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nap(绑架):绑架儿童至北美殖民地充当契约仆役
欧洲人刚到北美大陆进行殖民活动时,劳动力严重缺乏。吸引更多的人移民北美成了解决劳动力短缺的主要办法。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契约仆役”。契约仆役就是一些想移民北美,但又无力支付坐船来到北美的费用的人。这些人与船主或移民机构签订卖身契约,坐船来到北美,被贩卖给北美的殖民者充当仆役,为其劳役若干年。劳役期满后,他们能拿到一定数量的自由费用,当局也会划拨一些土地给他们,让他们在新大陆开始新生活。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契约仆役”(indentured servant),也称为“白奴”,因为大部分是白人。
在黑奴买卖发达之前,这种契约仆役是解决北美劳动力不足的主要来源。由于愿意充当契约仆役的人并不多,有一些人就将目光投向了平民窟的青少年,用甜言蜜语诱骗穷人子女上船前往北美充当契约仆役,甚至采取绑架的方式。在英王查理二世统治期间,这种绑架青少年前往北美的行为发展到了极点,从而产生了一个专门形容这种绑架行为的英语单词kidnap。
单词kidnap由kid(儿童)和nap组成,nap是nab的变体,表示“抢走、偷走”。所以kidnap的字面意思就是“偷走儿童”。kidnap本来只用来表示绑架儿童的行为,后来词义拓展为表示一切绑架行为。
kidnap: ['kɪdnæp] vt.绑架,诱拐,诱骗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kidnap 词源,kidnap 含义。
indenture:契约,合同
indenture词源为dent, 意为齿轮状的东西。在古代,为了方便辨别真伪,契约需要在一张完整的纸上写两份,而后以锯齿状剪开分开保管。大部分的indenture特指卖身契,或是师徒间的契约。卖身契是一种买卖人口的契约。在现代社会,这种契约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无效合同。但在允许人口买卖的古代社会,这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是主人对奴仆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古代,卖身契被广泛应用在人口买卖的各个领域。不仅买卖奴仆需要签订卖身契,就连妓女加入妓院,演员加入戏班,甚至工人接受雇佣都需要签订卖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