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ojan Horse:木马计;暗藏的危险;奸细
The Trojan Horse 直译“特洛伊木马”,是一个国际性成语,在世界各主要语言中都有。来自拉丁语equns Trojanus。这个成语甚至还进入到汉语词汇中,某某同志在《矛盾论》中,谈到《水浒传》中宋江三打祝家庄时,就用了“木马计”这个典故。
这个成语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交战10年之久,胜负未决。最后,希腊著名的英雄奥德修斯(Odysseus)想出了一个木马计,用木头做了一匹巨马,放在特洛伊城外。全体希腊将士伪装撤退,乘船隐藏在附近的海湾里,而奥德修斯率领20名勇士事先藏进木马肚里。特洛伊人误认为希腊人已经败退,大开城门,看到城外的巨大木马,以为这是希腊人敬神的礼物,就把它当作战利品拖进城来,大摆宴席,欢庆胜利。到了半夜,特洛伊人好梦正在酣,毫无戒备的时候,藏在木马里的希腊英雄们都爬了出来,打开城门,发出信号,与附近海湾里返回的希腊大军里应外合,一举摧毁了特洛伊城。
因此,The Trojan Horse 经过不断引用而成为一个广泛流传的成语,常用来比喻“the hidden danger;the covert wreckers(内奸);to engage in underhand activities”等意义。同时还产生了一句习语Greek gift(希腊人的礼物),表示“存心害人的礼物”。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The Trojan Horse 词源,The Trojan Horse 含义。
christmas(圣诞节):庆祝基督诞生的弥撒
在英语中,圣诞节是Christmas,它是Christ’s Mass(基督的弥撒)的缩写。圣诞节产生于4世纪后期。在4世纪初,罗马帝国东部的基督教会选择每年的1月6日作为纪念基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 “主显节”(Epiphany)。一般认为12月25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336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375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430 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1月6日主显节是耶稣的诞辰。
12月25日本是一个异教徒节日,是波斯太阳神密特拉(Mithra)的诞辰和罗马 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罗马教会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是为了把异教徒的风俗习惯基督教化。后来,虽然 大多数教会都接受12月25日为圣诞节,但因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为圣诞节节期 (Christmas Tide),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大多数教会和基督教徒都选择在12月25日过圣诞节,但也有例外,如在亚美尼亚人们 坚持在1月6日过圣诞节;在菲律宾,人们则享有世界上最长的圣诞季——从12月16日直到次年的1月6日。
教会在每年12月24日的之夜即25日凌晨举行子夜弥撒,庆祝耶稣诞生,该子夜弥撒就被称为Christ’s Mass(基督的弥撒),到14世纪左右被缩写为Christmas。这就是Christmas一词的来历。
在梵蒂冈,每年的圣诞节前夕,教皇本人会亲自在圣彼得大教堂主持子夜弥撒。25日零时,号角手将吹响喇叭,在教堂里聚集的各国信徒眼眶里含着热泪,以各自的语言唱出悠扬的“平安夜”为世界祈祷。
Christmas:['krɪsməs] n.圣诞节
garlic(大蒜):既像韭葱又像矛头的植物
在古代和中世纪,人们把蒜当作护身符带在身上避邪。古罗马人把蒜吊在大门上方使妖巫不敢走近。蒜的英文名称garlic在古英文中拼作garleac,由gar(spear,矛)和leac(leek,韭葱)组合而成。之所以得其名是因为蒜苗形似韭葱,其小鳞茎又形似矛头。
garlic:['gɑːlɪk] n.大蒜,蒜头
chartreuse(查特酒):以酿造神秘药酒而闻名的查特修道院
喜欢品酒特别是鸡尾酒的人可能知道法国的查特酒(Chartreuse),它以其黄中带绿的颜色而著称。它不仅颜色味道独树一帜,还是一种具有滋补功效的药酒。查特酒传统上被当作餐后甜酒,可以冰镇或加冰后饮用。
查特酒诞生于400年前的法国格勒诺布尔附近的查特修道院(La Grande-Chartreuse)。传说在1605年,该修道院的僧侣们偶然从一本东方古籍里面找到了一个所谓的长生不老药的配方,里面记载了130多种草药植物成分,僧侣们把药配制出来之后,又用葡萄酒把它调制成药酒,就成为了查特酒。这份古老的配方直到今天还被严格保密,只有修道院里的3个僧侣能够看到。1970年,查特酒开始大量生产并出现在市面上,在此之前它一直都是不公开销售的。配制好的查特酒被存放在酒 窖里巨大的橡木桶中,窖藏过程最少3年,最长的有12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神秘的药酒产生了兴趣,更有人希望能够得到它的配方,但是修道院的严格保密措施让外人根本无从下手,至今公开的资料里只能知道配方里中含有龙胆草、虎耳草、风铃草和蜂蜜,其他的成分都还是一个谜。
Chartreuse: [ʃɑː'trɜːz] n.查特酒
chartreuse: [ʃɑː'trɜːz] n.黄绿色,查特酒绿adj.黄绿色的
napkin(餐巾):宴会上使用的小桌布
现在宴会上用的纸制小餐巾,英语叫napkin, 过去曾一度是大块方形的亚麻织品。这种大型餐巾,在银制餐具出现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仍还被当作是一种“优美”、“雅致”、“富贵”的象征,甚至到了19世纪90年代,它仍然是高级宴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英语单词napkin由古法语nape(桌布)和中古英语kin(小)构成,字面意思就是“小桌布”。“桌布”在现代英语叫tablecloth,过去叫napery,就是从古法语词nape来的。
napkin:['næpkin] n.餐巾,餐巾纸,尿布
napery:['neipəri] n.桌布,餐桌用布,抹布,家用亚麻布
humdinger:出色的事物
hum,嗡嗡叫,有精神的,dinger,最好的,俚语词,叮当作响的敲击声。引申词义出色的事物。
jet:煤玉,黑玉,黑色大理石
来自古法语jaiet,褐煤,来自拉丁语gagates,来自希腊语gagates lithos,来自Gages的石头。Gages为古希腊时期地中海古国Lycia的一座古城,lithos,石头,词源同lithology,lithium.本质上是一种褐煤,质地坚硬,可用于雕刻,也被当作宝石使用。
pupa:蛹
pupa本是拉丁语,意为“女孩”、“洋娃娃”。1758年瑞典博物学家林奈(Linnaeus,1707 - 1778)把它当作术语来用,指“蛹”。林奈这一创造曾被誉为“天才诗人的手法”(a stroke of poetic genius)。一位作家这样写遭:“只要你看一看峨蛹的下侧,你就会发现它的脸、它的眼睛以及小臂状的双翅,有如襁褓中的婴儿,犹如小洋娃娃。”英语另有两个词puppet(木偶)和puppy(小狗),从表面上看乃分别来自法语poupette(玩偶)和poupee(玩偶),实际上其终极词源同为拉丁语pupa。
propaganda:宣传
该词系拉丁语借用词。
1 622年6月22日罗马天主教教皇Gregory十五世在罗马设立了一千由13名红衣主教,2名高级教士及1名秘书组成的机构,负责对外传教事业。该机构的拉丁语全称是Sacra Congregatio de Propaganda Fide,相当于英语Sacred Congrega -tion for Propagating the Faith,汉译作“传信部”或“传道总会”,1718年在英国被称作the Congregation of the Propaganda,1819年简称为the Propaganda。英国新教徒(Protestants)把该机构的传教工作说成是传播谎言,使propaganda一词后来逐渐蒙上贬抑含义。起初propaganda指“传教机构”,到了20世纪初开始用以泛指任何形式的“宣传”。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该词使用得十分广泛。由于当时许多宣传都夹带着感情、夸大和虚假的成分在内,因此propaganda常被当作贬义词来用。
laurel:月桂树,殊荣
laurel汉语作“月桂树”,源于拉丁语laurus,人们常用它来喻指“荣誉”或“殊荣”。关于laurel这一象征意义的由来,流传着一则古罗马神话故事。
有一天太阳神阿波罗( Apollo)出言不逊激怒了爱神丘比特(Cupid.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Eros)。丘比特便把一支点燃爱情烈焰的金箭射进阿波罗的骨髓,同时又以一支熄灭爱情之火的铅箭射在河神佩纽斯( Peneus)之女达佛涅(Daphne)的心上。顿时爱情之火在阿波罗心中熊熊燃烧。他一眼看见路过的达佛涅,便向她倾吐恋慕之情。那知达佛涅对爱情已经变得冷若冰霜。她一见阿波罗转身就跑,阿波罗在后面紧迫不舍。跑到河畔时达佛涅已是气喘吁吁,情急之下只得祈求父亲解救。刹那间达佛涅蓦地消失,在阿波罗眼前出现了一株枝繁叶茂、亭亭玉立的月桂树。阿波罗见此情景,悲恸欲绝。他把这株月桂树移植到自己神宙旁,并用月桂枝叶编成冠冕,时时戴在头上,以表示对达佛涅的倾慕和思念。于是月桂树成了阿波罗的圣树。在古希腊神话中也有类似的故事。据此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用月桂枝叶编成冠冕,授予凯旋而归的英雄和音乐、体育等竞赛的优胜者,以后成了欧洲一种习俗。这种冠冕英语亦称laurel,汉语作“桂冠”。英国历史上曾授予优秀诗人以“桂冠诗人”(The Poet Laureate)的荣誉称号。因此古往今来人们一直把laurel当作光荣的标志,荣誉的象征。
glamour:魅力
说来有趣,glamour 一词的产生和gramruar育奠大的关系曲
古人对词常有一种神秘感。古埃及僧侣为了保住权力把读写技能当作神宙的一项秘密。平民对这种技能则怀有盲目的敬畏。甚至到了16世纪许多英国人还把它同巫术相联系。那时候拉丁文是少数有文化教养的人使用并垄断的语言。书都用拉丁文来写,知识分子用拉丁文进行交际。一位著名的德国教授仅仅因为用英语阱课而被解职除名。拉丁文是中等学校的主课,而拉丁文语法(grunmar)则是最主要的主课。1 6世纪前后的gramrnar school即是此一类型的学校。在耳不识丁的下层人民眼中语法成了一门神秘学( occult learning),grammar也成了富于魅力而不可思议的字眼。
究其根源,grammar系源自希腊语gram matike,并从拉丁语gram uzatica演化而来。以后在苏格兰方言中grammar一词逐渐讹变为glamour,并被赋予“魅力”或“魔力”之意。英国苏格兰小说家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17711 - 1832)在他的小说中把它用于习语cast the glamour而使之得以推广,并最终成为现代英语中通用的一个词。因此,我们可以说glamour原为grammar的苏格兰语变体。与glamour并行发展的是法语中的grimoire,它却获得了“魔书”、“天书”等义。20世纪40年代美国英语又据glamour创造了glamour boy(迷人男子)和glamour girl(迷人女子)等流行词语。
garlic:蒜
在古代和中世纪,人们把蒜当作护身符带在身上避邪。古罗马人把蒜吊在大门上方使妖巫不敢走近。蒜的英语名称garlic在古英语时期作garleac,由gar 'spear’(矛,枪)和leac‘leek’(韭葱)结合而成。名称中之所以含leek和spear这两个成分是因为蒜既形似韭葱,其小鳞茎(clove)又形似矛头(spearhead)的缘故。
billionaire:亿万富翁
million系直接借自古法语,源于意大利语millione,按字面义是a thousand thousands(一千个千),汉语作“百万”。billion也直接从法语吸收而来,系由前缀bi-‘two’(指二次幂)加million缩合而成,按字面义是a million millions(一百万个百万),故汉语作“万亿”。然而在美国billion并不指“万亿”,而指“十亿”,近年来英国也日趋把billion当作“十亿”来用。millionaire也是法语借词,约于1820年进入英语,意为“百万富翁”。皮毛业商人阿斯特(John Jacob Astor,1763 -1848)可能是第一位被称为millionaire的美国人。而billionaire则是由billion接millionaire的尾部-aire构成,始见于1861年,意指“亿万富翁”。第一位被称为美国式billionaire的恐怕当数美国实业家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1839 - 1937)。与million相关的词还有几个,如milliard,系英国英语,相当于美国英语billion,即“十亿”,它也借自法语。又如trillion,其构成与billion类似,系由tri- three(指三次幂)接million之尾部-llion缩合而成,它也是法语借词,在英国英语指“百万的三次幂”,在美国英语则指“百万的二次幂”,即“万亿”。但这两个词在英语中都用得不多。
bastard:私生子
古法语有个短语fils de bast,字面意思是son of a packsaddle(驮鞍上生的儿子)。据传,中世纪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的赶骡人常将驮鞍当作临时床铺使用,不少私生子是在这种床铺上出生的,故人们便用该短语婉称私生子,意为“私生子”的英语bastard 一词即源于该短语,更确切地说是由其中的bast(驮鞍)衍化而来。从19世纪初以眦来bastard开始贬义化,如今更多地被作为粗俗语用以骂人,若要表示“私生于”或“非婚生子”则常以love-child一词代之。
bastard的近义词bantling(小杂种)其来历有点相似。它源自德语Bank‘bench’(长凳),不同的是,孩子不是在驮鞍上而是在长凳上出生的。
napkin:餐巾
现在宴会上用的纸作的小餐巾,英语叫napkin,过去曾一度是大块方形的亚麻织品。这种大型餐巾,在银制餐具出现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仍还被当作是一种“优美”、“雅致”、“富贵”的象征,甚至到了19世纪90年代,它仍然是高级宴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桌布”,现代英语叫tablecloth,过去却叫napery,是从古法语词nape来的。Napkin从字面上讲,就是“小桌布”的意思。
Nape还派生出naperon(围裙)。这个词被借入中古英语。“一条围裙”,起初写作a naperon,但由于印刷错误,误将和n排在一起,成了an aperon;aperon后又简称apron,以致以讹传讹,成了今天的an apron。
上面的nape,napery,naperon,napkin等词都来自拉丁词mappa,意思是“布”。
Yankee:美国佬
Yankee一词大约有三百年的历史。关于它的由来,说法不下二十种。
有人认为,Yankee来源于印第安人对English一词的读音Jengees或Yengees。也有人认为,Yankee出自一个意为“精明”的苏格兰词,因为直到今天,一个精明厉害的商人还往往被人叫做a Yankee trader。但是大多数人认为Yankee起源于荷兰。
17世纪时,荷兰人成为英国人进行殖民地扩张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英国人把制作和出售乳酪的荷兰人按荷兰语蔑称为Jan Kees,相当于英语John Cheese(乳酪约翰),或把他们叫做Janke(Jan的指小形式),相当于英语Little John(小约翰),同样带有贬抑的含义。后来Jan Kees或Janke又移用作荷兰海员或海盗的诨名,并逐渐讹变为Yankee。
随着荷兰的向外扩张,许多荷兰人来到了美洲。他们主要集中于现在的纽约州一带(最初的纽约州叫新荷兰,纽约市叫新阿姆斯特丹,17世纪末英国兼并后才得名纽约),而英国早期移民则多定居于现在的美国东北沿海各州即新英格兰地区。荷兰移民多半是种地的好手,他们很瞧不起不擅长务农的新英格兰移民,于是把自己的外号转送给了他们,称他们为Yankee。对新英格兰移民素以Brother Jonathan(乔纳森兄弟)相称的英国士兵,把这一绰号接了过来,改称他们为Yankee。南方移民觉得新英格兰移民过于精明,也以Yankee称之。而新英格兰人却将此视为对他们的一种赞誉,引以为荣地接受了。因此,到了18世纪中期Yankee便成了新英格兰人的绰号。
在法英七年战争(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 1754-1760)期间,据说英军统帅Amherst勋爵手下一个军医Shucksberg(一说Shuckburgh)于1755年特意谱写了一首名为Yankee Doodle(扬基歌)的歌曲,取笑粗里粗气、衣冠不整的新英格兰士兵。
1775年4月的一天,英国陆军上校Hugh Percy带着军队在Yankee Doodle的乐曲声中从波士顿城开赴康科德(Concord)去搜查殖民地人民收藏的枪支,结果被农民组成的殖民地军队打得大败。殖民地军队自豪地踏着Yankee Doodle的乐声开进了波士顿。与此同时在附近的列克星顿(Lexington)殖民地军队也打了一场胜仗,这两场仗史称列克星顿-康科德之战,它们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此后,有人把Yankee Doodle的歌词作了修改,使之成为美国最著名的一首进行曲。正是这首歌使Yankee一词得以进一步推广,并在美国广泛流行。
独立战争胜利结束后,Yankee一时成了美国剧场里最受人喜爱的人物,他总是以纯朴老实、精明强干而富于幽默感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
过了将近一个世纪,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1861-1865)。在战争时期,南方军士兵把北方军士兵叫做Yankee(北方佬),偶尔也叫doodle(笨蛋)。Yankee Doodle被当作一首亲联邦歌曲,在亚拉巴马州的莫比尔(Mobile)和南部邦联的其他地方这首歌都遭到禁止。Yankee一词再度成为对北方人的一个蔑称,一直到今天美国南部许多地方仍在这样沿用。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Yankee的词义扩大了一些,美国兵被称作Yankee或简称Yank。1917年美国兵都唱起了流行歌曲作家George M. Cohan谱写的“在那里”(Over there)这首歌,歌中唱道:“Over there, over there, the Yanks are coming ...”(在那里,在那里,美国兵来了……)从那时候起,Yank和Yankee就成了欧洲人对美国兵或美国公民的通俗称呼,有时也作为山姆大叔或美国的代称。在拉丁美洲Yankee拼作Yanqui。20世纪50年代,拉丁美洲人民发出了Yanqui go home(美国佬滚回老家去)的吼声,对美国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可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从以上所述,可见Yankee或Yank自问世以来其含义常因历史情况而发生变化,时而扬升,时而贬降,且贬多于褒。
vaseline:凡士林
提起凡士林,不少学习英语的都知道是从英语的vaseline音译而来的,但是对vaseline的由来,恐怕就未必有很多人了解了。这一直可以追溯到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新大陆的早期。这些移居者经常发现一种奇特现象,冰凉的山洞中汇成的河水流入地底下神秘地消失后,竟在数英里外重又冒出地面,然而,此时水面上却蒙上薄薄一层油,宛如彩虹,闪闪发光。此外,移居者还发现一股股泉水破地而出,水面同样蒙着薄薄一层油。
过了些时候,移居者目睹印第安人把水面上的油撇起来,敷在烧伤、刀伤、擦伤等伤口处。后来欧洲移民也模仿着做,有些人还把撇取的油装瓶当作药物出售,并称这种油为“印第安油”。
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一位来自新英格兰,名叫乔治·比斯塞尔(George Bissell, 1821-1884)的年轻教师对这种油很感疑惑。他暗自思忖:“能不能从地下取出一种更浓的油呢?”
比斯塞尔把他的想法对一个叫埃德温·德雷克(Edwin Drake, 1819-1880)的朋友讲了。他们一起到宾夕法尼亚州泰特斯维尔(Titusville)附近钻了一口世界上最早的油井。附近的居民认为这种做法是徒劳无益的,因此称这一工程为“德雷克的徒劳而又愚蠢之举”。
然而,此举后来却成了一种了不起的工业壮举。1859年8月27日,德雷克他们果然在距地面25米的油层中打出了石油。
发现石油的消息不胫而走,数日后一直传到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位化学家耳中。这位化学家名叫罗伯特·契斯柏洛(Robert A. Chesebrough, 1837-1938),他正在进行一项费时而艰巨的工作:从煤炭中提取煤油。当他一听到这消息,明白自己吃亏了,因为从石油中提取煤油要比从煤炭中提取容易得多了。契斯伯洛觉得不能因此无所事事,决定迁居泰特斯维尔。
一天,他在观看德雷克和工人们钻井时,发现一种蜡状物质附在巨大的钻头上。工人们把它弄下来扔掉。可是他们遇有刀伤或烧伤时,总是首先用这种东西往伤口上一抹。
契斯柏洛拿了些回家,用它做试验,最后成功地从中提取了一种洁净的糊状物。他在自己身上的伤口涂了一些作试验,发现伤痛大有减轻之感,伤口也愈合得快些。他立即向政府申请专利以保护他的产品,并将之命名为vaseline。1872年Vaseline被契斯柏洛公司(the Chesebrough Manufacturing Company)作为产品的正式商标名。
vaseline这个名称契斯柏洛一定是费尽心思才造出来的,它是三种语言的混合词。他先是取了德语词Wasser(水)中的was-加上希腊语élaion(油)中的el,再加上拉丁词缀-ine构成了waserline。后来他转念一想,w在德语中不是发成英语中的v吗?于是他才最后把该物质定名为vaseline。
契斯柏洛所发现的物质学名叫petrolatum或petroleum jelly(矿脂,石油冻),然而他所用的商标名vaseline却作为其俗名一直沿用至今。
tomfoolery:蠢举,蠢事
tomfoolery 来自Tom Fool,而 Tom Fool 则是旧时用以指“傻子”的词语之一。在中世纪观看疯子做滑稽动作被当作一种娱乐。在16世纪和17世纪时伦敦曾有一家名叫Bedlam 的精神病院。由于要求收容的申请书过多,许多患者尚未痊愈就被打发出院,任其在街头游荡行乞,他们口唱疯歌,身着异服。1676年当Bedlam 迁往 Moorfields,那里也随即成了一个幽会场所和假日游乐地,任何人花上两便士就可以入内,站在栅栏后面观看那些可怜的精神病人,任意取笑侮弄他们。这被认为是17世纪伦敦的耻辱之一。这些遭人侮弄的疯子常常被人叫Tom of Bedlam 或Tom Fool。由Tom fool派生演变的tomfoolery 一词现多用以表示“蠢举”、“蠢事”、“傻话”等义。
under the rose:秘密地;私下得;暗中
under the rose直译“在玫瑰花底下”,而实际上却表示in secret; privately confidentially的意义,语言外壳与内涵,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它源自古罗马的神话故事和欧洲的风尚。
罗马神话中的小爱神丘比特(Cupid),也称希腊神话里的厄洛斯(Eros),在文艺作品中以背上长着双翼的小男孩的形象出现,常携带弓箭在天空中遨游,谁中了他的金箭就会产生爱情。丘比特是战神玛耳斯(Mars)和爱与美之神维纳斯(Venus)所生的儿子。维纳斯,也就是希腊神话里的阿芙罗狄蒂(Aphrodite),传说她是从大海的泡沫里生出来,以美丽著称,从宙斯到奥林匹帕斯的诸神都为起美貌姿容所倾倒。有关她的恋爱传说很多,欧洲很多文艺作品常用维纳斯做题材。小爱神丘比特为了维护其母的声誉,给沉默之神哈伯克拉底(Hippocrates)送了一束玫瑰花,请他守口如瓶不要把维纳斯的风流韵事传播出去。哈伯克拉底收了玫瑰花就缄默不语了,成为名副其实的“沉默之神”。
古罗马人对维纳斯非常尊崇,不仅奉为掌管人类的爱情、婚姻、生育的爱与美的女神,而且尊为丰收女神、园艺女神。罗马的统治者恺撒大帝甚至追溯维纳斯是罗马人的祖先。由于上述神话传说,古罗马人把玫瑰花当作沉没或严守秘密的象征,并在日常生活中相尚成风。人们去串门做客,当看到主人家的桌子上方画有玫瑰,客人就了解在这桌上所谈的一切行为均不应外传。于是在语言中产生了Sub rosa在玫瑰花底下这个拉丁成语。据<牛津英语词典>解释,英语under the rose系源自德语unter der Rosen. 古代德国的宴会厅、会议室以及旅店的餐室,在天花板上常画有或雕刻着玫瑰花,用来提醒在场者要守口如瓶,严守秘密,不要把玫瑰花底下的言行透露出去。这个流行于15至17世纪的德语成语反映了这种习俗。
罗马帝国全盛时,其势力几乎席卷了整个欧洲,罗马某些文化风尚也随着他的军事力量渗透到欧洲各国。因此,以玫瑰花象征沉默的习俗,并不限于德国……
under the rose 是个状语性成语,在句中修饰动词,其含义因所修饰的动词的不同而略有不同。如:born under the rose“私生的”、“非婚生的”;do under the rose“暗中进行”。
clapper:钟舌
来自clap,叮当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