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xedo(无尾燕尾服):纽约附近的Tuxedo公园
19世纪80年代在纽约附近,离曼哈顿约40英里一个叫做Tuxedo 的公园。知名烟商罗里拉(Lorillard)家族非常喜欢在这里狩猎或运动,并且成立了一家高级会所“Tuxedo Club”。1886年10月10日会所举办成立庆祝大会时,罗里拉家族中一位从英国回来的儿子穿着一件有着燕尾服外形却没有燕尾的外套出现在会场上,这款标新立异的男士礼服一下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并迅速流行。由于这种礼服最先出现在Tuxedo,美国人便将其命名为tuxedo,口语中简称为tux。现在,tuxedo已经取代了传统的燕尾服,成为男士出席高级场合的正式礼服。
不过,对于自认为是男士服装权威的英国人来说,可不愿意承认这种礼服出自美国。因此,英国人一直不愿意用tuxedo来称呼这种无尾燕尾服,而是称为“dinner jacket”或是“smoking jacket”,意思是参加聚餐或在吸烟室里闲聊时所穿的礼服。英国人坚持这种服装款式最早出自英国。英国历史学家Stephen Howarth就在其著作中指出,皇太子爱德华七世为了要参加桑德林汉宫的晚宴,找王室裁缝亨利·卜尔定做过这么一套服装,因此英国人亨利·卜尔才是最早缝制小礼服的人。
tuxedo:[tʌk'siːdəʊ] n.男士无尾燕尾服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tuxedo 词源,tuxedo 含义。
duke(公爵):罗马帝国时期的蛮族军事统帅
在古罗马时代,由日耳曼或凯尔特蛮族出身而作为雇佣军为罗马军队所用的将帅,由于没有正式的罗马军衔而统称为Dux,这就是英语单词Duke(公爵)的来源。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部族的军事领袖成为欧洲各小国的国君,其中许多就以Dux为称号,他们统治的小国就被称为“公国”(duchy)或“大公国”(Archduchy)。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国统一之前的很多小国都以此为称号。这些小国的国君一般翻译为“大公”。
欧洲现存的独立公国是卢森堡和安道尔公国。历史上的其它公国经过合并和并吞,逐渐丧失独立性,成为国家的一部分,其统治者也演变成了由国王授予的爵位,即“公爵”(Duke)。在欧洲各国,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
英国的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国戚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duke:[djuːk] n.公爵
duchy:['dʌtʃɪ] n.公国,公爵领地
duchess:['dʌtʃɪs; -es] n.公爵夫人,女公爵
earl(伯爵):北欧及英国的“部落首领”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处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英国的“伯爵”earl源自古英语eorl,与北欧国家的“伯爵”Jarl同源,原意是“部落首领”。11世纪,丹麦国王克努特统治英国后,把伯爵(earl)爵位引进英国,以丹麦方式把英国划分为许多伯爵领地(earldom)。每个伯爵均是镇守一方的诸侯,相当于现在的总督职位。在英国,earl(伯爵)的历史最悠久。在1237年黑太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同时,earl还是欧洲五种爵位中唯一一个源自英文的爵位。
earl: [ɜːl] n.伯爵
earldom:['ɜːldəm] n.伯爵领地
hoodlum:小阿飞,年轻无赖,恶棍
该词原系美语,以后通过匪盗影片进入了英国英语。关于其来历,说法有二。
据传,南北战争(1861 - 1865)结束后不久,旧金山有位记者撰写了一篇关于当地少年犯罪者的报道。由于害怕报复他避免指名道姓,文中有意将流氓头子的名字Muldoon倒拼成Noodlum,排宇工人却把它误排为Hoodlum。文章上报后,加利福尼亚人就把那个城市的年轻无赖称作the San Francisco hoodlums。这个误排的词便这样成为英语的一分子,用以泛指“年轻无赖”、“小阿飞”等。
1935年J.T. Krumpelmann博士在《现代语言笔录》(Modern Language Notes)提出另一种解释,认为hoodlum一词源于德语巴伐利亚方言中意为“无赣”的Hodalum一词。在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旧金山已有不少德国移民,该德语方言词正当此时传人美国,并逐渐讹变为hoodlum,成为众多表示“流氓”、“阿飞”、“恶棍”的英语词群中的一员。
hooligan小流氓,阿飞
据《牛津英语词典》,该词始见于1898午夏天各家日报上刊载的治安法庭报告。关于它的由来,英国语言学家、辞书编纂家帕特里奇(Eric Partridge,1894 - 1979)在他编的僵语词典中肯定了Clarence Rook所写Hooligan Nights (1899)一书坚持的看法。Clarence Rook认为,意为“小流氓”或“阿飞”的hooligan源出一个流氓恶棍的姓氏。此人名叫Patrick Hooligan,是19世纪末居住在伦敦Southwark区(一说Larn beth区)的一个爱尔兰恶步。他纠合一伙流氓阿飞,惹事生非,横行乡里。在当时许多警察的记事簿上都可以看到Hooligan gang(Hooligan一帮人)这样的字眼。据说他一家子都是流氓恶棍。后来俄语从英语借用了hooligan 一词,据说是19世纪末曾在伦敦住过的俄国皇太子将它带回俄国的。
tycoon:巨头;大亨
tycoon来自日语,其中的ty,就是中文的“太”,音是tai,表示大和重要,比如太初、太虚、太子等。coon是“君”,说到底是kun的音,tycoon直译就是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