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词首页 公众号 小程序

answer(回答):宣誓答辩指控

在古代西方的法庭上,宣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证人作证、原告被告的申辩都要进行宣誓。在现代西方法庭上我们依然还能看到证人在作证之前都要象征性地宣誓。英语单词answer的来源就跟这种宣誓行为有关。单词answer中的an与词根anti(对于、against)有关,swer与单词swear(宣誓)有关。所以,它的字面意思就是“经过宣誓对指控做出答辩”。它本是一个严肃的法律术语,但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逐渐丧失其法律含义,变成了“答复、回答”等含义。

answer:['ɑːnsə] v.回答n.回答,答案,答辩。记:an(anti)+swer(swear)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nswer 词源,answer 含义。

condone(宽恕):对通奸行为的有条件宽恕

在西方历史中人们通常将通奸(adultery)视为犯罪,并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在古罗马,女子通奸将被没收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放逐至小岛,永远不得再结婚。男人发现老婆与人通奸,必须告发并与其离婚,否则将受到严惩。在经典名著《红字》中,女主人公因为与人偷情生子,而被宗教法庭判处终身佩戴一个象征“通奸”的红色A字。

这种情况到了19世纪下半叶才有所改观。1857年,英国通过“婚姻诉讼法》,将通奸行为定义为一种民事行为而非刑事行为。该法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因为对方的通奸行为而离婚,还规定男子可以对妻子的奸夫索取侵权赔偿。另外,该法首次提出了condone这个法律术语,意思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通奸行为以不再重犯为条件的宽恕。英语单词condone源自拉丁文condonare。其中,con为强化语气的前缀,donare表示“给予”,字面意思就是“宽恕,放弃追究权利”。源自拉丁文donare的单词还有donate(捐献)、pardon(原谅)。

condone: [kən'dəʊn] vt.宽恕,赦免

condonation: [,kɒndəʊ'neɪʃən] n.(夫妻间对对方通奸行为的)宽恕,赦免,赎罪

donate:[də(ʊ)'neɪt] v.n.捐赠,捐献。记:don给予+ate动词后缀→赠送给别人

pardon: ['pɑːd(ə)n] v.n.原谅,赦免,宽恕。记:par=per,完全,如perfect(做到极致)+don给予、放弃→完全放弃→原谅

sacrament(圣礼):面对神灵立下的誓言

古代罗马人发誓时,为了表示誓言的庄严性,往往会邀请神灵作为见证,并在神灵面前承 诺将来若是违背誓言,可任由神灵处置。这种面对神灵立下的誓言就是sacramentum,进入英语后演变为sacrament。该词的词根sacra来 自拉丁语sacrare,意思是“奉献给神,使神圣”。

sacrament一词最早应用于军事和法律领域,古罗马军队向国家元首宣誓效忠 时、原被告在法庭上宣誓时,所发的誓言就是sacrament。基督教兴起后,用sacrament一词来表示“圣礼”,最主要的两项圣礼就是“洗礼” (baptism)和“圣餐礼”(eucharist)。sacrament还可以专指“圣餐礼”。之所以将“圣礼”称为sacrament,是因为圣礼 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重温人和上帝所缔结的神圣约定,提醒教徒自己在上帝面前所立下的誓言。

美国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的名字就来自sacrament一词。

sacrament:['sækrəm(ə)nt] n.圣礼,圣餐礼vt.立誓

homage(敬意):封臣向封建主表示臣服之意

在西方封建社会中,封建主分封土地时,获封土地的人需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向封建主表示臣服之意,宣誓效忠于封建主。该仪式所包括的最主要一个部分是act of homage(表示臣服)。英语单词homage来自拉丁语homo(man,人),意思就是向封建主宣誓从今以后就是他的man(人)了,承诺履行臣仆的各项义务,如参加领主会议和法庭、服兵役(oath of fealty)。现在,homage一词所包含的封建色彩已经消失,通常用来表示向某人表达崇高的敬意。

homage:['hɒmɪdʒ] n.敬意,尊敬,效忠

pay homage to:向……表示敬意

lynch(私刑):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动用私刑的美国人林奇

关于美国英语中lynch(私刑)一词的来源,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沃尔德雷普在《私刑法官面面观:美国法外暴力与惩罚》一书中对此作了详细考证。根据该书,英语中表示“私刑”的lynch一词最初来自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的一个人名。不过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该词来自贝德福得县一个名叫查尔斯·林奇(Charles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民兵上校、坚定的爱国者。1780年,当他得知英国托利党成员企图夺取蒙哥马利县一个为制造武器提供原料的锡矿时,就率部前往保护。他把那些反叛分子抓住,每人鞭打39下,而且据称还可能使用了严刑拷打的方式,迫使他们承认犯有叛国罪。这些超出法律之外的行为引起了包括托马斯·杰斐逊在内的许多人的关注。1782年,林奇本人在通信中把这种在法庭之外为谋求公正而实施的非正规做法称为lynch law,后来他还把lynch一词用作动词。由此可见,林奇不仅从事过可以被称为私刑的事情,而且还亲自带头使用该词。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lynch一词来自弗吉尼亚州皮茨法尼亚县一个叫威廉·林奇(William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农场主,在独立战争期间领导一个委员会负责维持秩序。1780年英国托利党在皮茨法尼亚县策划谋反,威廉·林奇和其他当地人通过非正常程序予以镇压。1811年,在接受采访时,林奇描述了描述了他与同伴折磨犯人直到认罪的细节。1836年,埃德加·爱伦·坡在其主编的杂志《南方文学信使》(Southern Literary Messenger)中提出威廉·林奇是第一个私刑者。

不管怎样,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时,弗吉尼亚人开始把动用私刑的行为称为lynch。该词随后得到了普遍应用。

lynch:[lɪn(t)ʃ] n.私刑,私刑处死vt.对……动用私刑,私刑处死,n.(人名)林奇

jeopardy(危险):胜负难分的比赛

英语单词jeopardy来自法语,原本是一个游戏术语,表示比赛、游戏时双方势均力敌、胜负难分。该单词的拼写中,jeo表示“比赛”(game),与joke同源;pard表示“部分”(part),因此该词的字面意思就是比赛双方各据一方,势均力敌。由于双方都有或输掉比赛,因此jeopardy一词逐渐衍生出“潜在的危险、风险”的含义。

在法律领域中,jeopardy表示“被告在法庭上可能被判罪的风险”。词组double jeopardy指的是被告因为同一罪行而受到两次审判和惩罚,这是法律静止的,即“一罪不二罚”。电影《致命追缉令》(double jeopardy),受诬陷入狱的女主角正是利用“一罪不二罚”的原则,来报复诬陷自己的丈夫。

美国有一档著名的电视知识竞赛节目就叫做Jeopardy。参加节目的都是智商超高、知识超渊博的牛人。IBM公司甚至派出自己研发的人工智能系统“沃森”参加该节目,与两位最强选手同台竞技。

jeopardy:['dʒepədɪ] n.危险,风险

etiquette(礼仪):贴在墙上的礼仪要求告示

英语单词etiguette(礼仪)和ticket(票)有什么关系?其实它们是同源单词,原本指的是同一事物,即古代在法庭、兵营等地方的墙上张贴的关于礼仪和行为举止要求的小告示,类似于我们现在在一些地方能见到的“请保持肃静”、“请勿吸烟”等告示一样。这两个单词都来自古法语单词estiquette,由estiquer(stick、attach)+ette(小),字面意思就是“可供粘贴的小纸条”。由于在古代这种小纸条、小告示上写的都是关于礼仪和行为举止要求方面的内容,所以衍生出表示“礼仪”的单词etiquette;另一方面,除了用作可贴在墙上的告示外,这种小纸条还可以用作其他多种用途,如门票、电影票、彩票等,因此又衍生出表示“票券”的单词ticket,其拼写方式有较大的简化。

etiquette: ['etɪket; etɪ'ket] n.礼仪,礼节,规矩

ticket: ['tɪkɪt] n.票,券,入场券,交通罚单,标签vt.加标签于,给……开罚单

chancellor(总理):教堂中负责开关栏杆的人

英语单词chancellor来自拉丁语cancellarius,后者来自cancellus(方格栏杆,教堂中分隔听众和讲坛的栏杆),原指教堂中负责开关栏杆、引导座位的人。因为他坐在栏杆(cancellus)旁边,所以被称为cancellarius。后来cancellarius的职责范围还包括文书记录,工作场所除了教堂还包括法庭。该词进入英语后变成chancellor,表示国王的秘书。在现代西方国家,chancellor可以表示众多职务,包括:政府首脑,如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的政府首脑就是chancellor,译为“总理”;外交部长,如南美等国;此外还可以表示与司法相关的一些政府职务。

chancellor: ['tʃɑːns(ə)lə] n.总理,大臣,校长,大法官

rhetoric(修辞学):古希腊智者所传授的“演说的技巧”

在公元前5到4世纪的古希腊,出现了一些专门招徒授业的人,被称为“智者”(sophist)。他们以雅典为中心,周游希腊各地,对青年进行修辞、论辩和演说等知识技能的训练,同时教授青年参政治国、处理公共事务的本领。他们是古希腊哲学的启蒙者,激发了各种哲学思想的兴起和发展。但他们过于注重演说和辩论的技巧,而忽视事物内在的逻辑,甚至误入了为辩论而辩论的歧途,故也被称为“诡辩家”。虽然他们在哲学上建树不高,但他们创造了一门新学科——修辞学。

据说修辞学的创始人,意大利西西里岛的一对师徒卡拉克斯(Corax)和提希阿斯(Tisias)之间曾经发生过一个有趣的故事:提希阿斯拜卡拉克斯为师学习修辞学,学成之后提希阿斯却不肯付钱。于是,这一对诡辩高手就展开了一场辩论:

提希阿斯:考拉克斯,请告诉我“修辞学”的定义。

考拉克斯:“修辞学”就是说服的技巧。

提希阿斯:关于这笔费用,我要和你打官司。如果我说服了法官,我就不用掏这笔钱,因为法官判我不用掏钱;如果我无法说服法官而败诉,我也不用掏这笔钱,因为你没有教会我如何说服人。

考拉克斯:我愿意和你法庭上见。如果我说服了法官,你将不得不支付学费,因为法官判你必须支付学费;如果我败诉了,你也应该支付学费,因为你已经掌握了说服的技巧,甚至超过了老师的水平。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清楚看出古希腊智者所传授的“修辞学”注重辩论技巧而忽视内在逻辑的特点。英语单词rhetoric(修辞学)正是来自希腊语rhetorike techne(art of an orator,演说家的技巧)。这也是古希腊的智者对自己所传授的“修辞学”的定义。

rhetoric:['retərɪk] n.修辞,修辞学,华丽的辞藻adj.花言巧语的

rhetorical:[rɪ'tɒrɪk(ə)l] adj.修辞的,修辞学的

lesbian(女同性恋):古希腊著名女同性恋诗人萨福的出生地莱斯博斯岛

英语单词lesbian指的是女同性恋,来自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著名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的出生之地、希腊的莱斯博斯岛(Lesbos)的名称,字面意思就是“莱斯博斯岛的”(of Lesbos)。

在19世纪晚期之前,英语单词lesbian的用法还仅限于其本意,如莱斯博酒(lesbian wine)。到了1890年,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一词表示女性之间的情欲关系,因此,lesbian一词逐渐成为“女同性恋”的代名词。

莱斯博斯岛是希腊的第三大岛,居民有10万人。由于担心误解,人们一般用该岛的首府Mytilini来称呼该岛。希腊政府甚至考虑将该岛名称改为Mytilini。2008年,莱斯博斯岛本地人向希腊法庭上诉,认为用lesbian一词代指女同性恋有损他们的人权,“让他们在全世界蒙受耻辱”,要求恢复该词的原意,仅用来表示莱斯博斯岛人,禁止女同性恋自称lesbian,但这一要求未获同意。

lesbian:['lezbɪən] n.女同性恋者adj.女同性恋的

advocate(提倡者):罗马法律中的出庭律师

英语单词advocate原本是一个罗马法律中的专业术语,指在法庭上为人辩护的人,即现在所谓的“律师”。它来自拉丁文advocatus,是advocare的过去式的名词形式,而后者由ad(to)+vocare(=call,呼吁,单词voice的词源)构成,本意是指“(为某人)在法庭上呼吁”。肯为某人在法庭上呼吁,自然就是支持某人了。因此,该词后来引申出支持(人)、提倡(者)的意思。

由于英国法律受罗马法影响较小,因此在英语中,advocate一般表示“支持者或提倡者”,而用barrister来表示律师。仅当专指遵循罗马法的国家或地区(如苏格兰)或一些特别法庭中的“律师”,才用advocate一词表示。

advocate:['ædvəkeɪt] n.提倡者,支持者,律师vt.提倡,支持,拥护

shylock(为富不仁者):莎士比亚戏剧中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

夏洛克(Shylock)是莎士比亚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的人物角色,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以放高利贷为生。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朋友成婚,向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而受到安东尼奥等人侮辱,又因为安东尼奥借钱给人不要利息,影响了他的生意,因此决心报复,在合约中假意戏言如果到期还不上钱,就要从奥东尼奥身上割一磅肉来抵债。安东尼奥因为商船失事,无法如期还钱。夏洛克便告上法庭,要奥东尼奥履行合同,割肉抵债。为了救安东尼奥的性命,好朋友的未婚妻假扮律师出庭。她答应夏洛克的请求,但要求割肉时要不多不少正好一磅,并且不得流血。夏洛克无法执行因而败诉,害人不成反而受罚。从此以后,夏洛克的名字shylock就成为为富不仁、冷酷无情者的代名词。

shylock: ['ʃailɔk] n.为富不仁、冷酷无情者;(人名)夏洛克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tribune(护民官):古罗马的护民官

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从未平息。贵族坚持平民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政治,而平民则分裂或拒绝为国打仗等手段迫使贵族承认平民的政治权利。作为双方妥协的结果,护民官制度得以成立。在这种制度下,贵族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立法委员会全部由贵族构成,但平民拥有对贵族行政的监督权,其行使者就是由平民自行选出的“护民官”(tribune)。护民官不参与立法,但对由贵族形成的元老院及执政官所提出的议案拥有否决权(veto)。他听取平民的申诉和意见。如果他觉得某项议案侵犯了平民的权利,他可以行使否决权。护民官制度既体现了对贵族智慧的尊重,又照顾了平民的利益,是贵族和平民在政治上的相互承认和共存,是罗马共和国走上正轨的关键因素。

英语单词tribune来自拉丁语,与tribe(部落)一词同源,意思就是head of tribe(部落首领)。护民官的职责之意是听取平民的申诉和意见。为此,他有一个固定场所,在一个平台上摆上一把座位,他坐在座位上主持会议,平民在下面向他进行申诉。因此,tribune还可以表示“摆放护民官座位的平台”,从而延伸出“讲坛”、“看台”之意,并由此衍生单词tribunal,意为“法官席”、“法庭”。

tribune:['tribju:n] n.护民官,公民权利保护者;讲坛,看台

tribunal:[trai'bju:nəl] n.法庭,公堂,法官席

chancellor:总理

发音释义:['tʃɑːns(ə)lə] n.(德、奥等的)总理;(英)大臣;(美国某些大学的)校长;(英)大法官;(美)首席法官

结构分析:chancellor = chancell(栏杆)+or(人)→坐在栏杆旁边的人→总理

词源解释:chancell←拉丁语cancellus(方格栏杆)

同源词:cancel(撤销,打叉←形状如同斜方格栏杆的叉号),chancel(教堂中的高坛←用方格栏杆隔开的区域)

拉丁语cancellus(方格栏杆)指的是教堂中分隔听众和高坛的栏杆。坐在栏杆旁边、负责开关栏杆、引导座位的人就是cancellarius,这就是英语chancellor的起源。cancellarius还相当于是个书记官,负责教堂的文书记录。后来,该词还表示法庭中的书记官。该词进入英语后变成chancellor,表示国王的秘书。在现代西方国家,chancellor可以表示众多职务,包括:政府首脑,如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的政府首脑就是chancellor,译为“总理”;外交部长,如南美等国;此外还可以表示与司法相关的一些政府职务。

advocate:提倡

发音释义:['ædvəket] vt. 提倡,主张,拥护n. 提倡者;支持者;律师

结构分析:advocate = ad(去)+voc(喊)+ate(后缀)→(法庭)喊他(上前进行辩护)→律师→支持者、拥护者、提倡者→提倡、主张

词源解释:voc←拉丁语vocare(呼喊)

背景知识:advocate原本表示古罗马的律师,负责在法庭上为委托人进行辩护,听到法官的喊声后上前发言,因此被称为advocate。由于advocate替委托人争取利益,因而衍生出“支持者、拥护者、提倡者”的含义。

同源词:voice(声音),vocation(职业、神召),avocation(副业),vocabulary(词汇表),evocation(招魂)

chancellor:(德国)总理,大法官

来自拉丁词cancellus, 斜栅。词源同cancel, chancery. 原指法庭入口斜栅处的引导员,后词义不断扩大,代指各部门的高官。比较marshal, 将军,原指国王马夫。

forensic:法医的,法庭的

来自拉丁语forensis, 集会的,法庭的,词源同forum, 论坛,法庭。

vouch:担保

来自拉丁语vocare,召唤,说话,词源同voice。原指召唤到法庭出庭作证,引申词义担保。

kangaroo court:袋鼠法庭,私设公堂

比喻用法,因这种法庭审判随意,人们将其蔑称为蹦跳的袋鼠,讽刺其没有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