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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e(寺庙):古罗马人为占卜划出的区域

古罗马人在占卜时,会用手或魔杖在空中划出一块区域,然后观察这片天空中所发生的事,如飞鸟从何方飞入。还有可能在地面上划出一块区域,然后在这个区域内进行占卜。英语单词temple(寺庙)和contemplate(沉思)都跟这种占卜做法有关。

单词temple来自拉丁文templum,本意是“划出来用来占卜的区域”,其中的tem就是“划分”的意思。而单词contemplate由拉丁文com和templum构成,其中的com表示加强语气,contemplate的本意是“划出一片区域,然后仔细观察”。所以contemplate既含有“注视”的意思,又含有“沉思”的意思,因为占卜时需要在仔细观察的同时思考所见迹象所表示的吉凶意味。

temple: ['temp(ə)l] n.庙宇,寺院,神殿,太阳穴

contemplate: ['kɒntempleɪt; -təm-] v.注视,沉思,冥思苦想

contemplation: [,kɒntem'pleɪʃ(ə)n]n.注视,沉思,意图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temple 词源,temple 含义。

blanket(毛毯):最初制作毛毯的白色毛绒布料

英语单词blanket最初并不是表示“毛毯”,而是一种服装原料。该单词源自古法语单词blanchet,是blanc(白色的)的指小形式,指的是一种带有细毛的白色呢绒,可用来制作各种衣物。英语单词blank(空白)与此同源。blanket的含义是如何从一种布料变成毛毯的呢?

据传,在英国最早的纺织工业中心布里斯托尔市,一名叫Thomas Blanket的人于1320首先使用了这种布料来制作毛毯。Thomas Blanket是一名毛纺品制造商。在一个寒冷的冬夜,Blanket家的木柴恰好用完了,家里冷得像冰窖一样。于是,Blanket把从工厂带回家的一些白色呢绒铺在床上,意外发现这种呢绒的保暖效果特别好。于是,Blanket开始使用这种白色呢绒制作御寒用的毛毯,并在市场上取得了很好的销量。因为这个传说,有人认为blanket一词来自Thomas Blanket的姓氏。但据语言学家考证,单词blanket出现的时间比Thomas Blanket生活的时代更早,因此,更有可能是Thomas Blanket因为使用白色呢绒发明了毛毯而被人称为Blanket,毛毯得名于blanket这种原料而非他的姓氏。

人们最初将用白色呢绒做成的毛毯称为blanket,后来,该词的含义逐渐泛化,可以表示用各种材质做成的毯子。

blanket:['blæŋkɪt] n.毛毯,毯子vt.覆盖,掩盖,用毯子盖。记:blank白色的+et小的→带有细毛的白色呢绒→用白色呢绒做的毛毯→毛毯,毯子

blank: [blæŋk] n.空白,空虚adj.空白的,空虚的v.(使)成为空白

bonus(奖金):股票持有人除股息之外的更多收益

1733年,英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一家名叫乔纳森的咖啡馆成立。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的正式批准。这家证券交易所即为现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早期人们对股票还不熟悉,为了劝说人们购买股票,证券交易商会大力向人们解释购买股票的各种收益。其中最基本的一项收益是“股息”(dividend),即股票持有人可以按照预定的比率,根据所购买的股份从所投资的公司的盈利中获得收益,就像从银行存款中获得固定比率的利息一样。另外,与银行存款不一样,在派发股息之后,如果公司还有盈余,股票持有人还有可能进一步瓜分盈余,获得更多收益。当时,英语中并没有一个对应单词用来表示这种股息之外的更多收益。于是证券交易商们借用了拉丁语中的bonus一词。该词的本意是“好处”(good),英语中表示“好”的词根bene就与此同源。从此以后,bonus一词就成为了对这种更多收益的称呼,中文一般翻译为“红利”。“股息”(dividend)和“红利”(bonus)的区别在于:股息是预先确定收益率的,而红利是没有固定收益率的,可以上下浮动。收益率确定的股票称为“优先股”。股份公司在派息分红时,首先按照固定收益率向优先股股东发放股息;发完股息后,如果还有盈余,则还可以在扣除企业发展积累金后进一步向普通股东发放红利。

现在,bonus一词早已经超越了股票领域,用来泛指固定收益外的各种更多收益,如奖金、给退伍军人发放的一次性费用等,甚至还成为了贿赂的暗语,相当于我们中国人说的“意思意思”。

bonus:['bəʊnəs] n.奖金,红利,津贴,额外收益

dividend:['dɪvɪdend] n.股息,被除数

the sword of Damocles(安宁背后的危险):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希腊传说中,叙拉古国王有个名叫达摩克利斯(Damocles)的宠臣,对国王拥 有的荣华富贵特别羡慕。为了教训他,国王有一回让他跟自己交换身份,让他戴上王冠,穿上王袍,坐在国王的宝座享用着美酒珍馐。正当达摩克利斯沉浸在幸福之 中时,一抬头,他突然发现头顶上悬挂着一柄寒光闪烁的利剑,仅仅用一根纤细的马鬃系着,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他吓得赶紧跳下宝座,撒腿就跑。从此后, 人们就用the sword of Damocles这个习语来表示“安宁背后的危险”。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bandit(盗匪):中世纪欧洲被皇家公告剥夺公权的人

在封建时期的欧洲,各级封建领主都可以发布ban(公告),其中最高级别的是皇帝颁发的ban,被称为imperial ban(皇家公告)。与其他公告不同的是,只有皇家公告可以宣布剥夺某人的公权。这种剥夺他人公权的法律行为在意大利语中被称为bandire,是英语单词banish(放逐)的词源,而被剥夺公权的人则被称为bandito,英语单词bandit就来源于此,本意就是被剥夺公权的人。

在当时,一个人若是被剥夺公权,意味着他失去法律的保护,所有人都可以抢劫、伤害甚至杀死他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别人若是帮助他,则也会被剥夺公权。被剥夺公权的人只能到当局自首,才有可能撤销剥夺其公权的公告,但有些更加严厉的公告是不可撤销的。受到这种公告惩罚的人,唯一出路就是亡命天涯,落草为寇了,所以bandit一词逐渐衍生出“盗匪”之意。

皇家公告不仅可以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公权,还可以宣布剥夺某座城市的公权,其他城市可以攻击、掠夺或征服这座城市。17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鲁道夫二世因为德国城市多瑙沃尔特爆发的反天主教暴乱而宣布剥夺该城市的公权,从而引发了著名的“三十年战争”。

bandit:['bændɪt] n.强盗,土匪,被剥夺法律保护者,亡命之徒

banish:['bænɪʃ] vt.放逐,驱逐

outlaw:['aʊtlɔː] vt.放逐,剥夺法律保护n.被剥夺法律保护者,亡命之徒,歹徒

sideburns(连鬓胡):南北战争时的大胡子将军伯恩赛德

sideburns是近代历史中流行于西方的一种胡须样式,它的特点是头发的鬓角、脸颊两侧的络腮胡直到嘴唇上方的胡须都连在一起。这种胡须样式得名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北方军队将领安布罗斯·伯恩赛德(Ambrose Burnside,1824-1881)将军。伯恩赛德是美国罗德岛人,是一名军人、发明家、实业家及政治家。在南北战争期间,他担任陆军准将,战绩不佳,经历过好几次战役的惨败。让他出名的并非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而是他独具风格的大胡子。他喜欢在嘴唇上方和腮边蓄留毛茸茸的大胡子,而将下巴刮得光溜溜的。因此,人们就用他的姓氏来命名这种胡子,称为burnside。burnside从字面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烧焦的脸颊”(burn sides),这与伯恩赛德将军在战场上屡战屡败、灰头灰脸的狼狈形象十分符合。后来该单词的拼写形式从burnside改为sideburns,原因可能是因为这种胡子主要位于脸的两侧,还有可能是讽刺伯恩赛德行事“颠三倒四”。

sideburns: ['saɪdbɜːnz] n.连鬓胡

blatant:喧嚣的、炫耀的

发音释义:['bleɪt(ə)nt] adj. 喧嚣的;炫耀的 ;显眼的;公然的

词源解释:16世纪英国诗人埃德蒙·斯宾塞 (Edmund Spenser)杜撰。斯宾塞在其长篇史诗《仙后》中创造了这个词,用来形容一头长有千条舌头、代表“诽谤”的怪兽。其词源很有可能是拉丁语blatire(喋喋不休)。现在,该词的核心含义是“在公众场合粗俗无礼地大声喧哗”,并引申出“显眼的”、“公然的”、“炫耀的”等含义。

助记窍门:blatant→bla+tan(谈)+t(的)→在公众场合Bla…Bla…地高谈阔论的→喧嚣的、炫耀的

bargain:讨价还价、便宜货

发音释义:['bɑːgən] n. 交易;便宜货 vi. 讨价还价vt.要求得到;指望得到

词源解释:bargain←古法语bargaignier(讨价还价)

bargain原本是个动词,表示“讨价还价”,继而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后确定的交易,既可以是划算的交易(good bargain),也可以是不划算的交易(bad bargain)。但在表示“货品”时,bargain仅仅表示便宜货、特价货、廉价货。

助记窍门:bargain = bar(酒吧)+gain(获得)→在酒吧里边喝酒边谈生意,这样才能达成交易,还有可能买到便宜货

常见搭配:bargain for sth(为某物讨价还价);bargain with sb(与某人讨价还价);bargain about sth(就某件事讨价还价);bargain goods(特价品);bargain price(特价);get the best of the bargain(占便宜);get the worst of the bargain(吃亏);bargain away(贱卖;长时间地讨价还价);strike a bargain(成交)

amniotic fluid:羊水

词根amnio, 羊,羊膜。fluid, 液体。此处可能是中国早期学者的错误翻译,词根amn, 除了有“羊”的意思,还有“碗”的意思, 指羊膜如同一个包裹婴儿的碗。另一种说法时来自于小羊出生的包裹胎儿的膜,同时,也有可能“羊”是“阳”的通假用法。

meditate:沉思,冥想

来自拉丁语meditari,沉思,思考,考虑,来自PIE*med,测量,考虑,词源同measure,medical.引申词义沉思,冥想。也有可能来自拉丁语medius,中间的,词源同middle.即思考天人之间的联系。比较mediator.

jumbo:庞然大物,巨型的

jumbo 一词出自P.T. Barnum马碱团著名大象之名。这头大象是…个狩猎队1869年在非洲捕获的,它身高l0.9英尺,体莺达6吨半,足人们所见到的最大的象之一日当地人根据斯瓦希里语jum6e/jumbo.chief’(首领)一词给它取名J umboo从1865年至1882年这头象·直在伦敦动物园展出,是孩子们特别喜爱的动物,成千上万个孩子在它背上骑过。1 882年卖给美国马戏团主持人P.T. Barnum时曾经引起一阵喧嚣。Barnum在J umbo身上投资3万元,六周之内就获利30万元以上。1885年J umbo意外地被火车撞死,但它的名字却进人了英语之中,用以指“庞然大物”,也用作形容词,表示“芦型的”、“特大(号)的”。

,关于这头大象如何得名Jurnbo这一点,各种辞书的说法略有不同。有的认为Jumbo取自mumbo-j umbo(迷信的崇拜物) 一词的第二成分,迁有的认为Jumho源自格勒语(Gullah) jum.ba(象)一阐,而这两个词的终极词源极有可能都是非洲某种语言。

humbug:骗子,骗人的鬼话

这个有趣的单词始见于18世纪50年代,原来只是个较为流行的俚语,很有可能源于底层社会的行话。有人认为humbug系由hum(欺骗)和bug(虚惊)二词复合而成。Orrery伯爵首次将它收录时,称它是“一个听起来别扭可笑而又毫无意义的新造词语”。

  humbug一词在19世纪十分流行,这可能要归功于美国游艺节目演出经理人巴纳姆(P.T.Barnum,1810—1891)。他用过一个短语the Prince of Humbug(诈骗专家),并说过一句这样的话:“the American people like to be humbuggcd.”(美国人爱受人骗。)他在英国还以‘The Science of Money Making and the Philosophy of‘Humbug’(生财之道与诈骗哲学)为题作了讲演。狄更斯在其著名小说《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中也用过humbug 一词,吝啬老头Ebenezer Scrooge在反驳圣诞幽灵时说了一句“Bah,humbug.”(呸,胡扯。)经狄更斯这一用humbug身价倍增,并得以流行全球。今天,humbug巳经完全从俚语升级为标准语,表示“骗子”“花招”“骗人的鬼话”等义。

  

ballyhoo:大吹大擂   

爱尔兰科克郡(Cork County)有个名叫Ballyhooly的小村于,因村民好在街上大声争论而一度退迩闻名。有一份1934年3月的美国国会议事录这样写道:“村民以极为激烈的方式进行辩论,在国会辩论史或普通辩论史上都是无与伦比的,英语中的ballyhoo一词正是出自此粪激烈辩论。”人们据此认为ballyhoo源于该地名。然而,ballyhoo今天所用的“大吹大擂”或“大肆宣传”一义究其根源则有可能是出自美国的。19世纪90年代马戏团等常在帐篷前搭一称之为ballystand的宣传台,艺人们在台上表演一些精彩杂耍,以吸引观众,招秣生意,这种旨在宣传的演出叫bally showoballyhoo可能系bally whoop之讹误,它被赋予上述词义恐怕与此有关。约在1910年前后ballyhoo成了一个好莱坞广告用语,在美国广为使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有个杂志就以Ballyhoo为名。

  

auspice:吉兆,预兆

古罗马人极为迷信,每有重大举措总要先请占卜者预卜吉凶。占卜者观察鸟类飞行和迸食的情况,听辨其鸣叫声,乃至于检查其内脏,根据观察结果即能卜知神意,预见未来,如鸟儿飞行正常即为吉兆,反之则为凶兆。其实连恺撒大帝也不信这一套。他说他不知道一个占卜者在街上遇着同行时是否能不发笑。用观察飞鸟行动等方法来预卜未来的“占卜官”或“占卜者”拉丁语叫做ausper,含有bird-watcher(观察鸟类者)之意,以后多作augur,这两个词都被英语吸收了;而这种飞鸟所显示的“预兆”或“兆头”拉丁文则作auspicium。由于该词是从ausper派生来的,故字面上也含有“观察鸟类”之意,法语作auspice。英语auspice是16世纪时直接借自法语的,也用以指“预兆”,尤指“吉兆”,因此由auspice派生的形容词auspicious常作“吉祥的”解。在古罗马军队中只有统帅才能请人预卜战争的胜负。假若部下打了胜仗,也总说是上司卜得吉兆的结果。同样地,要执行一项计划,假若兆头吉祥就有可能获得支持和赞助,所以auspice在现代英语中往往转义表示“主持”、“支持”、“保护”、“赞助”等义,而且多以复数形式出现于under the auspices of这一介词短语之中。

aerial:天线   

该词源自拉丁文aer‘air’(空气)。它既不是航空(飞行)时代才出现的,也不源于马戏团的空中表演,而是莎士比亚在《奥赛罗》(1604) 一剧中首先使用的,所以人们由此推断该词极有可能系莎翁所杜撰。aerial原先仅作形容词用,意为“空气的”、“空中的”。此义至今仍在使用,可见之于aerial ropeway(空中索道)和aerial photography(空中摄影术)等词组中。aerial的今义“天线”始用于20世纪初期。它是从aerial wire缩略而转化为名词并获得此义的。

The Sword of Damocles:喻指临头的危险

达摩克里斯之剑——喻指临头的危险,源于希腊传说,古Syracuse国王命其廷丞达摩克里斯坐在以一根头发悬挂的剑下,以示君王多危。此典出于古希腊的一个历史故事:公元前四世纪西西里东部的叙拉古王迪奥尼修斯(公元前430-367)打击了贵族势力,建立了雅典式的民主政权,但遭到了贵族的不满和反对,这使他感到虽然权力很大,但地位却不可靠。有一次他向宠臣达摩克利斯谈了这个问题,并且用形象的办法向他表明自己的看法。他为了满足一下宠臣达摩克利斯的贪欲,把宫殿交托给他,并赋予他有完全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任何欲望。这个追求虚荣、热中势利的达摩克利斯在大庆宴会时,抬头看到在自己的坐位上方天花板下,沉甸甸地倒悬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剑柄只有一根马鬃系着,眼看就要掉在头上,吓得他离席而逃。这时迪奥尼修斯王便走出来说道:“(达摩克利斯头上)这把利剑就是每分钟都在威胁王上的危险象征,至于王上的幸福和安乐,只不过是外表的现象而已。”后引申为做坏事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惩罚。

tug-of-love:子女监护权之争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父母离婚后子女监护权(custody of children)通常判给母亲。但若父亲有充足理由使法庭确信母亲不能很好照顾子女,那么原判便可能被撤销。离婚双方对子女监护权之争往往演变成火药味浓烈的官司,被传媒广泛渲染报导。记者将离婚双方对子女监护权之争戏称为“tug-of-love”,按字面义为“爱之拔河”。该词可以说是模仿tug of war(拔河)一类推而成的文字游戏,它始于1973年,但有可能是源自英国剧作家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1864-1926)所写成喜剧 The Tug of Love的剧名。

blatant(明目张胆的):英国诗人斯宾塞在作品中创造的多舌怪兽名称

blatant一词由16世纪英国诗人埃德蒙•斯宾塞 (Edmund Spenser)杜撰。斯宾塞在其长篇史诗《仙后》中创造了这个词,用来形容一头长有千条舌头、代表“诽谤”的怪兽。其词源很有可能是拉丁语blatire(喋喋不休)。现在,该词的核心含义是“在公众场合粗俗无礼地大声喧哗”,并引申出“显眼的”、“公然的”、“炫耀的”等含义。

blatant:['bleɪt(ə)nt] adj. 喧嚣的;炫耀的 ;显眼的;公然的

shark(鲨鱼):美洲土著对鲨鱼的称呼

在16世纪之前,英国水手们将鲨鱼称为“sea dog”,因为它们会像狗一样咬人。直到现在,英语中依然使用dogfish来称呼很多种小型鲨鱼。16世纪50年代,英国著名的航海探险家、商人及海盗约翰•霍金斯(John Hawkins)在一次前往新大陆的远航中,在加勒比海域捕获了一条巨大的鲨鱼,将其制成标本带回了英国伦敦并展出。在对外介绍这条鲨鱼时,霍金斯的水手们将其称为sharke,该词很有可能来自美洲土著人对鲨鱼的称呼。现代英语单词shark就来源于此。

shark:[ʃɑːk] n.鲨鱼,骗子v.敲诈,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