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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y(学院):希腊神话中帮助寻回美女海伦的农夫阿卡德摩斯

在希腊神话传说中有一位绝世美女海伦。她是宙斯和斯巴达王后勒达所生。当她还是一名少女的时候,来自雅典的英雄忒修斯与朋友偶然在神庙中看见海伦跳舞。两人惊为天人,闯进神庙将海伦劫走。两人决定抽签确定海伦的归属,并约好抽中的人要帮没抽中的人再去抢个妻子。结果忒修斯抽中了,于是忒修斯把海伦带回老家,嘱咐母亲好生照顾。然后,两个好朋友再次出发去做采花大盗。这回他们看上了冥王的妻子珀耳塞福涅,可惜行动失败,被冥王关押在冥府中。后来另一个英雄赫拉克勒斯前往冥府营救,但只救出了忒修斯一人。

海伦的两个哥哥率军四处寻找海伦。他们来到雅典,要求雅典人归还自己的妹妹。但雅典人说不知道是谁劫走了海伦。两兄弟威胁要动用武力。正在这危急时刻,一个名叫阿卡德摩斯(Akademos)的农夫挺身而出,提供了绑架者的身份和藏匿之所。两兄弟很快就夺回了自己的妹妹,而Akademos也因为避免了一场战争而成为雅典的英雄,得到神灵的庇佑,他的橄榄树林年年丰收。这片橄榄树林也因此得名Akademeia,意思是“Akademos的果园”。

后来,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在这片橄榄树林里创建了学园。人们将他的学园也称为Akademeia。英语单词academy就来源于柏拉图创建的Akademeia学园,原本专指柏拉图所创建的学园,但后来词义进一步扩充,泛指各种学术研究性机构。

academy:[ə'kædəmɪ] n.学院,研究院,学会,专科院校

academic:[ækə'demɪk] adj.学术的,学院的,理论的n.学者,大学教师,大学生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cademy 词源,academy 含义。

college(学院):提供给学生的住宿机构

在中世纪大学中,最初并没有集中的校舍,学生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后来,为了解决贫困学生以及外地学生的食宿问题,一些私人捐赠的慈善机构出现,为大学生提供住宿。这种提供给大学生的住宿机构就是college(学院),通常由一个住宿部、一个食堂、一个小礼拜堂和一座图书馆构成。欧洲最早的学院是1180年设立于巴黎的迪克斯—惠特学院,它是为18名贫穷的学生提供住处而设立的。

13世纪后,学院发展迅速,学院内的老师除了管理职能外,还承担了指导职能,给住在学院内的大学生提供一些额外的课程,一般由教授或住在学院内的助教开设。随着这些教育活动的增多,在某些大学,学院逐渐垄断了大学的文科教学,使得学院成为大学生生活和教学的正式中心。到16世纪中期,大多数英国和巴黎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向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教学的自给自足的教学单位,很多学院的名气甚至超过了所在大学。

英语中表示“学院”的单词college来自拉丁语collegium,后缀um表示“场所”。该词字面意思就是“community of colleague”(由colleague组成的社区,一群人在一起生活、学习的场所)。colleague就是一起做事的人,可以是同事,也可以是同学。

college原本仅仅表示university(综合性大学)中的一个学院,但后来,college还可以用来表示独立的教育机构,如专科大学、职业教育学校,还可以用来表示“学会”,很多人还喜欢直接用college来表示大学。

college:['kɒlɪdʒ] n.学院,专科大学,大学,学会。

colleague:['kɒliːg] n.同事,同僚,同仁。

affluent(富裕的):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的《富裕社会》

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加尔布雷斯(John Galbraith)出版了《富裕社会》(The Affluent Society)一书。在该书中,加尔布雷斯指出,以往经济学家所关心的贫困问题已经解决,美国社会已经进入“富裕社会”(affluent society)。但是,虽然私人消费品得到了源源不断的供应,但社会公共服务却供不应求。加尔布雷斯指出,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现在应该将更大注意放在公共事业上,而不是私人消费品的生产上。他呼吁政府在市场中发挥积极作用,将社会平衡置于经济增长之前。他的理论对20世纪60~70年代的政府广泛扩张起了重要作用,《富裕社会》一书也成了成千上万大学生的指定阅读教材。

英语单词affluent来源于拉丁语affluere,由ad(to)+fluere(flow),本来表示“向前自由流动”,与同源的英语单词fluent(流畅的)意思接近。在《富裕社会》中,affluent一词被用来形容各种消费品源源不断的流入社会,表示“供应充足”的意思,在中文中对应于“富裕”一词。由于此书的影响,affluent一词中的“富裕”之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甚至超过了它的初始含义。

affluent: ['æflʊənt] adj.富裕的,丰富的,流畅的n.支流,富人

fluent:['fluːənt] adj.流畅的,流利的,液态的,畅流的

fluid:['fluːɪd] n.液体,流体adj.流动的,流畅的,液态的,不固定的

philistine(庸俗之辈):以色列的死敌非利士人

非利士人(philistine)居住在中东迦南南部海岸的古民族,其领土在后来的文献中被称为“非利士地”(Palaestina,巴勒斯坦)。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劲敌,在圣经旧约中详细记载了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战争和恩怨。在以色列人眼中,非利士人是没有信仰的野蛮人,是文明的破坏者。

1689年,在德国一个叫做耶拿(Jena)的城市中,当地的大学生和市民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有数人在冲突中丧生。事后,耶拿大学的牧师在一次布道中,针对这场大学生和市民之间的冲突发表了尖锐的评论,把市民比作圣经中与以色列人作对的非利士人。

从此以后,人们用“非利士人”(philistine)来形容那些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缺乏文化修养并鄙视文化的人。从这个词还产生了“庸俗主义”(Philistinism)一词,字面意思就是“非利士人的方式、习惯、个性和思维方式”,指的是低估、鄙视艺术、审美、精神和智力的态度,也称为“反智主义”。

philistine: ['fɪlɪstin] n.非利士人,庸俗之辈

Philistinism:['fɪləstɪnzəm] n.庸俗主义,实利主义,市侩主义

philistine:缺乏教养的(人),市侩的,平庸之辈

原为《圣经·旧约》中一古代民族名,汉译作“非利士人”或“腓力斯人”o公元前12世纪非利士人(the Philistines)在以色副人到达前不久定居于今巴勒斯坦西南海岸地带,建立了一个基督教《圣经》中称作非利士( Philistia)的古国。我们今天所用的Palestine(巴勒斯坦)一词就意含“非利士人之地”。非利士人很早就掌握了炼铁技术。他们凭借先进的武器不断扩张,屡次战胜了与之争霸的以色列入,曾于公元前1050年左右占领以色列入的部分山区,但最后于公元前10世纪为以色列王大卫所败。因此,在《圣经》中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大敌,被描绘成野蛮好战的民族。然而,philistine 一词直到好几个世纪之后才进入语言之中。1693年(一说1 689年)在德国大学城耶那(Jena)发生了一起城镇居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的流血争斗,在这一事件中有数人丧生。一位牧师在葬礼上致悼辞,对那些无知的居民宣讲教育的重要性时,引用了基督教《圣经·旧约》《士师记》(]udges)第16章中的一句话:“The Philistines be upon thee,Samson!”(参孙哪,非利士人逮你来了!)这是士师参孙(Samson)的情妇大利拉(D~dilah)趁参孙熟睡之际让人剃除他头上七条发绺后虚情假意对他说的。Philistine的德语对应词Philister立即在德国大学生中流行起来,他们用它来指缺乏教养的城镇居民。又过了约两个世纪,1869年英国诗人和评论家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 - 1888)在其论著《文化与无政府状态》(Culture andAnarchy)第1章中用了从德语PhiLister移译的Philistine 一词来指“投有文化教养的人”或“平庸之辈”。他枉书中这样写遭:‘‘The people who believe most that our greatness and wel-fare are proved by our being very rich. and who most give their lives and thoughts to becoming rich, are just the very people whom we call Philistines."从此以后,Philistine就在英语中广为使用,逐渐变为一个普通名词,首字母也由大写变小写,而且常用作形容词,表示“缺乏教养的”等义。

正如以色列人把与他们为邻的非利士人看作是野蛮好战的民族一样,古雅典人对皮奥夏人(Boeotian)也持类似看法。皮奥夏( Boeotia)乃古希腊一具有独特军事、艺术和政治历史的地区。但雅典人认为皮奥夏人对文学艺术一无所知,像牛一样愚钝。嗣后,Boeotian作为Philistine的近义词进入了英语,表示“没有文化教养的(人)”、“迟钝的(人)"等义,但该词远不如phiListine常用。其吏,诗人品达(Pindar)和传记作家普卢塔克(PLutarch)等古希腊名人都是出自该地区的。

cadet:警校学生,军校学生   

这是—个历史奇特而复杂的英语单词。它的历史始于拉丁语caput‘head’(头),caput的指小形式进入法国加斯科涅方言(Gascon French),作capdet,表示little chief/head。随后进入标准法语,形式演变为cadet。这时cadet被用以指“次子”或“幼子”,尤指谋求军职的贵族次子或幼子。约在17世纪前后cadet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了苏格兰。据说是苏格兰玛丽女王(Mary,1542 - 1587)将它引入的。接着cadet词形演变为caddie,词义也发生了变化,转指“干杂活的听差”或“跑腿送信的人”,最后用以指受雇为高尔夫球手背球棒和找球、拾球的球童,此义至今仍在使用,在美国一般多拼作caddy。可是cadet到了英格兰之后,除了保留法语原义,也指“军/警校学生”。牛津学生还将caddie缩略为cad,用以表示“靠为大学生服务为生的人”、“小市民(与大学生相对而言)”、“(无教养的)下等人”等义,最后一义至今还用于美国英语。可见,cadet从法语借入英语之后,除了保留原先的形和义,还衍生了caddie/caddy和cad这三种形式以及许多其他词义。除了前面提及的caddy,英语尚有一个意指“茶叶罐”,“茶叶听”的caddy,这是词源迥异的另一个词,源于马来语kati‘catty’(斤)。

college:学院

这个词一般指综合大学中的学院,如哈佛大学内的文学院、理学院等;也可指独立的学院,如师范学院(a teachers college)、农学院(a college of agriculture)、医学院(a medical college)等。它来源的拉丁语的collegium一词,col 即“with”, lego,“choose”, 意即大学生是被“选拔在一起”到这里业学习的。

Hobson's choice:无余地的选择;别无选择

关于其由来,英国作家斯梯尔(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 )曾于1712年在他主办的杂志《旁观者》(The Spectator)第509期上发表过一篇短文作了介绍。Hobson原为人名,全名是Tobias/Thomas Hobson(1544??-1631)。他是17世纪剑桥地区的一个驿站老板,养有40多匹高头大马供人租用,租用者多为剑桥学生。但是他不容许租用者自己随意挑选,只许将离马厩门最近的那匹马牵走,否则不予租用,毫无商量余地。他所定的这一规矩并非没有道理。他认为大学生不会好好照料马匹,而他却爱马如命,为了不使马儿过于劳累,他采取了依次出租的办法。休息最久,马力恢复最好的,总是靠近马厩门的马。Hobson这种不给人以选择余地的做法,人们称之为(霍布森的选择)。

此人还是个名见经传的人物。据《全国名人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所载,死后他将一笔可观家产遗赠给了剑桥,当地有条街道以其名字命名。英国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曾撰文纪念他,英国大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还特地为他作了两段饶有风趣的墓志铭。Hobson受到两位名作家如此垂青,在一定程度上使得Hobson's choice一语得以经久不衰,并沿用至今。词义至今一直无甚变化,现仍表示“无选择余地的选择”,或“无选择余地的局面”。1915年Hobson's choice曾被用作一个戏剧的剧名,1953年还被作为一部英国影片的片名。此语有时和动词have搭配使用,作have Hobson's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