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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state(变节者):基督教中的叛教者

英语单词apostate原是一个基督教中的专用名词,用来表示曾经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会,但后来背弃信仰的叛教者。它来自希腊语apostenai,由apo(away from)+stenai(stand)构成,字面意思就是“站到一边,远离”。历史上最有名的一个apostate是古罗马皇帝尤利安(Julia)。他是君士坦丁王朝的罗马皇帝,361年-363年在位。

公元313年,罗马帝国的两位统治者君士坦丁和李锡尼在米兰联名签署了著名的《米兰 敕令》,宣布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从此以后基督教会获得了官方名义上的承认,迅速发展,君士坦丁大帝更是受洗礼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基督教皇帝。然而等到君 士坦丁大帝的侄儿尤利安上台时,基督教的迅猛发展受到重挫。

尤利安出生就受洗,在严格基督教教育下长大,但后来却转向希腊罗马的传统多神信仰。 他师承于新柏拉图主义,崇信神秘仪典,支持宗教信仰自由,反对将基督教信仰视为国教。他上台后就实行反大公教会政策,大力扶助多神教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异 端,大肆攻击正统派基督教,教堂被焚毁和抢劫,基督徒被赶出军队和学校,朱利安本人还写书攻击基督教,意欲改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来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独尊 地位。这便是四世纪异教在罗马的复兴运动。因此尤利安被基督教会称为“背教者尤利安”(Julian the Apostate)。

现在,单词apostate的宗教色彩已经淡化,可以用来泛指一切背弃信仰的人。

apostate:['æpəsteɪt]n.变节者、脱党者、叛教者adj.变节的、脱党的、叛教的

apostasy:[ə'pɒstəsɪ]n.变节、脱党、叛教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postate 词源,apostate 含义。

chapel(小教堂):安放圣徒马丁的斗篷的教堂

四世纪时,在法兰西的都尔市(Tours)里有一位名叫马丁的 基督教僧侣。他原本是一名罗马士兵,后来受洗成为了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据说他为人友善,生活俭朴。 最著名的传奇是说他有次在途中遭遇暴风雪,见到一位生命垂危的乞丐,他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斗篷撕成两半,以救助这位即将死于饥寒的乞丐。他死后被基督教会 封为圣徒,他的斗篷被法兰克的国王们作为圣物世代相传,安放圣物的殿堂也用“斗篷”(cappella)来命名,叫作chapele,进入英语后写作 chapel。

在欧洲,每年的11月11日是“圣马丁节”(St. Martin's Day),以此纪念圣徒马丁。在圣马丁节那天,人们会吃烧鹅,化装上街游行,并唱有关圣马丁的 歌。烧鹅是圣马丁的传统菜。有关这道菜的起源有几个说法。其一是人们推举马丁担任图尔的主教,但马丁深知主教一职责任重大,因此不愿担当此职。有一次他躲 到鹅圈里,结果因为鹅嘎嘎叫个不停,人们还是找到了马丁,而他不得不违心地接受了主教之职。第二个说法是,有一群鹅摇摇晃晃地在教堂里走来走去,并且在马 丁的讲稿边睡了一夜。有人就把它们拿来煮了吃。以后就延续成了今天的习俗。

chapel:['tʃæp(ə)l]n.小教堂,小礼拜堂

charity(慈善):基督徒对人类同胞的爱

与犹太教强调“敬畏上帝”的信仰不同,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仁爱”。在犹太教圣典 《旧约》中以“严父”形象出现的“上帝”,在基督教圣典《新约》中变成了一个“慈父”。出于对人类的爱,上帝不惜献出自己的独子耶稣来为人类赎罪。因此, 作为一个基督徒,要坚守的首要信仰就是对人类同胞的爱。

公元四世纪,圣·罗姆(St. Jerome)在将《新约》从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在翻译希腊版《新约》中的agape(爱)一词时,他没有将其翻译为拉丁语中常用来表示“爱”的 amor,因为amor表达的是“世俗情爱”,而无法表达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因此,他最后选择了拉丁语caritatem一词。 caritatem是动词caritas的名词形式,而后者是“珍惜、重视、钟爱”的意思。

英语单词charity就源自拉丁语caritatem。由于《新约》的影响,该词含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表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与性无关的爱,可译为“博爱”。基督徒在举行各种募捐慈善活动时,通常以此为由。因此,charity又衍生出“慈善、施舍”之意。

charity: ['tʃærɪtɪ] n.慈善,施舍,慈善团体,宽容,博爱

czar(沙皇):被用作罗马皇帝名号的凯撒

英语单词czar(沙皇)源自俄语中表示“沙皇”的单词,而后者则是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凯撒大帝的姓氏“凯撒”的俄语拼写姓氏。凯撒大帝在遗嘱中将自己的甥孙屋大维收为养子和继承人,指定由屋大维继承自己的遗产和姓氏。屋大维后来成为罗马帝国的皇帝。在他之后的历代罗马皇帝会继承“凯撒”这个姓氏,因此“凯撒”就变成了罗马皇帝的专用名号。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西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都以“凯撒”为名号,只是拼写方式略有不同。拜占庭帝国灭亡后,信仰东正教的俄罗斯(当时还只是莫斯科公国)成为了东正教世界的领袖,自命为拜占庭帝国的继承者。当时的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于1547年加冕为皇帝,以俄语中的“凯撒”作为自己名号,中文根据其发音和含义译为“沙皇”,英语则根据其发音译为czar。

czar:[zɑː] n.(俄国)沙皇,皇帝,独裁者

charity:慈善

发音释义:['tʃærɪtɪ] n. 慈善,施舍,慈善机构

词源解释:来自古法语charité←拉丁语caritatem(n.钟爱)←caritas(v.钟爱)

公元四世纪,圣•罗姆(St. Jerome)在将《新约》从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在翻译希腊版《新约》中的agape(爱)一词时,他没有将其翻译为拉丁语中常用来表示“爱”的amor,因为amor表达的是“世俗情爱”,而无法表达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因此,他最后选择了拉丁语caritatem一词,意思是“珍惜、重视、钟爱”。

英语单词charity就源自拉丁语caritatem。由于《新约》的影响,该词含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表示上帝对人类、基督徒对同胞的爱,与性无关的爱,可译为“博爱”。基督徒在举行各种募捐慈善活动时,通常以此为由。因此,charity又衍生出“慈善、施舍”之意。

衍生词:charitable(仁慈的、博爱的)

chapel:小教堂

发音释义:['tʃæp(ə)l] n. (附属于教堂或监狱等机构的)小教堂

词源解释:来自拉丁语cappella(小斗篷),是cappa(斗篷)的指小形式

同源词:cape(斗篷、披肩)

单词chapel的本意是“存放圣马丁的斗篷残片的地方”。四世纪时,在法国都尔市(Tours)里有一位名叫马丁的基督教僧侣。他原本是一名罗马士兵,后来受洗成为了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据说他为人友善,生活俭朴。最著名的传奇是说他有次在途中遭遇暴风雪,见到一位生命垂危的乞丐,他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斗篷撕成两半,以救助这位即将死于饥寒的乞丐。他死后被基督教会封为圣徒,他的斗篷残片被法国国王们作为圣物世代相传,安放圣物的殿堂也用“小斗篷”(cappella)来命名,叫作chapele,进入英语后写作chapel。

absinthe:苦艾酒

来自希腊语,可能最终来自波斯语。

苦艾酒是一种有茴芹茴香味的高酒精度蒸馏酒,主要原料是茴芹, 茴香及苦艾 (wormwood) 药草(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这三样经常被称作「圣三一」。酒液呈绿色,当加入冰水时变为混浊的乳白色, 这就是苦艾酒有名的悬乳状状态。此酒芳香浓郁,口感清淡而略带苦味,并含有50度以上高酒精度。 

艾酒(Vermouth)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当时人们以某些植物浸泡在葡萄酒中做为祭典或医病用,直到四世纪初。法国才为这些加味葡萄酒命名为苦艾酒(Absinthe),主要产地为法国, 瑞士。各品牌所用之浸泡药物种类不同,一殿均包含苦艾、登翘、丁香、肉桂、金鸡纳树皮、人参等数十种植物,早期只有红色苦艾酒,在1930年代 Cinzano公司以金鸡纳树皮加入配方发明了Bianco,不久之后又改良制成 Dry口味的苦艾酒﹒Bianco口味清淡甘美。Dry甘冽清爽Rosso以焦糖着色香甜可口, 但经改良后的已经不是原始的Absinthe了。

现在中国市场上最容易与苦艾酒混淆的是茴香酒, 因为这些酒中含有苦艾酒的基本成分之一“茴香”所以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苦艾酒。比如一些品牌的茴香酒: 潘诺(40度),金巴利(23度)。 

另一种因翻译的原因, 接近苦艾酒, 最容易混淆的是vermouth, 很多人将翻译成苦艾酒, 实际它正确的中文名是味美思。 而真正的苦艾酒为 “Absinthe” , 也非 L'Absinthe 或 D'Absinthe等, 很多酒为了冒充苦艾酒, 通常取名跟“Absinthe”类似的名字, 比如 L'Absinthe ,D'Absinthe,absente等等, 为了让人一眼看去时“Absinthe”,通常L', D'的字样很小, 这样的酒一般为利口酒,在标贴的不显眼处也会有“liquer”的标示, 纯正的苦艾酒不会有这样的标示。

以上几种酒属餐前酒, 开胃酒, 价格一般很便宜, 而真正的Absinthe苦艾酒即使在国外售价也很高, 国内卖得很少。

absinthe 在大陆叫做苦艾酒, 但在台湾, 人们根据音译叫做“艾碧斯”, 以下是各种名称:

1. 法国,瑞士苦艾酒: absinthe

2. 捷克苦艾酒: absinth

3. 加拿大: absenta

4. 昵称: La Fee, 绿精灵, 绿仙子, 绿色缪斯, green fairy等。

那么什么是苦艾呢?苦艾(即洋艾 (Artemisia absinthium))是分布于世界许多地方的一种菊科蒿属草本香料植物,味苦。

当年,尚没有苦艾酒,有的是一种叫苦艾(Wormwood)的植物。古希腊的医药大师希波克拉底认为它是治疗肝炎的良药,顺便也能对付烦人的风湿,要知道,地中海气候让很多希腊贵族每到潮湿的季节便痛苦不堪。

Falstaffian:福斯塔夫式的

来自莎士比亚戏剧《亨利四世》中人物,一个肥胖的幽默的骑士。

snob:势利的人,自命不凡者

旧时在牛津、剑桥等英国大学的学生名册中,出身高贵的学生姓名后面标有NOB的宇样,NOB是nobility(高贵的出身,贵族身分)一词的简略形式;而出身平民的普通学生其姓名则被标以s.nob.,这是拉丁语sine nobilitate‘without nobility1’(无高贵出身)的缩略。据认为,英语snob一词可能即由此而来,因此最初含有低贱者或平民之意。长期以来剑桥师生曾一直用该词来指“市民”( townsman),以别于“穿长袍的大学师生”(gownsman)。snob的今义据说是英国小说家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 - 1863)最先使用的。 1847年他出版了著名散文集《势利人脸谱》(Boak of Snobs),这是由45个特写组成的英国社会各阶层势利人的肖像。他把英王乔治四世(George IV,1762 - 1830)也称作snob,因为他以“欧洲第一绅士”自诩,但身上却丝毫没有绅士的特征。经萨克雷这么一用,snob成了一个常用词,现通常多指“势利的人”或“自命不凡的人”。

chapel:小教堂

四世纪时,法兰西的都尔市(Tours)里住着一位名叫圣·马丁的圣徒。他死后,他的披肩(cappella)被法兰克的国王们作为圣物世代相传,安放圣物的殿堂也用“披肩”来命名,叫作chapele,进入英语后写作chapel.与这个词有相同血缘关系的是“圣物保护人”,拉丁语写作cappelanus,进入法语后写作chapelain,进入英语后写作chaplain,现在指学校、医院、军队、监狱等的“牧师”。

anachronism:时代错误

源自希腊语anachronismos,原字面义为back—timing(落后于时代),由ana-‘against,backward'和chronos‘time'两部分构成,17世纪始用于英语,一般辞书释义为“时代错误”。所谓时代错误系指所叙人事与时代不符的错误,最常见于以历史为背景而富有想像力的作品中。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有不少时代错误,例如《亨利四世(上篇)》中提到的火鸡,《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中的台球,《约翰王》中的大炮。无意识的时代错误往往出于对艺术和科学及历史事实的无知,但有意识地审慎地运用时代错误则可以收到滑稽,讽刺或其他艺术效果。

The Sword of Damocles:喻指临头的危险

达摩克里斯之剑——喻指临头的危险,源于希腊传说,古Syracuse国王命其廷丞达摩克里斯坐在以一根头发悬挂的剑下,以示君王多危。此典出于古希腊的一个历史故事:公元前四世纪西西里东部的叙拉古王迪奥尼修斯(公元前430-367)打击了贵族势力,建立了雅典式的民主政权,但遭到了贵族的不满和反对,这使他感到虽然权力很大,但地位却不可靠。有一次他向宠臣达摩克利斯谈了这个问题,并且用形象的办法向他表明自己的看法。他为了满足一下宠臣达摩克利斯的贪欲,把宫殿交托给他,并赋予他有完全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任何欲望。这个追求虚荣、热中势利的达摩克利斯在大庆宴会时,抬头看到在自己的坐位上方天花板下,沉甸甸地倒悬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剑柄只有一根马鬃系着,眼看就要掉在头上,吓得他离席而逃。这时迪奥尼修斯王便走出来说道:“(达摩克利斯头上)这把利剑就是每分钟都在威胁王上的危险象征,至于王上的幸福和安乐,只不过是外表的现象而已。”后引申为做坏事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惩罚。

arras(挂毯):盛产精美挂毯的法国城市阿拉斯

Arras(阿拉斯)是法国北部的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法国加来海峡省的省会。古罗马时期,阿拉斯曾经是重要的罗马兵营。阿拉斯早在四世纪就有羊毛工业,但在中世纪才真正得以展开。1180年,法国国王特许阿拉斯经商。十四世纪时,纺织和羊毛工业蓬勃发展,阿拉斯所生产的织有精美图案的挂毯声名远播,以至它的地名变成了“挂毯”的代名词,在英语中被称为arras,在意大利语中被称为arrazzi。

arras:['ærəs] n.挂毯,壁毯,阿拉斯

Bulgaria(保加利亚):保加尔人的国家

保加利亚的国名Bulgarian来自其主体民族Bulgar (保加尔人)。保加尔人可归属为匈奴人或西突厥人的一支,曾经在南俄草原的伏尔加(Volga)河畔长期生活,其名称Bulgar的 含义很可能就是“来自伏尔加的人”。

公元七世纪中叶保加尔人由于被其他部落击败,在其首领库尔特((Kurt)的率领下迀徙 至多瑙河下游南岸。公元679年库尔特率领保加尔人联合当地七个南斯拉夫人部落,共同打 败东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四世的进攻,迫使其言和,夺取了东罗马帝国的多瑙河下游南岸 一带土地,从而建立了保加利亚王国。建国后,保加尔人与当地斯拉夫人通婚融合,诞生了后来的保加利亚人(Bulgarian),其文化己经大部分斯拉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