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主):看守面包的人
lord一词最早源自古英语hlafweard,等于loaf-guardian(面包看守者),即部落中负责看管、分配面包的人,指的是部落中的首领。
英语单词lord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勋爵”,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爵位之一。其实,lord一词是英语中对男性贵族的尊称,指的并非某个特定爵位,而是整个贵族群体。英国的上议院就是House of Lords,就是由贵族们组成的议会。
英国的贵族爵位分为5等,依次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除公爵以外所有男性贵族,在第三人称中都可尊称为“某某勋爵”,即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ord一词。在第二人称中,一般称为“my lord”(大人)。
在宗教中,lord表示“上帝、主”,用的是lord的本意,即“主人、主宰”。
在封建时代,贵族往往领有封地,因此lord一词也含有“领主、地主”的含义。现代英语中表示“房东”的单词landlord就是这一封建含义的体现。
lord: [lɔːd] n.主人,主宰,统治者,监管者;主,上帝;勋爵
landlord: ['læn(d)lɔːd] n.房东,地主,楼主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lord 词源,lord 含义。
lady(夫人):揉面包的人
lady一词来自古英语hlafdige,等于loaf-kneader(揉面包者),指的是lord的夫人,家中的主妇。
在中世纪,lady一词是对贵族家的女眷的尊称。侯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夫人、男爵夫人以及公爵、侯爵和伯爵的女儿都可以称呼为Lady,用法与lord一样,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ady,在第二人称中为“my lady”。总而言之,lady指的是贵族家的女眷,因此lady一词含有“高贵、淑女”之意,在现代用作对所有女士的尊称。英语单词ladylike意思就是像淑女一样的。
lady: ['leɪdɪ] n.女士,夫人,小姐
ladylike: ['leɪdɪlaɪk] adj.像淑女那样的,贤淑高贵的
hermetic(密封的):埃及神话中发明了炼金术的托特
很多炼金术士、神秘学学者和新柏拉图学派学者认为,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之神托特 (Thoth,又译透特或图特)等同于希腊神话中的赫尔墨斯(Hermes)。托特是古埃及神话的智慧之神,相传他是古埃及文字的发明者。人们将托特尊称 为“三倍伟大的赫尔墨斯”,因为他是最伟大的哲学家、最伟大的祭司、最伟大的国王。三倍伟大还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托特(或赫尔墨斯)的学问被分为三大分 支:炼金术、占星术和巫术,它们被认为是宇宙智慧的三个方面。托特创立了赫尔墨斯神智学,据说完全密封玻璃瓶的方法就是他发明的。从赫尔墨斯的名字 Hermes衍生出英语单词hermetic等单词。
hermetic:[hɜː'metɪk] adj.密封的,不透气的,炼金术的n.炼金术士
hermetical:[hɝ'mɛtɪkəl] adj.不透气的,与外界隔绝的
hermeticism:[hə:'metisizəm] n.赫尔墨斯神智学
hermit(隐士):隐居在荒漠中的人
英语单词hermit(隐士)来自希腊语eremites,字面意思就是“荒漠中的 人”。为什么隐士一定要隐居在荒漠中呢?原来,当隐修刚刚兴起之时,最早的基督教隐修者都是在埃及和叙利亚的沙漠中进行隐修的。最有名的一个隐士叫做圣安 东尼。他是罗马帝国时期的埃及基督徒,基督徒隐修生活的先驱,也是沙漠教父的著名领袖。
圣安东尼首先在自家附近退隐达十五年之久,并向住在附近的隐士们学习如何善度隐修的生活。当圣安东尼三十多岁时,便渡过尼罗河,到 沙漠中一座庇斯比尔山上,住在一个荒废多年的军用城堡中,追求祈祷和独修的生活。圣安东尼将自己锁在城堡中二十五年之久。他的一位朋友每年两次把半年需用 的面包送给他,因为当地天气干燥,面包不易变坏;此外,城堡内有泉水源供应食水。二十五年后他的朋友们破门而入,进入城堡,见到圣安东尼的样貌比二十五年 前更平静而健康。当时跟随圣安东尼的群众效法他的榜样,也在庇斯比尔山附近的山洞或小屋中独修,而圣安东尼则固定地予以会晤并指导,如此维持了五至六年。
随后,圣安东尼退隐到尼罗河与红海间的克津山旷野,在那里度过他最后的45年半独修生活。圣安东尼的隐修风范影响后代基督徒,包括奠定基督教教义的圣奥古斯丁。虽非首位隐修士,然而他的榜样促使修道生活的兴盛,使后人尊称他为“修道运动之父”。
hermit:['hɜːmɪt]n.隐士,隐修者,隐居者
Hermitage:['hɜːmɪtɪdʒ] n.隐士生活,隐士住处
vassal(封臣):发誓效忠的臣仆
在封建制度中,分封土地的人称为suzerain(宗主),而从宗主那里获得封地的人则称为vassal(封臣)。封臣在受封时,要向宗主发誓效忠,成为宗主的臣仆。英语单词vassal来自拉丁语vassallus(家臣、仆役),由vassus(仆佣)扩展而来。因此,vassal就是“臣仆、附庸”的意思。在一个封建国家中,国王就是最大的suzerain,他的vassal就是诸侯。诸侯及以下的各级vassal虽然在自己的宗主面前自称为臣仆,但在自己的领地上被人尊称为lord(领主)。
vassal:n.封臣,诸侯,附庸adj.臣属的,附庸的
noble(贵族):从平民中通过仕途晋升的贵族
在古罗马,原本只有patrician(贵族)和plebeian(平民)。所有官职均有贵族担任,平民不能和贵族通婚,无能担任官职。后来,经过长期抗争,平民终于取得了和贵族通婚以及担任官职的权利。平民担任执政官、保民官等高官职位后,就被尊称为nobilis,意思是“著名的、杰出的、高尚的”。通过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成了noble(贵族)。noble和patrician都可以世袭,但patrician是封闭的,平民永远也不能变成patrician;而noble是开放性的,平民建功立业后都可以被封为noble。
noble:['nəʊb(ə)l]n.贵族adj.贵族的,高贵的,高尚的
nobleman:['nəʊb(ə)lmən] n.贵族
gentleman(绅士):出身高贵的人
英语单词gentleman由gentle+man构成。单词gentle来自法语gentil,本意是“出身高贵的”,其词根gen表示“出身、种族、氏族”。因此,gentleman原本等同于nobleman(贵族)。后来,由于贵族通常都受到良好教养,举止文雅温柔,因此gentle又衍生出“温柔的、文雅的”之意。gentleman一词原本用来表示“贵族、绅士”,后来被用来作为对男人的一种尊称,可以用来称呼普通男士。
gentle:['dʒent(ə)l] adj.温柔的,文雅的vt.使温柔,使驯服
gentleman:['dʒent(ə)lmən] n.先生,绅士,有教养的人,有身分的人
sir(先生):对英国骑士的正式称呼
在英文中,Sir原本是对骑士(knight)的尊称,一般翻译为“爵士”。只有被册封为骑士的贵族才能被称为Sir。在语法中,Sir可放在受勋人的姓名或名字之前,但决不可放在姓氏之前,否则就是不敬。如称呼Issac Newton骑士应该是Sir Issac Newton或Sir Issac,但不能是Sir Newton。这与我们中文的说法正好相反。
人们在用Sir称呼骑士时,往往省略姓名,直接用Sir。久而久之,人们对没有获得骑士爵位的人也用Sir作为尊称,相当于中文中的“先生”。
sir: [sɜː] n.先生,爵士,阁下
abbot(修道院院长):阿拉姆语中对僧侣的尊称“父亲”
英语单词abbot指的是男修道院院长,是这一职位的专门称呼,来自阿拉姆语中的abba,意思就是“父亲”。阿拉姆语属于闪米特语族,是古代中东的通用语言和波斯帝国的官方语言,基督教《圣经》的《旧约全书》 中有一部分就是用阿拉姆语写的,历史传说认为,耶稣也使用阿拉姆语的一种方言。
修道院最早起源于中东,主要分布于巴勒斯坦、叙利亚、小亚,特别是在埃及。由于阿拉姆语是当时这些区域的通用语言,人们就把修道院中的僧侣尊称为abba(父亲)。随着基督教在西方的流传,欧洲也出现了修道院。abba这个称呼也随之流传至欧洲。如在希腊版的《圣经》中,abba演变成了abbas,在拉丁文中变成了abbatem,在法语中变成了abbe,在英语中有好几个单词来源于此,一个是abbot,主要用于称呼男修道院院长;一个是照搬法语的abbe,意思不变;一个是abbey,表示修道院,与monastery是近义词,但规模较大;还有一个是abbess,表示女修道院院长。
abbot: ['æbət] n.男修道院院长
abbe:['æbi, 'ɑ:bə] n.神父、僧侣、修士、男修道院院长
abbey: ['æbɪ] n.大修道院,修道院中全体修士或修女
abbess: ['æbes] n.女修道院院长
alhaja:哈娅(参加完麦加朝圣的穆斯林女子)
来自阿拉伯语。al, 定冠词。-haja, 同hajj, 麦加朝圣。该词多用于尊称。
alhaji:哈吉(参加完麦加朝圣的穆斯林男子)
来自阿拉伯语。al, 定冠词。-haji, 同hajj, 麦加朝圣。该词多用于尊称。
babu:白领
来自印度语,一种尊称。
earl:伯爵
来自拉丁词orior, 升起,起来,词源同origin,orient. 原指勇敢的人,战士,后来用于尊称,作为count的对等词。
esquire:先生
e-, 缓音字母。squire, 持盾者,来自PIE*skeu, 隐藏,保护,词源同hide, house. 原指国王的侍从,后用于尊称。
Excellency:阁下
来自excellent, 极好的。首字母大写用作尊称。
Highness:殿下,阁下
high,高,-ness,名词后缀。用于尊称。
imam:伊玛目
来自阿拉伯语amma,领导。用于伊期兰教宗教领导者的尊称。
lady:夫人,女士
来自古英语hlaefdige,准备面包的人,女主人,hlaef,面包,词源同loaf,-dige,揉捏,词源同dough,dairy.后用于尊称夫人,女士。比较lord.
madam:夫人,女士
来自古法语ma dame,即my lady.后用于对已婚女士的尊称。
madonna:圣母玛丽亚
来自意大利语madonna,来自ma,我的,donna,女士,夫人,词源同dominate,dame.后用于圣母玛丽亚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