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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pheus(杰出的音乐家):独闯冥府拯救爱妻的音乐家俄耳甫斯

在希腊神话中,古希腊色雷斯地方有个著名的诗人与歌手叫俄耳甫斯 (Orpheus)。他的父亲是太阳神兼音乐之神阿波罗,母亲是司管文艺的缪斯女神卡利俄帕。这样的身世使他生来便具有非凡的艺术才能。在他还很小的时 候,阿波罗便把自己用的宝琴送给他。这把琴制作精巧,经俄耳浦斯一弹更是魅力神奇,传说俄耳浦斯的琴声能使神、人闻而陶醉,就连凶神恶煞、洪水猛兽也会在 瞬间变得温和柔顺、俯首帖耳。

俄耳甫斯凭着他的音乐天才,在盗取金羊毛的阿尔戈斯号英雄队伍里建立了卓越的功绩。 伊阿宋正是靠了俄耳浦斯的琴声才制服了守护羊毛的巨龙。在归途中,英雄们被海妖塞壬的歌声所魅惑,意志沉沦之际,俄耳浦斯的琴声惊醒了大家,逃离了妖岛。

俄耳甫斯的悲惨爱情故事是希腊神话中最感人的篇章之一。据说俄耳甫斯有一位情投意合 的妻子叫做欧律狄克。有一天她被毒蛇所咬,很快就一命呜呼了。为了再见到妻子,俄耳甫斯前往冥府,用琴声打动了冥河的艄公,驯服了守卫冥府大门的三头犬。 最后他来到冥王和冥后的面前,苦苦哀求把妻子还给他。冥王夫妇被他的深情打动,允许他带回妻子,但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在走出冥府之前不能回头看他妻子一 眼,否则他的妻子再也不能返回人间。

俄耳甫斯欢天喜地地谢过冥王夫妇,领着妻子往人间走。由于脚伤未愈,欧律狄克每走一 步都要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俄耳甫斯牢记冥王的要求,强忍着不回头。就快抵达人间之际,欧律狄克再也忍受不了俄耳甫斯的冷淡,大声抱怨起来。爱妻心切的俄 耳甫斯忘记了冥王的警告,回头安慰爱妻。就在刹那间,死神再次将欧律狄克带回了冥府,只留下捶胸顿足的俄耳甫斯。

从此后,俄耳甫斯郁郁寡欢,孤身一人隐居在色雷斯的洞穴之间。由于不敬酒神,他被酒神的女信徒们在癫狂状态下撕成碎片。宙斯怜悯他,就将阿波罗送给他的七弦琴高高挂在空中,这便是天琴座的来历。

Orpheus:['ɔ:fiəs; -fjus]n.杰出的音乐家,俄耳甫斯

orphic:['ɔ:fik] adj.神秘的,俄耳甫斯的

Orphism:['ɔ:fizəm] n.俄耳甫斯主义,俄耳甫斯教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Orpheus 词源,Orpheus 含义。

christmas(圣诞节):庆祝基督诞生的弥撒

在英语中,圣诞节是Christmas,它是Christ’s Mass(基督的弥撒)的缩写。圣诞节产生于4世纪后期。在4世纪初,罗马帝国东部的基督教会选择每年的1月6日作为纪念基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 “主显节”(Epiphany)。一般认为12月25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336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375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430 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1月6日主显节是耶稣的诞辰。

12月25日本是一个异教徒节日,是波斯太阳神密特拉(Mithra)的诞辰和罗马 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罗马教会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是为了把异教徒的风俗习惯基督教化。后来,虽然 大多数教会都接受12月25日为圣诞节,但因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为圣诞节节期 (Christmas Tide),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大多数教会和基督教徒都选择在12月25日过圣诞节,但也有例外,如在亚美尼亚人们 坚持在1月6日过圣诞节;在菲律宾,人们则享有世界上最长的圣诞季——从12月16日直到次年的1月6日。

教会在每年12月24日的之夜即25日凌晨举行子夜弥撒,庆祝耶稣诞生,该子夜弥撒就被称为Christ’s Mass(基督的弥撒),到14世纪左右被缩写为Christmas。这就是Christmas一词的来历。

在梵蒂冈,每年的圣诞节前夕,教皇本人会亲自在圣彼得大教堂主持子夜弥撒。25日零时,号角手将吹响喇叭,在教堂里聚集的各国信徒眼眶里含着热泪,以各自的语言唱出悠扬的“平安夜”为世界祈祷。

Christmas:['krɪsməs] n.圣诞节

hoodlum:小阿飞,年轻无赖,恶棍

该词原系美语,以后通过匪盗影片进入了英国英语。关于其来历,说法有二。

据传,南北战争(1861 - 1865)结束后不久,旧金山有位记者撰写了一篇关于当地少年犯罪者的报道。由于害怕报复他避免指名道姓,文中有意将流氓头子的名字Muldoon倒拼成Noodlum,排宇工人却把它误排为Hoodlum。文章上报后,加利福尼亚人就把那个城市的年轻无赖称作the San Francisco hoodlums。这个误排的词便这样成为英语的一分子,用以泛指“年轻无赖”、“小阿飞”等。

1935年J.T. Krumpelmann博士在《现代语言笔录》(Modern Language Notes)提出另一种解释,认为hoodlum一词源于德语巴伐利亚方言中意为“无赣”的Hodalum一词。在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旧金山已有不少德国移民,该德语方言词正当此时传人美国,并逐渐讹变为hoodlum,成为众多表示“流氓”、“阿飞”、“恶棍”的英语词群中的一员。

hooligan小流氓,阿飞

据《牛津英语词典》,该词始见于1898午夏天各家日报上刊载的治安法庭报告。关于它的由来,英国语言学家、辞书编纂家帕特里奇(Eric Partridge,1894 - 1979)在他编的僵语词典中肯定了Clarence Rook所写Hooligan Nights (1899)一书坚持的看法。Clarence Rook认为,意为“小流氓”或“阿飞”的hooligan源出一个流氓恶棍的姓氏。此人名叫Patrick Hooligan,是19世纪末居住在伦敦Southwark区(一说Larn beth区)的一个爱尔兰恶步。他纠合一伙流氓阿飞,惹事生非,横行乡里。在当时许多警察的记事簿上都可以看到Hooligan gang(Hooligan一帮人)这样的字眼。据说他一家子都是流氓恶棍。后来俄语从英语借用了hooligan 一词,据说是19世纪末曾在伦敦住过的俄国皇太子将它带回俄国的。

hobo:流动工人,季节工人

这是一个美语用词,意思是“流动工人”或“季节工人”,它不同于tramp,也有别于bum。tramp指四处游荡,靠乞食和杂工度日的流浪汉,而bum指既不爱旅行又不从事劳动,整日喝得醉醺醺的无业游民,hobo则往往暗含喜爱旅行,随季节辗转各地,基本不带什么贬义。

关于hobo的来历,众说不一。主要的说法有三种。一种说法是,它源出流浪汉之间一度通用的问候语‘Ho! Beau’。ho乃hi之异体形式,而beau源于法话,土腔常作bo,有guy(伙计)或dandy(花花公子)之意。这似乎是最流行的一种解释。另一种说法认为,hobo系homeward bound Civil Warveterans(南北战争期间返回家园的老兵)头两个词的首部缩

合而成。第三种说法认为,hobo系hoe boy(从事农活的流动人员)二词首部构成的缩合词。 hobo是大约1889年在美国太平洋西北海岸作为一个俚语词首次被收录而进入英语的。

eureka:我发现了

关于其由来,有一则有趣的传说。古代叙拉古( Syracuse,古时为希腊城市)国王海叶罗(Hiero)请金匠做一顶金冠,怀疑其中掺加了别的金属,要数学家、物理学家阿基米德测出王冠含金的纯度,但又不能损伤王冠。阿基米德冥思苦想,一直没想出来。在淋浴时,他突然从浴盆溢出的水得到了启发,发现了浮力定理,并据此测定了金子的纯度。据说当时他从澡盆中跳了出来,连衣服都忘了穿,边跑边喊“Eureka!"。该词相当于英语“I have found it.“(我发现了)。从16世纪以来,eureka在英语及其他一些语言里一直被用作因重大发现而发的惊叹语。eureka是希腊语,严格地说应作heureka,源自heuriskein‘find’。始用于19世纪的heuristic 一词亦源于此,它之所以被赋予“启发(式)的”一义与eureka的来历恐怕是不无联系的。

bulldozer:推土机,恐吓者

在19世纪时bulldozer一词原本指人,并不指物。美国南北战争(1861 - 1865)之后,路易斯安娜州有一伙自卫队队员( vigilante)因为用威胁和暴力手段阻止被解放了的黑奴进行自由投票选举,被人称作bulldozers,意为“恐吓者”。1876午美国一家报纸American Newspaper对bulldozer 一词的来历作了解释。假若一个黑人拒绝参加一个名叫The Stop的团体的话,他就会被带到林子里去,用鞭子抽打一顿。这种类似于对牛的鞭打就叫bull-doze,或叫doze/dose fit for a bulI。不久以后,bulldozer就被用来指“恐吓者”或“横行霸道者”。一个横行霸道的人就好比推土机,总是粗暴地把挡道的一切东西推到一边去。因此,从本世30年代起bulldozer就逐渐地被用以转指“推土机”了。

boycott:抵制  

该词的来历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爱尔兰的梅奥郡(County Mayo)。当地厄恩伯爵(the Earl of Erne)有个土地承租管理人名叫 Charles Cunningham Boycott (1832 - 1897),是位退役陆军上尉。1880年作物歉收,农民生活极为困苦,但此人却拒减佃农地租,随后又收回部分租地,从而激起众怒。在爱尔兰土地同盟(the Irish Land League)的倡议下和爱尔兰民族主义政治家帕内尔(Charles Stewart Parnell)的鼓动下,全郡居民采取了一次联合行动,与他断绝一切来往。佃农不愿为他于活,商店拒售物品给他,他的住房遭到袭击,财产遭到破坏,最后邮粮皆断,甚至连遭枪击,性命难保,只好仓皇逃往英格兰。这一事件成了当时报纸的头号新闻。Boycott的姓氏从此也就成了“(联合)抵制”的代用语,并在英语中占了一席之地。随后不少语言先后借用了boycott 一词,法语作boycottage,西班牙语作boicot,德语作Boykott,汉语在旧时也曾将boycott音译为“杯葛”,台湾及港澳地区常用这个音译词,如果你经常看台湾节目的话,很多时候会听到这个词,在中国大陆并不常用,大陆更常用抵制这个词。

  

bluestocking:女学者,女才子

从结构上来看,bluestocking是个复合词,意指“女学者”或“女才子”。按字面意思讲,bluestocking是“蓝色长袜”。以“蓝色长袜”喻指“女学者”,确乎有点儿别致。要知其所以然,我们得探究一下这个词的来历。

  1400年在威尼斯成立了一个俱乐部,其成员,不分男女,皆穿蓝色长袜。1590年在巴黎也出现了一个类似的会社,其会员也穿起蓝色长袜。18世纪中期,在伦敦一般的俱乐部里或社交聚会上,人们聚在一起不是吃喝玩乐,就是谈天说地。1750年贵妇Elizabeth Montagu夫人在她宅第设立了一个俱乐部。该俱乐部一反当时的风气,男女成员相聚,不作空洞无聊的闲谈,而代之以书刊评论和文化讨论。他们衣着朴素,不趋时尚,以此表示清高脱俗。Montagu夫人还常常邀请著名文人来参加这一类似于巴黎沙龙的聚会,如Samuel Johnson,David Garrick,Horace Walpole等皆为座上客。有一次她邀请学问渊博的植物学家Benjamin Stillingfleet参加她的晚会。起初Stillingfleet因无合适礼服和一般绅士惯常穿的黑色长丝袜,谢绝了她的邀请。据日记作家Fanny Burney后来忆述说,Montagu夫人告诉Stillingfleet可以穿他平时穿的普通衣服和普通蓝色毛绒蓝色长袜( bluestocking)前往。伦敦上流社会的“正统”人士对他的穿着很不为然,给他取了绰号,称他为Bluestockings,一位名叫Buscawen(一作Boscawan)的海军上将把该俱乐部称作Bluestocking Society(蓝袜社)。有人索性把这群贵族妇女称作bluestockings。嗣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bluestocking常用来嘲讽那些附庸风雅的妇女或那种自视博学多才而貌不惊人的女子。

blacklist:黑名单   

这个汉语直译为“黑名单”的复合词是人们十分熟知的,但对其来历就未必有许多人知晓了。blacklist已有三个多世纪的历史,源出英国国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1630 - 1685)制造的一份黑名单。单子上开到了1649年判处他父亲查理一世死刑的58位法官及其庭官员的名字。1660年王朝复辟,查理二世继承王位,列在黑名单上的有13人被处决,25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的则逃脱了。

  

bastard:私生子

古法语有个短语fils de bast,字面意思是son of a packsaddle(驮鞍上生的儿子)。据传,中世纪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的赶骡人常将驮鞍当作临时床铺使用,不少私生子是在这种床铺上出生的,故人们便用该短语婉称私生子,意为“私生子”的英语bastard 一词即源于该短语,更确切地说是由其中的bast(驮鞍)衍化而来。从19世纪初以眦来bastard开始贬义化,如今更多地被作为粗俗语用以骂人,若要表示“私生于”或“非婚生子”则常以love-child一词代之。

  bastard的近义词bantling(小杂种)其来历有点相似。它源自德语Bank‘bench’(长凳),不同的是,孩子不是在驮鞍上而是在长凳上出生的。

  

shampoo:洗发剂

在当今中国,尽人皆知,“香波”乃新型洗发剂。电视广告中一位位靓俏女郎的披肩长发秀美飘逸,据说是用了某某厂家的“香波”。然而你若考察一番此词的来历,便会失望地发现,shampoo的本义既无香可言,也无波可扬。

Shampoo一词是从印地语来,原义为“按摩、推拿”,用于洗发时则提示你洗 发的正确方法应是:用手轻轻揉搓,同时对头皮进行按摩。此举极合保健科学,又能予人以美好享受,难怪18世纪英国殖民者入侵印度之时,并将其输入英语,除临其地,却也折服土人这一洗发高招儿,并将其输入英语,除作动词“推拿、按摩洗头”外,又加进了“用洗发剂洗头”之义,继而转指“洗发剂”,如特制的皂类,水剂、粉剂等。至于把shampoo理解成唯液体的“香波”莫属,实在是一种误会。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

tea:茶

茶树约四千多年前在中国就有所栽培,它原产于我国华南、华中、西南地区和日本。17世纪时,花叶继咖啡之后,则荷兰人传入欧洲。

中国有一种高级红茶,名叫“白毫”,因在叶子长出柔细的白色毫毛时采摘而得名,英语也袭用了这个词的闽南方言,把它写做pekoe。

关于茶叶本身的来历,有一些不同的传说。

有一种传说认为,茶叶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哲人发现的,一天,这位哲人在野外篝火上煮水时,有几片树叶偶然落进锅内,哲人闻到了香味,饮用了煮叶子的水,从此茶叶就成了人们的一种饮料。

还有一种神话传说,有一个人向褚神许诺九年不眠。但他坚持到第三年,就再也支持不了,不由自主地睡着了。待他醒来,他对自己十分恼丧,于是断然割下自己的眼皮,抛到地上,地上立刻长出一丛美丽的灌木来。他又坚持了两年仍沉得十分想睡,于是采了一把灌木上的叶子放在嘴里嚼了起来,顿时觉得力量倍增,不再倦困了。这种灌木丛就是现在的茶树。

Hephaestus:戴绿帽子的火神赫淮斯托斯/伏尔甘(Vulcan)

赫淮斯托斯(Hephaestus)是希腊神话中的火及锻造之神,又被音译为“赫菲斯托斯”,在罗马神话中叫做伏尔甘(Vulcan)。他天生相貌丑陋,所以一出生就让老爸宙斯很不爽,把他扔到海上一个岛上,并因此摔断了一条腿,变成了瘸腿。

赫淮斯托斯心地善良并且心灵手巧,是诸神的铁匠,制造了许多著名的武器、工具和艺术品。他在奥林匹斯山上建筑了诸神的宫殿,为宙斯打造雷霆和铠甲,此外还制造了小爱神的弓箭、赫拉克勒斯的马车、阿波罗驾驶的日车、捆绑普罗米修斯的铁链、阿喀琉斯的盔甲等器具。他用斧子劈开宙斯的脑袋,让雅典娜跳出来,从而治好了宙斯的头痛病。

赫淮斯托斯的老婆就是大名鼎鼎的爱神阿芙洛狄忒。但他们的婚姻是宙斯包办的,阿芙洛狄忒根本瞧不上这个瘸腿丑八怪,与英俊潇洒的战神勾搭上了,还生下了私生子小爱神厄洛斯。有一次赫淮斯托斯制造了一张精巧的网,布设在床上,把正在床上偷情的阿芙洛狄忒和战神抓个正着,并让他们在众神面前出丑。

赫淮斯托斯还暗恋智慧女神雅典娜。海神波塞冬骗他说雅典娜也喜欢你,一会儿就来找你。过了一会儿,雅典娜果然来了,其实是来求赫淮斯托斯打造武器的。自作多情的赫淮斯托斯欲火焚身,想非礼雅典娜,被雅典娜挣脱开,射出的精液落在雅典娜大腿上。雅典娜用手巾什么的擦拭干净后扔在地上,结果让大地女神受孕,生下了一个半人半蛇的孩子,名叫刻克洛普斯(cecrops),雅典娜收养了这个孩子,后来他成为了雅典的第一个国王。

赫淮斯托斯大部分时间都在地底下打铁,火山传说就是他的打铁铺,一旦看到火山又开始冒烟冒火了,那就是赫淮斯托斯在下面开工了。因此,人们就用他的罗马名字Vulcan来命名火山,这就是英语单词volcano(火山)的来历。

Vulcan:['vʌlkən] n.伏尔甘,火及锻造之神。

volcano:[vɒl'keɪnəʊ] n.火山。

volcanic:[vɒl'kænɪk] adj.火山的,猛烈的,容易突然发作的n.火山岩

vulcanian:[vʌl'keniən] adj.火山的,金工的

vulcanize:['vʌlkənaɪz] vt.硫化,硬化

Mae West:军用救生衣;救生背心

Mae West原是美国一位女影星的大名,它怎么会被用来指军用救生衣的呢?这其中确实有些来历。Mae West在1892年生于于纽约市,在一战前就颇有名气。她最初在百老汇大街当滑稽歌舞剧杂居演员,被报界称作“小妖女”(Baby Vamp)。1926年她编写、导演并主演了一出名为《性》的戏,被警察下令停演,还以诲淫罪被投入监狱。不久以后,她移民好莱坞,1928年她又写了闹剧《宝石莉尔》(Diamond Lil),并在剧中扮演主角,一举成名。由于她胸部丰满,极为性感,所以得了不少绰号,如“银幕妖妇”(Siren of the Screen),“性感明星”等。她在美国影坛名噪一时,她的魅力曾使无数观众为之倾倒。她是是20世纪30年代中期美国工资最高的女性。二战期间气胀式救生衣曾使无数英美飞行员和水兵在海里免于灭顶之灾。据说穿上这种救生衣,充气后的样子常让军人们联想起胸部大丰满的Mae West,于是他们戏称之为Mae West,开初只是作为一种近乎粗俗的俏皮与使用,到了40年代初期却成了英美军中的流行俚语,最后居然还被收入辞书之中。

pandemonium:喧嚣,嘈杂

Pandemonium 起源于John Milton写于1667年的史诗ParadiseLost(失乐园)。Pandemonium原写为希腊文"δαιμόνιον",可翻译为"all-demon-place"(充满恶魔的地方)。在失乐园书中,Pandemonium是由Mulciber(天堂的设计者)设计并建造的地狱的首都。

失乐园的内容主要是描述堕落天使路西法(撒但)从对神的反叛失败后再重新振作,他对人间的嫉妒,以及他运用他的谋略化身为蛇,引诱亚当和夏娃违反神的禁令偷尝智慧树(分别善恶树)的果实,导致人类被逐出伊甸园的故事。在此书中,Milton说明,本书是为了“辩证神对人类的态度”,及阐明神的预见与人类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冲突。

Milton融合了异教信仰、古希腊文献以及基督教信仰,在此诗中探讨了多样的主题,从婚姻、政治(弥尔顿本人在英国内战期间是活跃的政治份子)到君主政体;同时也辩证许多困难的神学议题,包括命运、宿命、三位一体、以及原罪和死亡在世界中的出现。另外还包含了天使、堕落天使、撒但、以及天堂中的战争。这是一部由基督徒诗人用古希腊风格所作,用宗教反派撒旦为要角的希伯来历史相关史诗。

Missouri:密苏里州

出自密苏里河。而密苏里河名称的来历为阿尔贡金语,意思为“淤泥河”。

Boston:波士顿

马萨诸塞州的港口城市。根据英国林肯郡的波士顿命名。1630年到达这里的殖民者有不少是来自英国波士顿的。而英国的波士顿的名称来历是一位公元5世纪到达林肯郡的萨克森僧人的名字Botolph的变体。

Omaha:奥马哈

内布拉斯加的最大城市,在该州东部。得名于曾经生活在当地的原住民部落——奥马哈部。奥马哈部的后裔至今仍生活在内布拉斯加东部和爱荷华西部的保留区里。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但是不知道准不准的冷知识:诺曼底登陆的时候,被盟军登上的法国那个奥马哈海滩(Omaha Beach)的来历。据说当时艾森豪威尔在制定计划时,需要把法国北岸的各海滩都起个名字。有个来自奥马哈的将军就建议把其中一处海滩叫做了奥马哈海滩。后来奥马哈海滩被盟军选为了登陆点之一,因此一举成名。

Boise:博伊西

美国西部爱达荷州的一个城市,有个Boise State大学,在NCAA经常看到。这个Boise也是法语词,意思是“多树木的”。关于这个名称的来历,有一个不知道靠不靠谱的传说:当年美军在西部追击残余的印第安人势力,请了一个曾经和法国人打过交道的美国中部的印第安人叛徒(所谓“印奸”)作向导。那个印第安人虽然会法语,但说得不好。一天,他们来到了爱达荷南部的一个盆地(估计是地质学里的邦纳维尔湖的残余盆地),看到了一条河,河边长满了绿树。出生在中部平原,没见过如此美景的印第安人兴奋地用蹩脚的法语喊道“Les bois! Les bois!”(好多树!好多树!)。美军官兵听成了This is Boise,以为他是在说这里的地名,因此就把Boise标记在了地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