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aic(马赛克):献给缪斯女神的艺术
一提起“马赛克”(mosaic)这个词,很多中国人想到的图片或视频中用来遮盖不雅部位的方格子。其实,马赛克是一种历史非常悠久的装饰艺术,指的是用大量小石块或小玻璃等材质拼凑镶嵌形成的装饰图案。英语单词mosaic一词来自希腊语musaicum,意思是“work of Muses”(缪斯女神的作品),可见马赛克在希腊人眼中已经是一门艺术。
在早期原始人所住的洞穴中就能发现用贝壳或石头拼成的马赛克。在人类早期文明中,两河流域的苏美人为减少巨大神殿墙的单调,将之使用在建筑上。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马赛克艺术逐渐普及。
而等基督教徒来到罗马后,马赛克艺术迎来黄金时期。由于当时基督教在罗马受到压迫,艺术成为基督教徒表达信仰的最佳方式。由于他们大多数民众都不识字,他们就把基督教徒的故事和传说在地下室的通道墙壁上做成马赛克拼图画,用于传播基督教徒文化。因此,很多经典的马赛克壁画都还与基督教的传说和故事有关。基督教被罗马人定为国教后,基督教的教堂中大量使用马赛克艺术,并且材料也逐渐发展为色彩斑斓的彩色玻璃。至今人们还能在各地的基督教堂中欣赏绚丽的马赛克艺术。
mosaic: [mə(ʊ)'zeɪɪk] n.马赛克,镶嵌画adj.摩西的,镶嵌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mosaic 词源,mosaic 含义。
orchid(兰花):根部像男人睾丸的花
提起兰花,我们脑子里会涌现一种优雅脱俗的花朵。但在西方很多国家的文字里,有些墨守成规的礼法人士在女士面前却羞于提起兰花。原来,英语中表示“兰花”的单词orchid来自希腊语orchis(睾丸)。因为兰花是孖根植物,根部与男子睾丸一样成双成对且形状相似。在古英语中“兰花”和“睾丸”都是orchid,后来为了避免误解和文雅,就用testicle来表示“睾丸”,而用orchid 专指兰花。至今orchid作为词根在一些医学术语中还是指“睾丸”,如orchiopexy(睾丸固定术)。
orchid:['ɔːkɪd] n.兰花,兰科植物,淡紫色adj.淡紫色的
tulip(郁金香):形如穆斯林头巾的花
一提起郁金香(tulip),人们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荷兰。没错,郁金香是荷兰种植最广泛的花卉,也是荷兰的国花。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郁金香的故乡在中亚,包括西域即现在的新疆,16世纪后才传入欧洲。中国唐朝大诗人李白留下的“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即为明证。由于郁金香花似穆斯林头巾,所以波斯语称之为dulband,土耳其语称为tulbend,意即“穆斯林头巾”。该词通过拉丁文和法语进入英文,演变成tulip这一形式。土耳其语tulbend一词通过另一渠道进入英文,拼写为turban,仍指“穆斯林头巾”。
tulip:['tjuːlɪp] n.郁金香
turban:['tɝbən] n.穆斯林头巾
macadam(马路):发明碎石筑路法的马卡丹
一提起“马路”,很多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马路不就是“马走的路”或“马车走的路”吗?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错误。其实,“马路”跟“马”或“马车”都没有关系,而是“马卡丹路”(macadam road)的简称。“马卡丹路”(macadam road)一词源自现代道路建筑之父、碎石筑路法的发明者、苏格兰的建筑工程师马卡丹(John Loudon McAdam)的姓氏。
在工业革命之前,欧洲的道路要么是简易的土路,要么是用大块石头铺成的石头路。18世纪末,英国正处于工业革命的热潮之中,工业的发展对交通运输的要求愈来愈高,现有的道路再也不能适应人们的需要了。在这种背景下,马卡丹潜心钻研,于1816年发明了一种新型的筑路法。他不使用大块岩石作为道路的基础,而是使用三种不同大小的碎石,分层铺设并压实嵌入至泥土中。这种筑路法仅仅需要碎石和泥土等材料,造价低廉,铺出的路面坚实而平整,因此很快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了纪念他,采用这种方法建筑的道路就被称为macadam road,简称macadam。
19世纪末欧美列强在华兴建租界,把西方的碎石筑路法带到了中国,在中国修筑了一些macadam road。当时中国人将这种道路音译为“马卡丹路”,简称“马路”。
柏油马路是马卡丹路的升级,是在马卡丹路面上加入柏油(tar)。这种道路在英语中被称为tarmac,由tar(柏油)+macadam组成而成。由于柏油对人体健康有害,现在人们已经普遍使用沥青(pitch)代替了柏油。
macadam:[mə'kædəm] 碎石路,马路,马卡丹路
macadamize:[mə'kædəmaɪz] vt.以碎石铺(路),简易铺装
tarmac:['tɑrmæk] n.柏油路
crucify(钉死):古罗马的钉十字架刑罚
一提起耶稣基督,人们总会想到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受难图。将人钉在十字架上处死是古罗马时期的一种残忍刑罚,据说是古腓尼基人最先发明的,后来广泛流传至希腊、亚述、埃及、波斯和罗马。这种死亡方式被视为是最屈辱的。罗马人认为:只有奴隶和最坏的罪犯才可以被这样处死,对一般的罪人则采用别的方法处死,而不必承受这种侮辱下的痛苦。
这种残酷的刑罚起源于一根木桩。起初是把犯人绑在木桩上,令他窒息而死,既简单又残忍。后来木架被引入,有十字架、T形架和X形架。尽管各地行刑的细节略有不同,但大致情形都一样:犯人先被鞭笞,然后被迫背着木架走到刑场。行刑前,犯人被剥去衣服,只剩下一块缠腰布。犯人的手掌和脚下面有一块楔形木,防止身体因重力而滑落。然后把十字架插进地上预备好的固定口内。
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只能靠伸缩双臂呼吸。可是在这样的一种姿势下,加上钉伤所产生的强烈疼痛,所有肌肉会产生一种猛烈的反伸缩力,于是胸腔的空气无法排出,人最终慢慢窒息而死。
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基督教发展的核心事件。自从耶稣基督殉难、基督教发展壮大后,十字架刑罚逐渐销声匿迹,因为掌权者不再用处死“神的儿子”的方法来处死犯罪的人,而是以绞刑和其它刑罚取代。
在英语中,用钉十字架刑罚来处死犯人被称为crucify,来自拉丁语crucifigere,字面意思就是“钉在十字架上”,其中cruci就是表示cross(交叉)的词根。
crucify: ['kruːsɪfaɪ] vt.钉在十字架处死,折磨
crucifix: ['kruːsɪfɪks] n.十字架,耶稣受难像
Crucifixion: [kruːsɪ'fɪkʃ(ə)n] n.(十字架)刑罚,苦难
amnesty(大赦):古雅典民主派和贵族达成的和解
公元前404年,在雅典与斯巴达之间的争霸战(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落败,斯巴达国王吕西斯特拉图解散了雅典的民主政府,扶植了由三十个贵族组成的寡头政府,史称“三十僭主”。三十僭主操控政治,把穷苦平民排挤在政治之外,又实施恐怖统治,在8个月内杀死的雅典人几乎比战争最后十年斯巴达人杀死的雅典人还要多。许多温和派纷纷逃离雅典,而民主派则发动反击,最终击败斯巴达保护军,杀死为首的两名僭主,推翻三十僭主的寡头政治,重新建立了民主制度。
民主派恢复民主制度后,并没有对贵族所犯下的恶行展开报复,而是选择了和解。公元前403年,雅典政府颁布一项法令,宣布除三十僭主及其帮凶外,对其他人在过去所做的任何事情进行“遗忘和宽免”(希腊语amnestia),双方中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以后提起诉讼或寻仇。这项法令被后人称为“大赦令”。
英语单词amnesty就来自该“大赦令”中的希腊语amnestia,由a(not)+mnestis(记忆)构成,字面意思就是“遗忘,不再记得”,本意指民主派和贵族之间的和解,对双方以往的对立行为统统一笔勾销。现在常用来表示“大赦、特赦”。
amnesty:['æmnɪstɪ] n.大赦,特赦,特赦令vt.对……实行大赦
amnesty:大赦
发音释义:['æmnɪstɪ] n. 大赦,特赦vt. 对…实行大赦
结构分析:amnesty = a(否定)+mne(记忆)+sty(名词后缀)→不再记得→既往不咎→大赦
词源解释:mne←希腊语mneme(记忆)
背景知识:公元前404年,雅典与斯巴达争霸失败,斯巴达国王解散了雅典的民主政府,扶植了由三十个贵族组成的寡头政府,史称“三十僭主”。三十僭主实施恐怖统治,大量雅典人遭到迫害。雅典民主派发动反击,最终击败斯巴达保护军,推翻三十僭主的寡头政治,重新建立了民主制度。民主派并没有对贵族所犯下的恶行展开报复,而是选择了和解。公元前403年,雅典政府颁布一项法令,宣布除三十僭主及其帮凶外,对其他人在过去所做的任何事情进行“遗忘和宽免”(希腊语amnestia),双方中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以后提起诉讼或寻仇。这项法令被后人称为“大赦令”。英语单词amnesty就来源于此。
同源词:amnesia(失忆症、健忘症)
Alsatian:德国牧羊犬
法国地名Alsace, 一战时割让给德国。该犬并非产自Alsace, 因一战避讳提起德国,以Alsatian代之。
heave:用力举起
来自古英语hebban,举起,提起,词源同heavy.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
vaseline:凡士林
提起凡士林,不少学习英语的都知道是从英语的vaseline音译而来的,但是对vaseline的由来,恐怕就未必有很多人了解了。这一直可以追溯到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新大陆的早期。这些移居者经常发现一种奇特现象,冰凉的山洞中汇成的河水流入地底下神秘地消失后,竟在数英里外重又冒出地面,然而,此时水面上却蒙上薄薄一层油,宛如彩虹,闪闪发光。此外,移居者还发现一股股泉水破地而出,水面同样蒙着薄薄一层油。
过了些时候,移居者目睹印第安人把水面上的油撇起来,敷在烧伤、刀伤、擦伤等伤口处。后来欧洲移民也模仿着做,有些人还把撇取的油装瓶当作药物出售,并称这种油为“印第安油”。
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一位来自新英格兰,名叫乔治·比斯塞尔(George Bissell, 1821-1884)的年轻教师对这种油很感疑惑。他暗自思忖:“能不能从地下取出一种更浓的油呢?”
比斯塞尔把他的想法对一个叫埃德温·德雷克(Edwin Drake, 1819-1880)的朋友讲了。他们一起到宾夕法尼亚州泰特斯维尔(Titusville)附近钻了一口世界上最早的油井。附近的居民认为这种做法是徒劳无益的,因此称这一工程为“德雷克的徒劳而又愚蠢之举”。
然而,此举后来却成了一种了不起的工业壮举。1859年8月27日,德雷克他们果然在距地面25米的油层中打出了石油。
发现石油的消息不胫而走,数日后一直传到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位化学家耳中。这位化学家名叫罗伯特·契斯柏洛(Robert A. Chesebrough, 1837-1938),他正在进行一项费时而艰巨的工作:从煤炭中提取煤油。当他一听到这消息,明白自己吃亏了,因为从石油中提取煤油要比从煤炭中提取容易得多了。契斯伯洛觉得不能因此无所事事,决定迁居泰特斯维尔。
一天,他在观看德雷克和工人们钻井时,发现一种蜡状物质附在巨大的钻头上。工人们把它弄下来扔掉。可是他们遇有刀伤或烧伤时,总是首先用这种东西往伤口上一抹。
契斯柏洛拿了些回家,用它做试验,最后成功地从中提取了一种洁净的糊状物。他在自己身上的伤口涂了一些作试验,发现伤痛大有减轻之感,伤口也愈合得快些。他立即向政府申请专利以保护他的产品,并将之命名为vaseline。1872年Vaseline被契斯柏洛公司(the Chesebrough Manufacturing Company)作为产品的正式商标名。
vaseline这个名称契斯柏洛一定是费尽心思才造出来的,它是三种语言的混合词。他先是取了德语词Wasser(水)中的was-加上希腊语élaion(油)中的el,再加上拉丁词缀-ine构成了waserline。后来他转念一想,w在德语中不是发成英语中的v吗?于是他才最后把该物质定名为vaseline。
契斯柏洛所发现的物质学名叫petrolatum或petroleum jelly(矿脂,石油冻),然而他所用的商标名vaseline却作为其俗名一直沿用至今。
plead:请求,恳求,申辩,做辩护,找借口
来自盎格鲁法语pleder,来自古法语plaidier,申诉,来自拉丁语placitare,申诉,提起诉讼,来自placere,抚慰,安抚,使平静,词源同please,placate.引申诸相关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