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us:莲花,忘忧果
来自拉丁语lotus,无明确词义,代指传说中的多种奇花异果,后词义固定为莲花。忘忧果义来自短语lotus-eaters,最早见于荷马史诗《奥德赛》,类似于中国红枣,吃了能使人忘记过去和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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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eater:浑噩度日的人
该词源出荷马著名史诗《奥德赛》(Odyssey)中的一个故事。希腊英雄奥德修斯( Odysseus)和他的部下来到北非利比亚海岸一个名叫Lotus-Iand的地方,因当地有一种树叫lotus- tree,故名。这里的lotus不指“莲”,而是一种神奇的植物,有人译之为“落拓枣”。据传,食了落拓枣后即做极乐梦,并忘却尘世痛苦。奥德修斯发现当地民族,即所谓lotus-eaters或Lot-ophagi),因食此枣懒散、倦慵,贪图安逸,游手好闲,不思不虑,而外来者食了此果就会忘却家人和亲朋,迷恋他乡而不思返家。Lotus-Iand常译作“安逸乡”或“安乐乡”, lotus-tree则译为“忘忧树”,而lotus-eater则直译作“食落拓枣的人”或“食忘忧果者”。英国诗人丁尼生( Alfred Tennyson,1809 - 1892)以‘The Lotus-Eaters’为题的诗正是取材于《奥德赛》,描写奥德修斯等人漂流海岛,食忘忧果中魔,乐而忘返。根据以上故事,后人便用lotus-eater一词来喻指“安逸度日的人”或“浑噩度日的人”。
lotus:莲花,忘忧果
忘忧果的含义来自短语 lotus-eaters,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奥德赛的船队返乡途中,船被风雨吹到一处海边。同伴们吃了当地特产忘忧果之后,竟然忘记家乡和亲人,忘记自己上岸的目的,也忘记回到船上去。后比喻身居异乡,乐不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