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f(农奴):没有人身自由的农业奴隶
农奴serf是封建社会中隶属于农奴主或封建主的农业生产劳动者,没有人身自由和任何政治权利,社会地位极为低下,受到封建主多方面的剥削和奴役。在封建制度下,少数封建领主或农奴主占有土地、山林、草原和河流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并部分占有农奴;农奴从农奴主手中分得一块份地,作为代价他们必须无偿耕种领主土地,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
表示“农奴”的英语单词serf源自罗马人对奴隶的称呼――servus,单词serve(伺候)与它同源。
serf: [sɜːf] n.农奴,奴隶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serf 词源,serf 含义。
villain(恶棍):束缚在农场的隶农
英语单词villain源自拉丁语villanus,本意为束缚在villa(农场、乡村别墅)的隶农。英语单词village(农村)、villager(村民)都源自拉丁语villa。
在古罗马早期,在罗马城外的乡村区域,还有一些拥有人身自由的自耕农。随着军事上的节节获胜,罗马获得了大量的战争奴隶。因此,罗马贵族纷纷使用奴隶在乡下庄园(即所谓的villa)进行农业生产,罗马进入了奴隶社会时代。奴隶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毫无人身自由,整天被奴隶主强迫干活。采用奴隶进行农业生产成本极低,产品价格更低。原来的自耕农无力竞争,纷纷破产。另一方面,奴隶起义此起彼伏,奴隶制难以为继。因此,奴隶主阶层被迫进行社会改革,把土地分割成小块,出租给奴隶和破产自耕农来耕种,从而产生了一种新型社会制度——隶农制。隶农的地位介于奴隶和自耕农之间,是后来的封建社会农奴的前身。虽然地位被奴隶略有提高,但对于居住在城里的罗马贵族和平民来说,隶农的社会地位还是非常低的。因此表示隶农的拉丁语villanus及其衍生的英语单词villain就不可避免地含有了强烈的贬义,并从表示社会地位的卑贱延伸至表示人品的卑贱,逐渐发展出“坏人、恶棍、反派”等负面含义。可以说,这个单词也体现了一种社会阶级偏见。
villain:['vɪlən] n.坏人,恶棍,反派,罪犯
villainous:['vɪlənəs] adj.邪恶的,缺德的,恶毒的,堕落的
villa:['vɪlə] 乡村别墅,农场
village:['vɪlɪdʒ] n.农村,乡村,郊外
villager:['vɪlɪdʒə] n.村民,乡村居民
estate(财产):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等级划分
单词estate源自status,表示“地位”,等于单词state(状态)。第一个字母e是后来添加的。罗马人觉得以st、sp、sc开头的单词不好发音,就在前面添加了一个e,如especial=special(特别的),Espain=Spain(西班牙)。流传至英语后,有些单词纠正了,有些单词依然保留了前面的e。
在17世纪以前,单词estate仅仅表示“地位、社会等级”,还没有“财产”的含义。在15世纪,英国和法国将整个社会划分为三个等级(estate),第一等级是教士(clergy),第二等级是贵族(nobles),第三等级是平民(commons)。
17世纪以后,因为社会地位主要取决于财产,所以estate逐渐有了“财产”的含义,如real estate(不动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real不是表示“真正的”,而是表示“王室的”(royal),是法语royale的另一个变体。real estate的本意是“王室的财产”,因为当时所有的土地都是国王的财产。real这个词还出现在西班牙语,如Real Madrid(皇家马德里队)、Real Betis(皇家贝蒂斯队)。严格说来应该翻译为“王家马德里队”、“王家贝蒂斯队”,因为“皇”和“王”不是一个级别的。
estate:[i'steit] n.房地产,财产,身份
bigwig:大人物
big, 大。wig, 假发。过去假发象征着一种社会地位。
Norman:法国诺曼底人
诺曼底人原本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公元十世纪,他们在法国西北部定居,接纳法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并建立了诺曼底公国。公元1006年,诺曼底公爵率领军队征服英国并建立诺曼底王朝,史称“诺曼底征服”。诺曼底征服并没有导致大量诺曼底人迁移至英国,到英国来的诺曼底人大部分是统治者或征服者,这使得英语保存下来并成为大多数英国人尤其是下层民众的语言;而诺曼底语作为统治者的语言,只在上流社会及文学作品中被应用,成为一种社会地位的标志。
lord:君王;地主
粮食是维持生计的关键,控制了粮食来源就控制了人本身,所以掌握土地的地主处于很高的社会地位。面包对于西方社会不可或缺,loaf(面包)源于古英语hlaf,ward(守卫)源于古英语weard,二者共同构成古英语hlafweard,字面义“看管面包之人”,正是lord的词源。
toff:纨绔子弟,花花公子
可能改写自 tuft,成簇,羽毛或丝线装饰品,原为 18 世纪中期时牛津大学校园俚语,用来指 贵族家庭或老爸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同学,因当时牛津或剑桥的贵族子女常在帽子上挂上金丝 穗饰物来彰显地位。后进一步俚语化,用来指纨绔子弟或花花公子。
toga:托加袍
来自拉丁语 toga,斗篷,来自 PIE*teg,*steg,遮盖,词源同 tegular,protect.用于指古罗市民穿的 宽松大袍,在古罗马时期,该衣服具有象征意义,自由民或市民被要求穿着该袍以与奴隶穿 的短上衣(tunic)相区别,短上衣便于干活,而长袍则意味着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