认为,禁酒法触犯了他们的公民权。既然公开饮酒违犯禁令,那只好暗地里喝。既然酒在市场已全然绝迹,何不自己酿造?走私贩也趁此机会从外国运进这种违禁品,在秘密俱乐部出售。这种秘密俱乐部大多防范极严,不认识守门的,不通过门上小窗口轻声说句诸如“乔派我来的。”(Joe sent me.)之类的暗语,是进不去的。自禁酒法实行以后,此类名为“俱乐部”的非法酒店( speakeasy)在美国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日子一久,人们就不再把禁酒法放在眼里了。

政府官员担心无视一项法令将导致对一切法令的藐视,因而发起了一场维护禁酒法的运动。

马萨诸塞州一位富翁也是一位戒酒者,愿出赏金200元征求一个形容藐视法律者的最佳词。他一共收到应征的词25000个。获奖的词就是scofflaw。scofflaw就这样地进入英语词汇行列。

然而,这场运动和这个新词对维护禁酒法全然无济于事。美国国会终于在1933年被迫废除《第十八号修正案》,酒在美国又恢复了它的合法地位,scofflaw也随之被人们渐渐遗忘了。

直至近几年,scofflaw在美国报刊上才再度出现。纽约市一位名叫John Murtagh的交通法庭法官(traffic court judge)用scofflaw 一词来形容那些把车子停放在“禁止停车处”而又拒绝按传票交罚金的人,从而把这一几乎被遗弃的词又带回到美国人日常生活之中。scofflaw的词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当年用来指违反禁酒法者,而今天亦可用以指违反交通规则者及其他各种违犯法令者。

racket:喧嚷(声),敲诈;球拍

作“吵闹声”解的racket是16世纪进入英语的,原来很可能是个象声词,模仿骰子的碰击声构成的,就如crack,bang等词。昔日英国扒手在扒窃时往往在街上制造骚动,以转移被扒者的注意力。为此1697年英国通过一项法令,禁止在城市街道投掷爆竹及其他足以引起骚动之物。扒手的这一惯用手法使racket 一词从原义引申出“诡计”、“诈骗”、“敲诈”、“骗局”等义,最初用于英国俚语。这些词义以后渐被废弃,racket也一度消声匿迹,直至美国禁酒时期(1919 -1933)才又和其派生词racketeer(诈骗者),racketeering(敲诈勒索)二词一起在美国英语露面。1928年racketeering 一词对英国读者如此陌生,以致《每日快报》(Daily Express)不得不对此作了如下注释;“Racketeering is the new word that has been coined in America to describe the big business of organized crime.”另有一种关于racket词源的说法,认为racket乃中世纪一种骰子游戏。

  作“(网球等的)球拍”一义解的racket也是16世纪进入英语的,但它出自另一完全不同的词源。它借自法语raquette,源于阿拉伯语raha(t)‘palm of the hand’(手掌),因此也可拼作racquet。

bootlegger:贩卖私酒的人

在19世纪中期,贩运私酒的人常常将私酒藏于长靴的靴统( bootleg)中来进行非法运送,因此早在1850年左右美国俚语中就出现了bootlegger 一词,用以表示“贩运私酒的人”。到了1880年,在俄克拉何马和堪萨斯等施行禁酒法的各州内,这个词已经非常流行。嗣后,bootlegger也被用以指“酿造私酒的人”,而bootleg除了指“靴统”,也喻指“私酒”或“私货”,并可作动词用,表示“非法制造(或运输、贩卖)酒等”。

teetotaller:绝对戒酒者

英语中“不喝酒的人”一般作nondrinker 或abstainer ,而“绝对戒酒者”则以 teetotal(l)er 来表示。teetotal(l)er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美国的戒酒运动(the temperance movement)。

1784年,美国最负盛名的医生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所著的《关于烈性酒对人身心健康的影响的调查》一书出版了。此书问世以后,即刻在这个新生的国度,特别是在宗教界和科学界引起轰动和反响,一时成了人们广泛议论的畅销书之一。他在书中列举了烈性酒对人体健康的种种危害。1800年,不少地方酝酿订立“戒酒誓药”(The Pledge),1808年纽约出现了第一个戒酒协会(temperance society)。1826年美国戒酒联合会(the American Temperance Union)正式成立。到了三十年代初期,联合会下属分会已经多达六千个,会员超过百万人。

1836年美国戒酒联合会认为只戒烈性酒不算戒,提出了“不品,不饮也不售”(Taste not,touch not,handle not.)的“戒酒新誓约”,要求立约者发誓滴酒不沾,不仅烈性酒不能饮,而且诸如葡萄酒、苹果和啤酒等酒类也均在戒除之列。在各个分会中最为活跃的要数华盛顿戒酒协会。当时,加入该会被视为一种时尚,一种道德提高的表现,一种政治和社会需要。许多本不饮酒的人,包括日后就任总统的亚伯罕.林肯,也都不甘落后。与此同时,在美国不少地方还纷纷出现了戒酒旅馆(temperance hotel)、戒酒轮船(temperance steamboat)等新鲜事物。正是在这场戒酒运动方兴未艾的形势下,一个表示“滴酒不沾者”的新词应运而生了。这个便是teetotal(l)er。它以total 为词根,冠之以total的首字母t(即tee)来加强语气,再加表人后缀 -er,由这三部分组成。

早在1801年,就有一位名叫 Parson Mason Locke Weems 的美国传教士创造了Teetotally (T-totally)一词。据传,该词源出英国工匠、戒酒运动拥护者Richard Turner 1833年戒酒演讲中total 一词的口吃讹音。他的墓碑上刻有以下原碑文:用以表示“绝对戒酒”的 Teetotal 一词之创造者Richard Turner 长眼于此,1846年10月27日谢世,享年56岁。另一说大同小异。

1833年有一个名叫Joseph Turner 的英国人在一次声援绝对戒酒大会上发言时说,“Nothing but t-t-t-t-total abstinence will do ...”他这一结巴把 total 发成近乎teetotal,被人们传为笑谈,但戒酒运动者却把teetotal 接了过来,用以表示其“绝对戒酒”的立场,teetotal(l)er 便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随着戒酒运动的声势日益浩大,美国一度成了禁酒国(dry country)。teetotal(l)er 却作为戒酒运动的产物载入辞书。并且沿用了下来。

highjack:拦路抢劫;劫持

该词源出美国,始见于1890年。一般认为,它的产生与抢劫不无关系。持枪歹徒在拦路抢劫时,害怕被抢者反抗,每每喝令道:“High,Jack ! ”意即要求对方高举双手、不许乱动。于是人们便把High,Jack 二词合二为一,再加后缀-er ,构成highjacker ,用以称谓“强人”。1921年该词略为hijacker,1923年又逆生出hijack ,兼作名词和动词。在美国禁酒时期(Prohibition ,1920——1933),hijack开始通用起来,当时多指“抢劫酒类走私贩”。以后其词义逐渐扩大,始而引申为“拦路抢劫(车辆、行人等)”,继而又引申为“绑架”和“劫持(飞机等)”,频频在当代报刊上露面,成为大家熟悉的字眼。

近几十年来空中劫机事件时有发生,一个由sky原形和hijacker尾部连成的缩合词skyjacker 应运而生,用以专指“空中劫持者”、“空中劫机匪徒”,随后又由此逆生出skyjack一词,表示“空中劫机”。近年来,一些大都市治安不力,歹徒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拦劫汽车,于是有人又类比造出carjack一词,用以表示“劫车”。

hijack:抢劫,劫机

该词源出美国,始见于1890年。一般认为,它的产生与抢劫不无关系。持枪歹徒在拦路抢劫时,害怕被抢者反抗,每每喝令道:“ High , Jack ! ”意即要求对方高举双手、不许乱动。于是人们便把 High , Jack 二词合二为一,再加后缀 -er ,构成 highjacker ,用以称谓“强人”。1921年该词略为 hijacker ,1923年又逆生出 hijack ,兼作名词和动词。在美国禁酒时期( Prohibition ,1920——1933), hijack 开始通用起来,当时多指“抢劫酒类走私贩”。以后其词义逐渐扩大,始而引申为“拦路抢劫(车辆、行人等)”,继而又引申为“绑架”和“劫持(飞机等)”,频频在当代报刊上露面,成为大家熟悉的字眼。

近几十年来空中劫机事件时有发生,一个由 sky 原形和 hijacker 尾部连成的缩合词 skyjacker 应运而生,用以专指“空中劫持者”、“空中劫机匪徒”,随后又由此逆生出 skyjack 一词,表示“空中劫机”。近年来,一些大都市治安不力,歹徒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拦劫汽车,于是有人又类比造出 carjack 一词,用以表示“劫车”。

speakeasy:非法售酒店

speak,说,easy,轻声,小声。用于指美国 20 世纪 20、30 年代禁酒期间的非法经营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