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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公正的):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

在古希腊神话里,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是天神乌拉诺斯和大地女神盖亚所生,十二泰坦神之一,宙斯的第二任妻子。在古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的名字叫做“朱斯提提亚”(Justitia)。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的塑像经常出现在法院中。她的形象通常是身披白袍,双眼蒙布,左手提一秤,右手举一剑。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代表理性判断,不受感官和人情影响;秤象征公平;剑表示严厉制裁。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从朱斯提提亚的名字Justitia中产生了词根just、jur(法律、正义)、just(公正的)等诸多与法律相关的词汇。

just: [dʒʌst]adj.公正的,公平的,合理的,正直的,正义的,正确的adv.只是,仅仅,刚刚,正好,恰好,实在

justice: ['dʒʌstɪs]n.正义,司法,法律制裁,法官,审判员

justify: ['dʒʌstɪfaɪ]vt.证明……是正确的,替……辩护vi.证明合法

jury: ['dʒʊərɪ]n.陪审团

injure: ['ɪndʒə]vt.伤害,损害。记:in表示否定,jure=just公正的,对人不公正就是损害他人

juridical: [dʒʊ'rɪdɪk(ə)l]adj.司法的,法院的,裁判的,

jurisdiction: [,dʒʊərɪs'dɪkʃ(ə)n]司法权,审判权,管辖权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just 词源,just 含义。

bootleg(私卖):美国禁酒期间私酒贩子用靴筒藏匿私酒

美国最初的移民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清廉节制,反对饮酒。这个主张禁酒的民间运动时起时伏,连绵不断,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了全面禁酒的大潮。192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向酒宣战。按照该法案,任何人不得制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人们可以在家里饮用以前买来的酒,但不得在公开场合或聚众饮酒。

然而,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用于比喻私酒贩子。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bootleg:['buːtleg] n.靴筒,私货v.私卖adj.违法、私自制造并销售的

bootlegger:['bu:t,legə] n.走私者,贩卖私酒者

just-(正义):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

在古希腊神话里,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是天神乌拉诺斯和 大地女神盖亚所生,十二泰坦神之一,宙斯的第二任妻子。在古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的名字叫做“朱斯提提亚”(Justitia)。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的塑 像经常出现在法院中。她的形象通常是身披白袍,双眼蒙布,左手提一秤,右手举一剑。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代表理性判断,不受感官和人情影响; 秤象征公平;剑表示严厉制裁。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据传说,有一次众神失和,争论不休,没有人能够进行调解裁决。朱斯提提亚挺身而出,用白布蒙眼,为众神进行裁决。从此以后她就成为了正义女神,专司律法裁决。

从朱斯提提亚的名字Justitia中产生了词根just、jur(法律、正义)、just(公正的)等诸多与法律相关的词汇。

just:[dʒʌst] adj.公正的,公平的,合理的,正直的,正义的,正确的adv.只是,仅仅,刚刚,正好,恰好,实在

justice:['dʒʌstɪs] n.正义,司法,法律制裁,法官,审判员

justify:['dʒʌstɪfaɪ] vt.证明……是正确的,替……辩护vi.证明合法

jury:['dʒʊərɪ] n.陪审团

injure:['ɪndʒə] vt.伤害,损害。记:in表示否定,jure=just公正的,对人不公正就是损害他人

juridical:[dʒʊ'rɪdɪk(ə)l] adj.司法的,法院的,裁判的,

jurisdiction:[,dʒʊərɪs'dɪkʃ(ə)n] n.司法权,审判权,管辖权

tyrant(暴君):古希腊时代的“僭主”

英语单词tyrant常被译为“暴君”,即“残暴之君”,而实际上,tyrant一词的本意与“残暴”并无关系,它更精确的翻译是僭主,是一种君主制的变体。古希腊人认为,不通过世袭或合法民主选举程序等正当方式,凭借武力、个人影响力等方式上台统治城邦的统治者称为tyrant(僭主)。“僭”指超越本分,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主”指主宰而非正统国君。该词本无贬义,只是一个对于城邦统治方式的形容。僭主当中也有不少贤明之辈。但在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对于僭主提出严厉的批评之后,僭主开始成为带有贬义的用语。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中,提及君主、寡头、共和及僭主四种政体,其中,僭主被认为是一种最容易形成独裁统治的政体。僭主统治的城邦很容易出现独裁的状况。因此,原本表示“僭主”的tyrant一词逐渐引申出“独裁者、暴君”的含义。

tyrant: ['taɪr(ə)nt] n.僭主,暴君,独裁者

tyranny:['tɪr(ə)nɪ] n.僭主政治,暴政,专横,独裁统治,残暴的行为

guillotine(断头台):提出断头台设想的法国医生吉约坦

在中世纪欧洲,死刑的执行方式一般是绞刑或斩首。处决普通犯人时采用绞刑,处决贵族时使用宝剑斩首。与中国人喜欢留个全尸不同,西方人认为被砍掉脑袋更加高贵,也没有被绞死那么痛苦,只有勇敢的贵族才配得上这种待遇。不过,如果宝剑不够锋利,行刑过程也会变得极其痛苦。为了降低死刑的痛苦,法国一名信仰人文主义的医生,约瑟夫·吉约坦(Joseph Guillotin)提出,认为死刑应以快速及人道的方式执行,而且应对所有人采用同一刑罚以提倡平等。因此,他提议统一采用斩首的方式执行死刑。

1791年,法国国会通过以斩首作为唯一合法的死刑执行方式。1792年,由吉约坦医生(另一说法为安东尼·路易医生)与一位法国刽子手合作,动手制造了一台断头台的原型机,从此新型断头台便正式面世,并以他的姓氏命名,称为guillotine。

断头台由一个高的直立架和一块刀片组成,而刀片则用绳索悬挂在顶部,当执行死刑时,刀片垂直坠落,头从身体截断。最初,刀刃是水平方向的,后来为了减小阻力,改进为斜线方向。

1792年,断头台首次投入使用,第一次享受此待遇的是一名强盗。1793年1月,法王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处死,同年10月他的王后玛丽·安东尼特也被断头台处决。从此以后,断头台就像工厂流水线上的机器一样,马力全开。从1792年到1794年,被断头台斩首的人数超过了6万人。

吉约坦医生本人信仰人道主义,反对死刑。但他现在的名字成了杀人机器的代名词,令他的后人十分不满。因此,他的后代曾经抗议把这种机器叫做guillotine,但没有成功。最后,吉约坦医生被迫更换了自己的姓氏,以摆脱与guillotine的联系。

guillotine:['gɪlətiːn; ,gɪlə'tiːn] n.断头台,切纸机vt.用断头台斩首,终止辩论交付表决

anthology:选集

词根anth,花。词根log, 摘,拾,收集,此处用摘花比喻选出好的文章。同leg, 本义为摘,拾,见collect, 收集,elect, 选出。引申义1)法律,收集的规则,见legal, 合法的。2)词,说话,见lecture, 演讲,lexicon,词典。3)木头,煤,指收集的木头,见ligneous, 木质的,lignite, 褐煤。

booty:战利品

原指奖赏,词源不详。词义受boot(益处)影响。词义由奖赏到战利品可参照英法16,17世纪官方文件letter of marque, 私掠许可证。当时英法政府为发展海上力量,打击对方,鼓励民船海盗船可以对过往商船进行合法抢劫,所掠财物部分作为奖赏。

halal:按伊斯兰教教法宰杀的

来自阿拉伯语halal,合法的。比较kosher.

illegal:非法的

il-,不,非,来自in-在以字母l开头前的拼写异化形式,legal,合法的。

illegitimate:非法的,非婚生的

il-,不,非,legitimate,合法的,婚生的。

illicit:非法的

il-,不,非,licit,合法的。

justifiable:可证明有理的

来自justify,证明合法,证明有理。

justification:正当理由

来自justify,证明合法,证明有理。引申词义正当理由。

justify:证明合法,证明有理,辩护

just,合法的,公正的,-fy,使。即使合法,引申词义证明合法,证明有理,辩护等。

kosher:合乎犹太教教规的,合礼的

来自希伯来语kasher,合法的,合规的。

licence:执照,许可证

来自拉丁语licere,合法的,许可的,词源同licit,leisure,进一步来自PIE*leik,提议,交易。引申词义执照,许可证。

licentious:放荡的,放肆的

来自拉丁语licere,合法的,许可的,词源同licit,leisure.原义为许可的,后词义贬义化,无所限制的,放荡的,放肆的。

licit:合法的

来自拉丁语licere,合法的,许可的,词源同illicit,license.

loyal:忠诚的

来自拉丁语legis,法律,法规,词源同legal.引申词义合法的,守法的,履行法定义务的,后在16世纪引申词义臣民对君主的效忠。

scofflaw:藐视法律者

这是个历史不长的美国口语,一般辞书将它释义为“藐视法律者(尤指拒付罚款者或违反变通规则、禁酒法者)”。从构词法来讲,scofflaw是scoff+law,即动词加名词构成的一个复合名词。从词源上来看,我们得到顾一段历史。

1917年,美国国会决定使美国成为一个禁酒国( dry country)。为了将禁酒作为法律规定下来,必须相应地修改宪法。于是,国会最后通过了所谓《第十八号修正案》。这项修正案经全国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于三年后生效,开始实施。从此,酒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

与此同时,反对者的暗中反抗也开始了。嗜酒者认为,禁酒法触犯了他们的公民权。既然公开饮酒违犯禁令,那只好暗地里喝。既然酒在市场已全然绝迹,何不自己酿造?走私贩也趁此机会从外国运进这种违禁品,在秘密俱乐部出售。这种秘密俱乐部大多防范极严,不认识守门的,不通过门上小窗口轻声说句诸如“乔派我来的。”(Joe sent me.)之类的暗语,是进不去的。自禁酒法实行以后,此类名为“俱乐部”的非法酒店( speakeasy)在美国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日子一久,人们就不再把禁酒法放在眼里了。

政府官员担心无视一项法令将导致对一切法令的藐视,因而发起了一场维护禁酒法的运动。

马萨诸塞州一位富翁也是一位戒酒者,愿出赏金200元征求一个形容藐视法律者的最佳词。他一共收到应征的词25000个。获奖的词就是scofflaw。scofflaw就这样地进入英语词汇行列。

然而,这场运动和这个新词对维护禁酒法全然无济于事。美国国会终于在1933年被迫废除《第十八号修正案》,酒在美国又恢复了它的合法地位,scofflaw也随之被人们渐渐遗忘了。

直至近几年,scofflaw在美国报刊上才再度出现。纽约市一位名叫John Murtagh的交通法庭法官(traffic court judge)用scofflaw 一词来形容那些把车子停放在“禁止停车处”而又拒绝按传票交罚金的人,从而把这一几乎被遗弃的词又带回到美国人日常生活之中。scofflaw的词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当年用来指违反禁酒法者,而今天亦可用以指违反交通规则者及其他各种违犯法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