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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umnus(毕业生):由其他家庭抚养长大的孩子    

在英语中,表示“某校的毕业生”的单词是alumnus(男毕业生)和alumna(女毕业生)。这两个单词都来自拉丁语,词根为alere(滋养、抚养)。这两个单词本来指的是因为被父母遗弃或其他原因而由其他家庭抚养长大的孩子。这些收养家庭虽然不是这些孩子的父母,却像父母一样为他们提供了教育和养育,不亚于他们的再生父母。

  古代没有学校,孩子的教育都是由自己的父母负责。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向社会上的杰出人士学习,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把孩子送到这个人家里,拜他为师父,在师父身边成长并接受教育。这跟我们中国古代拜师学艺差不多。这些成长在师父家庭中的孩子也被称为alumnus和alumna。因此,alumnus和alumna也就逐渐产生了“学生、弟子”的含义。现在虽然有了学校,学生无须住到老师家里去,但出于对母校的感激之情,学生毕业后依然自称为alumnus和alumna。由此可见,alumnus和alumna是学生相对母校的称谓,而不是校友之间的称谓。

  与alumnus和alumna同源的英语单词还有aliment(食物)、old(变老)、adolescent(青少年)。

  alumnus:[ə'lʌmnəs] n.男毕业生,男校友

  alumna:[ə'lʌmnə] n.女毕业生,女校友

  aliment:['ælɪm(ə)nt] n.食物,滋养品vt.向……提供滋养品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lumnus 词源,alumnus 含义。

rhetoric(修辞学):古希腊智者所传授的“演说的技巧”

在公元前5到4世纪的古希腊,出现了一些专门招徒授业的人,被称为“智者”(sophist)。他们以雅典为中心,周游希腊各地,对青年进行修辞、论辩和演说等知识技能的训练,同时教授青年参政治国、处理公共事务的本领。他们是古希腊哲学的启蒙者,激发了各种哲学思想的兴起和发展。但他们过于注重演说和辩论的技巧,而忽视事物内在的逻辑,甚至误入了为辩论而辩论的歧途,故也被称为“诡辩家”。虽然他们在哲学上建树不高,但他们创造了一门新学科——修辞学。

据说修辞学的创始人,意大利西西里岛的一对师徒卡拉克斯(Corax)和提希阿斯(Tisias)之间曾经发生过一个有趣的故事:提希阿斯拜卡拉克斯为师学习修辞学,学成之后提希阿斯却不肯付钱。于是,这一对诡辩高手就展开了一场辩论:

提希阿斯:考拉克斯,请告诉我“修辞学”的定义。

考拉克斯:“修辞学”就是说服的技巧。

提希阿斯:关于这笔费用,我要和你打官司。如果我说服了法官,我就不用掏这笔钱,因为法官判我不用掏钱;如果我无法说服法官而败诉,我也不用掏这笔钱,因为你没有教会我如何说服人。

考拉克斯:我愿意和你法庭上见。如果我说服了法官,你将不得不支付学费,因为法官判你必须支付学费;如果我败诉了,你也应该支付学费,因为你已经掌握了说服的技巧,甚至超过了老师的水平。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清楚看出古希腊智者所传授的“修辞学”注重辩论技巧而忽视内在逻辑的特点。英语单词rhetoric(修辞学)正是来自希腊语rhetorike techne(art of an orator,演说家的技巧)。这也是古希腊的智者对自己所传授的“修辞学”的定义。

rhetoric:['retərɪk] n.修辞,修辞学,华丽的辞藻adj.花言巧语的

rhetorical:[rɪ'tɒrɪk(ə)l] adj.修辞的,修辞学的

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journeyman:熟练工,满师学徒工

该溺系由journey加man构成,但这里journey不指“旅行”,它源自古法语journee‘day’,用于a day's work(一日的工作)这一旧义,据此,journeyman原指“计日工”,现在多指“熟练工”或“满师学徒工”。这种工人满师后往往四处去做工,这大概是人们错误地将该词与“旅行”相联系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