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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helor(单身汉):中世纪的见习骑士

在中世纪的欧洲,骑士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角色,通常只有贵族出生的人才能成为骑士。一个人要想成为骑士,必须从小接受训练,并逐级升级。从7岁起,他将作为“侍童”(page)在其他贵族家庭中接受骑士礼仪的教育。等他年满14岁后,他可以作为“侍从”(squire)跟随在骑士身边,接受骑士战斗训练,并随同骑士参加各种骑士比武和战斗。等年满21岁以后,他可以被册封为“见习骑士“(bachelor),可作为辅助部队跟随主力部队参加战斗,积累作战经验。他所擎的旗帜为带有分叉的燕尾期(pennon),以表明其级别。等到他积累了足够的战斗经验并立有战功后,可以申请剪去燕尾,成为一名“方旗骑士”(banneret)。方旗骑士是真正的骑士,是作战的主力部队,所擎旗帜为长方形,称为“banner”,故此得名“方旗骑士”。

英语单词bachelor本来表示“见习骑士”,是成为真正的骑士的前一级别。13世纪初叶,法国巴黎大学首创了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级别。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意味着可以进入教师同业行会,招徒授课,而学士学位仅仅表示成为教授的候选者,还处于见习阶段,尚不能招徒授课,这跟“见习骑士”的含义一样,所以学士就用bachelor一词来表示。

由于“见习骑士”和“学士”一般都是年轻男子,往往尚未结婚,所以后来bachelor一词逐渐产生了“尚未结婚的年轻人”,男女均可,但在美式英语中,人们又仿造了bachelorette一词来表示“未婚女子”。

bachelor: ['bætʃələ] n.学士,单身汉

bachelorette: [bætʃələ'ret] n.未婚女子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achelor 词源,bachelor 含义。

palladium(钯,守护神):特洛伊的守护神帕拉斯·雅典娜

希腊神话中,战争女神雅典娜(Athena)出生时就全副武装,所以她小时候喜欢的 并不是一般女孩子喜欢的文静游戏,而是真刀真枪的格斗。有一次她与自己的好朋友、河神法厄同的女儿帕拉斯(Pallace)用长矛练习格斗。两个女孩打得 正酣时,宙斯看到了这一切,担心自己的女儿受伤,于是就在两人之间降下了一面羊皮盾牌,护住了雅典娜。结果帕拉斯的长矛被盾牌挡住,而正当她为这突然出现 的盾牌纳闷时,雅典娜的长矛已经刺穿了她的身体,雅典娜因为误杀了自己的朋友而伤心不已。为了纪念她,雅典娜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帕拉斯·雅典娜 (Pallace Athena),并为帕拉斯制作了一尊雕像并放在宙斯的神像前。

特洛伊国王伊罗斯在修建特洛伊城时,祈求先祖宙斯的兆示,看神灵是否同意他的建城计 划。第二天,伊罗斯在自己的帐篷前捡到从天上落下的帕拉斯神像。这意味着宙斯同意将该城置于他及其女儿雅典娜的庇护之下。从此以后,这尊帕拉斯神像就成了 特洛伊的守护神。英语单词palladium就来自帕拉斯的名字,表示“守护神”。著名化学家Wollaston用它来命名他新发明的金属元素钯。

palladium:[pə'leɪdɪəm] n.金属元素钯,守护神

palladian:[pə'leidjən] adj.帕拉斯·雅典娜的,有智慧的,有学问的,帕拉弟奥建筑风格式的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bandit(盗匪):中世纪欧洲被皇家公告剥夺公权的人

在封建时期的欧洲,各级封建领主都可以发布ban(公告),其中最高级别的是皇帝颁发的ban,被称为imperial ban(皇家公告)。与其他公告不同的是,只有皇家公告可以宣布剥夺某人的公权。这种剥夺他人公权的法律行为在意大利语中被称为bandire,是英语单词banish(放逐)的词源,而被剥夺公权的人则被称为bandito,英语单词bandit就来源于此,本意就是被剥夺公权的人。

在当时,一个人若是被剥夺公权,意味着他失去法律的保护,所有人都可以抢劫、伤害甚至杀死他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别人若是帮助他,则也会被剥夺公权。被剥夺公权的人只能到当局自首,才有可能撤销剥夺其公权的公告,但有些更加严厉的公告是不可撤销的。受到这种公告惩罚的人,唯一出路就是亡命天涯,落草为寇了,所以bandit一词逐渐衍生出“盗匪”之意。

皇家公告不仅可以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公权,还可以宣布剥夺某座城市的公权,其他城市可以攻击、掠夺或征服这座城市。17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鲁道夫二世因为德国城市多瑙沃尔特爆发的反天主教暴乱而宣布剥夺该城市的公权,从而引发了著名的“三十年战争”。

bandit:['bændɪt] n.强盗,土匪,被剥夺法律保护者,亡命之徒

banish:['bænɪʃ] vt.放逐,驱逐

outlaw:['aʊtlɔː] vt.放逐,剥夺法律保护n.被剥夺法律保护者,亡命之徒,歹徒

champion(冠军):代表军队进行决斗的最佳战士

在古代战争中,经常有通过决斗来决定胜负的例子。双方均派出自己军队中最杰出的战士,在两军阵前进行一对一的生死决斗。在决斗中被击败的一方向获胜一方认输或投降。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双方将士的伤亡,但对参加决定的人来说意味着巨大的牺牲。在西方的古代历史和文艺作品中,我们常常能够见到这种决斗,如圣经中提到的大卫和歌利亚的决斗、荷马史诗中提到特洛伊战争中帕里斯王子与海伦的老公墨涅拉奥斯的决斗,以及最扣人心弦的赫克托耳与阿基琉斯之间的决斗。

英语单词champion的原意指的就是这种代表整支军队参加一对一决斗的战士。它来自拉丁语campionem,由campus(平地,在此指平坦的战场)衍生而成,指在战场上决斗的战士。因此,英语单词champion有两个含义,既表示“冠军”、“最好的”,还表示代表军队参加决斗,引申为“支持”、“拥护”、“为某群体或某事业而奋斗(的人)”。

champion: ['tʃæmpɪən] n.冠军,优胜者;战士;拥护者adj.优胜的vt.支持,拥护

champion:冠军

发音释义:['tʃæmpɪən] n.冠军,优胜者,战士,拥护者adj.优胜的,第一流的vt.拥护,支持

结构分析:champion = champ(战场)+ion(人)→战士→冠军

词源解释:champ←拉丁语campus(平地)

相关词根:camp(平地)

在古代战争中,经常有通过决斗来决定胜负的例子。双方均派出自己军队中最杰出的战士,在两军阵前进行一对一的生死决斗。在决斗中被击败的一方向获胜一方认输或投降。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双方将士的伤亡,但对参加决定的人来说意味着巨大的牺牲。英语单词champion的原意指的就是这种代表整支军队参加一对一决斗的战士。因此它有两个含义,既表示“冠军”、“最好的”,还表示代表军队参加决斗,引申为“支持”、“拥护”、“为某群体或某事业而奋斗(的人)”。

衍生词:championship(冠军地位,锦标赛)

buck:雄鹿、美元

发音释义:[bʌk] n. 雄鹿;美元;花花公子;美国印第安或非洲裔小伙子;玩牌时表示庄家身份的标识物品;责任v.(像雄鹿那样)猛然弓背跃起;抵制;猛然震荡

词源解释:buck←古英语bucca(公山羊)←原始日耳曼语bukkon(公山羊)

同源词:butcher(屠夫←宰杀公山羊的人)

在美国俚语中,buck还可以表示“美元”,这是因为,欧洲殖民者刚来到北美大陆时,与当地印第安人进行交易时往往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当时,鹿皮(buckskin)是北美人最常见的商品,因此人们就用鹿皮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基本单位。在描述一件商品值多少钱时,往往会说它值几张鹿皮。因此,buckskin一词就成了货币的基本单位。后来,该词被缩略为buck。美元开始流通后,美国人在口语中继续使用buck作为货币单位,等同于美元。

buck还可以表示“责任”,这种说法起源于玩牌时放在庄家面前代表庄家身份的物品,最初常常是鹿角握柄的猎刀(buckhorn knife),后来简略为buck。由于玩牌时为求公平,常常采用轮流坐庄的方式,因此buck放到谁面前就意味着谁要承担庄家的责任,故此buck一词衍生出“责任”的含义。pass the buck指的就是把buck传到下一家,后来幽默作家马克·吐温在其文章中,首先将其引申为“寻找借口、推诿责任或把过失推给别人”之义,因而一举成为流行一时的俚语。20世纪40年代,美国总统杜鲁门为杜绝政府官僚推诿责任(pass the buck),乃根据此俚语创造出另一句话,也是他放在椭圆形办公桌上的著名座右铭“the buck stops here”,意思是“责任止于此,绝不推诿”。

词组习语:buck up(振作起来);make a buck(赚钱);big bucks(一大笔钱);a fast(或quick)buck(快钱);the buck stops here(绝不推卸责任);pass the buck(推卸责任)

bandit:强盗

发音释义:['bændɪt] n. 强盗,土匪;恶棍;敲诈者

词源解释:bandit←意大利语bandito(剥夺公权,过去分词)←意大利语bandire(剥夺公权)←通俗拉丁语bannire(宣布剥夺公权)

同源词:banish(放逐)

bandit来自意大利语bandito,是bandire(剥夺公权)的过去分词,字面意思就是“被剥夺了公权的人”。“剥夺公权”是中世纪的一种刑罚,只有皇帝才有权颁发公告(ban)剥夺某人或某座城市的公权,因此bandit和banish的词根都是ban。被剥夺公权意味着丧失了法律保护,人人可以杀之或掠夺之。这些丧失法律保护的人自然再不会遵纪守法,大多落草为寇,所以bandit通常用来表示强盗、土匪,其实它最恰当的翻译应该是“法外之徒”——不受法律保护的人。

趣味记忆:bandit = band(绑)+it(它)→见了bandit就应该绑他,否则他就绑你

ill-starred:时运不济的

ill-,不好的,star,星星。来自古代占星术,星位不正则意味着灾难降临,比较disaster,consider.

meaning:意思,意义

来自mean,意思,意味着。

monster:怪物,恶魔

来自拉丁语monere,警告,词源同admonish,monitor.-ster,贬义后缀。用于指怪物,恶魔,在古代出现反常的现象或怪物通常意味着上帝对人的警告。

nine:九

来自古英语nigen,来自PIE*newn,九,词源同noon,November.一种观点认为该词与PIE*newos属于同一词源,新的,词源同new,novelty.因为九在古代观念里意味着完美,顶点,同时也意味着新生,新的开始。

nines:完美

来自nine的复数形式,引申词义完美,因9在古代哲学观念里意味着完美,极限。在中国神话传说里9同样也意味着完美,如九重天,即至高天。

epicure:美食家;讲究饮食的人

该词源自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Epicurus伊壁鸠鲁(公元前342?-270, 古希腊杰出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者)的大名,Epicurus的哲学思想在古希腊和古罗马乃至现代欧洲均颇有影响。他反对柏拉图的唯心主义,也反对亚里士多德关于神是“第一推动力”的理论,认为物质是唯一的实在。在伦理观上他认为人生的主要目的乃是快乐。快乐意味着避免苦痛,使身心安宁,怡然自得,而只有通过自制与节制才能获得这种快乐。他在雅典办了一所学校,因建在花园中,故后称花园学校,史称“伊壁鸠鲁花园”。该学校不同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学校,它接纳了妇女,甚至还接纳了奴隶。在学校中师生过着极为简朴的生活,吃的是大麦面包,喝的仅是水。其言和行都和源自其大名的epicure一词的含义(指讲究饮食,注重享乐)极不相同。也许是他后来的信徒曲解了他的学说,认为应该追求美好生活,吃喝玩乐,或者是一些评论家对他的无神论思想不满,对其接纳妇女和奴隶为学生的做法反感,才致使epicure 一词被赋予了不太好的含义。16世纪,在epicure一词进入英语之初,它原指Epicurus的信徒,但是随后不久即转指“讲究饮食的人”或“爱奢侈享受的人”。

emancipate:解放   

按罗马法,买卖奴隶和解放奴隶都有一定的仪式。把奴隶买下时新主人要把手放在奴隶身上,以示占有。这一行为拉丁文叫mancipium,意为“以手表示占有”(possession by the hand)。emancipate一词的意义恰恰相反,它源于拉丁文emanapare,原义是“把手拿开”(take the hand away)。当主人把手从奴隶身上拿走,那就意味着解放该奴隶。因此,emancipate 一词很自然地被赋予了我们至今仍在使用的词义:“解放”。(参见manager)

atone:弥补,补偿,赎罪

atone是at one二词连写合成的。它是如何形成的呢?旧时at one常常出现在to bring at one accord(使一致)和to set at one assent(使一致)等一类较长的词组中。在使用中人们觉得at one二词就足以表达整个词组的意思,因此at one后面的名词往往被省略掉。早在1 3世纪,牧师在布道时常常恳求教徒to be at one with God(与上帝和好)。由于此语用得如此经常,到了14世纪at one逐渐结合为一个词,并被赋予“(使)和解”、“(使)协调”、“与…完全一致”等义。当时one读如own,所以atone发成/’taun/。这就使得后人往往注意不到atone中的-one与数词one之间的历史联系了。一般说来,和解与协调往往是在一方向另一方赎罪后出现的,而在基督教中与上帝和好则意味着通过祈祷、苦修和行善等为自己赎罪。到了17世纪末期atone作为宗教术语开始由“和解”、“和好”、“协调”等义转而表示“赎罪”、“补偿”、“弥补”等义。

atone的名词形式是atonement。昔日,at onement一语在基督教中常被用来表示上帝与人的和好,英国神学家威克利夫(John Wycliffc,1330?- 1384)在1382年版本的《圣经》英译本中就曾用过onement一词。嗣后,at onement二词合而为一,作atonement。因此一些辞书认为atone系由atonement逆构而生,也不无道理。

affluent:富裕的

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 K.Galbrath,1908)教授写了一部名为《富裕社会》(The Affluent Society)的著作。该书从历史角度分析了西方国家的经济情况,认为在大多数西方国家中贫穷已不是多数人,而只是少数人的问题了。此书在1958年问世后,affluent society很快就成了一个流行词语。当时,家里有小汽车、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在英国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因此英国社会便被认为是一个奢侈品供应丰富、消费兴旺的富足社会(affluent society)。自此以后,affluent也一跃为英语常用词。

  affluent始见于18世纪中期,它源自拉丁语affluere(ad-‘to’+fluere‘flow’),原含“源源不断地流入”之意。财源不断意味着富裕,故affluent后被引申为“富足的”、“丰富的”等义。

  

academy:专科院校;军事学院

据说古时候有一个名叫海伦的斯巴达姑娘,被一个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忒修斯(Theseus)劫去,海伦的两位孪生哥哥卡斯托耳(Castor)和波吕丢刻斯(Polydeuces)——Castor和Pollux现在是双子星座的两颗明星——四处寻找他们的妹妹,然而没有找到,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农夫,名叫阿卡得摩斯(Akademos),他提供了劫持人和被劫人的下落。作为对农夫有这样高的警惕性的答谢,诸神永远守护着阿卡得摩斯的园林。这是希腊神话中的一篇有名的故事。

后来,大哲学家柏拉图就在这座园林里授课,于是这座园林就根据阿卡得摩斯的名字被叫做academeia.柏拉图死后许多年,他的学生和信徒们仍在这时举行学术讨论。当然他却为后提供了academy这个意味着学习场所的词。

scientist:科学家

scientist这个词诞生于近代,时间约在1840年。创造这个词的是英国剑桥大学历史学家费米尔。他是根据拉丁词scien(了解)和法语词science(泛指一切学习的形式)而创造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以前没有科学家,只是scientist一词出现得很晚罢了。

有人对“科学家”下这样的定义:科学家应具有“敏锐的观察,精细的实验,谨慎的分类,证据的收集,结论的研判”的素质。

turncaot:叛徒,变节者

这是个由动词turn加名词coat 构成复合名词,意思是“叛徒”或“变节者”。关于这个单词的来源,有三种说法:

其一,昔日英国贵族的随从或个人所穿外套都有规定的式样。一家和一家不同,以便识别。此一习俗直至17世纪依然流行。对随从或仆人来说,to turn one's coat 则意味着背离旧主,另择新主,意味着背弃变节。turncoat 一词是随后从该成语衍生出来的。

其二,旧时士兵制服的颜色因军队而异。士兵吃了败仗时往往to turn one's coat (将上衣里面翻转过来)以掩盖服色或标志。这被人们视作一种变节行为,于是乎“变节者”也就被称作turncoat 了。

其三,据传,从前在萨克森(今天为德国一地区)有位萨克森伯爵(Duke of Saxony)。他的领地地处边界,有部分与法国接壤。他为此设计了一种正反面的颜色不同的外套,一面为白面,一面为蓝。当他想讨好法国时,他便把白的一面翻到外面,反之则蓝的朝外。把此产生了成语to turn one's coat 及名词turnco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