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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魔法):古波斯帝国琐罗亚斯德教的祭司

琐罗亚斯德教是流行于古代波斯(今伊朗)及中亚等地的宗教,中国史称祆教、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教是基督教诞生之前中东和西亚最有影响的宗教,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其创始人为伊朗先知琐罗亚斯德(Zarathushtra,又译查拉图斯特拉)。该教认为阿胡拉·马兹达(意为“智慧之主”)是最高主神。马兹达创造了物质世界,也创造了火,即“无限的光明”,因此琐罗亚斯德教把拜火作为他们的神圣职责,也因此被称为“拜火教”。

琐罗亚斯德教的出现,对后来的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有深远的影响。在基督教尚未成为罗马国教之前,罗马国内流行的摩尼教就是该教的一个分支。佛祖释迦牟尼悟道后招收的第一批弟子就有琐罗亚斯德教徒。

琐罗亚斯德教的祭司被称为Magi,意思是“哲人”、“贤人”、“知晓神的奥秘的人”。据《圣经》记载,耶稣出生时,几个Magi在东方看见伯利恒方向的天空上有一颗大星,于是便跟着它来到了耶稣基督的出生地,并给耶稣带来了礼物,这就是圣诞礼物的由来。美国著名文学家欧·亨利写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The Gift of the Magi)中,就用了这个典故。

英语单词magic(魔法)就源自Magi这一称呼,意思是“Magi的”。古希腊和古罗马人认为Magi拥有深奥秘密和超能力,所以就用magic来形容巫术、魔法等神奇的事情。

magic:['mædʒɪk]adj.不可思议的,神奇的,有魔力的,魔术的n.魔法,巫术,魔术

magician:[mə'dʒɪʃ(ə)n] n.魔术师,魔法师,巫师

magical:['mædʒɪk(ə)l] adj.魔术的,有魔力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magic 词源,magic 含义。

highbrow(卖弄知识的):颅相学中代表智力发达的高眉骨

英语单词highbrow由high(高)和brow(眉毛、眉骨)构成,而它的含 义是“卖弄知识的”。眉骨高低怎么和卖弄知识扯上关系的?这跟颅相学有关。颅相学(Phrenology)是一种认为人的心理与特质能够根据头颅形状确定 的心理学假说,由德国解剖学家弗朗兹·约瑟夫·加尔(Franz Joseph Gall)于1796年提出。目前这种假说已被证实是伪科学。颅相学认为,眉骨高的人,即所谓的highbrow,智力发达,文化修养高雅;而眉骨低的 人,即所谓的lowbrow,则知识程度低,比较低俗。颅相学学者经过研究还发现,白人的眉骨最高,并且越是靠近西欧和北欧的白人,眉骨越高。而其他地区的人如新西兰土著则被打入lowbrow的行列。

highbrow这个单词出现在美国是在19世纪80年代,用来描述智力或审美的优越性。当然,对于这个带有浓厚种族歧视色彩的词,不少人嗤之以鼻,因此这个词事实上往往被用来反讽那些卖弄知识的人。所以使用这个词语时一定要注意它的情感色彩,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highbrow:['haɪbraʊ]n.卖弄知识的人,知识分子adj.卖弄知识的,不切实际的

lowbrow:['ləʊbraʊ]n.文化修养浅薄的人adj.文化修养浅薄的

vampire(吸血鬼):发源自东欧的吸血鬼传说

英语单词vampire(吸血鬼)来自东欧塞尔维亚语。关于古代欧洲吸血鬼的第一手 资料,能在位于巴尔干半岛的塞尔维亚王国寻得——实际上,吸血鬼的传说也正是从巴尔干半岛出现并扩散到全世界的。公元14世纪,欧洲暴发了大规模的瘟疫, 瘟疫传染极快并且危害极大,当时在欧洲造成了恐慌。有些得了瘟疫的人并没有真的死去,但其亲友便将其草草掩埋,以至于后来某些坟墓被打开时,人们发现里面 的尸体呈现着各种古怪姿势,并且还染有鲜血,这当然是因为被误埋的活人挣扎所致,但是当时的人们因为过于害怕便产生了奇异的联想,于是吸血鬼的说法从贫穷 落后的东欧传到整个欧洲。

最经典的吸血鬼形象来东欧罗马尼亚传说中的德古拉(Dracula)伯爵。他是多瑙 河畔瓦拉西亚公国的督军。由于君斯坦丁堡受到土耳其人的袭击,德古拉伯爵受命前往征讨土耳其军队。然而在他获胜之时,谣传他战败并死于敌手。他的妻子听闻 后悲痛欲绝之下投河自杀。德古拉班师回朝却看到妻子的尸体,愤怒地责问上帝,为什么他一生都为主而战,最终却遭受如此结局。狂怒的伯爵用长矛刺穿十字架上 的耶稣,顿时鲜血四流。他从此投向魔鬼,以鲜血作为食物,成为一名吸血鬼。他的传说成为了很多关于吸血鬼文学和影视作品的源泉。

到了15世纪,梵蒂冈教廷正式宣布吸血鬼,僵尸等魔怪的存在,并宣布他们为基督教的敌人。从此吸血鬼种族存在的概念在欧洲大陆广泛流传开来,并产生了许多传说。

17、18世纪时,在塞尔维亚等东欧斯拉夫语国家流行着一些死尸复活吸血的传说,并 形成了一些特殊的习俗,比如埋尸体的时候要钉个木桩什么的。18世纪,奥地利扩张到塞尔维亚北部等地区的时候,官方发现了当地的这些奇怪习俗,大惊小怪地 到处传扬,导致吸血鬼的传说越传越广。如1725年,在塞尔维亚,一名叫做皮雷·普洛戈维兹的人被指控变为吸血鬼,人们传说有八人死在其手中。另一名叫做 阿诺德·保勒的吸血鬼则造成了大量人口牲畜的死亡。其中普洛戈维兹事件的档案仍可在维也纳档案馆里面找到。在这份德文档案中首次出现“vanpir”这个 词,被视为“vampire"的词源,这是“vampire”第一次出现在文献里。1732年3月3日,法国的一家杂志Le Glaneur也详细地报道了此次事件,文中的“Vampyre”第一次出现在法语中。同年3月11日,英国《伦敦日报》中第一次出现了Vampire一 词。此后,整个欧洲对于这种生物的描述都改成了Vampire一词,只是拼写略有差异。

vampire:['væmpaɪə] n.吸血鬼

deadline(截止期限):美国安德森维尔战俘营中的死亡之线

英语单词deadline可追溯至美国内战期间。南部军队在佐治亚州的一个小镇安德森维尔设置了一个战俘营。这个战俘营由于关押的战俘数量大大超过最大容量,因而条件奇差,战俘们在这里受到非常不人道的待遇。到战争结束时,这儿共有1万3千名战俘死去,死亡率高达29%。安德森维尔成为美国内战时期最臭名昭著的一个战俘营。战争结束后,负责管理这座战俘营的惠兹(Wirz)上尉受到审讯并被判处死刑,成为美国内战中唯一因为“战争罪”而被处死的南方军人。在审讯中,惠兹上尉透露,在安德森维尔战俘营中设有一条界线,他曾对守卫战俘营的哨兵下令,对任何触摸、踩踏或跨越这条界线的战俘格杀勿论。因此,这条界线就被称为dead line。英语单词deadline就是由dead line合并演变而来,现在通常用来表示“最后期限,截止期限”。

deadline:['dedlaɪn] n.最后期限,截止期限

borough(自治市):带碉堡的自治城市

英语单词borough与burg、burgh同源。西方好多城市都以burg或burgh结尾,如汉堡(Hamburg)、爱丁堡(Edinburgh)、匹兹堡(Pittsburgh)。burg或burgh就是“城镇”的意思,不过和city或town不同,burg或burgh指的是带碉堡的城市,也就是说,它们在成为城市之前其实就是一座要塞或一座城堡。borough在英语中表示“自治市”。“带碉堡的城市”与“自治市”有何关联呢?原来,自治市的自治权是打仗打下来的,所以这些城市自然要修筑碉堡来保卫自己。在欧洲封建时期,城镇的主权原本都是属于封建贵族即所谓“领主”(Lord)的,是他的封地的一部分。后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城镇越来越繁荣,市民的经济地位提高了,对封建贵族对城镇的压榨越来越不满。所以市民们想方设法争取城市自治。刚开始时,市民们用钱从领主那里一项一项地赎回城市的各种权利,因为那个时候市民们通过经商积累了大量货币,而领主的收入主要是封地上的各种农产品,所以缺乏货币。在11、12世纪又赶上了十字军东征运动,大批领主要参加十字军,亟需便于携带的金银货币充当盘缠,所以就把很多权利都卖给市民了。但钱不能买到所有权利,所以领主和市民免不了要开战,城市的自治权就是通过赎买和战争的方式获得了。因此自治市中常常修筑了各种防御工事,用来保卫城市的主权。

borough:['bʌrə] n.自治市,区

burg:[bɜːg] n.镇、城、村

burgh:['bʌrə] n.(苏格兰)自治市,城镇

burgess(自由民):自治市中的市民

英语单词burgess在字典中除了“市民”的含义外,还拥有“议员”、“镇行政官”的含义。难道任何一名市民都能当议员或行政官吗?没错,如果你是burgess的话,只要你是市民,你就是一名议员或行政官。因为burgess指的不是一般的市民,而是自治市(borough)的市民。自治市是拥有自治权利的城市,城市的所有主权属于所有市民,就像古希腊城邦一样,城市事务由所有市民(burgess)共同决定。所以burgess也就相当于“议员”或“镇行政官”了。不过现在这个单词很少用作“议员”,用的时候也仅仅表示代表某个自治市、特别市或大学的议员。

和burgess同源的单词是burgher,都来自法语,初始含义都是“市民”。这里的burg就等于town,西方好多城市不都叫做“XX堡”吗?如匹兹堡(Pittsburgh)、汉堡(Hamburg)、爱丁堡(Edinburgh)。

burgess:['bɜːdʒɪs] n.(自治)市民、自由民、议员、镇行政官

burgher:['bɜːgə] n.市民、公民

biro(圆珠笔):发明圆珠笔的匈牙利人比罗

在圆珠笔被发明出来之前,写字可能是一桩会脏手的事情。在办公室里,人们都使用那种必须频频去蘸墨水的简易钢质笔尖的笔。墨水瓶很容易被打翻,纸张很容易沾上墨渍或形成污迹。

发明了圆珠笔的匈牙利人拉兹洛·比罗(Laszlo Biro)是一家报馆的校对员。他的同事们总是抱怨不是手上就是纸上弄上了墨渍,形成了污迹,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当比罗在一家颜料店看到速干墨水时,他决定利用这种墨水发明一种不容易弄脏手和纸张的笔。拉兹洛和他的兄弟——化学家乔格花了几年时间设计出了圆珠笔的原型。那是一根灌满速干墨水的管子,顶端嵌装着一粒滚珠,它使墨水平滑地划写在纸上。

等到他们完善了自己的想法时,兄弟俩已永久移居阿根廷。他们在那里找到了一个赞助人——英国商人亨利·马丁。1943年,他们制造出了圆珠笔,并将它们出售给英国陆军和皇家空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开发出了低成本的制造方法,圆珠笔逐渐成为大家都喜爱的书写工具。圆珠笔的发明者比罗的名字Biro也成了圆珠笔的代名词。不过这个名称主要在英式英语中使用。美国人通常称为ballpoint或ball pen。

biro:['baiərəu] n.圆珠笔的一种vt.用圆珠笔书写

ballpoint:['bɔlpɔɪnt] n.圆珠笔

buckram:硬棉布

来自现乌兹别克斯坦城市Bukhara,该布因由Bukhara出口到欧洲而得名。Bukhara因其无数的古代历史遗迹被联合国联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kilohertz:千赫兹

kilo-,千,hertz,赫兹。

megahertz:兆赫兹

mega-,百万,兆,hertz,赫兹。

Moselle:摩泽尔白葡萄酒

法国地名,盛产白葡萄酒。字面意思即Little Meuse,小默兹河,西欧重要河流。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

tragedy:悲剧

在古希腊有一种吟游诗人,他们走村串户,四处游荡,为人们朗诵或演唱叙事史诗。这种吟游诗人叫tragoidos;这里的trago,就是“goat(山羊)”;oidos即“singer(歌手)”。英语的tragedy就是从trago,即“山羊”演变来的。

可是“悲剧”怎么会是从“山羊”变来的呢?关于这一点,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一种说法是,当时的悲歌是为向古希腊的戏剧之神Dionysus献祭的山羊而唱的,另一种说法是,“山羊”是作为节日的奖品发放的。还有一种说法,古希腊的来兹波斯岛的Arion在节日时身穿山羊皮衣向一帮色情狂演说,招致了感情奔放的悲剧。

organza:透明硬纱

来自意大利语organzino,可能来自Organzi,乌兹别克斯坦城市Urgench在中世纪时的拼写形式,著名的棉织品中心。

weld:焊接

华尔兹多用旋转舞步,其名称waltz的本义正是“转”,提炼词根wal-“转”,如welter(翻滚);单词well(涌出)同源,原指水沸腾时的翻滚、旋转,引申为沸水向外喷薄的状态,所以表“涌出”;weld和well 同源,由沸水的高温,引申出“焊接”之义。

daffodil:黄水仙

在古希腊神话中,有一块英雄及好人死后居住的乐土叫Elysium。那里没有风雪,没有严寒,常年和风习习,遍地开着daffodil这种大朵的黄水仙花。自20世纪早期起daffodil就成为英国威尔士的民族之花。在威尔士的民族节日圣大卫节(St David's Day)那天,许多威尔士人都会在衣服上佩戴daffodil。除了玫瑰之外,daffodil也是英国抒情诗中特受喜爱的花之一,赫里克(Robert Herrick,1591-1674)和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等著名诗人都借daffodil抒发情怀。daffodil一词源于希腊语,原先作asphodel,到15世纪时被讹传为affodil.据牛津字典,首字母d是被半戏谑地加上去的,就像Ed 和Ted同是Edward的昵称,而Ted的首字母T是以后加上去的。;;另一种说法是,d可能来自荷兰语的定冠词de,荷兰语de affodil被英国人误作一个词了。荷兰人昔日曾是,今天仍是栽培百合,郁金香,水仙等鳞茎植物(bulb)的能手。

ritzy:豪华的

来自 Ritz,里兹大酒店。

seltzer:塞尔兹矿泉水

来自德语 Selterser Wasser,塞尔兹矿泉水,来自 Seltzers,德国地名,因盛产优质矿泉水而闻名, Wasser,水,词源同 water.该地名字面意思可能为跳动的泉水,来自 PIE*sal,跳,跳动,词源 同 salient,resilient.

chocolate(巧克力):美洲土著饮用的“苦水”

16世纪初,西班牙探险家荷南多•科尔特斯(Hernan Corte)首次到达美洲时,受到当地的阿兹特克人国王蒙特祖玛(Moctezuma)的殷勤款待,第一次品尝到了一种用可可豆加水和香料制成的饮料。这种饮料在在当地语言中称为xocolatl,意为“苦水”,因为可可豆带有一种苦味。科尔特斯返回欧洲后,开始种植可可树,将可可豆磨成粉,加入水和糖后做成饮品。这种饮品深受大众欢迎,很快就在欧洲流传开。1847年,巧克力饮料中被加入可可脂,制成如今人们熟知的可咀嚼巧克力块。187年,瑞士发明了制造牛奶巧克力的方法,从而有了所看到的巧克力。英语单词chocolate就是对巧克力的美洲名称xocolatl的音译。

chocolate:['tʃɑklət]n.巧克力,巧克力色adj.巧克力的

avocado(鳄梨):形如睾丸的美洲水果

avocado(鳄梨)是一种美洲的热点水果,在当地语言中称为ahuacatl,意为“睾丸”,因其果形似睾丸,而且据说能激发男人的性欲。西班牙探险家科尔特斯(Hernando Cortes)等人第一次来到美洲时,当时的美洲阿兹特克人的皇帝蒙提祖马二世(Montezuma II)曾以鳄梨招待他们,并向其详细解释这种水果的名称及其由来。鳄梨传入欧洲后,立即成为人们特别喜爱的水果,它的原名ahuacatl一词在西班牙语中逐渐演变为avocado,并于17世纪传入英语。英国人觉得avocado一词难以理解,便给它取了个俗名叫做alligator pear(鳄梨),因为它的原产地美洲还是短吻鳄(alligator)的故乡。汉语名称“鳄梨”便是由此而来。

avocado:[,ævə'kɑdo] n.鳄梨,牛油果