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词首页 公众号 小程序

dollar(美元):捷克波西米亚地区铸造的银币

1519年,在波西米亚(位于今捷克共和国境内)一个名叫Joachimstal的小镇附近,有一座银矿开始制造银币。人们将这里铸造的银币取名为Joachimster。这种银币广泛流通,其冗长的名字后来简化为taler。在荷兰及德国南方,taler一词演变成daler。进入英语后,其拼写形式变成了现在的dollar,用来泛指任何一种外国货币,特别是西班牙铸造的古银币。

美国独立之前,北美殖民地并没有统一的货币,使用最广泛的是一种被称为“八分币”的西班牙比索。在英语中,这种西班牙比索也被称为dollar。美国独立后,在1785年召开的大会上,毛里求斯总督和托马斯·杰弗逊建议用dollar作为美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因为dollar一词已经广为人知,而与英国的任何货币无关。从此以后,dollar就成了美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即所谓的“美元”。

dollar: ['dɒlə] n.美元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dollar 词源,dollar 含义。

invest(投资):购买东印度公司股票的投资狂潮

17世纪初期,西方的英、法、荷等国纷纷向东半球开展殖民扩展,并设立多家“东印度公司”负责殖民地的经贸事务,实际上是西方列强侵略盘剥印度等地的工具。1602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它采取了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即通过向全社会融资来筹集资金。1609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股票交易所。当时,东印度公司成了国家的摇钱树,源源不断地从东方带来巨大财富。在海外财富的刺激下,成千上万的人把自己的积蓄投入给东印度公司,希望将来能获得丰厚的回报。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女仆也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invest这个原本与金融毫无关系的单词衍生出了“投资”的含义。

英语单词invest来自investire,本意是“穿上正式的制服”,由in(进入)+vestire(衣服)构成,英语单词vest(背心,汗衫)就源自vestire。人们将手中的钱换成东印度公司股票时,就像是给财富换上了一件神奇的衣服,一件可以带来滚滚财源的衣服,所以人们用invest这个单词来比喻这种购买股票的投资行为,invest也就产生了“投资”的含义。有趣的是,股票交易所中的交易员都身穿马甲(in vest)。

invest[ɪn'vest] v.投资,投资于;覆盖,包围

investment:[ɪn'ves(t)m(ə)nt] n.投资,投入,封锁

vest: [vest]背心,汗衫,马甲vt.授予,使穿衣服vi.归属,穿衣服

lynch(私刑):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动用私刑的美国人林奇

关于美国英语中lynch(私刑)一词的来源,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沃尔德雷普在《私刑法官面面观:美国法外暴力与惩罚》一书中对此作了详细考证。根据该书,英语中表示“私刑”的lynch一词最初来自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的一个人名。不过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该词来自贝德福得县一个名叫查尔斯·林奇(Charles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民兵上校、坚定的爱国者。1780年,当他得知英国托利党成员企图夺取蒙哥马利县一个为制造武器提供原料的锡矿时,就率部前往保护。他把那些反叛分子抓住,每人鞭打39下,而且据称还可能使用了严刑拷打的方式,迫使他们承认犯有叛国罪。这些超出法律之外的行为引起了包括托马斯·杰斐逊在内的许多人的关注。1782年,林奇本人在通信中把这种在法庭之外为谋求公正而实施的非正规做法称为lynch law,后来他还把lynch一词用作动词。由此可见,林奇不仅从事过可以被称为私刑的事情,而且还亲自带头使用该词。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lynch一词来自弗吉尼亚州皮茨法尼亚县一个叫威廉·林奇(William Lynch)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农场主,在独立战争期间领导一个委员会负责维持秩序。1780年英国托利党在皮茨法尼亚县策划谋反,威廉·林奇和其他当地人通过非正常程序予以镇压。1811年,在接受采访时,林奇描述了描述了他与同伴折磨犯人直到认罪的细节。1836年,埃德加·爱伦·坡在其主编的杂志《南方文学信使》(Southern Literary Messenger)中提出威廉·林奇是第一个私刑者。

不管怎样,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时,弗吉尼亚人开始把动用私刑的行为称为lynch。该词随后得到了普遍应用。

lynch:[lɪn(t)ʃ] n.私刑,私刑处死vt.对……动用私刑,私刑处死,n.(人名)林奇

commando(突击队):南非布尔人的民兵组织

英语单词commando来自南非荷兰语,字面意思是“有指挥的一群人”。这个单词原本指的是南非布尔人的一种民兵组织。布尔人是住在南非的荷兰移民后裔与少量德国人、法国人通婚后产生的白人民族,是南非的主要殖民者。17世纪时,荷兰人在南非建立殖民地之处,为了对付当地土著,殖民当局颁发《commando law》,强制要求所有殖民者在殖民地受到攻击时都必须武装起来,至少配备一匹马和一把枪。这些武装民兵的基本单位就是commando,而这种做法则被称为commandeer。

在19世纪,荷兰殖民者大量涌入南非,殖民地快速扩张,与非洲土著人的冲突日益频繁。为了保障安全,已经获得自由的南非布尔人自愿恢复commando制度,组织起来,与非洲土著人展开武装斗争。在与人数超过己方的非洲土著人的战斗中,布尔人组织的commando逐渐掌握了各种突击和游记战术。

英国殖民者自从18世纪末期登陆南非后,与已经扎根南非的布尔人之间展开了长达百年的争夺,先后爆发了两次战争,史称“布尔战争”(1880-1881年、1899-1902年)。在战争中,布尔人利用自己的commando制度,与占人数优势的英国军队展开了游击战。分成小股的布尔人commando利用自己的机动性、枪法和对地形的了解,对英国军队屡屡展开偷袭并得手。英国军队最后不得不依赖碉堡战术、焦土政策和残暴的集中营来对付布尔人。在两次布尔战争中,布尔人的commando给英国人乃至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该词也因而进入了英语。

commando:[kə'mɑːndəʊ] n.突击队,突击队员

commandeer:[,kɒmən'dɪə] vt.征用,征募,强制入伍,霸占

chiseler(骗子):用从银币上凿下来的碎银制造伪币的罪犯

15世纪后,西班牙通过殖民逐渐占领了大片的美洲土地,并于16世纪30年代开始在盛产白银的美洲殖民地设厂铸造银币。西班牙银币在欧洲得到大范围流通。一些精明的骗子打起了西班牙银币的主意。他们从每一块银币上凿下一点儿银子,然后积少成多,用攒下来的碎银子铸造出额外的银币。由于他们的这种作案手法,人们将其称为chiseler(凿工),单词chisel就是“凿”的意思。

chiseler:['tʃizələ] n.骗子,凿工

pajama(睡裤):印度、波斯人穿的宽松裤子

英语单词pajama(美式英语写为pyjama)是个地道的外来词,来自印地语pajama,而后者来自波斯语paejamah,由pae(leg)+jamah(clothing)构成,字面意思就是“leg clothing”,即“裤子”的意思,指的是印度、波斯等人常穿的一种宽松裤子,用绳子系在腰上,既可以在晚上睡觉时穿,也可以在白天当做休闲服穿。

欧洲人原本流行穿着长袍入睡。到了1880年左右,西方开始流行东洋风。人们将pyjama 这种服装从亚洲殖民地带回本国,从此便成为男性的睡裤,并还为此配上了睡衣。不过,裤装睡衣成为主流却是半个世纪之后的事情了,其导火线是1934年的电影《一夜风流》(It Happened One Night),当时以性感著称的男演员克拉克·盖布尔(Clark Gable)在片中有穿着裤装睡衣就寝的画面,裤装睡衣才真正成为主流。

1920年代末期至1930年代,裤装睡衣也快速地在女性之间普及开来。当时女生们流行穿着睡衣通宵聚会,举行所谓的“睡衣派对”。

和trouser(裤子)一样,pajama通常以复数形式pajamas出现,因为它有两个裤管。

pajama:[pə'dʒɑːmə] n.睡裤,裤装睡衣

badminton(羽毛球运动):来自诞生羽毛球运动的英国庄园

在英语中,羽毛球运动被称为badminton。这个单词原本是一个地名,是19世纪中期英国一位鲍菲特公爵在格洛斯特郡一座庄园的名称。有一天,公爵的手下从当时英国的殖民地印度带回一种叫做Poona的玩具,它是一块插有羽毛的圆形软木,由两人手持木板相向拍打。公爵见后很感兴趣,仿照网球拍的样式对球拍进行了改造,并在庄园中作为招待宾客的一项娱乐手段。因此,羽毛球这种运动迅速在英国发展起来。由于它起源于badminton庄园,所以人们把它称作badminton。值得注意的是,badminton指的是羽毛球运动,而在羽毛球运动中被来回击打的那个球,在英语中被称作shuttlecock,shuttle的意思就是“来回,往返”。而羽毛球拍和网球拍一样都被称作racket,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一种拍子,略有变化而已。

badminton:['bædmɪnt(ə)n] n.羽毛球运动

shuttlecock:['ʃʌt(ə)lkɒk] n.羽毛球,毽子

racket: ['rækɪt] n.(网球或羽毛球)球拍

caucus:党团会议

caucus是美国的一个政治术语,是在提名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或党代会代表时,各地党组织所召开的闭门会议,通常由各地的政党领导和骨干成员参加,由他们经过协商推选本党的总统候选人或党代会代表,普通党员被排除在外。从20世纪初开始,通过caucus产生党内候选人和党代表的方法逐渐被党内初选(primary)所取代。初选的主要目的是让广大普通党员参与候选人的提名和党代表产生的过程,削弱当地政党大佬对选务和党务的过分影响,也就是实现“党内民主”。现在,美国还有一些州依然采用caucus的做法,但已经变得更加开放,普通党员也可以参与。现在,caucus与初选制度的主要不同在于,初选是所有党员直接投票,而caucus并不采用直接投票,而是采用充分讨论、多轮投票的方式,比初选方式更加费时费力,但选举质量更高。

关于caucus一词的来源,众说纷纭,尚无定论。《美国传统词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认为,它可能来自殖民地时期波士顿一家政党俱乐部的名称Caucus Club。该俱乐部的名称可能来自中世纪拉丁语caucus,意为“酒具、酒器”。也可能来自美国阿尔冈昆印第安语,意思是“部落长老”。

caucus:['kɔkəs] n.党团会议,干部会议,核心会议vi.召开党团会议

bucolic:乡村风味的

发音释义:[bjuː'kɒlɪk] adj. 乡村风味的;田园风味的;牧民生活的n.牧歌;田园诗;牧人;农民

结构分析:bucolic = bu(牛)+col(放牧)+ic(形容词后缀)→牧牛的→牧民生活的→乡村风味的

词源解释:bu←希腊语bous(母牛);col←希腊语kolos(照看),与拉丁语colere(居住、耕种)有关

同源词:butter(奶油←母牛的乳);buffalo(水牛、野牛);bugloss(牛舌草);bull(公牛,该词并非起源于希腊语bous,但为便于记忆可视为同源词);colony(殖民地)

词组习语:bucolic life(田园生活);bucolic landscapes(田园风光);bucolic poetry(田园诗);bucolic refuge(世外桃源)

buccaneer:海盗

来自加勒比海海地语,barbecue 变体。原指17世纪南美洲殖民地争夺战中被西班牙打败的法国人,在丛林中以打猎烤肉为生,兼营海盗打劫勾当。

Cajun:卡津人

来自Acadian的方言变体。Acadia为古希腊词,义为世外桃源,后指加拿大法属殖民地。

cologne:科隆香水

因产自法国Cologne而得名,词源同colony, 即聚居地,殖民地。

guinea pig:天竺鼠,豚鼠

词源众多。比较容易接受的是来自法属殖民地西印度群岛Guyana的拼写讹误,因形似小猪而得名。同时,该动物可叫做荷兰猪,西班牙鼠等。比较中国的荷兰豆在荷兰叫做中国豆。

viceroy:总督

vice,代理,roy-,皇室,国王,词源同royal,即代理国王管理海外殖民地的官员,总督。

kidnap:绑架

kid,小孩,nap,抓走,来自nab拼写变体。原指19世纪偷或抓小孩到美洲殖民地当劳工和奴隶,引申词义绑架。比较shanghai.

maroon:逃亡黑奴,放逐到孤岛

来自法语marron,来自西班牙语cimmaron的拼写讹误,野的,未驯服的,来自古西班牙语cimarra,丛林,来自PIE*keue,鼓起,膨胀,词源同encumber,cumulative.最早用于指中南美洲西班牙殖民地逃亡到丛林的黑奴,后来用于航海术语,把犯了错误的水手扔到一座孤岛上自生自灭,并留下一颗子弹供其自杀。

dollar:元

dollar(元)的历史可阻追溯到16世纪波希米亚一个以圣母玛利亚之父圣徒Joachim命名的小镇Joachimst(h)al。Tal在德语中意为valley(山谷),Joachimst(h)al就是Joachim's Valley的意思。镇上有家造币厂,专门铸造一盎司银币。由于银币面上有圣徒Joachim的头像,因此该镇所铸银币最初被称作Joachimst(h)aler(意即of the valley of Joachim)。不久这个长而难读的名称被缩略为t(h)aler,在低地德语,即德国北部方言中作da(h)ler。该词传到了英格兰以后,作daller,至17世纪又演变为dollar这一形式,用以指当时流通于许多欧洲国家的银币,尤指西班牙古银币。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决定翩定自己的货币制度,以表示同英国决裂。那时流通于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和英国殖民地的西班牙比索( peso)被英语民族称作dollar,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遂建议采用dollar为美国的货币单位。由于人民大众对dollar都很熟悉,1785年他的建议在大陆会议获得通过。1 792年美国将其货币单位正式定为dollaro此后,加拿大于1858年,澳大利亚于1966年,新西兰于1967年也相继采用了dollar为货币单位,并定为十进制。

buccaneer:海盗

buccaneer原用以专指17世纪下半叶出没于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沿海一带,劫掠西班牙殖民地和船只的英国、法国或荷兰的海盗。17世纪初期法国人来到了海地。他们发现当地人喜欢把野牛肉或野猪肉放在烤架上面熏烤就仿效着去做。他们根据当地土语把烤架叫做boucan,把熏烤者叫做boucanier。英语buccaneer 一词即由此而来。最初buccaneer指定居于海地的法国猎人或英国猎人。这些人常把熏烤的肉卖给海盗,其实他们中多数人也是海盗。正是由于这个原因,buccaneer渐渐丧失了原义,变成了当时那一带海盗的代称。到丁19世纪以后,它的词义扩大了,开始被用以泛指“海盗”或“冒险家”。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

Yankee:美国佬

Yankee一词大约有三百年的历史。关于它的由来,说法不下二十种。

有人认为,Yankee来源于印第安人对English一词的读音Jengees或Yengees。也有人认为,Yankee出自一个意为“精明”的苏格兰词,因为直到今天,一个精明厉害的商人还往往被人叫做a Yankee trader。但是大多数人认为Yankee起源于荷兰。

17世纪时,荷兰人成为英国人进行殖民地扩张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英国人把制作和出售乳酪的荷兰人按荷兰语蔑称为Jan Kees,相当于英语John Cheese(乳酪约翰),或把他们叫做Janke(Jan的指小形式),相当于英语Little John(小约翰),同样带有贬抑的含义。后来Jan Kees或Janke又移用作荷兰海员或海盗的诨名,并逐渐讹变为Yankee。

随着荷兰的向外扩张,许多荷兰人来到了美洲。他们主要集中于现在的纽约州一带(最初的纽约州叫新荷兰,纽约市叫新阿姆斯特丹,17世纪末英国兼并后才得名纽约),而英国早期移民则多定居于现在的美国东北沿海各州即新英格兰地区。荷兰移民多半是种地的好手,他们很瞧不起不擅长务农的新英格兰移民,于是把自己的外号转送给了他们,称他们为Yankee。对新英格兰移民素以Brother Jonathan(乔纳森兄弟)相称的英国士兵,把这一绰号接了过来,改称他们为Yankee。南方移民觉得新英格兰移民过于精明,也以Yankee称之。而新英格兰人却将此视为对他们的一种赞誉,引以为荣地接受了。因此,到了18世纪中期Yankee便成了新英格兰人的绰号。

在法英七年战争(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 1754-1760)期间,据说英军统帅Amherst勋爵手下一个军医Shucksberg(一说Shuckburgh)于1755年特意谱写了一首名为Yankee Doodle(扬基歌)的歌曲,取笑粗里粗气、衣冠不整的新英格兰士兵。

1775年4月的一天,英国陆军上校Hugh Percy带着军队在Yankee Doodle的乐曲声中从波士顿城开赴康科德(Concord)去搜查殖民地人民收藏的枪支,结果被农民组成的殖民地军队打得大败。殖民地军队自豪地踏着Yankee Doodle的乐声开进了波士顿。与此同时在附近的列克星顿(Lexington)殖民地军队也打了一场胜仗,这两场仗史称列克星顿-康科德之战,它们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此后,有人把Yankee Doodle的歌词作了修改,使之成为美国最著名的一首进行曲。正是这首歌使Yankee一词得以进一步推广,并在美国广泛流行。

独立战争胜利结束后,Yankee一时成了美国剧场里最受人喜爱的人物,他总是以纯朴老实、精明强干而富于幽默感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

过了将近一个世纪,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1861-1865)。在战争时期,南方军士兵把北方军士兵叫做Yankee(北方佬),偶尔也叫doodle(笨蛋)。Yankee Doodle被当作一首亲联邦歌曲,在亚拉巴马州的莫比尔(Mobile)和南部邦联的其他地方这首歌都遭到禁止。Yankee一词再度成为对北方人的一个蔑称,一直到今天美国南部许多地方仍在这样沿用。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Yankee的词义扩大了一些,美国兵被称作Yankee或简称Yank。1917年美国兵都唱起了流行歌曲作家George M. Cohan谱写的“在那里”(Over there)这首歌,歌中唱道:“Over there, over there, the Yanks are coming ...”(在那里,在那里,美国兵来了……)从那时候起,Yank和Yankee就成了欧洲人对美国兵或美国公民的通俗称呼,有时也作为山姆大叔或美国的代称。在拉丁美洲Yankee拼作Yanqui。20世纪50年代,拉丁美洲人民发出了Yanqui go home(美国佬滚回老家去)的吼声,对美国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可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从以上所述,可见Yankee或Yank自问世以来其含义常因历史情况而发生变化,时而扬升,时而贬降,且贬多于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