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d(珠子):中世纪时基督教徒的念珠祈祷法
英语中,单词bead一般译为“珠子”,但单词beadsman指的却是“乞丐,祈祷者”。这之间有什么关联呢?原来,单词bead的本意就是“祈祷”,与单词bid(吩咐、出价)同源。单词bead的含义从“祈祷”转变为“珠子”,与中世纪时基督教徒的念珠祈祷法有关。所谓念珠祈祷法,是指在祈祷时用念珠在计算次数,每祈祷一次就拨动一粒念珠。在很多宗教中都可以见到这种祈祷方法,如佛教中的佛珠。正因为受这种念珠祈祷法的影响,单词bead的含义从“祈祷”慢慢转变为“祈祷时所用的念珠”,进而泛化为一般的珠子,甚至是水滴。在现代英语中,bead的原意“祈祷”已经不见踪影,但在单词beadsman中依然保留。beadsman指的是受雇为人祈祷的人,通常是乞丐。
bead: [biːd] n.珠子,念珠,滴vt.用珠子装饰vi.变成珠状
beadsman:['biːdzmən] n.祈祷者,乞丐,受雇祈祷者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ead 词源,bead 含义。
anthem(赞美诗):由唱诗班应答轮唱的圣歌
anthem最初是教堂里应答轮唱的圣歌。它和单词antiphon(轮流吟唱的歌)一样都来自希腊语antiphona。词根anti表示“against”或“in return”,phona是phone的变形,表示“sound”。这个词几经周折,最后演变成英语中的anthem,前三个字母ant还能依稀辨别出anti(in return)的痕迹。
anthem原本是教堂尤其是英格兰教堂在宗教仪式中所唱的圣歌,由唱诗班而不是会众来合唱。而在现代,anthem一词已经超越宗教领域,用来表示那种用于庆祝或为特定群体而作的歌曲,如national anthem就是“国歌”、 sports anthem(体育圣歌)就是大型体育赛会中所用的歌曲,如We Are the Champions(我们是冠军)就是一首非常出名的体育圣歌。
anthem:n.赞美诗,圣歌v.唱赞美诗,唱赞歌。
antiphon: ['æntɪf(ə)n] n.轮流吟唱的歌,对唱的圣歌
veto(否决):古罗马护民官的否决权
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从未平息。贵族坚持平民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政治,而平民以拒绝参加战争等手段迫使贵族承认平民的政治权利。作为双方妥协的结果,护民官制度得以成立。在这种制度下,贵族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立法委员会全部由贵族构成,但平民拥有对贵族行政的监督权,其行使者就是由平民自行选出的“护民官”(tribune)。护民官不参与立法,但对由贵族形成的元老院及执政官所提出的议案拥有否决权。他主持平民委员会,听取平民的申诉和意见。如果他觉得某项议案侵犯了平民的权利,他可以行使否决权。护民官制度既体现了对贵族智慧的尊重,又照顾了平民的利益,是贵族和平民在政治上的相互承认和共存。
英语单词veto直接来自拉丁语,意思是“我禁止”。是古罗马护民官否决某项议案所用的法律术语。在现代一些国家中,国王、总统也可以对议会所提出的议案行使否决权。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五大常任理事国也拥有一票否决权。
tribune:['trɪbjuːn] n.护民官,公民权利保护者
veto: ['viːtəʊ] v.否决,禁止n.否决权
anathema(咒逐):上帝憎恶的当灭之物
英语单词anathema来自希腊语anathema,由 ana(up)+thema(to put, to place)构成,字面意思就是“上交给上帝(由其处置)”。这个希腊语实际上是古代希腊人在翻译希伯来语的《旧约》时对希伯来语herem(或 cherem)的翻译。herem在希伯来语中最早指不符合犹太教信仰、上帝憎恶的“当灭之物”,如异教徒用来崇拜其他神灵的建筑、器具,以及其他与犹太 教义不符的财物。犹太人打败异教徒后捕获的这些物品不可拿回家私自享用,而应该献给上帝,由上帝来处置。“献给上帝”的方式一般是烧掉或砸碎。与 herem对应的希腊语anathema也就含有“上帝憎恶之物、异教徒所用之物”的含义。
在宗教领域,anathema表示一种非常严格的惩罚“革出教门”,仅仅适用于严重违反教规的信徒,相当于宣布你是“上帝憎恶之物”。在日常生活中,anathema表示“非常讨厌的人或物”。
与anathema一样含有词根thema的单词有theme(主题),字面意思就是“something set down”(写下的事)。
anathema:[ə'næθəmə] n.咒逐,革出教门;被诅咒者,非常讨厌的人或物
theme:[θiːm] n.主题,题目,主旋律
parlor(会客室):修道院中接待访客或僧侣交谈的房间
修道院是僧侣们修炼的地方,大部分地方都需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僧侣的静修。只有少数房间专门用来接待外来的访客或供僧侣们交谈所用。这种房间在古法语中 被称为parleor,来自parler(会谈)。英语单词parlor就来源于此,现在通常用来表示美容院、按摩院等地的业务室。与它同源的单词是 parley(会谈)、parliament(国会)。
parlor:['pɑrlɚ] n.客厅,会客室,业务室
parley:['pɑːlɪ] n.vt.会谈,谈判
parliament:['pɑːləm(ə)nt] n.国会,议会
gladiator(角斗士):使用罗马短剑决斗的人
古罗马的角斗士之所以为称为gladiator,是因为他们的主要武器是古罗马短剑(gladius)。罗马短剑是罗马人受西班牙凯尔特人所用武器的启发而制成的。这种剑长度较短,十分锋利,适合刺杀,是古罗马军队中配置的基本武器。古罗马军人选择长度较短的剑,这是由古罗马军队的作战方式决定的。古罗马军队讲究团队作战,步兵通常携带长矛、盾牌和短剑。在距离敌人较长时,可以投掷长矛发动攻击。近距离作战时,步兵用盾牌排列成防守阵型,再用短剑刺杀敌人。由于与战友之间距离很近,长剑挥舞起来不太方便。而且与长剑砍劈相比,短剑刺杀的杀伤力更强,更节省体力。
gladiator:['glædɪeɪtə] n.(古罗马)角斗士,斗剑者
tournament(竞标赛):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
中世纪的欧洲盛行骑士比武大会。最早的比武大会一般认为诞生于法国,主要项目是马上长枪比武,即两个骑士手执长枪策马迎面对刺。在13世纪以前,骑士比武大会的军事气氛依然比较浓厚,显得非常的粗野残暴,有些时候几乎与真正的战争无异,参赛骑士所使用的武器都是战场上使用的开刃武器。可以说,一场骑士比武大会就是一场真实模拟战争的军事演习。到13世纪以后,骑士比武大会逐渐向庆典和仪式转变,参赛者往往以“秀”为主,通过表现自己的勇敢和武艺,来赢得观众中领主或女性的赏识或青睐。15世纪,骑士比武大会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已经变得非常完备和复杂了,所用武器也与实战武器不同,增加了防护装置,长枪的枪头变成木制的。17世纪后,骑士比武大会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英语单词tournament原本指的就是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来自法语tornement,由tornoier(长枪对刺)衍生而出,用来表示赛制类似中世纪骑士比武大会、需要经过多场比赛才能决定最终冠军的比赛,如锦标赛和联赛。单词tourney(锦标赛)也来源于此。
tournament:['tʊənəm(ə)nt] n.锦标赛,联赛,比赛
tourney:['tʊənəm(ə)nt] n.锦标赛vi.参加比赛
tawdry(俗丽的):喜爱华丽蕾丝的圣奥黛丽
公元7世纪时,在英国有一位名叫奥黛丽(Audrey)的公主,为了逃婚而隐居在一座名叫Ely的小岛上。公主在小岛上创建了一家修道院并自任院长。公主年轻时讲究打扮,喜欢在颈部系上名贵的蕾丝装饰物。年老时患上咽喉癌,公主便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年轻时爱慕虚荣的惩罚。公主死后被基督教会封为圣徒,并被当地人封为该岛的保护神。在每年的公主纪念日上,岛上都会有热闹的集市。集市上卖的最多的商品就是妇女所用的各种颈部修饰品,如项链、蕾丝等。小贩们高声叫卖:“St. Andrey’s lace”(圣奥黛丽的蕾丝),最后逐渐演变为tawdry lace。由于公主因为臭美而遭到上帝惩罚,并且小贩们所卖的这种小饰品通常廉价而又俗气,因此tawdry lace就被人用来表示“廉价而又俗丽的东西”,有时候缩略为tawdry。
tawdry:['tɔːdrɪ] adj.廉价而又俗丽的,庸俗艳丽的n.俗丽的东西
comrade(同志):住在同一个房间的战友
在古代,在西班牙军队中,住在同一个房间内的战友称为camarada,它来自拉丁语camera(拱形房间),字面意思就是“住在同一个camera(房间)的人”,含有“亲密战友”之意。19世纪中期,社会主义革命在法国蓬勃发展,革命者希望用一个能够体现平等的词来代替以前所用的“先生”、“太太”、“小姐”等称谓,于是选择了西班牙语camarada,在法语中拼写为camarade。英语单词comrade就来自法语camarade,中文译为“同志”,意思是“志同道合的人”。
comrade:['kɒmreɪd] n.同志
duke(公爵):罗马帝国时期的蛮族军事统帅
在古罗马时代,由日耳曼或凯尔特蛮族出身而作为雇佣军为罗马军队所用的将帅,由于没有正式的罗马军衔而统称为Dux,这就是英语单词Duke(公爵)的来源。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部族的军事领袖成为欧洲各小国的国君,其中许多就以Dux为称号,他们统治的小国就被称为“公国”(duchy)或“大公国”(Archduchy)。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国统一之前的很多小国都以此为称号。这些小国的国君一般翻译为“大公”。
欧洲现存的独立公国是卢森堡和安道尔公国。历史上的其它公国经过合并和并吞,逐渐丧失独立性,成为国家的一部分,其统治者也演变成了由国王授予的爵位,即“公爵”(Duke)。在欧洲各国,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
英国的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国戚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duke:[djuːk] n.公爵
duchy:['dʌtʃɪ] n.公国,公爵领地
duchess:['dʌtʃɪs; -es] n.公爵夫人,女公爵
appellation:称呼
发音释义:[,æpə'leʃən] n. 称呼;名称;名目
结构分析:appellation = appeal(呼吁、召唤)+ a(连接成分)+tion(名词后缀)→召唤所用的名字→称呼
anathema:咒逐
发音释义:[ə'næθəmə] n. 诅咒;革出教门;被诅咒者;令人厌恶的人
结构分析:anathema =ana(up)+thema(set,放置)→放到一边→由上帝发落→上帝憎恨的人或物→被诅咒者,被逐出教门
词源解释:thema←希腊语 tithenai(放置)
背景知识:单词anathema来自希腊语,字面意思就是“上交给上帝(由其处置)”。这个希腊语实际上是古代希腊人在翻译希伯来语的《旧约》时对希伯来语herem(或cherem)的翻译。herem在希伯来语中最早指不符合犹太教信仰、上帝憎恶的“当灭之物”,如异教徒用来崇拜其他神灵的建筑、器具,以及其他与犹太教义不符的财物。犹太人打败异教徒后捕获的这些物品不可拿回家私自享用,而应该献给上帝,由上帝来处置。“献给上帝”的方式一般是烧掉或砸碎。与herem对应的希腊语anathema也就含有“上帝憎恶之物、异教徒所用之物”的含义。在宗教领域,anathema表示一种非常严格的惩罚——“革出教门”,仅仅适用于严重违反教规的信徒,相当于宣布你是“上帝憎恶之物”。在日常生活中,anathema表示“非常讨厌的人或物”。
同源词:theme(主题←提出来的问题),thematic(主题的),thesis(论文←论题←提出来的问题)
衍生词:anathematize(诅咒;强烈遣责;开除教籍)
absinthe:苦艾酒
来自希腊语,可能最终来自波斯语。
苦艾酒是一种有茴芹茴香味的高酒精度蒸馏酒,主要原料是茴芹, 茴香及苦艾 (wormwood) 药草(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这三样经常被称作「圣三一」。酒液呈绿色,当加入冰水时变为混浊的乳白色, 这就是苦艾酒有名的悬乳状状态。此酒芳香浓郁,口感清淡而略带苦味,并含有50度以上高酒精度。
艾酒(Vermouth)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当时人们以某些植物浸泡在葡萄酒中做为祭典或医病用,直到四世纪初。法国才为这些加味葡萄酒命名为苦艾酒(Absinthe),主要产地为法国, 瑞士。各品牌所用之浸泡药物种类不同,一殿均包含苦艾、登翘、丁香、肉桂、金鸡纳树皮、人参等数十种植物,早期只有红色苦艾酒,在1930年代 Cinzano公司以金鸡纳树皮加入配方发明了Bianco,不久之后又改良制成 Dry口味的苦艾酒﹒Bianco口味清淡甘美。Dry甘冽清爽Rosso以焦糖着色香甜可口, 但经改良后的已经不是原始的Absinthe了。
现在中国市场上最容易与苦艾酒混淆的是茴香酒, 因为这些酒中含有苦艾酒的基本成分之一“茴香”所以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苦艾酒。比如一些品牌的茴香酒: 潘诺(40度),金巴利(23度)。
另一种因翻译的原因, 接近苦艾酒, 最容易混淆的是vermouth, 很多人将翻译成苦艾酒, 实际它正确的中文名是味美思。 而真正的苦艾酒为 “Absinthe” , 也非 L'Absinthe 或 D'Absinthe等, 很多酒为了冒充苦艾酒, 通常取名跟“Absinthe”类似的名字, 比如 L'Absinthe ,D'Absinthe,absente等等, 为了让人一眼看去时“Absinthe”,通常L', D'的字样很小, 这样的酒一般为利口酒,在标贴的不显眼处也会有“liquer”的标示, 纯正的苦艾酒不会有这样的标示。
以上几种酒属餐前酒, 开胃酒, 价格一般很便宜, 而真正的Absinthe苦艾酒即使在国外售价也很高, 国内卖得很少。
absinthe 在大陆叫做苦艾酒, 但在台湾, 人们根据音译叫做“艾碧斯”, 以下是各种名称:
1. 法国,瑞士苦艾酒: absinthe
2. 捷克苦艾酒: absinth
3. 加拿大: absenta
4. 昵称: La Fee, 绿精灵, 绿仙子, 绿色缪斯, green fairy等。
那么什么是苦艾呢?苦艾(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是分布于世界许多地方的一种菊科蒿属草本香料植物,味苦。
当年,尚没有苦艾酒,有的是一种叫苦艾(Wormwood)的植物。古希腊的医药大师希波克拉底认为它是治疗肝炎的良药,顺便也能对付烦人的风湿,要知道,地中海气候让很多希腊贵族每到潮湿的季节便痛苦不堪。
metaphysics:形而上学,玄学
来自希腊语ta metaphysika,写在物理学后面的作品,来自meta,在后,physika,物理,词源同Physics.原指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编辑者在编辑完其物理方面的作品之后编辑其它作品所用的标题,后来被拉丁学者误解为超越物理的学问,即玄学,引申词义玄而上学。并由该词衍生出科学名词前缀meta-,元,始,玄。
polo:马球
马球是所有马术运动中最古老的,公元前2000年今伊朗境内居民就已发明这一运动。马球自今伊朗传到阿拉伯,再传到西藏,19世纪又传到印度,19世纪后半叶英国人又从印度带到了英国。因此马球的英语名称polo被认为来源于西藏语pulu(球)是有道理的。 polo是极少数几个源于西藏语的英浯单词之一,其他的有panda(熊猫)和yak(牦牛)。
posh 漂亮的,第一流的
昔日,富人乘船从英国去印度旅行,为求航海途中阴凉舒适,大多喜欢选择背阴朝北的房舱。乘客在订票登记时,半岛和东方轮船公司(Peninsular and Oriental,简称P&o)就会注上P,O,S.H四个字母,或在来回票上加盖P.O.S.H字样。P.O.S.H代表Port out(或Outward),Starboard Home(或Homeward),意思是“去程左舷,回程右舷”。在客轮穿越苏伊士运河、红海,进入印度洋时,这种房舱可以避免午后太阳的直射,比较凉快。不久,这一缩写式即被用作一个单词,转指“头等乘客”,据认为今作“漂亮的”、“第一流的”等义解的口语用词posh即源于此。这一说法还曾出现在P&O于20世纪60年代所作的广告上。然而,遗憾的是,P&O轮船公司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和记录,所以这种说法一直没能证实。另有一点,posh始用于20世纪初,但在19世纪时英语原本就有一个盗贼俚语posh,意思是“钱”和“花花公子”,可能源自古卜赛语( Romany)。因此,我们所用的posh很可能是同一个词,换言之,新的posh很可能是从旧的posh演变过来的。例如:She stayed at a posh hotel.(她住在豪华旅馆。)/Youire looking very pash in your new coat.c穿了新外套你看起来漂亮极了。)
philistine:缺乏教养的(人),市侩的,平庸之辈
原为《圣经·旧约》中一古代民族名,汉译作“非利士人”或“腓力斯人”o公元前12世纪非利士人(the Philistines)在以色副人到达前不久定居于今巴勒斯坦西南海岸地带,建立了一个基督教《圣经》中称作非利士( Philistia)的古国。我们今天所用的Palestine(巴勒斯坦)一词就意含“非利士人之地”。非利士人很早就掌握了炼铁技术。他们凭借先进的武器不断扩张,屡次战胜了与之争霸的以色列入,曾于公元前1050年左右占领以色列入的部分山区,但最后于公元前10世纪为以色列王大卫所败。因此,在《圣经》中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大敌,被描绘成野蛮好战的民族。然而,philistine 一词直到好几个世纪之后才进入语言之中。1693年(一说1 689年)在德国大学城耶那(Jena)发生了一起城镇居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的流血争斗,在这一事件中有数人丧生。一位牧师在葬礼上致悼辞,对那些无知的居民宣讲教育的重要性时,引用了基督教《圣经·旧约》《士师记》(]udges)第16章中的一句话:“The Philistines be upon thee,Samson!”(参孙哪,非利士人逮你来了!)这是士师参孙(Samson)的情妇大利拉(D~dilah)趁参孙熟睡之际让人剃除他头上七条发绺后虚情假意对他说的。Philistine的德语对应词Philister立即在德国大学生中流行起来,他们用它来指缺乏教养的城镇居民。又过了约两个世纪,1869年英国诗人和评论家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 - 1888)在其论著《文化与无政府状态》(Culture andAnarchy)第1章中用了从德语PhiLister移译的Philistine 一词来指“投有文化教养的人”或“平庸之辈”。他枉书中这样写遭:‘‘The people who believe most that our greatness and wel-fare are proved by our being very rich. and who most give their lives and thoughts to becoming rich, are just the very people whom we call Philistines."从此以后,Philistine就在英语中广为使用,逐渐变为一个普通名词,首字母也由大写变小写,而且常用作形容词,表示“缺乏教养的”等义。
正如以色列人把与他们为邻的非利士人看作是野蛮好战的民族一样,古雅典人对皮奥夏人(Boeotian)也持类似看法。皮奥夏( Boeotia)乃古希腊一具有独特军事、艺术和政治历史的地区。但雅典人认为皮奥夏人对文学艺术一无所知,像牛一样愚钝。嗣后,Boeotian作为Philistine的近义词进入了英语,表示“没有文化教养的(人)”、“迟钝的(人)"等义,但该词远不如phiListine常用。其吏,诗人品达(Pindar)和传记作家普卢塔克(PLutarch)等古希腊名人都是出自该地区的。
mesmerize:对…施催眠术
该词源出奥地利医师,当代催眠术的先驱Mesmer(Franz Anton Mesmer,1734 - 1815)。他认定人体内有一种潜在的“动物磁力”(animal magnetism),并用它来治病。维也纳的医生指控他玩弄魔术。 1778年他被迫离开奥地利去巴黎定居,在那里继续行医,并再次遭到医学界的反对。1784年路易十六任命一个由科学家和医生组成,其中包括B.富兰克林和A,拉瓦锡在内的专门委员会去调查Mesmer的方法。委员会的报告对他持否定态度,把他称为骗子,但承认他的方法有疗效,将他的“治愈例”归因于患者自己的想象。结果,Mesmer又被迫离开巴黎,在瑞士度过了他的余生。其实.M esmer所用的方法就是后人所谓催眠(术)。在hyp notism和hypnotize出现之前,人们据他的姓氏刨造了mesrnerism及其相应动词形式mesmerize来分别表示“催眠(术)”,“对…施催眠术”。在当代英语中后两者除了作为前两者的同义语使用之外,更常用于引申义,分别表示“巨大的魅力”和“使入迷”。
lunch:午餐,便餐
该词始见于16世纪束,可能源自西班牙语lonja‘slice’(片),原义为hunk of food(大块食物)。试看1600年出版的Richard Surfleet所著Country Farm一书中如下一句话:‘He shall take bread and cut it into little lunches into a pan with cheese。,几乎同时出现的luncheon一词则可能是通过与punch/puncheon(钻孔器),trunch/truncheon(短术棍)类比产生的,17世纪初用以指“小吃”(snack),以后又指“便餐”(slight meal)。我们今天所用的lunch是在19世纪初作为luncheon的缩略形式回到英语之中的,也用于“便餐”一义,而今这两种形式都常用以指“午餐”。
hara-kiri:切腹自杀,自我毁灭
日语借用词,其中hara意为belly(腹),kiri意为to cut(切),其实即来自日语汉字“腹切”。这是日本人独有的自尽方式,过去常为武士和军国主义者所用,自杀时挖出内脏。但hara-kiri 一词日本人自己很少使用。
harlot:妓女,娼妓
13世纪借自古法语harlot或herlot,原义为“流浪者”、“无赖”,直到15世纪才开始转指“妓女”。16世纪常见于圣经的英语译文中,取代早先的威克里夫英语译文里所用的whore 一词。但到了16世纪中期有一些词源学家把harlot的起源追溯到威廉一世(William the Conqueror)的母亲的大名Arlette,因为威廉一世在登上王位前被人称作“私生子威廉”(William the Bastard)。英语中还有一些贬义词也发生了像harlot那样的女性化转变,如shrew(泼妇)原指“坏人”,hoyden(粗野的女孩,野丫头)原指“粗野的人”,termagant(悍妇)原指“(早期英国戏剧中代表狂暴、蛮横角色的)穆斯林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